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共青团海南外国语职学院委员会简介
共青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是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团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学院先进组织机构和海南省直属机关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作为党的得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力量,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肩负着培养、教育青年一代先进人才、巩固党的青年组织基础、贯彻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政策、协助党委有效地开展青年基层工作、牢固树立新一代青年的对的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为党和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进
步和共产主义的最终实现提供先进人才储备的光荣使命。
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 “社联” )是在共青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社团的联合性群众组织,是我校大学生社团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学生组织。社联会以“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推动素质教育”为宗旨,以“引导社团发展方向,规范社团联系,维护社团利益为己任,带领我校大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主力军的作用。其管理的学生社团目前共有32个,分语言学术类、技术交流类、体育运动类、综艺竞技类等四种。基本涵盖了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了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纵横交错的知识交流沟通网络,在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技能的锻炼成熟、能力的提高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社联现在设办公室、理事团、公关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部、项目调研部、评议监督部等七个部门。管理具体负责在校大学生社团的平常活动和管理,是学校联系社团的桥梁,是各社团交流合作的纽带。社团联合会愿为你们提供最广阔、最精彩的舞台与您共同发展。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学生社团工作手册
共青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编
六月
目 录
二、 前言 ………………………………………………………………………………………….( 1 )
二、共青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简介 ...……………..( 2 )三、工作制度 ………………………………………………………………………………………..( 3 )
( 一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团队管理办法 ……………………………..( 3 )
( 二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等级评估办法(试行) ……... ( 10 )
( 三 ) 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 13 )
( 四 ) 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 14 )
( 五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优秀社团及优秀负责人评选办法 ..…..( 15 )
( 六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负责人例会管理制度 ..………… …( 18 )
( 七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定( 试行 ) ...…. ( 20 )
( 八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宣传管理规定( 试行 ) ..…….( 22 )
( 九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办法 ………………..( 23 )
( 十 ) 学生社团组织校外活动<<安全责任协议书>> ……………………( 24 )
( 十一 ) 社团联合会关于年度各学生社团招新的若干规定 .…..( 26 )
( 十二 )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新社团成立申请表 ………………..( 28 )
( 十三 )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社团 ……………………………………………….( 29 )
( 十四 ) 学生社团活动考勤表 ………………………………………………………( 30 )
( 十五 ) 部分社团简介 ……………………………………………………………………( 31 )
前前 言
三月,梦想在这里收获,希望在这里启航。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新同学们,欢迎你们!
曾经,我们散落在祖国的燎原上;现在,我们相逢在南国这块乐土上。走过激情燃烧的岁月,相信你早已勾勒出大学生活的美好蓝图。大学,尚有一个美丽的名字—文化的灵魂,而社团,正是你接近、触摸灵魂的伊甸园。
来吧!加入这个充满活力的地方!发挥你的一技之长,拓展你的专业知识,锻炼你的实际能力,这里永远有属于你的一片蓝天!
来吧!同学们,加入我们!共青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以及各社团真诚欢迎你!让我们一起努力,打造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文化品牌,打造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子自己的激情与智慧的乐园!在这里,你可以尽情畅游在文学的殿堂;在这里,你更够感受艺术无穷的魅力;在这里,有各种技艺等待你去学习;这里,是你一展才华的天地。培养情操,陶冶性灵,这里——让你找到真正的自己!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概况
学生社团是我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提高自身素质,开辟第二课堂而自愿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队。学生社团受学院党委领导,受学院团委指导,由学院委员社员联合会负责具体管理。我学院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目的是:紧紧围绕学院 “育人”这一中心工作,通过经常开展具有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的形式多样的学生社团活动,为我院学生健康成长发明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提倡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为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大学生服务。
我院学生社团活动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1991年就成立了第一个社团—弄潮儿文学社,通过二十年的发展,我院学生社团工作一步步向前迈进,特别是近几年来,我院学生社团发展迅速,社团活动影响力也日益扩大。目前(截止2023年9月)我院共有学生社团32个,共计学生社团成员2023多人。不断发展壮大的学生社团,已初步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逐渐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现已行成语言文学、技能交流、体育运动、综艺竞技等四大类型的学生社团新格局,并已成为了我学院学生锻炼自己成长成才的重要基地。
此外,在学院团委的不断指导下,我院学生社团活动在实践中又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二方面的发展:一是由团队内的活动向横向联谊和信息交流发展;二是学生社团活动由低层次向品牌化发展。
时代在进步,社团在发展。如今的社团是一个朝气蓬勃、蒸蒸日上的集体,这里涌动着无数社团人对梦想的追求和对未来的执著。“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涌立再时代的潮头,社团人豪情满清,信心十足!
