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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10973253 上传时间:2025-06-24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328.04KB 下载积分:12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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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总监办对各分部、驻地办 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高速公路总监办 编制 二O一四年六月 - 30 - / 32 ***高速公路工程 总监办对各分部、驻地办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总监办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实施管理,维护合同履行严肃性,强化履约意识,规范各分部、驻地办和参建人员履约行为,确保本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目标顺利实现,总监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中所有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系总监办对各分部、各驻地办及本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和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 第三条 考核依据 1、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2004); 2、施工及监理合同文件; 3、现行国家和部、省颁其它强制性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有关规程、规章等。 第四条 考核组织 本工程项目履约考核工作由四川***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组织进行。 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在下一季度前7天内进行。 第五条 考核内容 考核分工程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 第六条 考核程序 1、听取各分部、驻地办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三大控制体系测控情况通报; 3、查阅各分部、驻地办有关文件、台帐资料; 4、查看工程现场,进行实体检查抽测,并结合总监办平时抽查、巡查资料及以前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5、及各分部、驻地办交换意见; 6、考核评分。 第七条 考核评分 考核结果采用等级制,根据综合得分和工程实体施工质量检测评分得分确定履约考核等级,共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分部和驻地办评分分别依据《***高速公路工程分部履约考核评分表》和《***高速公路工程驻地办履约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进行。 一、对分部季度履约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其中工程组织10分,工程质量30分,工程进度25分,安全文明管理25分,廉政建设10分。单项扣分累积值不超过该单项标准分值。 在及本工程建设和管理相关部省级评比和检查中获得表彰考核得分增加10分,在市级或省有关厅局检查中获表彰或排名前三考核得分增加5分。 1、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且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在90分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优”: (1) 项目合同总进度和分项、分阶段进度达到或者超过承诺计划; (2) 分项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达90%以上; (3) 履约项目台帐资料完全满足合同规定要求; (4) 履约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达到业主和总监办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并满足国家和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5) 考核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行为; (6) 考核期间未发生质量责任问题或安全责任问题。 (7) 考核期间未发生有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现象。 2、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且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在80分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良”: (1) 项目合同总进度和分项、分阶段进度基本达到承诺计划进度; (2) 分项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达85%以上; (3) 履约项目台帐资料满足合同规定要求; (4) 履约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达到业主和总监办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并满足国家和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5) 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行为; (6) 考核期间未发生质量责任问题或安全责任问题。 (7) 考核期间未发生未经批准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现象。 3、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且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在70分及以上,并未发生第4款所列情况者为“中”: 4、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或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在70分以下,或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差”: (1) 由于分部原因造成项目分项、分阶段进度未达到承诺计划进度,将对合同总进度产生不可挽回影响; (2) 分项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在70%以下; (3) 履约项目台帐资料不满足合同规定要求,将对交、竣工文件编制产生较大影响; (4) 履约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未达到业主盒总监办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工伤死亡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以省交通工程质量和交通工程安全监督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5) 履约期间有违反“廉政合同”行为; (6) 有违反“资金监管协议”行为并造成一定不良后果; (7) 发生工程转包或未经业主批准分包情况; (8) 发生未经业主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情况。 (9) 有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对在建项目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 二、对驻地办季度履约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分部在工程组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管理方面得分直接体现了驻地办控制管理工作成效,其得分60%(按驻地办各分部工程造价权重进行加权平均)作为驻地办相应得分。另外,驻地办自身得分占40%(人员设备5分、质量保障9分、试验检测6分、变更管理6分、计量管理6分、台帐资料4分、廉政建设4分),单项扣分累积值不超过该单项标准分值。 在及本工程建设和管理相关部省级评比和检查中获得表彰考核得分增加10分,在市级或省有关厅局检查中获表彰或排名前三考核得分增加5分。 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履约考核等级,共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1、符合下列条件,且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者为“优”: (1) 履约期间未发生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更换; (2) 履约项目档案资料满足合同规定要求; (3) 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行为。 2、符合下列条件,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者为“良”: (1) 履约期间未发生未经批准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试验工程师更换; (2) 履约项目档案资料满足合同规定要求; (3) 履约期间未发现有违反廉政合同行为。 3、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有第4款情况者为“中”: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考核得分70分以下者为“差”。 (1) 由于驻地办原因,项目分项、分阶段进度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计划,将严重影响项目合同总进度; (2) 履约项目档案资料不满足合同规定要求,将对交、竣工文件编制产生较大影响; (3) 履约期间有违反廉政合同等违法行为并构成犯罪,对在建项目造成影响; (4) 在检测、计量和质量评定工作中,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 三、总监办将在考核结束后次日,把季度履约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2日内向总监办提出书面申诉。总监办在收到被考核人书面申诉材料后,应当在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变更考核等级决定。 第八条 考核组织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7日前对上季度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形成季度考核意见。并于15号前将上季度考核情况(并电子文件)及时上报业主及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为配合上级对工程施工检查,还可能不定期地组织对分部和驻地办进行“特定考核”,按评分细则进行特定考核。特定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季度考核重要依据。 第九条 履约考核结果将记入本工程各分部、驻地办管理档案,作为各类年度评比、表彰活动主要依据。总监办将结合劳动竞赛等活动,对表现优异各分部、驻地办进行一定经济奖励。 第十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分部、驻地办,不得参加当年度各类评比表彰活动。 1、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级; 2、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 4、有严重违反廉政合同行为; 5、未经业主批准,擅自更换分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主要技术负责人),驻地办驻地监理工程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四川***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高速公路工程分部履约考核评分表》; 2、《***高速公路工程驻地办履约考核评分表》; 3、《***高速公路工程实体履约考核抽测评分表》; 4、《***高速公路工程分部历次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5、***高速公路工程驻地办历次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6、《***高速公路工程各分部、驻地办季度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高速公路工程 分部履约考核评分表 分部名称: 考核时段: 年第 季度 工程合同标段: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考核项目 及标准分 考 核 内 容 扣分范围 实际扣分 扣分小计 一 工 程 组 织 (10) 1 人员及设备(2) 人员或设备配备不满足合同要求,或不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影响工程进程 1-2 施工人员不熟悉拟开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2 未经批准更换试验室主任、安全工程师和主要技术人员,每人次 0.5 项目经理或总工每月驻地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每人天 0.5 主要人员离开工地不履约请假制度,每人天 0.5 施工、试验、检测、安全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1-2 2 施工组织 (2.5) 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 0.2-1 未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0.2-2.5 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及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0.2-1.5 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施工组织计划 0.2-1.5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 0.2-1.5 未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报批计划 0.2-1.5 3 试验检测 (1.5) 试验室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0.2-1 试验检测操作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每次扣 0.2-1.5 检测频度不够,项目不全,报检不及时 0.2-1.5 试验仪器、器具逾期未标定,每件扣 0.2 试验资料不齐全、填写不标准,签字不全,涂改每次 0.3 测试资料不真实 1.5 无设备、试验室管理台帐 1 4 设备、材料管理(1) 设备、材料抽测不合格,每次 0.2 因设备、材料采购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0.5 进场设备、材料验收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 