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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集煤矿机电运输精细化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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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集煤矿机电运输精细化管理标准
机电科
1月
记录规范填写精细化管理标准
当前我矿统一印制的记录本扉页上一般均印有”填写要求”, 对记录人员、 记录时间和记录周期、 记录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各种记录的规范填写, 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 记录分类及填写要求:
序号
记录名称
填写人
填写周期及频度
填写要求
备注
1
交接班记录
岗位工
交接班后各一次
记录班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
2
设备运行记录
岗位工
每时一次
巡检过程中填写
3
设备巡检记录
岗位工
每班两次
填写清楚不漏项
4
危险预知记录
岗位工
检修工
接班前
结合工作实际填写5条以上
检修工检修前填写
5
机电事故记录
岗位工
事故后
填写清楚不漏项
或检修工
6
跳电记录
岗位工
随时
填写清楚不漏项
或检修工
7
要害场所登记记录
外来人
随时
填写清楚不漏项
岗位工补充
8
干部上岗记录
专业内领导
按规定频度
完整不漏项
9
检漏试验记录
试验人
试验结束后
数据清楚, 要有结论
谁试验谁填写
10
机电设备保护装置试验记录
试验人
试验结束后
试验结果填合格或不合格
谁试验谁填写
11
电气设备绝缘摇测记录
试验人
测试结束后
填写清楚不漏项
谁测试谁填写
12
甲烷断电仪试验记录
试验人
每周一次
填写清楚不漏项
电工、 跟班队长在场
13
机电设备检修记录
检修工
检修结束后
清楚详细不漏项
机电队长复查
14
电气设备检修记录
检修工
每天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机电队长复查
15
设备日常检修记录
检修工
每班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岗位工认可
16
防爆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班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机电队长复查
17
设备润滑记录
检修工
设备加油后
清楚详细不漏项
队干复查
18
斜巷安全设施专项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班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队干复查
19
斜巷钢丝绳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天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队干复查
20
主副井钢丝绳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天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管理人员按规定复查
21
平衡钢丝绳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周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管理人员按规定复查
22
副井提升容器专项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班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队干复查
23
井筒装备检查记录
检修工
每周一次
清楚详细不漏项
队干复查
二、 具体要求:
1、 所有记录要按照扉页上要求规范填写, 字迹要工整, 内容准确、 完整、 详细, 不得涂改, 若不慎写错, 在错误处划两道斜线, 再在合适处补填正确记录。
2、 保持记录页面整洁、 卫生, 不得在记录上涂画, 不得损坏页面。
3、 交接班记录不得提前签名后不签名, 交班人要将班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清楚并告知接班人; 接班人接班后进行接班签名, 接班人填写签名后, 交班人方可在交班记录上签名;
4、 干部上岗记录为矿领导及机电运输专业内管理干部上岗填写的记录, 非本专业内领导干部不得填写;
5、 除第4条规定人员填写干部上岗记录外, 其它人员均填写要害场所记录, 包括公司领导、 矿小分队、 安检员和机电科科员。
6、 外来人员到达要害场所后, 岗位工要立即将要害场所记录本递上, 请其进行登记; 若来客填写不完整, 岗位工有责任提醒来客或自己将其它项目补充填写完毕; 来客不进行登记, 岗位人员应委婉拒绝其进入要害场所。
7、 干部上岗记录及要害场所记录时间按照*月*日*时*分。
8、 检修、 检查、 试验记录内容要完整、 详细, 填写清涉及设备、 检查项目及存在问题等内容, 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9、 设备巡检记录、 运行记录要在巡检过程中填写, 巡检一项填写一项, 不得巡检完一次填写, 或不巡检填写假记录。
