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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工作, 提高停车场( 库) 服务水平, 根据《杭州市停车场( 库) 建设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实际,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按”公司统一标准、 项目分类管理”原则, 规范停车场( 库) 的日常收费操作、 应急情况处理、 现金管理、 技能业绩考核等工作, 使得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 标准化、 规模化。
第三条 由钱江新城物业公司管理的各类露天、 室内停车场( 库) 适用于本办法。以往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条 根据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及资产公司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 物业公司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方案制定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支持、 监督、 考核与协调, 下属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负责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五条 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应由物业公司下属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专人负责, 根据停车场( 库) 类别、 规模、 使用强度、 开放时段等条件合理构建停车收费管理和操作人员结构和班次; 秩序维护、 环境保洁、 工程管理等班组予以配合, 保障秩序、 环境和设施设备满足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应急处理。
第六条 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可由综合管理班组兼任; 规模大, 出入口多, 且24小时运行的停车场( 库) 可建立独立停车收费管理架构及值班经理制度。各级停车收费管理操作人员在业务、 礼仪、 思想素养上应符合公司要求和业务特性。
第七条 公司可根据物业公司整体管理需要对停车收费管理、 操作人员进行各项目间调派, 受调派人员应服从公司调派。
第三章 制度管理
第八条 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应根据公司统一标准建立收费备用金申领、 退缴制度; 物品申领制度; 收费系统软硬件操作规程; 收费工作记录制度、 收费系统故障应急收费操作规程; 收费现金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 收费减免制度; 培训学习制度等并由公司审核经过后予以实施。第七条 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应根据公司统一标准建立收费管理员、 收费班长和收费员岗位职责并由公司审核经过后予以实施。
第九条 物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停车场( 库) 实际运营特点、 停车收费员业务技能和劳动强度, 按照多劳多得、 技高薪高、 奖罚分明的原则建立施行收费员差别化薪酬待遇政策并由公司审核经过后予以实施。
第十条 停车收费各项规章制度应根据各停车场( 库) 实际运营工作出现的新特点、 新矛盾, 不断优化, 逐步形成停车收费管理所涉及的人员、 资金、 物品、 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规范化、 科学化管理局面。
第四章 停车及收费管理
第十一条 各停车场收取的主要费用为车位租赁使用费、 车位临时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物业管理费, 其它费用为停车卡工本费或押金。收费模式根据各停车场经营模式不同分别为代收代缴和自营自收。
第十二条 停车场( 库) 的停车位的使用性质分为长期租赁和临时停放, 费用收取方式为包月包年和临时收费( 含抵价卡券) 。
第十三条 各停车场( 库) 停车位的使用性质由公司根据管委会和资产公司要求决定不同使用性质的停车位的区域、 数量或比例。各服务中心做好长租客户申请、 登记、 信息录入、 收费和建账等工作,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车位长期租赁办理手续应建立高效、 便捷的办理流程。
第十四条 临时停放车辆应根据物价部门审核经过的各停车场( 库) 收费标准进行临时收费, 各服务中心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如物价部门审核经过的收费标准中有上下费用浮动标准的, 由公司确定或调整实际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各服务中心根据费用减免制度严格控制免费停车用户类型和数量, 加强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 监督和检查; 现场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费用减免的客户进行必要的核验并做详细记录。
第五章 现金票据管理
第十六条 各停车场( 库) 的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或抵价卡券支付, 暂不提供其它支付方式。费用的收取应开具相应正规票据。票据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各停车场( 库) 收费特点负责或协调收费主体单位按时、 合理分配各类面额发票和收据。
