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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1051475 上传时间:2025-06-27 格式:DOC 页数:62 大小:450.50KB 下载积分:1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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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招标文件 物流中心项目 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QPJWL-SG-010 招 标 人: 日 期:二○一六年一月 61 / 62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 A 投标人5 2、投标委托5 B 招标文件5 C 投标文件6 D 投标文件的递交9 E 开标及评审10 F 授予合同12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14 第四部分报价要求14 第五部分合同18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1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公司拟对“物流中心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组织实施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招标人将根据施工方案及报价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预中标候选人,经对预中标候选人考察后最终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 1、 招标项目:物流中心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 2、 建设地点:济南市天桥区,东临蓝翔路,南邻粟山路。 3、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内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含出入口大门及造型电子版图纸。) 4、 承包方式:专项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检测、包竣工验收、包维修、包售后服务,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5、 质量标准及质保期:合格,自竣工之日起两年(投标人可在两年基础上竞报)。 6、 工期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了解的项目情况合理竞报。 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结算造价=固定总报价±变更调价 8、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9、 报价有效期: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日。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 11、 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及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2、 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13、 质疑提交:时间:2014年1月13日前将质疑文件的电子版文档发至电子邮箱:; 并电话通知招标人。 14、 答疑文件:2014年月14日发至各投标人邮箱;书面的答疑文件领取地点为公司办公室(药山办事处院内二楼)。 15、 投标文件份数:书面形式文件3份(1正2副),电子版文档1份(光盘或U盘)。 16、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4年1月17日上午8:30-9:00 地点:物流中心项目现场会议室(工地对面一层彩板房) 开标时间: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 地点:物流中心项目现场会议室(工地对面一层彩板房) 17、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18、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9、 现场考察联系电话:联系人: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须知第8条资质要求”的企业单位。 1.2投标人应是合格的具有充分技术、资金、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单位,较强的经济实力的公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注册公司,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具备履约能力,并具有相应的注册、施工等资格证明;且投标人必须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1.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施工图优化设计能力、完善的施工队伍和培训以及组织严密的维护服务能力。并对维修服务能力作出说明(加附表说明人员、构成)。 1.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8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2、投标委托 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及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名称及技术参数,招标、投标及评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4.3除4.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及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邮件形式按质疑时间要求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2天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应用书面、邮件作出答复,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统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开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的日期,但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购买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C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资料有假,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投标交往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和技术标格式三部分组成。 8.1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唱标单、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情况表等;外地进济企业需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8.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见后附表格内容。 8.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8.4综合说明 8.4.1投标申请书或投标人一般情况; 8.4.2 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有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及优惠条件。对业主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对图纸的设计优化)。 8.4.3近2年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8.4.8质保期内保修及质保期满服务措施及承诺 9、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9.1全部采用A4纸张按统一格式,用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 9.2唱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且此页单独密封。 10、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投标文件按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及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及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0、2投标文件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设计缺陷的优化,材料设备的规格、性能、材质、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2)其他投标人认为的必要补充。 11、报价 11、1具体报价要求详见“第四部分:报价要求”。 11、2如遇本须知第10、2、(1)条情况,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除此之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11、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综合说明·第11条”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三天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缴款单的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领取收据。 投标人开具转帐支票的有关信息: 开户行: 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张庄支行 帐 号:92050000510 开户名称: 公司 单位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办事处西邻 12、3未按12、1和12、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报价无效。 12、4中标单位在及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时,该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2、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及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15天内无息退还。 1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未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2)开标结束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签约。 (4)招投标或招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3、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应满足“综合说明第10条”规定。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及投标人协商延长报价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邮件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4、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4、4投标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如果正本及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不得手写,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14、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4、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文件应按所述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报价书正副本共一式4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唱标单及电子版文档按密封要求单独密封。 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6、开标截止时间 16、1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开标地点。 16、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须在开标时携带,以证明其具备投标资格。 