10、 钢丝绳检查要使用必要的检查工具, 按实际情况填写, 不得凭主观判断或粗略估计填写记录。
11、 记录本上未涉及项目, 但又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填写在备注栏内或记录最下方空白处。
12、 记录本上涉及而现场不存在的项目和内容, 可在此栏内划一斜线。
13、 对于跳电记录、 检修记录、 防爆检查记录, 要求机电队长进行复查, 每月至少复查两次, 并在记录本上签名; 对于其它记录, 要求队长、 书记、 分管队长不定期进行复查, 并在记录上签名。
14、 各区队在填写上有疑问的记录本, 由各区队技术员编制样本, 报机电科分管科长审核( 多个区队涉及同一种记录的, 由机电科统一填写标准) , 然后反馈给区队按要求填写。
15、 各区队负责在管辖岗位上放置各种记录本, 以便填写记录。
三、 处罚规定
为了提高检修工和岗位工的工作责任心, 将检修工作和巡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经过记录真正反映出现场的状态, 杜绝填假记录或工作失误, 确保安全生产, 处罚如下:
1、 因工作失误或责任心不强, 没有及时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 当班记录本没有填写或记录不符, 造成等级事故的责任人, 按严重”三违”, 罚款1000元并给予开除; 造成一般事故或设备损坏、 影响, 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按一般”三违”处理。
2、 特殊岗位和关键地点现场存在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或有要求而没有按要求执行, 有如下现象当班记录本没有填写或记录不符, 责任人罚款100元, 按不规范处理。按照隐患定性对区队进行考核( 严重隐患或等级事故)
①在用绞车钢丝绳有断丝( 超过3丝)
②设备试验的保护失灵
③电气失爆
④设备有故障或不正常现象
⑤大型固定设备不定期换油或加油
⑥主、 副井提升装置存在隐患未发现或安全设施失灵( 缺失)
⑦斜巷安全设施失效
3、 其它不对安全生产产生威胁, 没有按照规定要求( 制度、 部位、 数量、 周期等) 填写记录, 错填( 数据、 单位、 项目等) 记录, 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填写不规范、 漏项、 图画罚款50元。
4、 凡出现记录填写与现场严重不符, 队长( 或书记) 在早调度会做检查.
车集煤矿井下公共区域电缆吊挂精细化管理标准
为加强井下电缆吊挂管理, 提高我矿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和井下供电安全, 针对我矿井下在用电缆多、 战线长, 敷设标准低, 公共区域电缆无人监管等现状, 对公共区域划分管理范围, 按照谁使用, 谁管理; 谁监管, 谁负责的原则, 特制订本规定。
一、 管理职责
1.1责任单位管理职责: 按照谁使用, 谁管理; 谁敷设, 谁负责的原则, 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检查、 定期试验等工作, 对监管单位和业务科室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2监管单位管理职责: 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责任区域内电缆出现脱落、 外皮破损、 巷道淋水、 缺少电缆去向牌、 受巷道浆皮开裂或来往车辆威胁、 电缆接线盒接地线不完好等不安全隐患时, 看管单位要及时汇报机电科或通知使用单位整改。
1.3其它单位管理职责:
1.3.1在巷修期间, 施工单位负责对大巷、 轨道、 皮带巷等作业地点电缆管理, 包括电缆防护、 检查、 吊挂等。
1.3.2两家或多家单位使用同一条供电线路时, 由先投入使用单位负管理责任。公共区域电缆吊挂, 按照《井下公共区域电缆监管责任区域划分》进行责任落实。
1.3.3工程施工结束后, 双方未办理交接或交接双方没签字确认前, 上级领导或职能科室查处隐患落实原使用单位。
二、 吊挂规定
2.1井下所有施工地点的电缆吊挂, 必须严格按照《车集煤矿管线吊挂标准》吊挂, 不按标准执行按照规定落实处罚。
2.2各区队使用的高、 低压电缆多余部分, 不准吊挂在大巷、 轨道、 皮带巷等公共区域, 多余部分必须吊挂在本单位施工巷道内。
2.3电缆敷设由先敷设一根电缆为标准, 后敷设的电缆不得与之交叉, 特殊情况需重新调整时, 报机电科统一协调后, 按照责任区域安排相关单位组织施工。
2.4电缆跨巷道时, 应在巷道顶帮处, 按顺序分开用欧姆卡固定( 特殊地点按照现场要求, 可加工安装电缆过桥) 。
2.5巷道内新敷设电缆时, 按照剩余电缆钩向下按照顺序排列, 如果电缆钩不足, 施工单位在原钩下方根据需要增加标准电缆钩, 不允许把电缆挂在已有电缆的钩上, 出现一钩两线, 或使用其它物品绑扎代替电缆钩。
2.6电缆吊挂高度, 主要大巷电缆最低点自轨面算起不得低于2米, 其它地点的电缆的吊挂高度应以矿车掉道时不挤压电缆为标准。主要轨道运输巷电缆在行人侧时, 以人行走时不接触电缆为准。
2.7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 电缆( 通信、 信号电缆) 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2.8电缆中间有高、 低压接线盒的, 要接地完善, 有责任牌, 两端留有适当余量, 有电缆走向牌。
三、 处罚考核
1、 各单位吊挂电缆时,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 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并限期整改, 罚款落实责任人。
