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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473.2-2021 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天津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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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7.04 CCS A 75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T 473.22021 代替 DB 12/T 538-2014 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 2 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数据字典 Data dictionary for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features in Tianjin Part 2:Data dictionary for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features of 110000 scale 2021 - 10 - 27 发布 2021 -

2、12 -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473.22021I目次前言.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规定.34.1 空间和时间参考系.34.2 制图表示.44.2.1 符号.44.2.2 注记.64.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数据表达.84.3.1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84.3.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层.124.3.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几何特征及表示方法. 134.3.4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属性.144.3.5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关联关系.154.3.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采集的空间关系.164.4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数据要求.1

3、84.4.1 编辑要求.184.4.2 接边要求.194.4.3 GIS 数据.194.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204.5.1 图幅管理.204.5.2 单元管理.224.6 基础地理信息元数据.234.7 基础地理信息分发.244.7.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发.244.7.2 基础地理信息元数据分发.244.7.3 纸图分发.245 数据字典内容.245.1 数据字典分类要素内容.245.1.1 定位基础.245.1.2 水系.255.1.3 居民地及设施.305.1.4 交通.335.1.5 管线.445.1.6 境界.445.1.7 地貌.445.1.8 植被与土质.465.2 数据字

4、典结构内容.48DB12/T 473.22021II5.3 要素数据字典描述.50附录 A(规范性)性质注记简注表.51附录 B(规范性)字型名设置一览表.54附录 C(规范性)要素分类一览表.56附录 D(规范性)符号一览表.69附录 E(规范性)线型符号一览表.85附录 F(规范性)绘制骨架线的要素一览表.92附录 G(规范性)绘制框架线的要素一览表.94附录 H(规范性)绘制中心线的要素一览表.96附录 I(规范性)加绘框架线的要素一览表.97附录 J(规范性)加绘中心线的要素一览表.102附录 K(规范性)加绘构架线的要素一览表.104附录 L(规范性)GIS 数据属性表结构.105附

5、录 M(规范性)元数据结构和内容.113附录 N(规范性)图廓整饰样式.117附录 O(资料性)天津市河流级别明细表.119附录 P(资料性)天津市沟渠级别明细表.120附录 Q(规范性)天津市行政区划代码表.132附录 R(资料性)天津市域公路行政等级划分明细表.133附录 S(资料性)天津市区道路等级划分明细表.200附录 T(规范性)图案一览表.238附录 U(规范性)各要素数据字典.239参考文献.952要素分类代码索引. 953中文索引.962DB12/T 473.2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6、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是 DB12/T 473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第 2 部分。DB12/T 473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1:500 1:2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 2 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本文件代替 DB12/T 538-2014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 2 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本文件与 DB12/T 538-2014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平面坐标系统和分幅编号(见 4.1.1 和 4.5.1.1); 增加了要素分类表(大类、中类) (见 4.3.1.2) ; 增加了基础地

7、理信息要素几何表示方法(见 4.3.3.2) ; 增加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单元文件的命名(见 4.5.2.3) ; 增加了水涯线绘制原则中,水库与堤、坝的配合表示和沟渠与堤、沟堑的配合表示(见5.1.2.3.7 和 5.1.2.3.8) ; 修改了居民地及设施中地名注记和单位注记内容(见 5.1.3.3.1); 修改了性质注记简注表、字型名设置一览表、要素分类一览表、符号一览表、线型符号一览表、绘制骨架线的要素一览表、绘制框架线的要素一览表、绘制中心线的要素一览表、加绘框架线的要素一览表、加绘中心线的要素一览表、加绘构架线的要素一览表、GIS 数据属性表结构、元数据结构和内容、图廓整饰样式、天津

8、市行政区划代码表、图案一览表(见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E、附录 F、附录 G、附录 H、附录 I、附录 J、附录 K、附录 L、附录 M、附录 N、附录 Q、附录 T); 完善了天津市域公路行政等级划分明细表(见附录 R); 新增要素:如丛草滩、芦苇滩、盐蒿滩、碉楼、光能电池板、尾矿库、健身、娱乐设施、露天舞台、观礼台、观景台、晒佛台、防风墙(挡风墙) 、高速铁路、建筑中的高速铁路、高铁高架桥、建筑中的街道、地铁站出入口、轻轨站出入口、停车楼、直升机停机坪、海底电缆、海底光缆、裸土地等要素(见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5、附录 U.8); 调整要

