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校讯通合作协议
2012年“校讯通”业务合作发展协议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
乙方:山东金视野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发展“校讯通”校园信息服务,现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向甲方黄石地区学生家长手机提供“校讯通”校园信息服务。
2、“校讯通”校园信息服务是指通过短信、网站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提供学生作业、学生在校表现、家校互动等校园信息。
二、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负责黄石地区学校签约工作。
2、甲方提供“校讯通”业务推广过程中所需要宣传品,包括宣传单页印刷、宣传栏制作等。
3、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人员在整个推广服务过程中对甲方品牌维护。
4、甲方保证黄石地区“校讯通”业务由乙方独家经营。
三、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学校推广程序制定,配合甲方做好宣传材料发放;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资料统计和录入工作,并确定和上报开通数;进行学校设备安装和测试工作:做好开通后用户服务工作(信息收集、信息发送、学校关系维系、业务咨询、新增办卡、补卡等)。
2、乙方负责为合作学校免费配备“数字校园”校园信息机,并负责校园信息机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同时负责对开通了“校讯通”业务学生免费配备电子学生证。
3、乙方协助甲方在进行市场宣传和品牌形象树立。
4、乙方与甲方共同分担“校讯通”推广市场营销成本,用于推动黄石地区“校讯通”业务发展,乙方将两年共计100万费用按季度汇入移动公司对公账户,账户号码如下:
四、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分季度在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后向甲方对公账户汇入共100万营销成本费用,两年内结清。双方无异议。
五、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互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涉及对方商业机密。
5.2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持有有关另一方事务或其事务运行操作方法等商业机密向协议外第三方或公众透露,且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和抄写。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有效期限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5.3本协议所称商业机密是指本协议具体内容,以及与对方业务有关其他资料和信息。
5.4以下情况保密信息披露不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5.4.1在接受保密信息以前已拥有或已获悉信息。
5.4.2已经成为公众所知消息,除非这种公开产生违反本协议后果。
5.4.3依据有管辖权法院或政府管理部门指令进行披露,但在这些情况下,接受方应在披露前告知披露方,以使披露方有机会抗辩、限制或防止此种事态发生。
5.4.4根据披露方书面授权向协议以外第三方披露。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情况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7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确认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
八、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罢工、火灾、战争、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火灾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并避免不可抗力原因,致时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而给它方造成损失,但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诉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九、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协议期限
9.1本协议自2012年1月起,2013年12月止,协议有效期为贰年。
9.2本协议终止,并不影响此前依据本协议产生权利和义务。
9.3如果一方实质性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并且该违约无法补救或者在对方做出书面通知要求补救后六十天内没有补救,而且对方通过提前至少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那么本协议被终止并且视为违约同意终止本协议。
9.4如果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任何时候一方可提前给予书面通知从而终止本协议:
9.4.1若一方宣布破产或无法完成其付款义务:
9.4.2若一方处于任何一个同另一方竞争实体直接或间接控制或管理之下。
十一、附则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2本协议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当其不根本影响本协议效力时,本协议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0.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