3.1.1在水平巷道、 斜坡巷道内, 电缆吊挂点间距超过2米的。
3.1.2电缆过巷道时, 不使用欧姆卡或电缆桥架,直接从巷道顶板平放过巷, 过巷电缆两侧的弧度不圆顺, 电缆间距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3.1.3电缆与风、 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时, 必须设在管子上方, 管路与电缆交叉, 间距不符合要求( 不低于0.3 m) 的。
3.1.4高、 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 高、 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小于50㎜; 高压电缆之间、 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小于100㎜的。
3.1.5配电点处的电缆下线时应对着相对应的开关喇叭嘴垂直从其它电缆的里侧至喇叭嘴, 间距不符合要求和电缆交叉的。
3.1.6 同向电缆吊挂不能达到横平、 竖直, 有交叉或缠绑在一块, 不使用标准电缆钩吊挂, 布线时不从电缆主线里帮垂直吊出, 斜拉或从电缆主线外吊出的。
3.1.7 电缆交叉的地点, 不用绝缘板遮护或支架隔离, 未沿电缆里侧垂直引出, 不用欧姆卡固定的。
3.1.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 未按照要求( 沿线每隔100米、 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经电缆的接线盒两端、 穿墙电缆的墙两端) 设置电缆走向牌的, 或使用单位、 编号、 用途、 电压和截面填写错误, 内容不清晰的。
2、 各单位吊挂敷设电缆时,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 每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按主要隐患考核并限期整改, 罚款落实机电队长、 责任人。
3.2.1电缆悬挂在风、 水管上, 电缆上悬挂其它物品的, 或电缆遭受淋水不及时处理的。
3.2.2带电电缆盘圈或盘”8”字型( 供综采、 综掘机组电缆不受此限) 。
3.2.3所有电缆接线盒未水平悬挂, 接头承力; 接线盒两端电缆没有向下弯曲留有适当余量, 淋水能进入接线盒的。
3.2.4电缆穿过墙壁部分不使用套管保护, 没有严密封堵管口, 或管口距墙不足20mm的。
3.2.5没有经机电科允许, 私自把多余( 不足50米) 电缆吊挂在公共区域的。
3.2.6巷修期间, 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措施防护或采取防护不到位, 造成电缆卫生差, 或施工单位将电缆放下后, 施工结束没有按照标准恢复吊挂, 就离开工作现场的。
3.2.7承包责任区域划分的责任单位, 对电缆吊挂不规范、 及违反以上规定的, 有权制止、 督促整改所管辖范围区域内的其它区队电缆吊挂, 对不服从管理的区队, 机电科经查实后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2.8监管单位发现电缆存在不安全隐患, 没有及时机电科汇报或通知使用责任单位的, 每发现一次对监管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3.2.9对电缆监管单位提出的问题, 电缆使用单位没有安排人员处理或没有按时处理的, 每次对责任单位队长罚款100元。
3、 各单位在敷设电缆时,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 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威胁安全生产的按严重隐患考核并限期整改, 落实责任单位队长、 书记、 机电队长、 机电班长、 责任人。
3.3.1不经机电科允许私拉乱扯, 破坏质量标准化整体效果, 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或敷设电缆时, 没有按照标准吊挂, 被上级领导提出批评, 下发整改通知的。
3.3.2公共区域内电缆余量超过50米( 特殊情况写出书面报告) , 且存在多处( 三处以上) 交叉的。
3.3.3动力、 信号电缆连续30米以上, 累计长度超过50米一钩两线吊挂, 业务科室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3.3.4连续30米以上动力电缆不使用电缆钩吊挂, 用其它物品吊挂电缆, 存在大面积坠落危险的。
3.3.5动力电缆与监控电缆, 间距超过三处以上不符合规定, 没有采取防护措施, 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3.3.6巷道内闲置电缆回收后, 没有及时将原有电缆, 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恢复好, 影响标准化整体效果的, 通知后没有及时整改的。
3.3.7巷修期间没有对电缆采取防护措施, 或防护不到位, 动力电缆存在损坏危险, 或已造成电缆轻微损坏的。
3.3.8业务科室下发的质量标准化隐患整改通知, 拒不落实整改的。
3.3.9本规定 4月10日起执行, 与矿下发的制度冲突时, 按矿制度执行。
附: 《井下公共区域电缆监管责任区域划分》表, 此表格按照井下施工现场的变动, 每月进行一次调整, 月底公布在安全办公网上, 如有异议与机电科联系。
井下公共区域电缆监管责任区域划分 4月1日