第十八条 在各发票领取和交接环节应详细、 准确, 有据可查, 且必须移交接收两人同时在场。制定票据领用、 交接和验消相应的办理流程。
第十九条 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根据停车场( 库) 和自身管理实际, 发放管理和操作人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
第二十条 收费员、 班组长、 管理员等人员在现金收取、 交接过程中, 应认真、 仔细, 避免假钞、 错收、 错缴等各类收费事故。现金交接应详细、 准确, 有据可查, 且必须移交接收两人同时在场。现金缴存应保留有效凭证, 且两人同往办理。有条件的服务中心( 管理处) , 公司可协调协作银行申请上门收款服务。
第二十一条 存放票据的保险箱摆放位置应合理、 安全, 并有专人值守。保险箱钥匙由指定专人负责, 不得借用和复制。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对停车收费有关的车位使用数据、 客户资料、 停车卡证、 各类结算现金和票据等做好登记台账, 日报、 月报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应根据上级各部门要求做好阶段或长效的信息统计、 报送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协调停车收费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履行的技术交底培训和维护保养工作; 各服务中心( 管理处) 应做好人员培训、 交底, 规范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做好停车收费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保监管, 保证停车收费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五条 各服务中心应根据上级各部门要求做好停车场( 库) 停车收费系统改造升级和收费支付方式多样化的技术配合、 培训和交底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服务中心应结合实际提前谋划、 早作打算, 对于停车场( 库) 内涝、 断电、 系统瘫痪、 收费纠纷等涉及停车收费工作的突发事件拟定相应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并做有效培训、 交底和演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 2月1日起实施。
杭州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X停车场( 库)
停车收费管理应急预案( 试行)
为避免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工作因各类费用纠纷、 设备故障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受阻, 保护收费相关人员人身及收费设施设备等财产安全, 根据《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涉及临时停车且需按物价审核收费标准进行停车收费的停车场。
二、 停车收费应急事件分类和实施
( 一) 收费纠纷类: 包括因停车时间争议、 收费标准争议、 服务投诉或客户其它利益受损所导致的停车费用支付方面的争议。
收费员应礼貌沟通、 耐心解释, 不得与客户发生任何冲突, 提倡经过沟通解决争议完成收费。无法妥善处理的及时通知领班或收费管理员前来处理。如因纠纷导致车道严重堵塞, 具备车辆引流条件的, 应由秩序维护员应及时导引车辆前往其它出入口进出库; 不具备车辆引流条件或人员财物遭受威胁的, 收费员或管理员有权决定报警或放行。作好详细记录。
( 二) 系统设备类: 因自然灾害、 设施设备及安装质量、 人为较小破坏等造成停车收费系统出现软硬件故障无法正常运行, 影响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状况。
收费员应立即通报领班, 由领班初步分析和排除故障。领班无法及时解决的应立即通报收费管理员或工程技术人员做进一步排查和解决。
故障无法及时解决的, 在场管理员或秩序维护员应根据现场情况, 封闭个别车道或出入口, 做好现场指挥和临时引导设施摆放, 工程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抢修; 确因现场条件所限, 无法利用其它出入口进行停车收费系统收费的, 能够停车票或手持机进行人工计时收费( 停车票一车一票, 票面信息打印或登记应准确、 齐全) 。
( 三) 交通事故类: 因发生交通事故, 停车收费系统遭受较大破坏且无法正常运行, 影响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状况。
由收费员立即通报上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负责收取涉事车辆停车费用。
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 按系统设备类停车收费应急事件处理。
( 四) 治安刑事类: 发生强行冲卡、 寻衅滋事等非法侵犯行为或抢劫、 恐怖袭击等严重刑事事件造成停车收费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收费员无法正常收费作业甚至收费员和停车收费系统遭受严重威胁或损害的状况。
收费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及时通报上级管理人员, 寻求现场秩序维护员控制现场秩序或局面。可利用现场设施设备做好应急记录与取证。根据上级管理人员和警方要求, 协助做好案件侦查等工作。
( 五) 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理, 秩序维护员必须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其它配合工作, 如因秩序维护或配合不利发生人身、 财产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责任。
( 六) 各类应急事件处理所必须的物资、 工器具应提前准备并按指定位置存放。