9、素的分类,如居民地及设施类的滑槽调整为交通类;水系岸垄调整为地貌类岸垄、土垄(见附录 U.4、附录 U.7, 2014 版附录 U.3、附录 U.2); 合并、细分同类要素,如交通的一般标准轨铁路和电气化的标准轨铁路合并为标准轨铁路;露天货栈、材料场细分为有平台和无平台;地铁、轻轨细分为地面上的和地面下的(见附录 U.3、附录U.4); 调整部分要素名称,如“单线地面干渠”修改为“低于地面的单线干渠” 、 “地面上的单个窑洞”修改为“地面上不依比例尺的窑洞” 、 “露天货栈(货场) ”修改为“露天货栈、材料场” 、 “停车场”修改为“露天停车场” 、 “各级行政区界线”修改为“直辖市对应级别行

10、政区界线” 、 “土垄”修改为“岸垄、土垄”等(见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6、附录 U.7); 调整部分符号的尺寸、样式,如公园、游乐场、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地铁车站、轻轨车站、服务区、燃气调压站等符号(见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5); 调整部分要素的编码:如:瀑布、跌水、水闸、加固岸、陡岸、突出房屋、高层房屋、棚房、堆式窑群、台式窑、屋式窑、积肥池、等级公路、建筑中的等级公路、地铁、轻轨线路、高架路、露天停车场、收费站、燃气调压站、各类其他地物点、线、面要素的编码等(见附录 U.2、附录 U.3、附录DB12/T 473.22021IV录

11、 U.6、附录 U.7);修改完善要素的采集要求, 如双线地面常年河流、 水库、 各种干出滩、 单幢房屋、 发电厂(站)、露天采掘场、乱掘地、管道井(油、气井) 、瞭望塔、小型运动场、地铁车站、轻轨车站、亭桥、廊桥、码头、岩墙、平沙地、灌丛沙堆、小草丘地、龟裂地、沙泥地等(见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7、附录 U.8);修改、增加要素的分解表示,增加注记分解表示,如水库、单幢房屋、码头、岩墙;增加主编码分解表示,如沙滩、沙砾滩、砾石滩、沙泥滩等;增加实体样式分解表示,如依比例尺的散热塔、依比例尺的跳伞塔、花坛等;补充框架线分解,如地面下依比例尺的窑洞;增加骨架线分解,

12、如岸垄、土垄;增加几何特征分解表示,如淤泥地、吹泥地;修改增加不同线型分解表示, 如依比例尺的贮草场、时令路、地铁车站等;修改字型名分解表示,如平沙地、灌丛沙堆;修改色号分解表示,如冲沟、露岩地、苗圃等(见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7、附录 U.8);修改、增加要素的属性,如水库、露天采掘场、管道井(油、气井) 、瞭望塔、厕所、彩门、牌坊、牌楼、标准轨铁路、立交桥、过街天桥、码头、干船坞、防波堤、灯塔、信号杆、燃气调压站、自然、文化保护区域、石垄、荒草地、残丘地等(见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5、附录 U.6、附录 U.7、附录 U.8);修

13、改、增加要素的关联关系,如地面上的连排窑洞、陡石山、岩墙、滑坡、泥石流等(见附录U.3、附录 U.7);修改图式编号(见附录 U.1、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5、附录 U.6、附录 U.7、附录 U.8);删除要素,如 A 级卫星定位点、珊瑚滩、红树林滩、超高层房屋、火车渡、等深线、孤立的黄土柱、黄土峰丛、黄土漏斗 (见 2014 版附录 U.1、附录 U.2、附录 U.3、附录 U.4、附录 U.7)。本文件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本文件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俊卫、盛中杰、史廷玉、刘玉财、杨玉