地点
监管
区队
监管责任区域
责任区队
23轨道
机一队
1#变电所至23车场绕道口及23泵房门口高低压电缆
运输队、 开二队、 机一队、 机二队
运输队
23绞车房至至23泵房低压电缆
开二队
2304下巷移变处至23轨道延伸口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运输队、 开三队
23皮带巷
机二队
1#变电所至皮带尾、 老5#变电所处联巷电缆、 23排水口至皮带移变处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机二队、 采二队、 开二队
23上平台绕道车场
运输队
绕道外口至南副巷里段口
运输队、 机二队
25轨道上山及车场
机一队
25石门至25变电所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掘一队、 综一队、 运输队
运输队
25变电所至25绞车房高低压电缆
运输队、 机二队
25皮带巷
机二队
2508车场、 25皮带巷高低压电缆
机二队
26轨道
运输队
副泵房口至下轨道下车场口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运输队、 钻机二队, 掘三队
机一队
轨道下车场口至28方向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运输队、 钻机队、 钻机二队、 采一队、 综二队、 掘二队、 掘三队、 开一队
26轨皮一联巷
掘三队
从轨道口至第四个风门处高低压电缆
掘三队、 巷一队
26轨皮二联巷
综二队
二联巷至2610下巷口、 2607上巷口高低压电缆
综二队、 机一队
26轨皮三联巷
掘二队
26轨皮三联巷
开一队、 掘二队
26皮带巷
机二队
26轨皮一联巷第四个风门至皮带巷高低压电缆、 26皮带巷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掘二队、 掘三队、 综二队、 开一队、 采一队
27轨道
机一队
从6#变电所至27泵房高压电缆
机一队、 机二队、 掘五队、 综一队、 运输队
运输队
从6#变电所至27泵房低压电缆
运输队、 掘五队、 综一队、 开五队、 综一队
27皮带巷
机二队
2703车场电缆、 27皮带巷高低压电缆
机二队
28皮带底车场
开一队
28皮带底车场
开一队、 掘二队、 综二队
南北大巷
机一队
南北大巷高底压电缆
机一队、 运输队
南北大巷、 轨道及车场
调度室监测组
井下南北大巷、 各轨道及车场监控电缆
调度室监测组
井底卸载站
运输队
卸载站绕道巷高低压电缆
机一队、 运输队
清煤斜巷
机一队
大巷口至斜巷底车场
机一队、 运输队
车集煤矿井下供风、 供水管路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 安装管理
1.永久大巷管路安装标准
1.1风、 水管路安装采用横担托架、 U型卡配合固定( 附图5) , 上下吊挂, 风管在上, 水管在下, 横担相邻间距为4米, 吊挂要牢靠, 固定后的管路最低点距道面不小于2.1米, 要求固定横担与腰线垂直, 管路最外端离轨道边不小于400mm, 不影响大件运输为准;
1.2管路在主要巷道岔口处预留出DN100/PN4( 风管为DN100/PN1.6) 的阀门和连接法兰盘, 阀门安装位置与岔口巷道中线平行, 要便于操作;
1.3敷设的管路风管选用¢159*4.5聚乙烯复合涂层钢管, 黄丹色, 每根4米, 使用快速接头联接; 水管选用¢108*4.5聚乙烯复合涂层钢管, 绿色, 每根4米, 使用40KG法兰盘进行联接; 管路接头处及横担刷黑漆, 闸阀刷红漆, 要求管路联接螺栓齐全、 紧固, 密封可靠;
1.4供水、 供风管路跨巷道或硐室的管路必须起龙门架, 弯头制作要美观, 过巷水平线线与巷道中心线垂直, 不得偏移或斜交, 其高度距道面不低于2.5米;
1.5风水管路要进行编号管理, 风管为 ”F”开头, 如: ”F001→”, 水管”S”开头, 如 ”S001→”, 风水管路编号位置要上、 下对照一致, 编号要求统一喷白字, 箭头方向与流向一致( 也可制作专用走向牌) 。
1.6供水管路具体安装要求
1.6.1供水管水管使用¢108*4.5聚乙烯复合涂层钢管, 绿色, 每根4米;
1.6.2 供水管路每间隔95m( 皮带巷45m) 设分支为DN25变径三通, 其中三通主管路长度为400mm, 支管长度不小于50mm; 三通支管带丝扣, 配装DN25/PN4型不锈钢球阀;
1.6.3 供水管每间隔500m装设一个DN150/PN4的总阀门; 在来水管向两侧的分支口处各设DN100/PN4闸门一个;
1.6.4供水管路在合适位置安装最大量程不大于10MPa的压力表, 安装位置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要便于观察维护。
1.7 供风管路具体安装要求
1.7.1 供风管采用风管为¢159*4.5聚乙烯复合涂层钢管, 黄丹色, ;
1.7.2 供风管路每间隔100m设一个分支为DN50的变径三通, 并安装DN50/PN1.6支管阀门一个, 阀门后配接快速接头;
1.7.3 供风管路每间隔1000m装设一个DN150/PN1.6的总阀门; 每间隔1000m装设一个油水分离器( 风包) ;
1.7.4供风管路在合适位置安装最大量程不大于5MPa的压力表, 安装位置要便于观察维护。
2.临时巷道( 岩巷) 管路吊挂标准