目前社团有33个。分别是:弄潮儿文学社、海鹰足球俱乐部、兰亭书社、行云画社、武术协会、英语俱乐部、交际舞俱乐部、袋鼠俱乐部、对外交流协会、争鸣辩论社、日语俱乐部、旅游协会、海韵话剧社、健美操协会、排球俱乐部、电脑爱好者协会、商务协会、志愿者协会、首尔社团、白桦林协会、依卡动漫社、勤工助学家教服务中心、千影协会、卡带俱乐部、炫我音乐剧协会、飞旋乒乓球俱乐部、DV摄影协会、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院羽毛球精英队、心灵协会、雅瑜伽社、吉他社、中华棋社。
工 作 制 度
一、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是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在校大学生参与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直接方式。为保证我院学生团队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团队管理,提高各团队的凝聚力,促进各团健康、顺利地发展。根据《海南省学生团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海南省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团队管理办法》 。本条例合用于我院各级学生团队。
总 则
第一条 团队的基本任务和基本规定:
1、基本任务 以“健康、向上、有序、规范”为依据,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学校利益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文体与学术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优化育人环境,引导同学们全面发展。
2、基本规定 在开展活动时,要集合本团队的实际情况和自身优势,在常规活动中开展创新活动。各团队树立自身形象,建立自己的品牌,结合实际去开拓市场。
第二条 团队的成立、活动计划、工作安排、团队管理等,均由团委社团联合会监督和负责。
第二章 团队的注册和成立
第三条 申请成立学生团队应经院团委批准,并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提交相应资料,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予以批准、进行注册:
1、筹备申请书。申请书涉及规范的名称、组织结构、团队章程及工作计划。
2、发起人或创始人基本情况。
3、指导老师基本情况。
4、团队创始人数不少于15人。
5、能独立开展工作,可以吸引同学,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6、在申请成立学生团队时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第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团队不予批准成立;
1、有根据证明筹备学生团队的宗旨,活动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发起人、创始人受到过校规校纪的处罚,或对学习、工作态度很不认真。
3、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
4、已有类似性质的社团。
第五条 每学年实行团队登记注册制度,对于每学年活动少、开展不积极、活动不负责人、组织混乱的团队将予以注销。
第三章 团队的奖励、处罚、撤消、合并与重组
第六条 团队的奖励,是根据该团队本学年内的工作成绩进行评估。
满足以下情况的团队均有资格参评优秀团队:
1、在校外各种赛事中获奖,为学院争得荣誉的。
2、该团队的事迹被院内,地区级、省级、国家级媒体报道的。
3、成功举办一次跨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
4、一学期内多次举办体现本协会特色的活动,并受到广泛好评的。
5、团队负责人没有缺席全年团队工作会议的。
6、团队各种制度健全,组织结构严密,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
7、顾全大局,维护学院利益,为学院,为别人献出爱心,事迹突出,做出奉献的。
8、有创新意识和开展创新活动的。
9、认真完毕社团联合会下达的各项任务的。
第七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取消该团队本学年优秀团队的评选资格:
1. 社团负责人无端缺席社团会议二次以上的。
2. 团队组织机构混乱,活动开展糟糕的。
3. 团队财务模糊不清的。
4. 非法占用学校教室或场地开展活动,并导致恶劣影响的。
5. 未经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审批,以团队名义进行各种赚钱活动的。
6. 一学期未开展团队活动。
7. 未尽事宜由院团委的社团联合会具体解释。
第八条 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团队进行考察和评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撤消:
1. 活动开展前没有及时上交活动申请和报告,未经社团联合会审批的;活动中没有社团联合会人员参与的;活动结束后未及时上交活动总结,财务等材料,导致严重后果的。
2. 活动出现严重责任事故,思想内容不健康,组织松散的。
3. 违反学校有关团队和文化活动规定的。
第九条 关于团队的合并和重组:
1. 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团队需合并时,院团委社团联合会会提前告知双方(多)方负责人,各负责人应按社团联合会的规定和安排,将该团队相应的工作成绩、组织机构、财务情况等具体资料上报社团联合会。
2. 新的负责人的产生由社团联合会统一安排选举,参与选举的人可以是原各团队负责人,也可以是其他有爱好的同学。具体办法由社团联合会拟定后再另行告知。
3. 新的负责人一经拟定,应立即着手组织机构,并向社团联合会上交团队章程、团队简介、团队组织机构名单、工作计划等资料存档(自选举之日起一周内完毕)
4. 新的负责人有权对原各团队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合并后原各团队负责人必须全力支持、配合新负责人的工作。假如发生蓄意破坏团结的情况,社团联合会将出面解决并给予相应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团队。