14、忠、周奎、周丽珠、王少一、张凤春、梅红、刘阳、何珺、王光昇、王文江、张学民、方芳、王晓华、王红梅、柳华桥、王冬、马海燕、王光艳、刘宓、廉光伟、孟国梁、葛亮、陈楚、王晓帆、郑二龙。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2/T 538-2014。DB12/T 473.220211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 2 部分:1:10000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空间和时间参照系、制图表示、数据表达、数据要求、数据管理、元数据和分发;数据字典分类要素内容、结构内容及要素描述。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信息的采集与更新

15、、管理分发、建库与应用和产品开发以及测制、编绘和更新天津市1:10000地形图;满足专业信息系统使用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本文件也是各部门使用1:10000地形图进行规划、设计、科学研究的依据。编制其他图种的地理底图或测绘相近比例尺的地图凡涉及基础地理信息部分可参照本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7694-2009地理信息术语

16、GB/T 19710-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GB/T 20257.2-20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8.2-20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 2 部分:1:5000 1:10000 比例尺DB12/T 633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 矢量数据要素分类与代码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实体entity现实世界的一种现象。注:实体不能再细分为同种类型的现象。来源:GB/T 20258.2-2019, 3.13.2要素feature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注:一个要素可以作为一种类型(如湖泊)或一种实例(如某一湖泊)出现

17、。来源:GB/T 17694-2009, B.179DB12/T 473.2202123.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feature基础地理信息所描述的地理要素,包括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地名以及空间定位基础等。来源:GB/T 13923-2006, 2.23.4要素类型feature type具有共同特征的真实世界现象的种类。来源:GB/T 13923-2006, 2.33.5要素属性feature attribute要素的质量和数量特征。注 1:一个要素属性可能以一种类型或一个实例出现。当只

18、有一个含义时,要么使用要素属性类型,要么使用要素属性实例。注 2:一个要素属性应当有名称、数据类型和与之相关的值域。要素实例的要素属性应当有一个从值域获得的属性值。来源:GB/T 17694-2009, B.1813.6属性值attribute value赋予一个属性特定的值。来源:GB/T 20258.2-2019, 3.43.7编码coding将事物或概念(编码对象)赋予有一定规律性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符号的过程。3.8元数据metadata关于数据的数据,即数据的标识、覆盖范围、质量、空间和时间模式、空间参照系和分发等信息。来源:GB/T 19710-2005, 4.53.9单

19、元basic management unit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本管理单元,根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需要,按照一定原则划分的,边界清晰的多边形区域。DB12/T 473.2202133.10平面交叉at-grade intersection;grade crossing道路与道路或铁路等在同一平面内的交叉,简称平交。3.11立体交叉grade-separated junction道路与道路或铁路等在不同平面上的交叉,简称立交。3.12闭合线closed line为描述面状要素外形特征而做的首尾相接的线。3.13框架线bound line用来描述非闭合面状要素外形特征的闭合范围线。3.14骨架

20、线value line用来描述某些复杂线状要素的特征线。3.15中心线center line用来描述面状要素连通性特征或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双线要素的中间位置的线。3.16辅助线assistant line为使边线不闭合的面状要素边线闭合而添加的线。3.17构架线framing line为构成要素的骨架网、形成完整体系而添加的线。3.18关联关系correlative relationship为表示一个要素的各个组成部分或若干要素表示为一个整体所建立的数据关系。4基本规定4.1空间和时间参考系DB12/T 473.2202144.1.1坐标系统应采用 2000 天津城市坐标系。4.1.2高程系统应

21、采用 1972 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高程应注明高程年代。4.1.3地图投影和分带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 3分带。4.1.4时间基准应采用公元纪年、北京时间。4.2制图表示4.2.1符号4.2.1.1符号的分类4.2.1.1.1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4.2.1.1.2半依比例尺符号: 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 其长度能依比例尺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在本文件中符号旁只标注宽度尺寸值。4.2.1.1.3不依比例尺符号:地物依比例尺缩小后,其长度和宽度不能依比例尺表示。在本文件中符号旁标注符号长、宽尺寸值。4.2.1.2符号的尺寸4.2