0.5 材料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分类存放、标志和防护 0.2-1 拖欠设备、材料款影响工程建设 0.5 5 合同管理 (1.5) 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分包 1.5 对批准分包分部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 1.5 分包量超出规定 1-1.5 报验工程量及实际明显不符,每次扣 0.2 不接受业主和监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1-1.5 未执行设计变更流程和事项报告流程 1-1.5 6 资料管理 (1.5) 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无专职档案管理员 0.2-1 资料档案管理不完整、不及时、不规范,每项扣 0.2 施工资料欠真实,签字手续欠完备,缺少相应台帐资料 0.2-1.5 伪造施工记录、安全成果,每项扣 1.5 施工月报内容不齐全或不及时 0.2-1 施工日志、相应台帐不齐全或未按规定每月集中报送总监办公室查验 0.2-1 未汇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0.2-1 二 工 程 质 量 (30) 1 质量保证体系(5) 创优无目标、计划或计划未落实,措施不力 0.5-3 未建立质保体系或质保体系不健全 0.5-3 质量责任未落实到人 0.5-3 未按要求细化、分解质量控制目标和方案 0.5-3 未按工程进度和实际地质情况修订完善施工技术方案 0.2-2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方案未向施工班组交底或未有签认意见 0.2-2 对监理指令未及时反馈意见,每次扣 0.2 对质量问题发现、解决处理不及时,不报或处理不力 0.2-5 对分包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明确 0.2-2 2 实体质量(15)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90-95分 1-9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80-90分 9-12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70-80分 12-15 据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评分表,得分<70分 15 3 质量问题(5) 发现工程事故隐患 0.2-2.5 发生质量问题 1-5 隐瞒质量问题、发生了质量问题没有记录 1-5 质量问题整改不力、不及时 0.5-5 受到省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 1-5 存在明显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每次 0.2 临时工程发生安全问题 1-5 4 施工工艺及质量(5) 违反规定施工工艺、施工规范及流程施工 0.2-2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每次扣 1 各工序未按修订完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方案进行 2-5 三 工 程 进 度 (25) 1 工程计划(10) 工程总体进度计划风险较大,操作性不强 1-10 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未层层分解、落实 1-10 2 工程进度(15) 未完成阶段性目标,每少1%扣 2 重要节点工程未按期完成 1-15 月度计划未按期完成 1-5 月报反映工程进度不真实 0.5-5 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进度不符 0.5-5 四 安 全 文 明 (25) 1 安全管理(15) 未成立专门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落实不到位 3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殊作业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不完整,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不到位 0.5-8 未设立明显安全防范标志。防火、防电击、防爆、防坠、防坍塌、防汛、防渗、防管涌、防台风、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力、安全预案不切实可行 0.5-8 未为从业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试验人员未持证上岗,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每人次扣 1 现场管理人员未统一着装、挂牌,施工人员未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安全带。 0.2-8 未建立专职巡查、安全日志、定期检查制度。无安全日志、记录台帐或记录不全 0.2-5 对分部工程或危险较大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或落实不到位,未对危险部位、岗位进行进行分析、鉴别并建档。 0.2-5 未结合分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未签认,无记录 0.2-5 危险施工现场无明显警示标志,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 0.2 施工用电未按规定设立安全防护,配电、开关、线路配置、接地、接零等不符合安全用电规范,每处 0.2 大型施工脚手、支架、模板安装、拆除未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批准,涉及危险性较大特种定型设备以及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非专业生产单位生产,或未取得专业资质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即投入使用,每台次 0.5-8 出现一般安全责任问题,每次扣 2 专项安全生产投入经费不足,或被扣罚后未及时补齐 0.5-8 2 文明管理(10) 项目部未设置项目概况牌、安全质量进度廉政目标牌、责任人牌、举报电话牌等 1-3 未明显划分和标记各施工临时设施区域 0.5-3 施工区和项目部围挡和临时房屋搭建不规范 0.5-5 施工项目部办公、生活、堆场等场地硬化、照明和施工道路路面处理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 0.5-5 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标识不明显,分类不合理、防雨防风等措施不力 0.5-3 项目部环境不整洁,施工现场不能及时做到工完料清 0.5-5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未按要求配戴胸牌,每人次 0.2 施工管理网络未上墙公布 2 施工中未注意做好环境保护,发生建筑垃圾乱堆、污水流淌、阻断交通等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现象 0.5-5 五 廉 政 建 设 (10) 廉政建设(10) 未建立廉政责任制等配套制度 2-5 未开展廉政教育、未设立廉政公示牌和举报箱 2-10 未履行《廉政合同》有关条款 2-10 扣分总计 =      分 加分因素 部省级表彰(10分) 市级、省厅局级表彰或排名前三(5分) 实得分总计 = 100–扣分总计+加分因素=    分 附件2: ***高速公路工程 驻地办履约考核评分表 驻地办名称: 考核时段: 年第 季度 监理合同标段: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考核项目 及标准分 考 核 内 容 扣分范围 实际扣分 扣分小计 一 关联分部得分(60) 工程组织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工程质量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工程进度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安全文明管理得分权重计算值(见注1) 二 人 员 设 备 (5) 1 人员配备(2) 擅自抽换合同约定项目监理负责人 2 擅自抽换合同约定项目总工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人 1 擅自抽换监理员,每人 0.2 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承诺到位,每人 0.2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监理人员每月驻地天数不满足合同要求21天,每人天 0.1 主要人员离开工地不履约请假制度,每人天 0.1 2 机构内部管理(1.5) 无组织机构网络图、无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0.1-1 监理人员职责及分工不明确 0.1-1 监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 0.1-1 监理规章、职责等未上墙公布。