5. 未尽事宜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具体解释
第四章 团队负责人的任免和规定
第十条 关于团队负责人的规定: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
2. 可以统筹全局,由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未受过校纪处分,学习、工作态度认真,学习成绩优异。
第十一条 学生团队的第一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团队的的第一负责人。
第十二条 团队负责人的任免,其他非本团队人员不得进行干涉,不得对预选负责人谩骂,诽谤,整个选举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 团队负责人任职过程及期限:
1. 负责人由各团队民主选举产生,选举前可由前任负责人提名(2-5名),也可以面向院内同学招聘。选举时应由社团联合会对选举过程全过程进行监督。
2. 团队负责人任期限为1年,团队负责人如提前离退,可根据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进行重新选举。
第十四条 团队负责人须热心组织本团队开展活动,凡因不负责任导致团队活动混乱。经费管理混乱的,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有权对团队负责人提出质疑,情况严重的,可规定其自动辞职。
第十五条 凡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团队负责人都必须参与。一学年中负责人无端迟到4次以上(含4次)者,将对其警告;凡开会无端迟到学年累计达成6次以上(含6次)者,取消优秀团队负责人的评优资格;凡开会无端迟到学年累计8次以上(含8次)者,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有权规定自动辞职。
凡学年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无端缺席会议者,该团队负责人将直接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解聘。
第五章 会员的吸取和退会
第十六条 凡认可《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团队管理条例》,思想上进,遵纪守法,有共同爱好、爱好的在读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加入。
第十七条 每学年初,各团队将新会员注册情况、会员登记表、新会员记录名单、会员账目表送交社团联合会存档。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或做出有损国家,学院,团队利益者,可劝退其退会。
第十九条 无端缺席本团队活动三次以上者,学期末自愿退会者,均可退会。
(二)海南外国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等级评估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社团工作,提高社团品位,提高社团质量,增强社团竞争力,促进社团顺利快速健康发展,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考评时间为每学期末,考评周期为每学期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评估,划分社团等级。
考评内容及考评指标评分标准如下:
(实行记分制的考评项目,若无特别说明,按规定分置加分)
记分:
1. 一、招新情况
(一)招新前期宣传准时进行,海报宣传规划有序,实事求是,无需夸现象,宣传过程有创新。(0-10)
(二)照新现场布置合理,做好物品清点记录。(0-5分)
(三)招新现场有秩序,气氛活跃,对学生介绍真实,维护社团整体形象。(0-5分0
(四)招新结速后做好物品归还及卫生工作,没有损坏及场地脏乱现象。(0-5分)
(五)招新后如实上交会员及登记表、会费及收据,规定填写无误,无涂改。不能有瞒报、拖欠、拒交会费现象。(0-5)
(六)招新结束后及时上交工作总结,无迟延、拒交会费。(0-5分)
二、财务管理(40分)
(一)活动经费上报获批准后使用,合理支配资金,做到钱有所用,物有所值。(0-10分)
(二)上报收据进行时账时单背后须注明用途,且有经手人、会长签字。(0-5分)
(三)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情况,做到财务公开。(0-10分)
(四)鼓励通过拉赞助解决活动经费。(0-5分)
奖分:
三、平常活动
(一) 协会有活动提前上报活动申请、经费预算,并经批准后开展。
(二) 上交申请格式无误,内容表达准确,符合问题规定。
(三) 社团联合会干事参与现场监督进行打分,具体涉及:
1、考勤,涉及组织人员及参与与会员。
2、活动过程有组织有计划,秩序良好。
3、现场气氛活跃,带动会员积极性,有吸引力。
4、活动结束后卫生情况。
注:各协会每开展一次活动上报后方可记分,不上报私自开展不予记分。每次活动分以奖分做附加分。
四、大型活动(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及其他大型学校活动等)
协会若有节目参与大型活动,则每次满分以十分计。有社团联合会干事到场评分。
五、社团活动成果及奖励
(一)国家级奖项
一等奖10分
二等奖9分
三等奖8分
优秀奖7分
(二)省级奖项
一等奖6分
二等奖5分
三等奖4分
优秀奖3分。
(三)市地级奖项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优秀奖1分
每学年评分结束后根据社团联合会记录和分,根据分值分为四个等级:
A级(30%)
B级(30%)
C级(20%)
D级(20%)
备注:
1. 招新结束后,若有协会瞒报会员会费、拖欠付费现象,一经查实,进行扣分,并将社团直接打入D级社团,取消所有评优资格。
2. 2、若社团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降为D级社团。