2.1岩巷内所有临时管路必须采用管子托钩( 见附图2) 进行吊挂固定。挂钩吊孔高度以巷道腰线以上200 mm为准, 允许误差30mm; 水平间距为4m, 允许误差50mm。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300mm, 若由于巷道变形, 锚杆必须重新打注, 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 允许误差30mm。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 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2.2风、 水管路应同侧敷设, 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在上、 水管在下的原则进行;
2.3风水管路选型: 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 不再重复敷设风水管路和排水管路, 在开拓掘进期间轨道顺槽和皮带顺槽选用4吋水管、 4吋风管, 铺设一趟6吋排水管路;
2.4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 工作面车场、 巷道拐弯等) 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 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2.5当管路横跨巷道时, 必须采用标准90弯头制作横跨过桥, 过桥水平线与巷道中心线成垂直关系, 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 若风水管路同时需要制作横跨过桥, 两者间距为300mm;
2.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要采用钢管连接, 弯头配制要美观, 装配与管路直径、 压力等相配套的闸阀, 闸阀手柄朝向合理。
2.7其它要求
2.7.1敷设的风、 水管路要进行防腐处理, 水管刷绿漆, 风管刷黄漆, 快速接头刷黑漆, 管子挂钩刷灰色防锈漆。刷漆要均匀, 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2.7.2风、 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 风管编号”F”开头, 如: ”F001→”, 水管编号”S”开头, 如: ”S001→”。风水管路编号要上、 下对照一致, 要求统一采用白色自喷漆, 字号高度为40mm, 箭头方向与流向相同( 也可制作专用走向牌) ;
2.7.3风、 水管路沟通后严禁有漏风、 漏水现象, 否则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2.7.4风、 水管路要进行挂牌管理, 巷道内的风、 水管路每隔100米悬挂一个责任牌, 注明责任人, 责任区段, 管路长度、 标称直径、 压力等技术参数。
3.临时巷道( 煤巷) 管路安装标准:
3.1煤巷内的风、 水管路必须采用管子挂钩( 附图1) 进行吊挂固定, 并悬挂整齐, 且要求沿采煤工作面回采侧安装布置;
3.2风水管路选型: 为保证在工作面回采时不再重新敷设风水管路和排水管路, 在掘进期间轨道顺槽和皮带顺槽选用4吋水管、 3吋风管, 一趟6吋排水管路; 风水管路接头内径必须与管路内径统一;
3.3管路吊挂应尽可能同电缆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 必须吊挂在同一侧时, 应吊挂在电缆的下方300mm以下;
3.4水管每隔50米加装一组分支三通, 外接球阀, 胶带输送机巷道要将管路接口引致行人道侧, 避免灭尘人员跨越胶带连接供水管路; 钻场附近水管三通改为四通, 增加Φ25mm接头;
3.5风、 水管路吊钩 ( 见附图2) 由机修厂统一加工, 生产单位写出书面申请, 经过机电科审批后, 按照需要进行领用;
3.6管路最低点距底板不小于300mm, 吊点间距为4m。并遵循风管上、 水管下的原则;
3.7其余要求与岩巷的风、 水管路安装标准相同。
3.8管路挂钩加工标准:
3.8.1管路挂钩的具体制作标准见附图;
3.8.2管路挂钩必须由矿机修厂统一加工,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管子挂钩, 机修厂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 不合格的挂钩, 使用单位可拒绝领用。
4工作面排水管路的敷设:
4.1排水管路的管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掘进工作面要求安装不低于100 m³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迎头至少铺设一趟6吋排水管路, 当水沟与6吋排水管不在同一侧时6吋排水管使用木墩放在底板上; 回采工作面安装不低于200m³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工作面至少铺设两趟6吋排水管路;
4.2排水管路在风、 水管路下方吊挂, 管路间距200mm, 吊挂要牢固, 当排水管路为多趟时, 可按上述方法依次向下吊挂, 且要保证最下部一趟管路距底板不小于200mm;
4.3各排水管路应在相对较低处, 安装排污三通和闸阀, 并定期进行放淤, 以防管路堵塞;
4.4排水管路刷灰色防锈漆, 并进行编号, 编号与泵、 控制开关相对应, 排水管路编号以”P”开头, 如名称: ”排水管路P1-001→ ”,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 字号高度为40mm, 箭头方向与流向一致( 也可制作专用走向牌) ;
4.5工作面上、 下巷内的排水管路每隔200米悬挂一个责任牌, 标明责任人、 责任区段, 管路排水能力、 管路长度、 标称直径等技术参数。
二、 使用管理
