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项目信用评价表
工程名称: 日 期:
序
号
检查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
检查项目
累计扣分
检查项目信用得分
一、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5
□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
□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2分
□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
□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2分
2
施工组织设计及
专项施工方案
8
□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8分
□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8分
□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4分
□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4分
3
安全技术交底
5
□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4
安全检查及验收
5
□ 无安全检查记录,扣3分
□ 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扣5分
□ 现场设备、设施未经验收或无验收记录,扣5分
5
安全教育
5
□ 未按规定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扣5分
□ 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扣3分
6
应急救援
5
□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5分
□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2分
□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2分
7
分包单位安全
管理
5
□ 分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5分
□ 未按要求签订分包合同,扣3分
□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分
8
岗位管理
5
□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未实行IFA考勤制度或安全管理人员考勤不合格,扣5分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5分
□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5分
二、文明施工
9
封闭围挡
5
□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扣5分
□ 围挡未达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扣2分
□ 施工现场出入口无值守管理,扣3分
10
防尘降噪
10
□ 未设置冲洗设施,扣5分
□ 带有泥土车辆出场不冲洗,每次扣1分
□ 易扬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未采取遮盖或喷淋降尘措施,扣3分
□ 易扬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未采取封闭运输或高空抛洒,扣3分
□ 场内裸露地面和堆土未采取防尘措施,扣3分
□ 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 未经许可施工造成噪音污染,扣3分
□ 违反《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强行施工,扣5分
11
施工场地
5
□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加工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处理,扣3分
□ 施工现场道路不畅通、路面不平整坚实,扣2分
□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扣2分
12
材料管理
3
□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放置不整齐,扣3分
□ 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要求分类储存、未采取防火措施,扣3分
13
现场办公及住宿
5
□ 施工作业区及办公、生活区未采取隔离措施,扣5分
□ 在建工程内设置员工宿舍,扣5分
□ 宿舍、办公用房不符合安全用电、消防防火要求,扣3分
□ 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扣3分
14
现场防火
5
□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防火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布局、配置不合理或灭火器材失效,扣3分
□ 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指定动火监护人员,扣2分
三、脚手架:(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注:当一个工程项目只有其中一种架型时,按该架型评定;当一个工程项目存在两种(含两种)以上架型时,则应分别评定,取得分最低一种架型录入
15
立杆基础
5
□ 立杆基础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扣5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3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2分
16
架体及建筑结构
拉结
5
□ 搭设高度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及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5分
□ 架体及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17
杆件及剪刀撑
5
□ 杆件间距和连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5分
□ 未在立杆及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扣3分
□ 剪刀撑或横向斜撑设置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3分
18
脚手板
3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3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扣2分
19
架体防护
3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二)门型钢管脚手架:
20
架体基础
5
□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扣5分
□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3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2分
21
架体稳定
5
□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5分
□ 架体及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扣3分
22
杆件锁臂
5
□ 杆件间距和连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5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扣3分
□ 未按规定组装或漏装杆件、锁臂,扣2分
23
脚手板
3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3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扣2分
24
架体防护
3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三)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25
架体基础
5
□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扣5分
□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3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2分
26
架体稳定
5
□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5分
□ 架体及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扣3分
27
杆件锁件
5
□ 杆件间距和连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5分
□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结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扣3分
□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扣2分
28
脚手板
3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3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扣2分
29
架体防护
3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四)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30
架体基础
5
□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扣5分
□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3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2分
31
架体稳定
5
□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5分
□ 架体及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斜杆或剪刀撑,扣3分
32
杆件设置
5
□ 杆件间距和连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5分
□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扣3分
□ 双排脚手架每步水平杆,当无挂扣钢脚手板时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扣2分
33
脚手板
3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3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扣2分
34
架体防护
3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五)满堂脚手架
35
架体基础
5
□ 架体基础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扣5分
□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3分
□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2分
36
架体稳定
5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5分
□ 架体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及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稳定措施,扣3分
37
杆件锁件
5
□ 杆件间距和连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5分
□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节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扣3分
38
脚手板
3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3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扣2分
39
架体防护
3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六)悬挑式脚手架
40
悬挑钢梁
5
□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截面形式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5分
□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扣3分
□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及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扣2分
□ 钢梁及建筑结构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2分
□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2分
41
架体稳定
5
□ 杆件间距和连接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扣5分