3.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三)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规范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办公效率,在全院学生中树立社团联合会干部的良好形象,现初步制定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必须健全值班制度,在安排的值班时间内各值班人员应准时到位。
二、天天的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当天工作日记,工作日记的重要记录内容涉及:
(一)值班人员的姓名及值班时间;
(二)社团联合会主任不在时,需要转告的各项事宜;
(三)人员来访接待情况。
三、值班人员积极协助社团联合会主任的工作
四、对于因公事来访的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必须保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置物有序。
五、办公室钥匙由社团联合会主任、副主任掌管,任何人未经允许,均不得颤自配钥匙,违者将受到严厉解决。
六、值班人员不得颤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能代表社团联合会的意见。
七、值班人员穿戴大方得体,值班时间不穿背心、拖鞋等。
八、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可作修改。
(四)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联合会
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的管理,培养学生干部良好的行为习惯,更好地完毕各项社团工作并使其能有条不紊的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值班形势及相关规定
(一)社团办公室采用轮流值班制,值班期间必须有主任或副主任及一位干事值班,办公室要保证天天有人值班。
(二)无端不来一次者予以批评,两次者予以严重警告,三次者撤消团内职务。
(三)值班积极严谨,表现杰出的学生干部给予奖励。
二、关于社团联合会工作会议、会长例会的有关规定
(一)无端迟到两次者算一次无端缺席,两次无端缺席者撤消会内职务。
(二)会长、副会长会议于单周五晚上八点在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举行。
三、关于社团联合会户内、户外活动的有关规定
(一)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户外活动采用不定期的抽查制,若无端迟到两次者算一次无端缺席,两次无端缺席者撤消职务。
(二)以部为单位的各项活动,部长负责考勤,有违反者处罚均同上。
四、其他问题的有关规定
(一)告知各个社团上交的计划、总结等文献性的材料,若不准时上交,均当自动辞职,免去会内职务。
(二)各个社团每两个月交一次工作总结,活动后组织好活动资料,并及时上交。
(五)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优秀社团
及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系统地总结我院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更好地促进学生社团的发展和社团负责人的进步,,激发社团活力,提高社团的积极性,增强社团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促进社团健康、稳步、有序的发展,特制订《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各社团良性发展,加强社团联合会的监督职能,协调各社团的关系。
本办法的制定以《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管理办法》为重要依据,参照学院学生管理制度的相关章节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院社团实际情况加以补充和完善。
本办法采用“社团活动量化管理”,重要是指对全校社团各方面行为表现进行全方位数字化的整体评估。
本办法的制定重点在于将学校有关社团工作的管理规定加以丰富和具体化,便于社团负责人掌握评估尺度,增长社团及社团负责人评估的透明度。
量化管理基准分每个社团为100分,实行量化积分管理,量化加减分以量化管理积分数为准。
量化管理积分由院团委社团联合会负责监督和执行,并向院团委负责。
二、奖分原则
在校外各种赛事中获奖或各社团的会员参与校外举办的各种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每人次将5分。
(一)社团每举办一次跨校活动或对外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奖15分。
(二)每成功举办一次校内活动,奖5分。
(三)社团的各种制度健全,组织机构严密,无违犯学校制度的,奖5分。
(四)顾全大局,认真维护学校利益,做出突出奉献工作积极,认真的负责人,奖15分。
(五)学校、团委组织的大型活动,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社协和个人,奖10分。体现社团友谊的每次奖5分。
(六)对社团联合会部署的任务可以认真完毕的,社团和社团负责人各奖10分。
(七)每学期认真、准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活动申请、总结的社团和负责人,奖10分。
(八)组织者在提出活动方案时有创意,能发动本协会会员共同开展活动,且在校园产生应很大影响的社团和负责人,各奖20分。
(九)在社团活动前,社团宣传到位;活动时组织有序;活动后,准时颁奖,提交获奖名单,做好善后工作的社团和负责人,各奖10分。
(十)准时上交会费,使用合理的社团奖10分。
(十一)社团负责人没有缺席全年社团工作会议的,各奖10分。
(十二)在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中,社团负责人身先士卒的,奖10分。
三、扣分原则
(一)举办活动不积极,一学期无任何活动的,减15分。
(二)经教育仍不反省的社团,给予注销。
(三)计划的活动没有实行或推迟,没有及时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更改日期的,减5分。
(四)损害学校利益、荣誉的,减20分。情况严重的将予以注销。