16、3招标人推迟开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6、4在开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开标前,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7、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撤回投标报价应以书面(或传真、邮件)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邮件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报价,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报价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报价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7、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 开标及评审 18、开标 18.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人委托的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人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8.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的证书原件及规定: 18.2.1营业执照、施工相应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队伍的“外地进济施工备案证”、税务登记证等。 18.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对投标人法定代理人以及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要求编制。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8.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8.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8.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8.5.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8.5.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8.5.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8、6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工程名称、报价、工期及其投标报价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并做唱标记录,投标人就唱标情况进行确认。 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9、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及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和投标单位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地位。 19.3错误的修正: 19.3.1投标人应对填报的工程量项目的计价准确性负责,并应承担由于错误填报所产生的后果,因此提醒投标人应认真核对所填报的各细目子项单价,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以及总报价,避免计算错误,开标后投标人对报价清单作任何修改均无效。 19.3.2评委有权利对于工程量计价项目中不合理报价(如明显高于市场正常水平价格或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价格)提出质疑,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必须提供证明其报价合理的充分的资料,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过讨论仍然认定投标人不合理报价成立,则其报价作废不得分。 19.3.3投标人的清单采用书面文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投标前投标人应自行核对以保证两种报价方式表述的内容一致。开标后如发现两种方式报价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文字方式表达的为准。 19.3.4评标委员会应首先对于投标文件中工程量计价清单进行算术性校核,如发现错误,采用以下处理办法: 19.3.4.1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工程报价”以投标人唱标单所报总价为准,若“唱标单所报总价”及“投标人组成投标报价汇总表”不符,以唱标单为准,按唱标单所报总价及投标人组成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分表之差的比例调整各“分项单价”以及其下的各项细目单价。 19.3.4.2在签定合同前和执行合同中,当发现中标人“投标报价书”中唱标单总价及组成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分表不相符的,以唱标单为准,按“唱标单所报总价”及“投标人组成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分表”之差的比例下调每一项工程细目的单价。 19.3.4.3如果唱标单用数字表示的数额及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单价及数量的乘积及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单项工程中合价之和及合计价不一致,则应以合计价为准按比例修改合价;如果各单项合计价之和及总价不一致,则应以总价为准修改单项合计价。 19.3.4.4如果图纸范围某工程项目未计算,则视为投标人已把该子项费用分摊到其他细目中或作为优惠让利建设单位。 19.3.4.5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 19、4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的本身,不依靠开标截止时间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0、报价的澄清 20、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人员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0、2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评审 21、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1、2评审原则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合理低报价,综合评审,择优定标。 22、评审过程保密 22、1开标开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和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F 授予合同 23、最终审查 23、1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候选人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23、2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23、3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4、招标人在确定中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承包范围和服务的内容。 25、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为保证招标人利益不受损害,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 26、中标通知 26、1在报价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人。通知也可以邮件、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6、2当中标人按第27条规定及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通知,并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28、招标范围: 1、“大门设计施工图”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值班室的建筑安装工程,大门基础工程,大门钢结构工程,大门造型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园区内零星工程等。 第四部分 报价要求 29、本招标文件后附工程量清单。值班室、大门及造型工程总价固定;河道及零星工程为综合单价固定。但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技术要求、施工现场情况、08国家计价规范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自行复核清单项目,若经复核认为原清单有错项内容时,需经错项内容列出调减并调整清单项目并报价,若经复核认为原清单项目有漏项内容时,需单独列明增项内容并报价。投标单位按照以上计价规范或依据并结合本企业和市场情况自主竞报总价。在图纸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或本招标文件确定或暂定的做法无变化时,清单项目不再增减,值班室、大门及造型工程的总报价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准确工程量及全部造价。 30、 报价要求: 30.1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3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说明所列工程承包范围、技术要求、工期、合同条款及本招标文件已说明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作为报价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若最终报价中有漏项视为已计入总价中。 30.3投标人须在报价书中对完成本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综合考虑市场、施工现场条件、企业自身因素以及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等竞报综合单价及总价。 30.4报价采用的计价规范或依据:依据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版本)及其配套使用的《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版本)、《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06版)及其配套使用的相关文件及解释等进行组价报价分析。 投标单位应按照以上计价规范或依据并结合本企业和市场情况自主竞报。 (1)人工单价由投标单位自主竞报; (2)材料由投标人根据现行市场情况,综合考虑风险进行报价。主要材料按材料表要求注明型号、规格、品牌及厂家等; (3)管理费率、利润率由投标单位竞报; (4)措施费由投标单位竞报; 30.5投标报价的一般规定: (1)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综合说明第7项所规定的方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投标须知综合说明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含质保期)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总和,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中标的综合单价调整执行本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30.6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附表) 30.6.1清单报价具体要求,依据山东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内容填写,具体内容包括: (1)封面: (2)总说明(包括:施工范围、计划工期、工程质量、施工现场情况、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参照“措施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计价方法)”,选用相应定额或计价办法。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费用组成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费用信息自主计算确定相应单价、费率。完成本项目图纸范围内施工内容而发生的措施费为固定报价,无论如何变更或签证均不再调整;图纸范围外新增施工项目时,按竞报的措施费费率计算措施费。 (8)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汇总表 B、总承包服务费:无。 (9)计日工表 30.7 报价款组成: 报价价款=(1)+(2)+(3)+(4)+(5),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款; (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款; (3)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款; (4)规费=[(1)+(2)+(3)]×规费率; (5)税金=[(1)+(2)+(3)+(4)]×税金率。 30.8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0.9 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包含符合济南市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施工、生活、安全、文明等临时设施费用、材料设备检验检测费用、环卫环保生活污水排放费用、设备及材料保管费用及水、电费等,且要考虑市场变化风险、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做法或验收新增的相关规定等费用。 