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之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73721 上传时间:2024-04-12 格式:DOC 页数:62 大小:12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之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之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之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之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安全技术资料台账之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目 录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执行制度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井架、外架安装验收制度5、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等大型设备管理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伤亡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9、文明施工基本条件验收制度1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11、门卫值班制度12、施工现场禁烟制度13、机械设备试运行制度1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17、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18、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制度19、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泥工2、砼工3、木工4、钢筋工5、电工6、电焊工7、架子工8

2、、普通工9、卷扬机操作工10、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司机11、塔吊司机12、机动翻斗车司机13、打桩工14、机修工说明:1、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项目部必须按标准要求制定并执行的各项制度。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5)、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伤亡事故快报制度(9)、考核奖罚制度 (10)、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1)、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12)、消防防火制度(13)、卫生保洁制度(14)、不扰民措施2、凡施工班组所涉及

3、到的工种都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审、执行制度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编制或已编制但未经集团总工程师审批同意的项目不得开工。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力求提高工程施工的技术水平,使工程施工更科学、更规范,最大限度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使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更有针对性和经济性。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权限: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0000M2及以上工程、面积在60000 M2以上工程、地下深基坑围护(挖土深度大于5米)、高度超过30米或跨度超过24米的吊装工程等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2

4、)、除上条规定范围之外的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基坑支护、临时施工用电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工程的文明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处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其它分项由各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4)、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或已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审批或虽已审批但未同意的工程,严禁进行施工。5)、如需变更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案),仍需经过原方案审批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4、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方案的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因不按方案要求执行而造成事故者,追究其相

5、关责任。5、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六份,集团公司、分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项目部三份。重点工程、标化工程、创优工程按要求相应增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分公司及项目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要根据安全技术要求组织实施,并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和进行交底,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纪律。2、凡申报开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地临时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设计后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工程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才能施

6、工,竣工后经工程综合管理部安全质量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3、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的仓库、道路、机械装置、上下水流、临时用电、消防措施计划等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应详细规定,并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如需变动必须由项目提出书面变更依据,经工程综合管理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4、脚手架搭设要严格按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所有外架搭设后,未按有关制度进行验收合格的,不准使用。外架在使用期间,专职安全员应经常进行检查,并记录安全相关台帐中。5、各类井架、塔吊、施工电梯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都应有明确规定,并在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过程中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和具体的安全技术

7、措施执行。未按相关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备案)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6、施工用电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针对性的专项电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要求安装,在电器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7、土石方和深基础、地下室围护工程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按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遇有可疑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上级处理。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都要有安装、使用、维修

8、计划的制度。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作、装拆或者检修。9、各项目应给职工提供合格、有效、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10、项目现场在开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经工程综合管理部审批后实施。现场必须根据方案配备相应的急救物资、医药用品、抢险队伍等,并日常进行宣传教育和急救演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根据项目分部分项的不同特点、季节变化、变换工种、环境情况,对操作工人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9、2、单位工程开工前,应认真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公司审批程序审批,如施工中情况有所变更(如设计变更或方案修正等),则应根据变更后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或补充制定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办好审批手续。3、对大型、高层、复杂、特殊以及危险性大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要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应由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先向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以及有关的管理人员作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然后由上述人员逐级详细交底到操作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在交底记录中由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手续。4、一般工程的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施工员进行

10、;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向每个操作人员进行。5、交底的内容包括:分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时安全监护人员、物资准备、文明施工等。井架、外架安装验收制度1、井架首次搭设完成、外架(悬挑架)底三排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分公司验收,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方可投入使用。2、井架按搭设施工段为一验收批,外架按三排为一验收批。除第1条情况外,验收工作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进行验收。3、井架、外架验收要求:3.1专项施工方案按审批程序审批同意,并按此搭设,特殊工种上岗证人证相符。3.2验收前,项目应对照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根据井架(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与检查

11、表如实逐项填写检查表,然后通知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验收。3.3分公司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4、已经验收的井架、外架,项目必须根据企业有关制度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井架、外架各项安全性能完好。5、在各级对项目进行的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井架、外架存在不按方案搭设、不按验收规定进行验收即使用或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公司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等大型设备管理制度1、分公司范围内各项目所用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均由分公司所属的设备租赁公司负责。2、项目所用大型设备不论来源和途径,在项目开工时必须将大型设备使用计划报分公司工程综合