三、 人员分工与职责
( 一) 服务中心( 管理处) 主任: 主要负责停车收费系统和收费员遭受较大损害的交通事故类、 治安刑事类停车收费应急事件的处理, 全面指挥、 协调和组织人员救援、 设施设备抢修、 秩序维护、 情况汇报等工作。
( 二) 服务中心( 管理处) 副主任: 主要负责交通事故类、 治安刑事类的停车收费应急事件处理, 指挥、 协调和组织人员救援、 设施设备抢修、 秩序恢复等工作。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向上一级管理人员及时汇报并做好书面说明。
( 三) 服务中心综合管理、 工程管理组长: 负责下一级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妥善处理的收费纠纷类、 系统设备类停车收费应急事件处理。其中系统设备类停车收费应急事件的处理, 工程管理组长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派下属各类技术人员或寻求公司职能部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帮助, 及时维修或故障排除。处理过程和结果应向上一级管理人员及时汇报并做好书面说明
( 四) 收费领班和收费员: 主要负责各类简单停车收费应急事件的处理, 对各类停车收费应急事件的及时报告, 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值班记录应反映各类应急事件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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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系统管理规定( 试行)
为确保停车收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规范停车收费系统软硬件和配套附件管理, 根据《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一、 设施设备管理
( 一) 停车收费系统根据移交情况, 分为代管和自行管理两种形式。
( 二) 停车收费系统处于代管状态的, 应由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服务中心( 管理处) 共同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设施设备日常操作管理、 运行状态监管。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予以修复。
( 三) 停车收费系统已完成移交, 处于自行管理状态的, 由服务中心负责设施设备及附件的登记造册、 日常操作管理, 运行状态监管及简单维修。系统发生故障的且在保修期内, 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尽快修复; 保修期满的应落实相应单位进行定期维保, 发生故障且无法及时排除的, 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尽快修复。
二、 系统权限与账号
( 一) 权限分类:
1、 管理员权限: 更改系统及参数设置、 发行卡、 收费、 查账;
2、 维修权限: 更改系统及参数设置、 发行卡、 查账;
3、 统计权限: 收费、 查账;
4、 收费权限: 收费。
( 二) 严格控制各类权限分配, 各类权限应合理对应各级各类操作人员。各级各类操作人员应一人一账号, 账号、 密码不得借用她人。
三、 系统操作
( 一) 停车收费全系统除特殊情况外应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 二) 系统收费操作以收费员为主, 查账以领班、 管理员为主。系统更改和参数设置、 发行卡以管理员、 工程维修为主。严禁无关人员操作停车收费系统任何部件
( 三) 收费员交接班时根据各自账号进行收费系统的账号退出与登录; 根据培训交底事项规范操作收费系统, 不得启动或操作与停车收费作业无关的程序或功能。如遇系统断电、 死机、 蓝屏等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状况时, 应立即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通报与处理。
四、 系统附属设施
( 一) 系统终端、 平台所处的各室内空间应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严禁保洁、 保安、 客户、 员工亲属等无关人员进入。
( 二) 停车卡管理
1、 停车卡应定期清点, 月报表须反映各类停车卡发放、 退换、 遗失数量及相应金额
2、 各类停车卡数量不足, 应办理相关申购手续, 及时补齐。
3、 长租停车卡领取应收取一定金额的工本费或押金( 金额根据卡片采购成本定) , 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加盖公章。租期届满未续租且以停车卡发放以押金形式开具收据的, 双方退换停车卡收据和押金。
4、 长租停车卡遗失的, 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后予以补办, 原卡作废, 信息录入时覆盖原卡信息。
5、 临时停车卡遗失的, 由服务中心开具相关凭证并收取一定金额工本费( 不得低于50元) , 相关凭证应加盖公章。领取相关凭证三日内, 遗失卡找回要求归还的, 服务中心可按归还卡时间经过停车收费系统按实结算停车费, 原收取的工本费多退少补。相关凭证可至公司财务部换取发票, 领取相关凭证三日后或换取发票后服务中心不再接收遗失卡。
6、 所有停车卡的发行, 必须由服务中心( 管理处) 指派专人负责, 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方案、 长租合同协议或客户申请及缴纳金额等条件准确设置客户资料、 使用车场、 使用期限、 卡片种类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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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现金票据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资金票据管理, 确保资金安全, 杜绝违纪腐败事件的发生, 根据《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一、 现金、 卡券管理