30.10 投标企业应根据工程特点仔细全面考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企业因考虑不周造成施工组织变化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0.1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报价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建设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依据本办法计算的值班室、大门及造型工程造价,即为依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其他行业规范标准,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经验收备案合格,直至交付发包人使用、完成保修期内缺陷保修服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0.12施工单位优化设计报价按上述计价办法单独列计,经甲方确认后计入工程总报价。 31、结算造价=固定总价±变更调整+河道及零星工程造价 值班室、大门及造型结算时仅调整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变更费用,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1) 变更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原设计内容一致,仅工程量发生变化,执行报价文件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 2) 变更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特征及原设计内容不一致时,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子目进行综合单价确定;当无相应子目适用时,双方共同询价确定。 3) 变更引起的费用调整计入直接工程费,按投标时所报的管理费、利润费率基础计算管理费及利润,按投标当时的规费、税金系数计取形成变更、签证调整费用。措施费不再计算。 第五部分 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物流中心值班室、大门及造型、河道及零星工程 工程地点:物流中心厂区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物流中心景观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值班室所有建筑、装饰装修、安装电气、大门及造型施工及保修等全部内容以及河道整治、零星项目的施工工作。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专项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竣工验收、包维护。 四、合同工期 三、合同工期 接到发包人开工令后 日历日内全部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六、合同价款 本工程值班室、大门及造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河道及零星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 固定总价明细及综合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的报价表。 合同暂定总价款为:(小写): 元(人民币); (大写): 元(人民币)。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下面所列在前面的为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答疑及其他相关文件 4.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5.中标通知书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 图纸 8.投标文件及补遗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其他有关文件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及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1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济南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合同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本合同协议书第七条。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济南市的地方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操作规程。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本工程使用的标准及规范文本由承包人自理。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如有需要,发包人及承包人协商。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三日内提供三套图纸。 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本工程监理单位为: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5.2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履行合同条款中工程师应履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按照国家实施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及安全控制,对工程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5.3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下达开工令、停工令(除局部紧急情况)、签发工程变更指令、现场签证;签发支付工程款证明。 5.4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监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检查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的工作;负责经济签证的检查及审核,报请发包人批复后,签发经济签证;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总体管理。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责任。 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在工程现场或不服从发包人调度指挥的,发包人将视情况给予考核,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相关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中途换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协调总承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入点,接入点之后水电管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 (6)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日。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7天按提交整个工程计划、有关报表。报表一式3份,除书面形式提交外,还应按信息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济南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施工照明、围栏设施、警告信号和警卫,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对工程进行保护,为公众提供安全保障和方便,为有权留在现场的人员提供安全通道,并对上述义务负全部责任。承包人未履行义务,造成工程损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无。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因承包人原因未办理交接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更换。 (7)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保证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对外发生的任何纠纷及交涉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发包人进行协调,则协调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承包人应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施工安全,要严格执行建设部和济南市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③工程竣工交付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清理所有的临时性设施、场地和临时道路,达到发包人要求的标准。 ④承包人应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竣工图应及工程实际相吻合。竣工图份数为5。 ⑤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承包人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拨付。 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向发包人提起索赔、诉讼及损害赔偿等,均应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施工队伍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分项分段计划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2)款执行。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方资料后七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时间:无。 10.3按《通用条款》第10.3条执行。 11.开工及延期开工:按《通用条款》第11条执行。 12.暂停施工: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3.1条。 14.工程竣工:按《通用条款》第14条执行。 四、质量及验收 15.工程质量:按《通用条款》第15条执行。 16.检查和返工:按《通用条款》第16条执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无。 17.2按《通用条款》执行。 18.重新检验:按《通用条款》第18条执行。 19.工程试车 19.1、19.2、19.3、19.4、19.5条:按《通用条款》执行。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及检查: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 21.安全防护: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条。 22.事故处理: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条。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2)种方式确定。 (1)值班室、大门及造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指完成值班室、大门及造型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总造价。 固定总价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a、所指固定总价是指承包人已根据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的有关内容自行计算,并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该固定总价不随政策调整而变化,且不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而变化。该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b、因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图纸等资料的理解错误不作为变更内容。c、除发包人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内容外,现场及提供图纸不符作为风险内项目,不作为变更内容。d、承包人的中标清单报价中若出现错项、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等情况,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 (2)河道及零星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 A.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合同及招标要求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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