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旋流器技术协议
技 术 协 议 书
旋流器
甲方:
乙方:新乡市新晨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200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与新乡市新晨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1.3条所列设备技术事宜进行洽谈,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本技术协议作为商务合同一部分,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总说明
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 净化系统旋流器供货范围和制造、检验与验收采用规范、标准和必须遵循相关文件以及招、投标技术要求。
1.2本协议提出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施工图产品。
1.3 甲方采购设备基本数据:
类别(级别)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
设计压力/MPa
设计温度/℃
设备净重/Kg
数量
00Cr17Ni14Mo2
台
1.4乙方对所供设备及工作质量负有全部责任。乙方设备应完全符合本协议规定条款和甲方提供施工图要求。
1.5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监检,但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监检并不解除乙方责任。甲方对乙方文件审核,不能减轻或取消乙方对所供设备应承担责任和义务。
1.6乙方提供技术文件中文字和计量单位,均采用简体中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双方有关设备变更单(如果有)作为该协议有效部分。
2、制造主要执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说明
2.1 当各种技术文件存在矛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以便甲方澄清,原则上应以最严要求执行。
2.2 制造主要执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说明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本技术协议要求。
3、设备材料、制造技术要求及其验收要求
3.1设备材料、制造和检验等应遵循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本技术协议相关条款要求。
3.2甲方保留对设备施工图纸更改和完善权利。
3.3乙方应提供主要受压元件材料:钢板、锻件及管材等供货厂家按投标文件。
3.4 设备制造用主要受压元件材料(钢板、锻件及管材等)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乙方应提供材料产地、炉批号、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有关文件。
3.4.2 乙方对材料均应按相应技术要求进行复验,并出具复验检查记录报告。复验内容包括:表面质量、尺寸及尺寸偏差、力学和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分析、超声波探伤、金相检验以及其它标准要求检验内容。焊接材料应进行相应复验。
3.4.3 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托第三方质检部门质量检验,并提供相应条件。
4、设备监造
4.1设备制作时需甲方监造,具体监造点有:
1)原材料和外购件检查及复验
2)产品试板
3)主焊缝RT,UT,MT,PT
4)设备最终水压或气压试验
4.2 乙方在达到监造点前一周通知甲方现场监检,甲方代表应按时参加监检,并签署监检意见,甲方代表未认可前,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制作。否则,甲方代表有权令其返工,费用及工期由乙方负责。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监检,乙方有权按其质保体系进行监检,签字,甲方应予确认。不管甲方是否签字确认,事后如甲方对上道工序提出异议,乙方应予配合重新检查,如检查合格,则甲方应付给乙方检查费用并顺延工期;如不合格,则整台设备需重新检查,直至各监造点都合格,发生费用及工期由乙方负责。
4.3甲方或委托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试验和检验,代表在场观察试验进行并不免除乙方对本设备承担责任。
4.4 设备最终验收在甲方安装施工现场进行。
5、技术文件交接和技术交底
甲方联系人方式: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刘继成 手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5.1乙方以甲方所提供设备施工图、技术协议为基础编制各种制造工艺文件和计划。在接到施工图10日内与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讨论设备整套图纸和制造检验、试验工艺,并应提交如下技术文件:
1)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工艺评定。
2)制造及组装进度。
3)检验及试验计划。
4)制造、检验和试验报告和工艺文件。
5)备品备件清单。
5.2 在收到乙方以上供审核技术文件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返回乙方书面审核意见。乙方应及时答复甲方审核意见中提出问题,直到取得甲方最终认可。
5.3竣工资料:设备制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提供竣工资料3套/台。
6、产品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设备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协议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造成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零部件。
6.2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交货后18个月或设备使用后12个月。
6.3设备在质保期满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更换;修复、更换后零部件保质期为12个月;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问题,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6.4乙方应承担因制造缺陷而造成设备不能正常操作或操作条件恶化责任,如出现应及时对设备进行修复或整体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一切费用。
6.5设备及其附件所使用材料、制造工艺及检验要求,均应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等制定颁发相关规定和标准。材料选择应按施工图纸中要求进行,材料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做好记录,并附在相应资料中。
7、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
7.1乙方供货范围
1) 设备本体
2) 基础模板
3) 施工图明细栏中注明所有附件(注明不包括除外)
4) 设备铭牌(不锈钢)及支架
5) 特殊工具(如果需要)
6) 设备本体垫片备用2套
7)与外部连接配对法兰及紧固件和密封件。
8) 10%设备本体法兰及接管法兰连接螺栓、螺母;
9)设备拆装专用工具(如果有)。
7.2 乙方工作范围
1) 设备制造
2) 焊接工艺规程及试验
3) 合格焊工考核
4) 按相关规范进行设备包装
5) 设备“三包”技术服务
8、包装和运输
1、设备须在检验和试验合格后使设备内部干燥、清洁,并且所有开口都应封闭严实后方可进行包装、发货。
2、设备包装应符合安全、经济、不受损要求。乙方应对不合适包装所引起零部件生锈、损坏和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3、所有零部件及附件包装,应保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损坏,碳钢零部件应有防锈措施。所有包装箱应有详细标记和装箱清单。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发货。
4、设备包装和运输及其它要求应符合JB/T4711-2003《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要求。
9、到货日期、地点
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交货。
地点:
10、附件:施工图纸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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