22、.1.2.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值,均以毫米(mm)为单位。4.2.1.2.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值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注两个或两个以上尺寸值的,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宽度、长度、直径;线状符号一端的数字,单线是指线宽,双线是指两线间距。符号标注的尺寸值,用点线引示。4.2.1.2.3符号线划的粗细、 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均以本文件的符号为准。 一般情况下,线划粗为 0.12mm, 点的直径为 0.2mm, 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 0.4mm, 非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 45或 60。4.2.1.2.4符号的尺寸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中应依比例尺换算为实

23、地距离。4.2.1.3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4.2.1.3.1符号图形中有一个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4.2.1.3.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几何图形符号,定位点在其几何图形中心。4.2.1.3.3宽底符号(例如:蒙古包,烟囱、水塔等),定位点在其底线中心。4.2.1.3.4底部为直角的符号(例如:风车、路标、独立树等),定位点在其直角的顶点。4.2.1.3.5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例如:敖包、教堂、气象站等),定位点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4.2.1.3.6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例如:窑、亭、山洞等),定位点在其下方两端点连线的中心点。4.2.1.3.7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他符号(例如

24、:桥梁、水闸、拦水坝、岩溶漏斗等),定位点在其符号的中心点。4.2.1.3.8单线或半依比例尺线状符号的定位线为其本身。4.2.1.3.9有骨架线的线状符号的特征线为骨架线。4.2.1.3.10复杂符号中依比例尺的斜坡(堤)、陡石山的定位线为坡顶线和下坡脚线。4.2.1.3.11依比例尺表示的道路、 双线河流、 双线沟渠的两侧边线为定位线, 它的中心线为其特征线。4.2.1.3.12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双线道路,它的中心线为定位线。4.2.1.3.13面状符号(除双线道路、双线河流、双线沟渠)的定位线为闭合轮廓线、闭合范围线、框架线。DB12/T 473.2202154.2.1.4符号的方向和配置

25、4.2.1.4.1独立性地物符号除采集要求中规定按真方向表示者外,均垂直于南图廓线(横轴)绘制。独立性地物所涉及角度的起始 0为纵轴正方向,按逆时针方向计算角度,角度范围为 0到 360,如图 1 所示。图 14.2.1.4.2土质和植被符号,根据其排列的形式可分成三种情况:a)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例如:苗圃、草地、经济林等);b)散列式:小面积的或狭长的地物不按一定行列配置,配置符号一般不少于两个(例如:花坛、人工绿地等);c)相应式:按实地的疏密或位置配置符号(例如:零星树木等)。4.2.1.4.3配置符号时应注意显示其分布特征。整列式排列的符号一般按 10mm20mm 的间隔品形配置

26、。注:配置是指所使用的符号为说明性符号,不具有定位意义。在地物分布范围内散列或整列式布列符号,用于表示面状地物的类别。4.2.1.5符号使用方法与要求4.2.1.5.1本文件中除特殊标注外,一般实线表示建筑物、构筑物的外轮廓与地面的交线(除桥梁、坝、水闸、架空管线、人工绿地、花坛外);虚线表示地下部分或架空部分在地面上的投影;点线表示地类界、地物分界线、范围线和下坡脚线。4.2.1.5.2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分以下几种表现形式:a)地物轮廓依比例尺表示时,在其轮廓内加面色(例如:河流、湖泊等),或在其轮廓内适中位置配置不依比例尺符号和性质注记(或性质注记简注)作为说明(例如:水井、液气贮存设备等

27、)。性质注记简注表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b)面状地物其分布范围依比例尺表示,在其范围内配置说明性符号或性质注记(例如:经济林或垃圾场等);c)面状地物其分布范围内的建筑物按相应符号表示, 在其范围内适中位置配置名称注记, 若图内注记不下名称注记时,可在适中位置或主要建筑物上配置不依比例尺符号(例如:学校、医院等),也可在其范围内配置性质注记(或性质注记简注)(例如:饲养场等);d)分布界线不明显的地物,不表示范围线,但在其范围内配置说明性符号(例如:盐碱地等);e)相同地物毗连成群分布,其范围依比例尺表示,在其范围内适中位置配置不依比例尺符号(例如:露天设备、粮仓群等)。4.2.1.5.3线