□ 架体及建筑物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3分
□ 立杆底部及悬挑钢梁连接处未采取可靠固定措施,扣2分
□ 纵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42
荷载
3
□ 脚手架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3分
□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2分
43
脚手板
3
□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3分
□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扣2分
44
架体防护
3
□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2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七)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5
安全装置
8
□ 防坠落装置及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扣8分
□ 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及建筑结构附着,扣8分
□ 未采用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 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在升降或使用工况,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未安装同步控制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46
架体构造
5
□ 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扣5分
□ 架体全高及支撑跨度乘积大于110㎡,扣5分
□ 直线布置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架体支撑跨度大于5.4m,扣4分
□ 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大于6m,扣4分
□ 架体宽度大于1.2m,扣2分
□ 架体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大于跨度1/2,扣2分
47
附着支座
5
□ 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5分
□ 使用工况未将竖向主框架及附着支座固定,扣5分
□ 升降工况未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处,扣5分
□ 附着支座及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48
架体安装
5
□ 主框架及水平支承桁架节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5分
□ 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承桁架上弦杆件节点处,扣3分
□ 架体外立面设置连续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3分
□ 水平支承桁架上弦和下弦之间设置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2分
□ 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2分
49
架体升降
5
□ 两跨以上架体升降采用手动升降设备,扣5分
□ 升降工况时附着支座及建筑结构连接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扣3分
□ 升降工况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3分
50
架体防护
3
□ 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3分
□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三、脚手架:(八)高处作业吊篮
51
安全装置
5
□ 未安装防坠安全锁、安全锁失灵及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扣5分
□ 未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或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扣5分
□ 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扣3分
52
悬挂机构
5
□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扣5分
□ 前梁外伸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扣5分
□ 前支架及支撑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扣5分
□ 配重块不符合设计要求,扣3分
□ 上支架未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及悬挑梁连接节点处,扣2分
53
钢丝绳
5
□ 钢丝绳有断丝、松股、硬弯、锈蚀或有油污附着物,扣5分
□ 安全钢丝绳规格、型号及工作钢丝绳不相同或未独立悬挂,扣3分
□ 电焊作业时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扣2分
54
安装作业
3
□ 吊篮平台组装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扣3分
□ 吊篮组装构配件不是同一生产厂家产品,扣2分
55
吊篮使用
3
□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扣3分
□ 作业人员未从地面进出吊篮,扣3分
四、基坑工程
56
基坑支护
8
□ 人工开挖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措施,扣8分
□ 自然放坡坡率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扣4分
□ 基坑支护结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4分
□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扣4分
57
降排水
5
□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未采取有效降排水措施,扣5分
□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未设排水沟或排水沟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未采取降排水措施,扣2分
□ 基坑底四周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或排除积水不及时,扣2分
58
基坑开挖
5
□ 支护机构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提前开挖下层土方,扣5分
□ 未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开挖或开挖不均衡,扣3分
□ 基坑开挖过程中未采取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桩有效措施,扣3分
□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未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扣3分
59
坑边荷载
5
□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扣5分
□ 机械设备施工及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扣5分
60
安全防护
3
□ 开挖深度2m及以上基坑周边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 基坑内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专用梯道或梯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降水井口未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扣2分
61
基坑监测
5
□ 未按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监测,扣5分
□ 基坑监测项目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扣3分
□ 监测时间间隔不符合监测方案要求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未加密观测次数,扣3分
□ 未按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报告或监测报告内容不完整,扣2分
五、模板支架
62
支架基础
5
□ 基础不坚实平整、承载力不符合要求,扣5分
□ 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未对楼面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或楼面结构下方未采取加固措施,扣3分
□ 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2分
63
支架构造
5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5分
□ 杆件间距大于设计和规范要求,扣4分
□ 水平杆未连续设置,扣2分
64
杆件连接
5
□ 杆件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 剪刀撑斜杆接长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杆件各连接点紧固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65
支架稳定
5
□ 支架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未采取及建筑结构刚性连接或增加架体宽度等措施,扣5分
□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扣2分
□ 浇筑混凝土未对支架基础沉降、架体变形采取监测措施,扣2分
66
施工荷载
3
□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3分
□ 载荷堆放不均匀,扣2分
□ 浇筑混凝土未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扣2分
六、高处作业
67
安全帽
3
□ 安全帽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扣3分
□ 施工现场未按标准佩戴安全帽,每人扣1分
68
安全网
3
□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扣3分
□ 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69
安全带
3
□ 安全带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扣3分
□ 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每人扣1分
70
临边防护
5
□ 作业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措施,扣5分
□ 临边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71
洞口防护
5
□ 电梯井口、井内防护不符合要求扣5分
□ 在建工程预留洞口未采取防护措施,每处扣2分
□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72
通道口防护
5
□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分
□ 防护棚宽度和长度不符合要求,扣3分
□ 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3分
73
移动式操作平台
3
□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及平台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扣1分
□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扣1分
□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扣1分
74
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5
□ 悬挑式钢平台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扣5分
□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扣3分
□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平面铺板和立面防护,扣3分
□ 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扣2分
□ 平台上荷载超过限定荷载或超过2人以上同时在平台上作业,扣5分
七、施工用电
75
外电防护
8
□ 外电线路及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防护措施,扣8分
□ 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扣8分
□ 防护设施及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76
接地及接零保护系统
8
□ 施工现场专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扣8分
□ 电气设备及灯具金属外壳未做保护接零,每处扣2分