大巷、 主斜巷的主要供风、 供水管路由运输队负责管理, 皮带巷的风水管由机电二队负责管理, 工作面管路由责任单位负责管理, 公用管路由多家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责任单位负责对管路的日常维护、 改造、 隐患处理等工作。
管路漏风、 漏水时, 责任单位要及时处理, 影响生产的, 要以书面报告上报, 申请时间进行处理。
管路移交时, 由机电科负责协调, 存在的隐患原则上由交出单位负责处理, 特殊情况下, 需接收单位进行处理的, 所需费用由交出单位承担。
高瓦斯掘进头允许使用风泵, 且必须有领导批示的报告, 否则, 不得使用。
三、 考核办法
1.漏风标准: 手放在漏风处, 能感觉到气流冲击; 漏水标准: 滴水成线或更大。
2.供风、 供水管路及附件漏风、 漏水者, 每处罚款100元。
3.供风、 供水主管及支管必须安装压力表( 至少各一块) , 每少一个或不能正常使用者, 每处罚款100元。
4.管路之间连接处, 必须采用不小于原管直径的管路进行连接, 否则, 每处罚款100元( 临时使用小管径连接时, 必须满足生产需要, 但条件允许时必须及时恢复主管路连接) 。
5.井下排水点不得使用风泵, 未经许可私自使用风泵者及许可过期、 条件变化后可采用电泵时仍使用风泵者, 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上下山巷道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 上下山巷道必须设有灵敏可靠的”一坡三挡”; 在巷道上部接近变坡点处能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在巷道的中部安设跑车防护装置, 下部在变坡点上2m处安设挡车杠, 此装置任何人不得破坏。
二、 上下山巷道必须设有灵敏的声光信号系统, 信号开关与绞车控制开关必须完好, 且准确可靠, 符合防爆要求。
三、 上下山巷道的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 上下山巷道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 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 深度不得小于0.7m, 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严禁堆放物料。
五、 用绞车提升的上下山巷道的绞车安放牢固可靠, 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 上下山巷道的轨道铺设要平、 直、 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连接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铺设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七、 上下山把钩人员在挂每列车时, 必须认真检查矿车及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钩头、 三链环、 车厢连接处销子等设备完好状况, 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及时处理, 严禁损坏的矿车继续运行。
八、 上下山巷道要执行”行车不行人, 行人不行车”规定, 在提升运输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轨道巷, 上部由上平台把钩工负责监督, 下部由底车场或各个偏口把钩人员负责监督, 有行人经过时, 绞车不准提升或下放, 待人员进入上部或下部平车场后, 方可提升放车。
保护接地装置的精细化实施标准
为规范我矿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 检查, 测定工作, 保证保护接地的安全、 可靠运行, 预防触电和电火花事故; 结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及我矿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细则:
一、 总则
1.凡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构架, 铠装电缆的钢带( 或钢丝) 、 铅皮和橡套 ( 塑料) 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 等均必须接地。
2.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 都要和总接地网连接。
3.在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1)每个采区变电所( 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
(2)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的机巷、 回风巷、 集中运输巷( 胶带运输巷) 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 至少要装设一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
(6)单台馈电开关, 设局部接地极。
(7)照明综合保护开关、 煤电钻综合保护开关, 其主接地极可并联于其它开关的局部接地极的辅助接地母线上。若单台照明综合保护开关或煤电钻综合保护开关, 必须设立局部接地极。
( 8) 1140V以及200A( 660V) 四通接线盒打接地, 综采工作面移动接线盒除外。