28、状符号通过不同的线型、线宽来反映不同的地物(例如:机耕路、境界、坎等)。4.2.1.5.4地物之间重叠或立体交叉时, 能明确表示出立体关系的上下层各自用实线表示完整, 不能明确表示出立体关系的按投影原则下层被上层遮盖的部分用虚线“S0”表示,上层用实线表示完整。DB12/T 473.2202164.2.1.5.5各种符号尺寸是按地形图内容为中等密度的图幅规定的。 为了使地形图清晰易读, 除允许符号交叉和结合表示外,各符号之间不应空出间隔。如果某些地区地物的密度过大,图上不能容纳时,不应缩小符号的尺寸,可移动次要地物符号。地物主次关系顺序一般为:河流、铁路、高速公路、等级公路、干渠、城市道路、管

29、道、乡村道路、支渠、林带等。4.2.1.5.6符号旁的宽度、深度、比高等数字注记,小于 3m 的,注至 0.1m;大于 3m 的,注至整米。等高线、水下等高线上高程数字注记一般注至整米;高程点高程数字注记一般注至 0.1m。4.2.1.5.7各种数字说明,除特殊说明外,凡“大于”者含数字本身(例如:大于 3m,含 3m),“小于”者不含数字本身。各种符号等级说明中的“以上”和“以下”,其含意与上述相同。4.2.1.5.8本文件制图表示中,土质和植被符号栏中(除人工绿地、花坛外),以点线框者,表示应以地类界符号表示实地范围线;以实线框者,指示不表示范围线,只在范围内配置符号。4.2.1.5.9实

30、地个别地物, 本文件未规定符号, 又不便归类, 表示为其他地物, 应实测该地物的位置、轮廓或范围,并加注说明。4.2.1.6符号的颜色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用图需要采用多色或单色图。多色数字图宜采用红、绿、蓝(RGB)三色,多色印刷图宜采用青、品红、黄、黑(CMYK)四色,按规定色值进行设定。色号与RGB、CMYK的关系见表1所示。表 1色号定义表序号颜色号CMYKRGBCMYKRGB1S011003524212S0210001602333S041001002300184S0710022801275S08401003019413506S091001000153687S1070114

31、1131138S11501591601609S122521121121210S131523023023011S14824224224312S151522324225213S1651522122623014S17102519420421015S18202021323421616S1950802431535817S20100255241018S21303524819716319S22505013720115120S23524525125421S24102023624421722S25152025222720523S26601371371374.2.2注记DB12/T 473.2202174.2.2

32、.1注记的分类4.2.2.1.1注记分为地名注记、名称注记和性质注记。4.2.2.1.2地名注记包括直辖市、区、乡镇街道、村的名称。4.2.2.1.3名称注记包括单位名称、居住小区(社区)名称、道路及设施名称、水系名称、地貌名称及控制点的点名等。4.2.2.1.4性质注记包括建筑结构、工业产品种类、经济作物品种、公路技术等级和编号、高程值及特殊情况说明等。4.2.2.2注记的使用4.2.2.2.1所使用的汉语文字应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4.2.2.2.2注记内容中的括号应在中文状态下使用。4.2.2.2.3图内使用的生僻字应在其右方加括号注明其汉语拼音和读音,(例如:堼(hng)、

33、瞿阝(qan)。4.2.2.2.4生僻字符号名的定义:S+“-”+拼音字母+声调,其中声调为0、1、2、3、4,0为清声、1为一声,由此类推。(例如:堼,块名为S-HENG4)。4.2.2.2.5生僻字应建立清单。清单内容包括:生僻字、生僻字符号名、文件名(生僻字所在图幅或单元的文件名)。生僻字清单见表 2 所示。表 2生僻字清单4.2.2.3注记的表示4.2.2.3.1注记的排列形式注记的排列形式有如下四种:a)水平字列由左至右,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平行于南图廓(例如:地名注记、名称注记);b)垂直字列由上至下,各字中心的连线成一直线,且垂直于南图廓(例如:名称注记);c)雁行字列各字