(五)举办活动未经社团联合会审批的,减10分,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予以注销。
(六)活动结束后未及时上交总结、开支等报告材料的社团,减10分。
(七)不认真安排学期活动和进行学期工作总结的负责人,减10分。
(八)社团乱收费的,减10分,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九)未经院团委批准,以社团名义进行各种赚钱活动的,减15~20分。
(十)对社团联合会部署的任务不能准时、按质、按量完毕的,每次减15分。
(十一)制度松弛,管理混乱,组织机构松散的社团,减10分。
(十二)负责人违反学校纪律的,减15分。
(十三)社团大会出席率低于80%的社团负责人,减10分。
(十四)非法占用教室开展活动并导致恶劣影响的社团,减10分。
(十五)社团财务模糊混乱、社团负责人解释不清的,减10分。
(十六)社团负责人在举办社团活动时不积极的,减10分。
(十七)社团负责人出现官僚主义、专权的,减20分。
(十八)部准时上缴社团赚钱费用的社团,减10分。
(十九)活动开展前,不在各校区张贴海报的,减10分。
(二十)《社团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奖励和处罚仍有效,本评选办法是《社团管理办法》的补充。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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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团负责人例会管理制度
社团负责人例会时团委指导各学生社团互相交流的重要方式,为了实行院团委提出的“规范管理,良性竞争”的社团管理目的和严明会议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会议安排
(一)时间:每月第二周的周五晚上8:00;
(二)地点: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三)参与人员:社团联合会主任、副主任必须出席会议;各社团必须有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出席会议;鼓励其他干事参与会议;
(四)如有变动,以社团联合会的最新告知为准。
二、会议流程
(一)社团联合会作当月的工作总结;
(二)社团联合会传达院团委的指示;
(三)各社团做工作总结,并提出意见;
(四)进行工作交流,社团联合会答复各社团的规定等。
三、考勤解决
(一)每次例会由社团联合会负责进行例会考勤登记;
(二)如会长、副会长不能参与的,须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书面请假,并指派其他负责人参与例会,没有请假并派其他参与例会的,视为缺席;
(三)根据考勤情况,在优秀社团评分上分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全勤加2分;迟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4分。扣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四)每请假2次,折算为1次缺席;每迟到2次,折算为1次缺席;
(五)缺席2次的社团将给予处分;超过2次,当年的评优总分一律为0分;
(六)开会期间,与会者应遵守纪律;关闭手机,保持安静;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等;
本规定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七)学生社团财务管理规定(试行)
为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的财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发展,结合我院实际,依据《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社团联合会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各学生社团应自成立之日起设立专门负责本社团财务的职能部门,并由专人负责,该学生社团的负责人不能兼任该社团的财务管理人员,也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第二条 本规定实行的对象为院级社团,各系级社团参照一般规定,制定适当的财务管理规定。
第三条 学生社团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时间内,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财务人员处报销,其他时间不予报账。学生社团的经费来源、去向须逐项登记,并由相应的原始票据。
2、报账时须出示原始正规票据(发票、已盖章收据、签领表等),并在正规票据的背面注明经费用途、经人手、证明人等内容。
3、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报告社团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学生社团财务干部换届时,须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第四条 各学生社团会员经费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其中10%作为社团联合会管理办公费用,10%留作社团备用,30%为社团负责人支配平常活动费用,50%为社团活动费用,各社团使用经费后须凭正规票据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报销。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基本上从会员经费中支出,大型活动可争取学校、社会力量的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社团内部管理和活动开展。
第六条 学生社团如需申请活动经费,须经以下程序:
1、社团负责人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上交从会员登记表和活动场地申请表,其中“经费预算”一栏由财务人员负责经费预算登记。
2、社团负责人将表格交由社团联合会,由主任对其活动的可进行性进行分析、审核,经批准开展活动后,方可上交主管老师签字。