4.局部接地极最好设于巷道水沟内, 无水沟时应埋设在潮湿的地方。
5.矿井内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 均经过接地用的连接导线直接与接地母线( 或辅助接地母线) 或铠装电缆的钢带( 或钢丝) 、 铅套 或橡套( 塑料) 电缆的接地芯线( 或接地护套 ) 相连接。而接地母线( 或辅助接地母线) 与连接在一起的所有电缆的接地部分, 又均经过各接地导线同各局部接地极相连接, 最后都直接汇接到主接地极上, 从而构成一个全矿井内完整的不间断的总接地网。
6.矿井内24采区、 23采区应设立主接地极, 但其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不大于2Ω的要求。
7.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 接地母线、 辅助接地母线) 直接相连; 禁止将几台设备串联接地, 也禁止将几个接地部分串联。
8.接地母线及变电所的辅助接地母线, 应采用断面不小于50mm2 的裸铜线、 断面不小于10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 断面不小于100mm2 镀锌扁钢。采区配电点及其它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 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 裸铜线、 断面不小于50mm2 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 断面不小于50mm2 镀锌扁钢。
9.连接导线、 接地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25mm2 裸铜线、 断面不于50mm2 的镀锌铁或厚度不小于4mm、 断面不小于50mm2 镀锌扁钢。额定电压低于或等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 连接导线, 可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 的裸铜线。
10.严禁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极、 接地母线、 辅助接地母线、 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
11.未镀锌的铠装电缆的钢带( 或钢丝) 要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1~2年应涂刷一次。
12.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处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 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 的电阻值, 都不得超过1Ω。
二、 井下接地安装:
1.主、 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及23、 24采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米2、 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2.埋设在巷道或潮湿地方的局部接地极可按下列规格制作:
(1)面积不小于0.6米2、 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
(2)直径不小于35mm, 长度不小于1.5m的镀锌铁管, 且管子上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 铁管垂直于地面, 并埋设于潮湿地方, 或采用直径不小于22mm, 长度不小于1m的镀锌铁管, 且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钻10个直径不小5mm的透眼; 两管均垂直于地面, 并埋设于潮湿地方。两管之间相距5米。
三、 固定电气设备的接地方法
1.变压器的接地, 应将高、 低压侧的铠装电缆的钢带、 用连接导线分别接到变压器外壳上的专供接地螺钉上, 如用橡套电缆时, 将电缆的接地芯线接到进出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 然后将变压器外壳的接地螺钉用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上。
2.电动机的接地, 可直接将其外壳的接地螺钉接到母线( 或辅助接地母线) 上。橡套电缆应将专用接地芯线与接线箱内接地螺丝连接。禁止把电动机的底脚螺栓当作外壳的接地螺钉使用。
3.高压配电装装的接地, 应将各进口的电缆接地部分( 铅皮层、 铠装层或接地芯线头) , 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 连接到配电装置的接地螺钉上, 然后连接导线将各进口的电缆头接地螺钉与底架接地螺钉相连接, 最后接到接地母线( 或辅接地母线) 上。
4.井下各机电硐室, 各采区变电所( 包括移动变电站) 及各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接地, 除经过电缆的铠装层、 屏蔽层或接地芯线与总接地网相连外, 还必须设置辅助接地母线。其所有设备的外壳都要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辅助接地母线上, 辅助接地母线还必须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连接。