34、中心的连线斜交于南图廓,与被注地物走向平行,但字向垂直于南图廓(例如:山脉名称、河流名称)。当地物延伸方向与南图廓成 45和 45以下倾斜时,由左至右注记;成 45以上倾斜时,由上至下注记。使用雁行排列时,应注意字隔要均匀,倾斜角度要一致,如图 2 所示;图 2序号生僻字生僻字符号名文件名1堼S-HENG42瞿阝S-QUAN1DB12/T 473.220218d)屈曲字列各字字边垂直或平行于线状地物,依线状的弯曲排成字列(例如:道路名称、道路性质注记、管线性质注记),见图 3 所示。图 34.2.2.3.2注记字向各种注记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北图廓直立,但道路名称、道路性质注记、管线性质注记的字

35、向见图3所示。4.2.2.3.3注记的字隔注记的字隔应按注记所指地物的面积或长度大小而定。各种字隔在同一注记的各字之间均应相等,一般最大字隔不超过字大的5倍。 延伸较长的地物每隔15cm20cm重复注记, 单幅图不应超过两组注记。字隔分下列三种:a)接近字隔各字间隔由 0mm0.5mm;b)普通字隔各字间隔由 1.0mm3.Omm;c)隔离字隔各字间隔为字大的 25 倍。4.2.2.3.4注记的位置注记的位置顺序选择见图4所示:图 44.2.2.4注记的文字设置4.2.2.4.1注记的文字类型包括粗等线体、中等线体、细等线体、宋体、仿宋体、左斜宋体、长中等线体、长等线体、扁宋体、正等线体和右斜

36、等线体。4.2.2.4.2字体采用宋体、仿宋_GB2312 和黑体。4.2.2.4.3文字大小以毫米(mm)为单位,字级级差为 0.25mm,字级为 2.0mm6.0mm,当注记字大小于 2.0mm 时,可使用 0.2mm 级差。4.2.2.4.4字型名=文字类型简写(汉语拼音字头)+字级(以毫米为单位,小数点后有一位的10;小数点后有两位的100)。 (例如:道路名称注记“友谊路”,它的文字类型为中等线体,字级 2.5mm,其字型名称为:ZDXT25)。字型名设置一览表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4.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数据表达4.3.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DB12/T 473.22021

37、94.3.1.1分类编码原则4.3.1.1.1科学性以适合现代计算机和数据库技术应用、 管理为目标, 按基础地理信息的要素特征或属性进行科学分类,形成统一的分类体系。4.3.1.1.2系统性以国标编码为基础,反映基础地理信息的层次结构,扩充大类码、增加细分码和符号信息码。4.3.1.1.3体系一致性同一要素在1:500、1:2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有一致的分类。4.3.1.1.4相对稳定性分类体系以各要素最稳定的特征和属性为分类依据,不会因要素的增加和减少发生重大变更。4.3.1.1.5完整性和可扩展性分类反映要素的类型特征和相互关系,具有完整性;代码结构可以扩充。4.3.

38、1.1.6适用性分类名称沿用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名称,同时兼顾天津市的实际情况,不致发生概念混淆。4.3.1.2要素分类4.3.1.2.1要素分类主要采用线分类法,要素类型按从属关系依次分为五级:大类、中类、小类、子类、细分类;在细分类基础上按照符号、信息细分形成符号信息类。4.3.1.2.2大类包括定位基础、水系、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境界、地貌、植被与土质、地籍、海图要素、城市部件、地名地址、地下管线等 13 类,本文件仅对前 8 类进行分类划分。要素分类一览表应符合附录 C 的规定。4.3.1.2.3中类在前八大类基础上划分出共 49 类,见表 3 所示。表 3要素分类(大类、中类)序号

39、要素大类要素中类1定位基础测量控制点、数学基础2水系河流、沟渠、湖泊、水库、海洋要素、其他水系要素、水利及附属设施3居民地及设施居民地、工矿及其设施、农业及其设施、公共服务及其设施、名胜古迹、宗教设施、科学观测站、其他建筑物及其设施4交通铁路、城际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道路构造物及附属设施、水运设施、航道、空运设施、其他交通设施5管线输电线,通信线,油、气、水输送主管道,城市管线6境界市级行政区、区级行政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其他区域7地貌等高线、高程注记点、水域等值线、水下注记点、自然地貌、人工地貌8植被与土质农林用地、城市绿地、土质DB12/T 473.22021104.3.1.2.4

