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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和规范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的管理, 各系统综合部做到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的使用保管部门及责任人明确, 总量清晰、 资产状态清楚, 集团资产主管对低值易耗品总量清晰、 资产状态清楚, 便于集团低值易耗品的总体调控。
2.基本原则:
2.1集团各部门、 各系统要根据经营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合理核定低值易耗品需要量, 既满足需求, 又避免财产闲置和浪费。同时保证其完整, 充分发挥其功能。
2.2所有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表格必须保留书面材料备案, 资产管理台帐需录入计算机生成电子文档。对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的相关表格的填写、 传递、 保存等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
2.3各系统要完善技术管理、 统计、 维修保养和清查制度。
2.3.1必须保管好各项技术资料, 建立技术档案, 对低值易耗品在使用期内发生的维修保养、 放置地点转移、 使用保管人更换、 报废处理等动态都要进行登记。
2.3.2加强维修、 保养, 使低值易耗品处于良好状态。
2.3.3坚持定期清查盘点, 做到账物相符, 资产存量和技术状况清楚。
3.部门分工及职责:
3.1集团管理管理中心行政部资产主管为低值易耗品的掌控和调配负责人, 其职责是:
3.1.1从集团角度宏观掌握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 对低值易耗品实行动态管理, 合理调配, 充分发挥低值易耗品效能。
3.1.2审查各系统提报的计划, 根据集团低值易耗品存量和实际经营工作需要, 提出添置、 调配和处理意见。
3.1.3参加低值易耗品的调配、 报废鉴定、 清查盘点等项工作, 并对低值易耗品盘盈、 盘亏和毁损事故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
3.1.4负责指导低值易耗品的技术管理。
3.2各系统综合部是低值易耗品的主管部门, 其职责是:
3.2.1编制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 掌握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 合理安排和配备, 充分发挥其效能, 提高设备利用率。
3.2.2根据经营工作需要, 提出低值易耗品增添、 调拨、 维修、 报废、 处理意见。
3.2.3主持本单位低值易耗品的验收、 调配、 维修、 报废鉴定、 清查盘点等项工作, 并对低值易耗品盘盈、 盘亏和毁损事故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
3.2.4建立”低值易耗品资产分类台账”, 对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进行登记, 保证账物相符。
3.3集团网络主管是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主管责任人, 其职责是:
3.3.1审查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需求计划, 根据集团相关设备的的存量情况和经营办公需要, 提出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增添、 调拨意见。
3.3.2参加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调试、 验收、 报废鉴定、 清查盘点等项工作, 并对相关设备盘盈、 盘亏和毁损事故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
3.3.3负责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技术管理, 建立技术档案。建立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资产分类台账”, 保证账物相符。
3.4财务部是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管理部门, 其职责是:
3.4.1参与新增、 维修项目的报批工作。
3.4.2监督低值易耗品购置和修理费用的支付, 办理结算, 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账”。
3.4.3负责办理低值易耗品购置、 调拨、 维修、 出售、 报废等增减变动的会计事项。
3.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保管部门( 人) 的职责是:
3.5.1负责所保管低值易耗品的完好和合理使用。
3.5.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添置、 修理、 调拨、 报废等建议; 参加低值易耗品的验收、 清查盘点、 报废清理等工作, 保证账物相符。
3.5.3定期对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维护保养, 杜绝安全隐患, 保证其有效运行, 提高完好率和使用率。
4.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4.1单位价值50元以上( 含50元) 、 元以下,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用具物品, 如工具、 管理用具、 办公家具等, 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4.2对于单位价值不足50元, 但属于专用工具的, 也一并纳入低值易耗品分类中按要求管理。
