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太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太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23日
太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和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ﻫ 本预案适用于太和县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它社会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ﻫ (一)设立太和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宣传部、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经信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县经信委、县国土局、县安监局负责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警戒保卫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事发地乡镇、县民政局、人社局和县总工会做好善好的处理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应急供电工作,宣传部负责有关宣传报道工作.ﻫ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县经信委值班电话:8622358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8623785
县安监局值班电话:8611867
(二)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县经信委、国土局和县安监局,并根据事故情况逐级报告。
2、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ﻫ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和企业规模;ﻫ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 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现场保护ﻫ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四、事故应急救援
(一)县经信委、县国土局或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通知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ﻫ (二)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ﻫ 非煤矿山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区域互救.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三)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ﻫ 1、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2、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由指挥部调集邻近的非煤矿山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根据救援工作需要,由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县各非煤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抢险救灾原则ﻫ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抢险救援.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4、通讯畅通原则.事故现场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附件1:
太和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职 务
姓 名
单 位
联系电话
总指挥
徐会东
政府县长
13956809638
副总
指挥
丁志凯
政府副县长
13955878020
成员
潘如年
政府办主任
13605675666
洪宝荣
经信委主任
13866263366
李和斌
安监局局长
18156863300
孔祥臣
国土资源局局长
13905586020
陈德奎
县公安局局长
1395587587
赵自强
卫生局局长
13905680172
刘树亭
人力社保局局长
18909689199
李斌
民政局局长
13909681058
闫磊
宣传部副部长
13705671468
唐黎明
县总工会副主席
13955859111
陶平兴
消防大队大队长
15805586969
杨东升
供电公司经理
13805586096
太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
8611867
县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
8623785
县经信委值班电话
86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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