12、管理部备案,安装前均必须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审批,接受工程综合管理部、设备租赁公司等部门的管理。3、工程综合管理部必须加强对项目大型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项目落实机械大修理计划和日常检修保养制度,确保机械处于安全使用状态。4、项目部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塔吊、人货两用升降梯的使用验收手续,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5、大型设备专项方案必须经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同意,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和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如项目不按规定要求纳入相关管理部门管理或在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

13、全隐患,分公司将根据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安全检查制度1、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实行集团公司季检、专项检、日常监督检、公司(分公司)月检、重点检,项目现场周检、分部分项检、班组日检、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项目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视的检查,督促施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2、检查依据1)、国家规范、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等。2)、国家、省、市地等有关建筑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条例及有关补充规定

14、。3)、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三大标准体系程序文件、程序实施细则及其他生产规定。3、安全检查内容: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为主,查意识、查纪律、查管理、查隐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先停工整改,待整改复验合格后方可复工。4、分公司检查组的组成,应由负责安全的公司副经理亲自主持,保证检查的权威性。分公司检查组主要由工程综合管理部成员组成,必要时可抽调其他相关部门和项目安全人员参加,检查情况以简报形式下发至各项目部和各部门。5、塔吊、人货梯等大型设备专项检查由工程综合管理部组织,

15、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进行,每季度至少二次,检查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7、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由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组织,劳动力专项检查由分公司所属劳务公司负责,工会、财务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8、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应不定期的深入现场,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经教育不改者,给予项目经济处罚,直至停工处罚。9、安全检查组及日常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必须签发书面整改单,受检项目必须认真对待,并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上报工程综合管理部备案,工程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整改回单或整改期限满后必须立即复验,对复

16、验不合格者加重处罚,可责令项目停工并处以重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上岗)培训、安全继续教育等工作。2、职工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方面教育。安全生产思想教育通常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方面进行;安全知识包括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高处作业、临边保护、施工现场危险地带、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防护、消防制度和器材应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知识等;安全技能教育应结合本工各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和知识要求,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3、三级安全教育实行检

17、查、考核、验收分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项目部对班组进场进行安全教育,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在日常检查中对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教育考核不符要求者,不得进行上岗作业。4、进场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分公司)、项目、班组对进场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其累计时间不得少于55学时。1)、分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负责人落实实施,教育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建筑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用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分公司级教育学时不少于15学时。2)、项目部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现场安全生

18、产知识、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危险源介绍以及危害因素、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隐患处理等内容。项目部教育可分阶段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本工程的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岗位安全、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操作环境注意事项等内容。班级教育可分阶段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5、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入场工人,必须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经分公司或项目部教育考核合格,方能安排工作,安全教育卡由项目安全员统一负责管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或经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

19、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1)、对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塔吊、金属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劳动局、建管局)进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上岗证必须按期进行复审,不得超期使用。超期使用视同无证上岗。2)、对违章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论是否造成事故,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接受严肃处理,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返岗。3)、特种作业人员由分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组织培训,培训成绩由办公室建册成档。7、日常安全教育1)、分公司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法制教育等经常性安全教育,每年集

20、中教育培训不得小于一次。2)、各项目部应利用企业报、黑板报、培训、讲座、标语、展览、录像等各种形式、广泛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不断提高员工执行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分公司每季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研究对策,项目部每月进行并上报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班组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并作好记录。4)、危险作业部位在作业前,项目部必须要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和交底,在必要时通知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共同进行危险作业安全教育、交底、否则不准作业。8、因违章操作所造成的重大事故责任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对事故责任者追究有关责任并进行相关处理。9、安全技术考

21、核1)、分公司每年对在职员工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规章制度考试,由工程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2)、项目部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考试,安全技术考试结果报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备案存档。伤亡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1、施工现场发生任何事故时都必须最大限度的积极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项目经理或任何项目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应马上向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汇报。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企业主管领导应亲临现场指挥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工程处、保卫处、工会、劳资处等)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警戒和调查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处理现场,所有抢救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2、,不得擅自行动。3、各类事故的管理,由主管安全的集团公司领导负责,各级生产、技术、劳资、保卫、工会、行政等有关职能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分工管理、负责调查、分析和原因。4、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工作,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5、集团公司、分公司有关部门接到重伤、死亡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事故,对重伤事故与死亡事