3、主管老师审批盖章后,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人员对该活动登记。
4、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社团财务人员凭活动经费的正规票据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报销。
第七条 社团为非赚钱性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赚钱性活动。
第八条 学生社团财务为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解决。学生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
第九条 对未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的社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给予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社团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总分,并停止其社团活动。
第十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所有
(八)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社团
宣传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充足运用我院的宣传设施,建设文明的校园宣传环境,同时也为了规范学
生社团的宣传活动,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宣传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社团必须建立专门负责宣传的机构或安排专门负责宣传人员。
第二条 宣传可以通过海报、报纸、宣传单、广播、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资料必须思想健康,内容真实,条理清楚,格式规范,且必须通过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方可在指定位置张贴、展出,不得随意张贴、发放、播放或上传。
第三条 社团开展的中、小型活动(社团内部活动),宣传工作由各社团宣传部门及相关人员完毕。社团开展的具有影响力的较大规模的活动,可由社团联合会协助完毕宣传任务。
第四条 涉及学院形象、商业促销等重大活动的宣传,须通过社团联合会审批通过,经社团联合会登记后,方可对外进行宣传,同时宣传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社团宣传板由社团联合会管理。社团使用宣传板须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签字后方可使用,宣传板必须放置到指定位置,使用期为三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宣传板应准时归还到指定位置,并登记注销。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宣传板也按规定办理上述手续。
第六条 各社团宣传经费由各社团负责。报销宣传费用是必须出示正规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 如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撤消宣传资料。
第八条 该规定实行对象为全院各学生社团。
第九条 该规定由社团联合会具体执行,最终解释权属于社团联合会。
(九)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社团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是学生参与学生社团活 动的标志性证件,它记录和证明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是学生进行相关活动评选的依据,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书提供证明材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指院级学生社团,各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由社团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三条 会员证由各社团自行制作,会员证涉及社团名称、会徽、姓名、系别、会员编号、相片、会员活动内容登记表等内容。
第四条 会员证实行统一编号,标号方法为:xxxx(入会年份)xxxx(社团编号)
第五条 会员证实行一人一证制,如若丢失,须向社团报告并申请补办,会员证不得转借和擅自涂改。
第六条 各社团必须上交会员证样品一份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七条 对违反上述做法的社团个人,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依据相关管理办法作警告、通报、撤消社团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第八条 此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管理中心所有。
(十)学生社团组织校外活动
《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学院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协商参与社团组织的集体出游、外出考察等活动的社团成员和院团委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对于学生社团内部出游或做活动,院团委原则上规定小型、就近、就便。