40、小类在上述中类基础上划分,子类在小类基础上按照地物要素类型、空间形态、用途等进一步划分,细分类在子类基础上按照结构、性质、比例尺等进行细分。4.3.1.2.5符号信息类包括独立符号、特征定位线、坡顶线(堤顶线、上缘线);范围线、轮廓线;辅助设施不依比例尺符号、辅助设施范围线;辅助描述符;单向箭头符号;双向中心线;单向中心线;框架线;骨架线;下坡脚线;辅助线;辅助设施依比例尺符号;往复箭头符号;构架线;地名注记;名称注记和性质注记等类。地名要素作为隐含类以特殊编码方式在符号信息类中具体体现。4.3.1.2.6要素分类中大类、中类不得重新定义和扩充;小类、子类、细分类和符号信息类不得重新定义,根据

41、需要可进行扩充。4.3.1.3编码结构要素编码采用“主编码”加“附编码”的编码方案,统一用10位十进制数字码描述,主编码是前八位数字码,附编码是后两位数字码。编码结构如下:主编码+ +附编码x xxx xx xxx x大类中类小类子类细分类符号信息类a)左起第一、二位为大类码;b)左起第三位为中类码,在大类基础上细分形成的要素类;c)左起第四、五位为小类码,在中类基础上细分形成的要素类;d)左起第六、七位为子类码,在小类基础上细分形成的要素类;e)左起第八位为细分码,在子类基础上按结构、性质细分形成的要素类;f)左起第九、十位为符号信息码,在细分类基础上按照符号、信息细分形成的分类。基础地理信

42、息要素编码规则见表4所示。表 4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编码规则一览表序号要素特征描述符号信息类编码 (主编码+附编码)示例1要素特征定位线特征定位线主编码+00依比例尺的单幢房屋边线编码为“1310300100”2中间配有独立符号的依比例尺要素独立符号主编码+00散热塔符号编码为“1321101000”范围线、轮廓线主编码+01散热塔轮廓线编码为“1321101001”3带有辅助设施的复杂要素特征定位线主编码+00半依比例尺的栈桥式码头编码为“1460104200”辅助设施范围线主编码+02半依比例尺的栈桥式码头的辅助设施范围线编码为“1460104202”4带有辅助描述符号的复杂要素特征定位线主编

43、码+00依比例尺的温室、大棚边线编码为“1330401000”辅助描述符主编码+03依比例尺的温室、大棚描述符编码为“1330401003”DB12/T 473.2202111表 4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编码规则一览表(续)序号要素特征描述符号信息类编码 (主编码+附编码)示例5用于表示某地物方向的箭头符号单向箭头符号主编码+04双线地面常年河流水流方向编码为“1210101204”往复箭头符号主编码+14低于地面的双线干渠往复水流方向编码为“1220201214”6表示地物连通性的“双向中心线”中心线所描述的要素主编码+00高速公路编码为“1420801000”双向中心线主编码+05高速公路中心线

44、编码为“1420801005”7表示地物连通性的“单向中心线”中心线所描述的要素主编码+00依比例尺的主干道编码为“1430501100”单向中心线主编码+06单向依比例尺的主干道中心线编码为“1430501106”8描述非闭合面状要素的外形特征线框架线主编码+08依比例尺单层桥的框架线编码为“1450301108”9不能用图元整体式表示的复杂要素的特征线骨架线主编码+09单线标准轨铁路骨架线编码为“1410101009”10由坡顶线(堤顶线、上缘线)和下坡脚线定位的复杂要素坡顶线(堤顶线、上缘线)主编码+00依比例尺的斜坡式干堤堤顶线编码为“1270101500”下坡脚线主编码+10依比例尺