施工进度表等未上墙,随实际过程及时填画更新不及时 0.1-1 未开展监理内部每周交流会并作记录,每周 0.2 未履行监理规划中关于培训计划承诺 0.1-1 3 监理设施、设备及管理(1.5) 仪器设备配备达不到合同要求 0.1-1 仪器设备未定期进行标定,每件 0.2 无设备管理台帐,每次 0.2 办公设备不能满足要求,办公生活环境不卫生 0.1-1 交通工具满足不了监理工作要求 0.1-1 通讯工具不能满足监理要求 0.1-1 三 质 量 保 障(9) 1 质量保证体系 (2) 无总体质量创优目标、创优计划 0.1-2 监理工作大纲不具体或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未组织专家会论证 0.1-2 无旁站计划 0.1-2 无监理人员培训计划 0.1-2 监理实施细则不具体或质量控制要点未组织专家会论证 0.1-2 监理工作程序不完善或执行不力 0.1-2 2 质量控制(7) 未定期召开工地会议或虽已召开会议但未形成会议纪要,每次 0.2 未定期形成质量控制分析评价意见 0.1-3 未认真审核分部进场人员及设备情况并提出评价意见 0.1-3 未认真审查、复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并提出合理意见 0.1-3 未参加分部组织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并签认,每次 0.2 未认真检查督促分部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无书面指令或有指令但无反馈意见,每次 0.2 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巡视不够,缺少记录。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缺少完整旁站记录。 0.2-5 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处理,每次 0.1-3 工序检查认可不及时、不认真,每次 0.2 分项工程完成后未及时督促分部自评,并组织监理复评 0.1-3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不真实、不准确 0.2-5 因监理工作不力,致工程产生质量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 5 四 试 验 检 测(6) 未对承包人试验工作(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及原材料试验)进行旁站并定期提交评价意见 0.2-3 对原材料和工程实体抽检频率和平行试验数量不足,抽检报验不及时 0.2-5 未认真检查各种设备、材料储存及防护 0.1-2 施工过程中未对用于工程设备和材料进行符合性抽样试验检查并提交评价意见 0.1-2 未按合同、规范要求频率,独立完成工程控制点,工程基准线和水准点复核,每次 0.2 未对分部放样点进行复核,对放样数据进行推算,每次 0.2 五 变 更 管 理(6) 项目变更不准确或不真实,每次 1-6 项目变更审核不及时,签字不齐全,每次 0.2 未执行设计变更流程和事项报告流程,每次 0.2 六 计 量 管 理(6) 工程量复核不准确,每次 0.5 计量不及时,签字不齐全,每次 0.2 未执行计量流程 0.1-3 九 台 账 资 料(4) 监理月报内容不齐全或上报不及时,每次 0.2 监理日志、监理巡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不连续或不完整 0.1-2 监理资料不齐全、欠规范或整理不及时、签字手续欠完备,资料归档不及时 0.1-2 对承包人施工资料检查督促不力,造成施工资料不完整、不真实 0.1-2 缺少试验检测台账,每天 0.2 已有规定未采用工程项目规定统一表式 0.1-4 十 廉 政 建 设(4) 未建立廉政责任制等配套制度 1 未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和举报箱 1 未履行《廉政合同》有关条款,每次 1 扣分总计 =      分 加分因素 部省级表彰(10分) 市级、省厅局级表彰或排名前三(5分) 实得分总计 = 100–扣分总计+加分因素=    分 注1:关联分部相应权重计算值= (第1分部得分*第1分部合同价/第一驻地办内全部分部合同总价+第2分部得分*第2分部合同价/第一驻地办内全部分部合同总价+第3分部得分*第3分部合同价/第一驻地办内全部分部合同总价+第4分部得分*第4分部合同价/第一驻地办内全部分部合同总价)*60%,其余驻地办依此类推。 附件3: ***高速公路工程 实 体 履 约 考 核 抽 测 评 分 表 标段号: 分部: 检测部门 现场实测点 合格率 规定分 实得分 备 注 施 工 质 量 检 测 分部自检 90% 10 驻地办复检 ≥90% 20 ≥80% 15 ≥70% 10 <70% 0 建设单位抽检 ≥90% 30 ≥80% 25 ≥70% 20 <70% 0 省有关部门抽检 ≥90% 20 ≥80% 15 ≥70% 10 <70% 0 工程实体外观质量 优 10 良 8 中 5 差 0 发生质量问题后 整改情况 未发生需整改情况 10 已彻底整改,并有书面反馈资料 8 已彻底整改,但无书面反馈资料 6 已整改,但未能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进行 5 拒不整改或未经整改即擅自进入下道工序 0 注:1、本表满分100分 2、如本考核段未发生省有关部门抽检,则暂按建设单位抽检相应等次计分 考核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考核人: 附件4: ***高速公路工程 分部历次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分部名称: 标段号: 历次考核时段 考核 等级 备 注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综 合 考核单位:(章) 负责人: 考核人: 附件5: ***高速公路工程 驻地办历次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驻地办名称: 标段号: 历次考核时段 考核 等级 备 注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年第 季度 综 合 考核单位:(章) 负责人: 考核人: 附件6: ***高速公路工程 各分部、驻地办季度履约考核情况汇总表 年第 季 单位 项目名称 标段号 专业类别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考核等级 备 注 第1分部 第2分部 第3分部 第4分部 第5分部 第6分部 第7分部 第8分部 第9分部 第10分部 第11分部 第1驻地办 第2驻地办 第3驻地办 注:1、考核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2、表中“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或驻地高监。 考核及上报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考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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