□ 保护零线材质、规格及颜色标记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 工作接地及重复接地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分
77
配电线路
3
□ 线路及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3分
□ 线路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78
配电房、
配电箱及开关箱
8
□ 配电房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扣8分
□ 用电设备未设专用开关箱,每处扣2分
□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每处扣2分
□ 箱体未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扣2分
□ 箱体未设门、锁,未采取防雨措施,扣2分
□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1分
79
现场照明
3
□ 特殊场所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扣3分
□ 照明用电及动力用电混用,扣2分
□ 灯具及地面、易燃物之间小于安全距离,每处扣1分
八、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80
安全装置
8
□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防坠安全器不灵敏,扣8分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起重量限制器不灵敏,扣8分
□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8分
□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防松绳装置不灵敏,扣4分
□ 未安装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或缓冲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SC型施工升降机未安装安全钩,扣4分
□ 物料提升机安全停层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81
限位装置
8
□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开关不灵敏,扣8分
□ 未安装上、下限位开关或开关不灵敏,扣8分
□ 极限开关及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4分
□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4分
□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2分
82
导轨架
8
□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 标准节质量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8分
□ 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分
83
附墙架
8
□ 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扣8分
□ 附墙架及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扣6分
□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自由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要求,扣6分
84
钢丝绳、滑轮及对重
5
□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5分
□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5分
□ 钢丝绳规格、固定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分
□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2分
85
防护设施
5
□ 未设置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未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2分
□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
□ 未安装层门或层门不起作用,每处扣1分
86
基础
5
□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分
□ 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未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扣3分
□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2分
87
检测及使用
5
□ 未经检测合格后即投入使用,扣5分
□ 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扣5分
□ 人货电梯单个吊笼乘坐人数超过9人,扣5分
九、塔式起重机
88
载荷限制装置
8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8分
□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8分
89
行程限位装置
8
□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8分
□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8分
□ 起升高度限位器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回转不设集电器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4分
90
保护装置
8
□ 小车变幅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扣8分
□ 行走及小车变幅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2分
□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2分
91
附着、结构设施
8
□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着装置,扣8分
□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分
□ 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 主要结构件变形、锈蚀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扣4分
□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承载力验算,扣4分
92
吊钩、滑轮、卷筒
及钢丝绳
8
□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 滑轮及卷筒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8分
□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8分
□ 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扣4分
□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 钢丝绳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分
93
多塔作业
8
□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8分
□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94
基础
5
□ 基础未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验收,扣5分
□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2分
95
检测及使用
5
□ 未经检测合格后即投入使用,扣5分
□ 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扣5分
十、起重吊装
96
起重机械
8
□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 未安装行程限位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 起重拔杆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扣8分
97
钢丝绳及地锚
5
□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5分
□ 钢丝绳规格不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扣5分
□ 吊钩、卷筒、滑轮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5分
□ 吊钩、卷筒、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扣3分
□ 起重拔杆缆风绳、地锚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扣3分
98
索具
5
□ 索具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索具安全系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吊索规格不匹配或机械性能不符合设计要求,扣2分
99
作业环境
5
□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不符合产品说明书或未采用有效加固措施,扣5分
□ 起重机及架空线路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十一、施工机具
100
木工机械
3
□ 使用多功能木工机具,扣3分
□ 安全装置不齐全,扣2分
□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2分
□ 木工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扣2分
101
手持电动工具
3
□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扣2分
□ 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扣1分
102
钢筋机械
5
□ 安全装置不齐全,扣2分
□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2分
□ 钢筋加工区未设置作业棚,扣2分
钢筋对焊作业区未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或冷拉作业区未设置防护栏板,扣2分
103
电焊机
3
□ 未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扣2分
□ 一次线长度超过规定或未进行穿管保护,扣1分
□ 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扣1分
□ 电焊机未设置防雨罩或接线柱未设置防护罩,扣1分
104
搅拌机
3
□ 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规定要求,扣2分
□ 上料斗未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档装置,扣1分
□ 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扣2分
□ 未设置安全作业棚,扣2分
105
气瓶
3
□ 气瓶未安装减压器,扣3分
□ 乙炔瓶未安装回火防止器,扣3分
□ 气瓶间距小于5m或及明火距离小于10m未采取隔离措施,扣2分
□ 气瓶未设置防振圈和防护帽,扣1分
106
潜水泵
3
□ 负荷线未使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扣3分
107
桩工机械
3
□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不灵敏,扣2分
□ 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采取有效硬化措施,扣1分
十二、重大危险源管理
108
进行重大危险源、污染源评估、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污染源公示
5
□ 未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污染源评估,扣5分
□ 现场未挂设“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对重大危险源及污染源进行公示,扣2分
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安全报监手续办理
109
安全生许可证动态监管、安全报监手续办理
10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扣10分
□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扣6分
□ 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扣6分
检查内容:13个大项,109个分项, 357个子项
说明:1、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单个项目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是诚信办法一部分
2、对于扣分超过设定分值时,该子项得分为0分;
3、标准中列入项目可以不全部查,可以选择查几个项目,按得分比率算出分数
37 / 37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