23、故,重大设备、火灾事故要在24小时内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安监站、建管局等)、公安局、总工会、检察院等,并积极主动妥善地配合其对事故的调查处理。6、轻伤事故由发生事故的所属分公司组织调查,报集团公司备案,重伤、死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行政会同工会组成调查组。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事故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找出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者,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7、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及当事人应呈报下列材料:1)、伤亡事故调查报告2)、现场证明材料3)、现场事故平面图、立面图及事故现场底片4)、医院诊断书5)、事故分析和处理意见6)、现场施工隐患整改报告7、对严重违章

24、指挥,违章昌险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及企业相关奖惩条例进行惩处,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8、在重伤或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报告的,一经查实,据情节轻重,除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还应依据企业奖惩条例予以重罚。9、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企业伤亡事故的综合管理和统计工作,下属单位应将事故报告,安全季报等有关资料,按期报送至集团生产安全部门汇总。文明施工基本条件验收制度一、验收范围:分公司所属范围内新开工的工程,开工后达到验收部位要求后,由项目部提

25、出申请,分公司工程综合管理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分公司报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二、验收要求:根据建设部JGJ59-99检查标准和省、市有关对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最新文件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有关要求如下:(一)围档、大门建筑工地周围市中心(效区)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2.2米)的围墙,围墙应用砖砌,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围墙上应写“工程由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承建”,条件许可或甲方、监理单位要求,围墙上还上写上工程监理单位或承诺性标语。市区主要道路周边的围墙上应实施夜间亮灯。大门门柱应采用砖砌或砼浇注,经粉刷涂白后书写企业标语。大门

26、采用铁制定型门,面层为深绿油漆,上写“浙建集团”白底红字。(二)道路、场地现场内道路应采用有效措施进行硬化,道路应通畅、平整、清洁,无坑洼积水。进出门通道必须畅通,有回车余地,大门处必须有30平方米以上的砼硬化地坪。大门处应设置排水沟和沉淀循环池,车辆进出应高压冲洗、清扫,做到净车出场,防止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大门外100米内无本工程建筑垃圾堆积。场内应有通畅的排水设施,钻孔灌注桩施工还应设沉淀池,污水不得外流。市区主要道路、沿街工地应有砼硬化地坪,脚手架外侧应挂设密目网安全防护设施。(三)建筑工地“一图九牌”及其它图牌1、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标明工程建筑方位,生产、生活设施,各类材料堆放

27、和机械设备设置区域,围墙、大门进出通道、水电走向等,施工阶段调整场布图的,应及时变更场布图。2、现场“九牌”:公司管理目标方针牌、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活动记录牌、安全生产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项目经理部成员岗位牌、项目职业道德守则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3、其它图牌: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牌、施工现场危险区域警示牌、安全标志布置牌、消防重点部位平面图等。(四)班组落手清1、工地各班组应有文明施工落手清检查考核制度。2、作业人员应做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垃圾废料及时清扫归堆。3、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未清运前垃圾应集中堆放并有遮挡设施。(五)材料堆放1、各类砌块、砖堆放应成垛,堆放高度应符合要

28、求。2、各类钢筋、钢管、钢模、毛竹、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应按不同规格堆放整齐,并做好材料标识牌。3、水泥应分类入库,实行出入单领用制度。4、基础土方应及时外运,临时堆积不得超过1.5米,严禁在基坑周边的影响范围内堆放。 5、扣件、预埋件等零散材料应设置围栏并分类堆放。6、砼制品按型号规格堆放整齐,严禁超高堆放以防倾斜、断裂。(六)消防管理1、工地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2、重点部位(木工车间、仓库、宿舍、食堂、明火作业区等)应有消防设施和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有专人管理。3、使用明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和现场项目经理部申批,办好动火许可手续,落实专人监护后方可

29、动火作业。4、生活设施(宿舍、工棚、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禁用具。5、现场应有消防通道,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畅通无阻。(七)生活和环境卫生1、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浴室等生活设施必须按要求建造,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卫生整洁,有专人清扫。2、食堂必须卫生清洁,采用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法各项要求,生熟食品应分开并有保质措施,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3、工地应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男女厕所,厕所大小应能满足需要,厕所内外刷白,夜间应有足够照明,并有专人负责冲洗及喷洒消毒药水。4、工地应设男女浴室,浴室内照明采用防曝灯,并做到通风、排气。5