( 一) 本停车场( 库) 停车收费预先配发一定金额备用金。
( 二) 当班收费员应对每笔交易收取的现金、 低价卡券清点并收取, 要求具备一定的鉴伪能力。收费领班及管理员应对现场收费情况进行不定时核对检查。
( 三) 交班收费员应就备用金、 当班停车收费现金和低价卡券数量进行清点、 记录, 完成交割。领班对各收费岗的一个结款周期的收费金额进行清点、 记录, 完成结款。结款转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人员。交割、 结款、 结款转交均须交接双方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
( 四) 停车收费现金应存入指定银行专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人员应对停车收费现金一日一缴, 且由一名服务中心( 管理处) 其它工作人员陪同。现金缴款过程应注意资金和人身安全。服务中心( 管理处) 留存缴款凭证复印件, 原件交至收费主体单位专人。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等银行暂停对公业务时间的现金缴存, 根据与收费主体单位或公司意见处理。
( 五) 抵价卡券由公司统一发行, 服务中心根据相关协议合同条款定期与各单位结算。
二、 票据管理
( 一) 收费主体单位负责按时足额提供停车收费发票及收据( 票据提供应考虑节假日的预留量) 。
( 二) 各个环节的票据领取, 交接双方应同时在场, 认真清点, 详细记录各种额度票据数量、 票据号段、 交接时间并签字确认。
( 三) 收费员领取发票凭存根联换取等额发票。存根应由各收费员自行妥善保管。
( 四) 收费员收取停车费的同时必须开具等额发票于客户。如遇发票应开未开情况, 应做好详细记录( 时间、 车号、 金额、 未开原因) , 严禁占为私有或挪作她用。
( 五) 发票或存根遗失的, 由责任人赔付等额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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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停车收费减免规定( 试行)
为配合相关部门公务执勤、 工程维修抢险等工作, 共同维护停车场( 库) 安全、 有序的停车环境, 根据《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场( 库) 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结合本项目实际, 现就部分因公进出本停车场( 库) 的公务用车停车费用减免事项明确如下:
一、 减免原则: 维护社会、 国家稳定, 维护本项目及周边社会、 经济秩序, 维护本项目及周边市政配套设施运行安全, 执行其它政治任务或特殊任务而进出本停车场( 库) 的各类公务用车均可减免停车相关费用。
二、 减免对象: 悬挂公安( 检查、 法院) 、 武警、 军队牌照车辆; 喷涂城市管理、 各类救援、 水电气信等配套设施维修抢险标识图案且确因上述需要进出本停车场( 库) 的车辆; 其它携有本服务中心认可的免费停车标识的车辆。
三、 当班收费员应对减免费用车辆做好详细记录( 车号、 进出库时间、 单位、 减免事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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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岗位职责
1、 自觉遵守国家、 地方法律法规和公司及服务中心( 管理处) 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本停车场( 库) 现行各项停车收费标准, 认真仔细、 坚持原则、 不谋私利, 接受客户及上级各部门监督。
2、 当班收费员应提前20~30分钟到指定地点登记、 领取所需物品( 备用金、 发票、 各类券、 卡、 登记表单、 工作记录本等) 并按规定时间到岗。做好与上一班收费员工作交接并做记录后进入工作状态。换班收费员应做好工作岗亭内相关设施设备卫生清洁工作。
3、 当班收费员严禁携带私人现金( 备用金除外) 及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岗位。
4、 收费员到岗后应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服装及工作牌证穿戴整齐。文明礼貌服务, 热情耐心解释, 积极主动协调。
5、 收费员当班收费操作中, 严格按照公司、 服务中心( 管理处) 各项规章制度和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操作收费。操作过程应做到专业迅速、 准确无误, 停车收费系统无唱票功能或唱票功能故障时应人工唱票, 使用普通话、 文明礼貌用语。
6、 因特殊情况人工计时计费时, 收费员应及时准确核对, 合理收费。
7、 严禁多收、 少收费用和不开具发票现象发生。
8、 收费员当班收费操作中, 发生各类收费应急事件时, 严格按照服务中心停车收费应急预案处理。
9、 严格遵守执行停车收费当班记录制度。当班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和当班记录。交接班记录主要有上一班交接收费金额、 收费岗亭内物品( 系统、 表格、 记录本等) 清点及完备情况和卫生状况、 特殊情况交底, 并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当班记录主要有当班时间和收费金额、 费用减免记录、 发票应开未开情况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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