4.3同种类资产单位价值分别在 元上下的, 按从属多数的原则确定为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 由集团制定统一的低值易耗品目录。
5.低值易耗品的编号:
5.1低值易耗品编号由两组字母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第一组字母是单位代码, 第二组以字母”D”表示低值易耗品; 数字表示低值易耗品序号。例如: HJ-D-001。
5.2资产编号是集团和各系统低值易耗品的基本标志, 是进行低值易耗品盘点、 处理等的依据。低值易耗品编号必须是唯一的, 即每一单位低值易耗品对应唯一编号, 不得重复。低值易耗品编号不得随意变化, 如有变化必须通知行政商管部。
5.3低值易耗品取得后, 由主管部门依其类别予以编号, 并粘贴”物品状态与责任标签”, 注明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启用时间、 责任人、 资产状态等。
6.低值易耗品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权限:
6.1低值易耗品购买按集团现行审批流程办理( 见附件) 。
6.2新增低值易耗品, 由各系统自行验收, 其中属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 集团网络主管参加验收。
6.3报废低值易耗品, 单价300元以下的, 由各公司自行鉴定; 单价300元以上( 含300元) 的, 行政部、 财务部参加鉴定。拟报废的低值易耗品中属电子计算机配套设备的, 集团网络主管参加鉴定。
7.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
7.1低值易耗品增加:
7.1.1低值易耗品验收时, 要认真仔细地核查实物( 含随机备件和工具等) , 进行必要的运转试验, 并清点有关技术资料( 包括产品说明书、 合格证、 保修单等) 。
7.1.2由各系统综合部( 集团管理中心由行政部) 填写《新增资产验收单》到行政商管部办理入库手续。
7.1.3接受投资转入、 捐赠的低值易耗品( 小礼品除外) , 由行政商管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估价后, 予以入账。
7.2低值易耗品调拨:
7.2.1各系统多余或不用的低值易耗品, 综合部应及时报告行政商管部会申请外调, 商管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 将各公司多余或不需用的低值易耗品及时调出。
7.2.2低值易耗品调拨时, 由调出单位资产主管填写《资产转移申请单》, 经审批转入调入单位后, 行政部、 财务部调账。严禁在没有资产调拨单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资产转移。
7.2.3对调出的资产, 调出单位应按现状保持其完整, 并维护、 保养好, 不得任意拆卸、 调换或挪作她用。
7.2.4各系统之间调拨低值易耗品, 按财务核定的摊余价值实行有偿调拨。
7.3低值易耗品报废和处理:
7.3.1低值易耗品符合下列情况的能够申请报废和处理:
7.3.2主要部件损坏严重、 配件无来源, 无法修复的; 修复价格较高, 同购置新资产比较, 无修复价值的。
7.3.3因设备陈旧、 技术性能低, 无法适应经营办公需要的;
7.3.4因事故或意外灾害造成严重损坏, 无法修复的。
7.3.5经集团批准的对外投资、 出售、 转让、 赠与、 盘亏等非报废情况下的资产减少。
7.3.6低值易耗品报废, 原则上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集中鉴定审批一次, 特殊情况根据需要随时申请, 由使用单位综合部发起《资产报废和处理审批表》审核流程, 综合部、 财务部、 行政部商管部备存。
7.3.7低值易耗品经鉴定批准报废后一周内处理完毕, 财务部参与废旧物品的评估及审核, 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财务部入账后方可调账; 如需相关清理费用, 按集团费用审批权限执行。
8.低值易耗品的计价及摊销, 按财务部按相关规定办理。
9.低值易耗品的清查
9.1盘盈、 盘亏、 损坏及报废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在会计处理时不得相抵
9.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人员、 使用保管人员变动时, 应填列资产清册办理移交。
10.附则
10.1本管理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行政部制订、 修改并负责解释。
10.2本管理办法自 6月1日起实行, 以往任何版本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同时失效, 各类签字流程及报批程序均以此版本为准。
操作流程
新增资产操作流程
综合部/行政部
存档
综合部/行政部
提交采购计划
集团相关人员
审批
采购部
询价采购
使用部门综合部( 行政部)
组织验收
帐务处理
财务部
资产调拨操作流程
双方单位综合部、 财务部
存档
调出单位综合部
填写资产转移单
调入单位相关人员
对调入资产签收
集团资产主管
确认签字
调入单位财务部
帐务处理
调出单位财务部
帐务处理
300元( 不含300元) 以下的自行鉴定
各公司综合部、 财务部、 总经理
资产报废操作流程
废旧物品处理
行政/综合部
资产主管/综合部、 财务部
存档
综合部/行政部
提交资产报废申请
行政、 财务总监审批
参加300元以上的鉴定
集团资产主管、 财务部
报废单位财务部
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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