30、、宿舍床上用品应排放整洁、卫生,不乱倒污物和随处便溺。宿舍设置垃圾桶,集中堆放后由专人负责清理。6、工地应配备茶水供应处,茶水桶(缸)应卫生清洁,经常消毒。7、现场应配备医疗箱及急救药物。8、现场应设立民工学校,校内应有相应的学习、娱乐用品,定期进行学习。(八)综合治理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登记入册,退场人员及时进行注销。现场人员相关证件必须齐全有效。三、验收采用评分表形式分项打分,评分按JGJ59-99标准表3.0.3计分,验收情况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1、分公司范围内项目有下列成绩的,分公司对项目奖励如下:1):集团公司季度安全大检查被评为优良的,奖励200

31、0元;在地方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工程,奖励20005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评为优良并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020000元。2):被评为地级市“双标化”项目的,奖励3000元;被评为地市样板标化的,奖励10000元;被评为省级“双标化”的,奖励20000元。(本款以项目竣工时最终成绩为准)。在各县(市)获优胜牌或标化的,减半奖励。2、对创标化、文明施工现场有突出贡献的领导、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分公司酌情分别给予奖励。3、分公司范围内项目有下列行为的,分公司对项目部处罚如下:1):井架、外架、塔吊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3000元,并责成限期整改

32、。2):现场施工用电不按施工方案布设、支模架不按方案搭设、基坑围护不按方案进行的,责成整改并罚款3000元。3):安全隐患整改单不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回复的,每次罚款500元。同一项目二次以上不整改的,给予停工整改并罚款3000元。4):分公司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罚款300010000元;被各地市挂黄牌警告的,罚款5000元;在各县(市)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并通报批评的,罚款10000元;在省、部级安全大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罚款30000元。5):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每死亡一人,罚款1000030000元,并另按规定处理;项目发生重伤、设备、火灾事故的,视

33、情节轻重,罚款300030000元;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触犯刑法的交司法部依法查处。5、已列为集团公司创省、市级“双标化”项目的,工程竣工没有达到目标的,罚款500010000元。该项目在集团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评定为不合格的,加倍处罚。6、对有用户或群众投诉,一经查实确属错误的,视情节处以10002000元罚款;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影响集团公司声誉的,按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所签责任状有关条款参照执行。7、有下列行为情形之一的,单项罚款30005000元,并责成项目部限期整改;1)不按规定要求配备安全

34、员的。2)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方案与实际不符的。3)井架、人货梯等大型设备不纳入集团公司动力设备处管理,日常维护、管理混乱,不按要求进行班前试运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4)施工项目安全台帐弄虚作假或严重不符合要求的。5)没有实施、落实集团公司“八个统一”、未使用集团公司统一标牌及彩旗、文明施工极差,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有损企业形象的。6)不按集团公司规定做好现场禁烟,没设置吸烟室的。7)不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基本条件验收的。门卫值班制度一、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履行职责,做到: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主动热情、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照章办事。二、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廉洁奉

35、公、形象良好,办好各种交接班手续。三、进出工地大门机动车一律缓行,非本工程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办登记手续。四、门卫值班人员工作时间不准饮酒、睡岗,非门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门卫室闲谈,坐留和其它有碍工作状况。五、门卫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加强巡视,特别是夜间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护守卫工作,发现情况,立刻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立刻通知有关部门。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1、施工现场是单位内部的生产场所,进出现场实行准入证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治安秩序。2、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3、项目应制定各项防火制度和治安保卫制度,落实消防治安责

36、任人,按照职责与班组或个人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4、施工现场应砌筑围墙,设置门卫值班室,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巡逻纠察人员。无关生产的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5、施工现场严禁斗殴、赌博、偷摸和进行流氓活动等行为发生和违反各项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6、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7、进入施工现场住宿,应是本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办理暂住证,并遵守各项规定、制度,随时接受公安保卫部门的查验。8、施工现场应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9、施工现场值班纠察人员有权查验出入人员和进出物资、材料、设备等。1

37、0、施工现场内违反各项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制度、规定的行为均应根据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禁烟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企业与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形象,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制度。1、施工项目部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和禁烟防火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现场防火管理工作,落实防火制度和设施。2、施工现场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现场防火的宣传教育,作业区醒目处必须设置现场禁烟标志。3、施工现场作业区必须设置专门的吸烟处,高层建筑施工楼层内必须设置吸烟室,吸烟室必须通风,按规定配置防火器材。4