5.井下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的接地, 除与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外, 其外壳均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直接与连接主、 副水仓中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相连接。
6.电缆接线盒的接地, 应将接线盒上的接地螺栓用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极相连接, 接线盒两端的铠装电缆的接地要用绑扎的方法经过与(用裸铜线绑扎时, 沿电缆轴向绑扎长度, 不得小于50mm)接地导线相连接的连接导线把两端电缆的铅皮层、 钢带( 钢丝) 层连接起来。
四、 移动设备的接地
移动变电站的接地, 应先将高、 低压侧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分别接到进线装置的内接地端子上, 用连接导线将高压侧电缆引入装置上的外接地端子与高压开关箱的外接地端子连接牢固, 再将高、 低压侧开关箱和干式变压器上的外接地螺钉分别用独立的连接导线接到接地母线( 或辅助接地线) 上。
五、 接地线的连接和加固:
接地母线与主接地极的连接( 或局部接地极于接地导线) 要用焊接。接地导线和接地母线( 或辅助接地母线) 的连接最好也用焊接, 无条件时, 可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镀锌螺栓加防松装置( 弹簧垫、 螺帽) 拧紧连接。连接处应采用锡焊。用裸铜线绑扎时, 沿接地母线轴向绑扎长度不得小于100mm。
六、 保护接地的检查:
1.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 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 交接班) 。其它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 由维修人员进行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 应及时记入 记录表内。并向领导汇报。
2.电器设备在每次安装或移动后, 应详细检查电器设备接地装置的完善情况。对那些震动性较大及经常移动的电器设备, 应特别注意, 随时加强检查。
3.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 应立即修复。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受电。
4.每年要对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详细检查一次。其中主接地极和浸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提出水面检查, 如发现接触不良或严重锈蚀等缺陷, 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并应测其接地电阻值。主、 副水仓中的主接地极不得同时提出检查, 必须保证一个工作。矿井水含酸性较大时, 应适当增加检查的次数。
七、 接地电阻的测定
1.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 由机电一队设专人负责 , 每季测定一次, 将结果报机电科存档; 新安装的接地装置, 在投入运行前, 应测其接地电阻值, 并必须将测定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由使用单位每季测定一次, 报机电科存档。
2.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 应采用普通型仪器时, 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 报有关部门审批。
车集煤矿斜巷运输安全设施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 阻车器的安装
1.当斜巷符合在上平台安装连锁挡车杠时, 阻车器安装位置位于连锁挡车杠前方, 在斜巷上平台距离变坡点1-2m处。当斜巷上平台不安装连锁挡车杠时, 阻车器距变坡点0.5-1m。
2.阻车器转动灵活, 并能自动复位, 处于常闭状态;
3.阻车器中心与轨道中心一致;
4.阻车器( 阻碰头式) 卡爪高度距离轨面不低于300mm。
5.井下斜巷运输轨道必须安装气动阻车器, 阻车器加工由机电科统一绘制图纸, 机修厂加工, 各区队安装使用。
二、 挡车杠安装标准
1.挡车杠原则上采用11#矿用工字钢焊接制作, 宽度400mm, 加工依据机电科设计的标准图纸进行, 挡车杠长度应满足在斜巷中安装与巷道底板的夹角在45°-60°之间;
2.挡车杠安装位置(底端)分别在距离斜巷上平台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的位置和下平台变坡点上方略大于一列车的地方;
3.挡车杠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 其偏差不得大于200mm, 挡车杠常闭时(底端)距离轨面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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