45、的斜坡式干堤下坡脚线编码为“1270101510”11使面状要素封闭而添加的线辅助线主编码+11依比例尺的等级公路的辅助线编码为“1420900111”12用图元整体式表示的线状要素特征定位线主编码+00栅栏编码为“1380202000”13为构成要素的骨架网而添加的线。构架线主编码+15等高线首曲线构架线编码为“1710101015”14地名注记地名注记主编码+96村名编码为“1311106096”15按要素分类注记名称名称注记主编码+97依比例尺的等级公路名称注记编码为“1420900197”16按要素分类注记性质性质注记主编码+98池塘性质注记编码为“1230102098”4.3.1.4

46、要素分类与编码扩充原则4.3.1.4.1当附录 C 提供的要素类型仍不能满足分类需要时,可按以下 4.3.1.4.2、4.3.1.4.3 的原则扩充,但码位不应扩充。4.3.1.4.2要素的小类、子类、细分类、符号信息类应在同级的分类上进行扩充,扩充的小类、子类、细分类、符号信息类应归入相应的中类、小类、子类,同时在相关数据中说明。4.3.1.4.3要素分类与编码应具有唯一性,已有的编码不应重新定义。4.3.1.4.4扩充类型与编码应符合 4.3.1.3 的规定。DB12/T 473.22021124.3.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按照要素分类,建立与其相应的8个图层,见表5所示。

47、表5中制图输出显示是指图面的可视内容;制图输出不显示是指图面的不可视内容,只作为数据保留。同时还应建立与其相关的辅助信息图层,见表6所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在制图输出时,关闭所有不应显示的图层,即制图输出不显示的图层,并按照遮掩框关闭、符号置上、注记置上的顺序进行操作。输出单色图时,普染图层应关闭;输出彩色图时,要素应按规定的颜色输出。表 5要素分层表序号要素分层层名图层颜色图层色号制图输出是否显示1测量控制点KZD红色S04是2水系SX蓝色S02是3居民地及设施JMDSS黑色S01是4交通JT黑色S01是5管线GX灰色S10是6境界JJ黑色S01是7地貌DM棕色S08是8植被与土质ZBTZ绿色

48、S09是表 6辅助信息分层表序号辅助信息层层名图层颜色图层色号制图输出是否显示1测量控制点辅助KZD-FZ黑色S01否2居民地辅助JMDSS-FZ黑色S01否3居民地普染JMDSS-PR灰色S16/S13是(彩色图与单色图颜色不同)4骨架线VALUE黑色S01否5框架线BOUND黑色S01否6高程点GCD黑色S01是7交通辅助JT-FZ黑色S01否8水系辅助SX-FZ黑色S01否9水系普染SX-PR青色/浅灰色S15/S14是(彩色图与单色图颜色不同)10交通构面辅助JT-GM黑色S01否11水系构面辅助SX-GM黑色S01否12植被普染ZBTZ-PR绿色S18是13图根点TGD黑色S01否1

49、4中心线AXES黑色S01否15构架线FRAME黑色S01否16下坡脚线XPX黑色S01否17图廓TK青色S15需图廓整饰时显示18单元线DYX黑色S01否DB12/T 473.22021134.3.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几何特征及表示方法4.3.3.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几何特征4.3.3.1.1点要素点要素是用一对平面坐标(x,y)来确定该对象的几何位置,表示没有面积或长度的地理要素,或在一定的地图比例尺上用点表示的要素。 对于具有方向性的点符号, 按其实际方向表示 (即点的旋转角) 。需要表示高程的(例如:高程点),采用三维空间坐标(x,y,z)来表示。通常,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符号、地形高程点

50、、比高点等均用点来表示。4.3.3.1.2线要素线要素是具有一个起点和一个终点, 并且由两个或更多的坐标串组成, 具有一定长度但没有面积的地理要素,或在一定的地图比例尺上用线表示的要素。线既可沿着实体的中心(例如:道路、河流等)绘制,也可沿着实体的边线(例如:一般堤、坎、陡崖等)绘制。有向线应按照方向进行绘制。4.3.3.1.3面要素面要素是封闭的多边形, 表示具有一定长度和面积的地理要素, 或在一定的地图比例尺上用面表示的要素。为了定义一个面,绘制的多边形边线应进行拓扑连接形成面即闭合线。4.3.3.1.4复合要素复合要素由点要素、线要素、面要素及辅助制图要素组合而成。辅助制图要素指为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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