38、、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火审批制度,有防火措施,落实监火人。5、每日下班前,现场防火值班人必须对现场施工作业区进行巡查,杜绝火灾隐患,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值班人有责任立即给予落实整改。6、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分公司根据“公司消防安全处理规定实施细则”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机械设备试运行制度为保证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完好,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塔吊、人货梯、井架、钢筋加工机械等)每天使用前,均应由班组兼职安全员(或操作工)负责,进行机械空载的试运行。经试运行后,符合要求的才能正式投入使用。试运行制度的执行

39、情况由专职安全员或施工员负责。2、试运行的目的在于发现机械运行的不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机械的使用安全。3、机械试运行情况由试运行人员负责记入机械试运行台帐。并作为项目安全检查的一个主要内容。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项目部所招用的劳务用工必须同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签订。项目部应提前十五天向分公司提出用工申请,由分公司审核评价劳务公司合格后,由分公司与之签订劳务分包合同。2、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检查劳务公司与项目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办妥就业证、暂住证等必备证件,建立人员花名册台帐。3、项目需要临时劳动力,必须向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分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40、后由劳务公司或分公司有关部门办理招用手续。严禁项目部直接私自进行招工。班组私自招工的,项目部负有连带责任。4、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生产作业前,必须经上岗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台帐。5、未经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一律不得使用。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上岗证方可进场施工。上岗证应在有效使用期内,项目部负责对其进行核实。7、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按月支付以货币形式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以利施

41、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列规定:1、项目部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开工前项目与分公司、班组与项目开工前必须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为防火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防火工作,生产班组由班组长负责安全防火工作,形成三级防火责任体系。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2、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分公司由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公司防

42、火工作,具体消防工作由工程综合管理部负责。3、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应做好日常检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保证防火措施有效贯彻执行。消防安全隐患必须要定人员、定部位、定措施进行及时消除。4、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健全防火检查制度,项目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为组长,由其组织义务消防队,各班组均要设立义务消防员参与。现场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消防灭火演习,进行现场的防火灭火工作。5、物资仓库、易燃、易爆仓库严禁明火作业,库内必须通风干燥,有防爆照明装置,配备适宜的灭火设施。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品等危险物品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

43、30米。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各班组在动火前必须做好防火措施的落实,作业前进行动火申请,经专职安全员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6、场内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和楼层消防用水。消防通道、各出入口、消防器材放置部位、救火水源等部位严禁堆放其它任何物品,应时刻保持畅通无阻。7、所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建立消防专项安全台帐。现场的消防设施不准擅自移动另作它用,更不准任意损坏。木工间、油漆间、食堂间等易燃仓库必须配置25m2一只灭火机,建筑区域内每100 m2配置二只四公斤灭火机,要有专人负责。8、积极发动群众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

44、和火灾苗子,必须及时整改和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防止火灾发生。9、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疏散人员,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同时迅速组织灭火、控火,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根据“三不放过”原则,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10、上述消防规定,全体职工应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对违反规定者,按“治安保卫条例实施办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处理规定实施细则”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1、项目部必须努力创建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保证职工健康。2、施工现场项目部与各生产班组

45、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必须有卫生保洁的明确规定和要求,落实卫生责任人。3、项目部必须落实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作业场地等区域的卫生责任人,制定卫生保洁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清扫。垃圾集中密封堆放并及时清运,保持区域设施的完好。4、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制定、落实防止蚊蝇滋生措施,积极消灭“四害”,保持食堂清洁。5、高层建筑施工楼层内必须设置临时小便处,做好排污措施,有专人负责清扫。6、职工在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现场的各项卫生制度,不乱扔乱倒垃圾,及时做好落手清,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不扰民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

46、连续设置砖砌围档,墙面必须刷白并适当美化,按分公司要求进行布置、亮灯。2、施工现场必须按方案要求设置排水系统,应符合畅通、不积水的基本要求。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直接排入河道。3、现场材料运输必须密封,车辆净车出场,禁止沿途抛洒滴漏。4、施工外架外侧必须用密目网全封闭,防止落物伤人。5、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夜间施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严禁擅自施工。6、积极搞好社区关系,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必要时与居委会积极联系沟通,危险性、非正常性施工时,应及时提出警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制度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批,其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明确落实责任人,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已通过企业审查并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2、施工用电、外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塔吊、文明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已初步完成。工程施工涉及公共安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3、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已建立,尤其是按标准配备的(专职)安全员已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相应的考核、教育、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处理等制度均得到健全。4、分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总包与分包均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有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安全管理目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