二、学生社团举办内部集体出游、外出考察等校外活动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社团组织出游必须提前两周向院团委提出申请填写《学生社团出游活动申请表》,活动申请须经社团挂靠单位及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批准,报院团委查具各项安全条件,批准备案后,社团方可组织外出。
(二)未经批准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组织会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出游活动。社团私自组织出游活动,责任自负,学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组织者得责任。
(三)经院团委批准批准组织出游的社团,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在外期间的学生安全。临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从参与出游活动的会员中产生,并由社团负责人作为安全第一负责人,社团干部和学生党员领导小组成员。
(四)团队成员要在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外出活动。社团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人身安全,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返校后,社团负责人及时向院团委报告活动情况及安全情况。
三、参与出游的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务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自愿参与社团出游活动的本社团会员,
(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三)严禁在险要地带游玩。
(四)联系正规的旅游公司,购买人身保险并与旅游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五)联系用车必须到正规的客运单位,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六)未成年学生参与社团出游活动,必须出具监护人的书面的批准证明。
(七)注重礼貌待人,体现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八)按照社团负责人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九)积极协助社团负责人做好队员的安全事宜,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社团出游出现安全问题,取消该社团及学生干部本年度的所有评优资格。
五、如因违犯法律法规、学院有关规定及以上条款而在校外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院团委、出游社团各存一份。
社团负责人签字: 社团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社团联合会签字: 院团委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十一)社团联合会关于年度各学生社团
招新的若干规定
为了规范学生社团一年一度的联合招新,社团联合会对学生社团联合招新提出如下规定:
一、各学生社团必须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统一联合招新安排,在统一时间段(一般不超过3天),统一地点进行招新,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招新。
二、招新前须填写《学生社团年度招新申请表》,报社团联合会审批。
三、招新时各社团可根据本社团特色自行设计会员报名表,上报社团时须使用社团管理统一发放的《新会员档案表》建档。
四、为 了提高社团质量,各学生社团不能无限制的招纳会员。各社团须根据现有资源和管理能力制定招新人数计划,拟定会员的入会条件,对会员进行筛选。
五、在招新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社团(如招收会员少于15人或需要面试等),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招新时间。招新结束后,招收会员少于15人的社团则停止本年度中的一切活动。
六、严禁对新同学做虚假宣传。规定各社团的招新宣传资料提前上交,经社团联合会审定后放可对外发放。
七、各社团的招新宣传资料须盖上本社团的印章和社团联合会的印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八、为了避免学生社团组织机构的冗长和称谓进行的混乱,各社团在招新之前对组织机构和称谓进行整顿,学生社团不得设立主席团、秘书处等机构,不得设立主席、秘书长等职务。
九、为防止个别学生社团存在“人人皆干部,个个都是官”的现象,规定各社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部门进行精简,没有实际作用的部门建议取消。学生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不得超过两名,职能部门设立不得超过5个,每个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不得超过两名。理事会与内部职能部门不得反复设立。
十、社团的会员会会费收缴金额为15元,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经批准后可以免收会费。招新时须使用社团联合会统一发放的收据。
十一、招新完毕后,各社团的会费收缴情况须由本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向社团联合会报告并备案。
十二、为了防止在招新过程中出现财务问题,招新完毕后,须在社团大会上对招新的有关情况(新会员名单、会费收缴情况等)进行通报。
十三、规定各学生社团天天招新工作完毕后对本社团招新地点进行卫生清理,并由社团联合会进行检查。
十四、为防止会员加入过多的社团而影响学习成绩,各协会在审批会员时要严格执行新会员最多只能加入2个社团的规定。
十五、会费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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