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股权出质合同范本
篇一:
编号:
甲 方(保证人):
公司名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账 号:
乙 方(债权人):
公司名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 (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编号为 《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 )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被担保主债权种类、金额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交易所形成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种类为 ,币种为 ,本金额数额为(大写) ,期限自年月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保证方式
3.1甲方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担保),或乙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业务逾期没得到保证,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向甲方提出申请,终止协议(合同),甲方退还双方手续费。甲方对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影响,其保证责任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担保、变更担保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担保项下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保证担保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应付费用。
第四条 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4.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保证人)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文件、约定和承诺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甲方保证主合同债务人与承兑汇票持票人、背书人或其他当事人发生任何票据及非票据纠纷,均不影响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承担保证责任。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其他任何方式担保。
5.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检查、监督。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10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情况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5.11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债权人)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若甲方为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 。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牌价折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效力,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
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9.2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9.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9.4本合同甲方 份及乙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9.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理解不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应付款项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期应付而未还清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责任而蒙受、相等于债务金额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款项放人一个独立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行使、放弃、解除或改变任何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作出保证书或抵押书所赋予权力(包括放弃任何贷款协议规定贷款先决条件或其他条件)或权利或抵押权;及/或
(e)贷款协议或其他就债务偿还所作担保书或抵押书项下任何责任变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或借款人或任何人士无权力签署或履行贷款协议或该担保书或抵押书下责任;及/或
(f)任何如没有本项条款将导致本担保书或担保人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行为或事件发生;
但无论如何,假如代理人和/或债权人与借款人对贷款协议作出任何修改和/或变动,从而会增加了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义务和责任,代理人须得到担保人确认后该修改和/或变动方为有效。
7.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代理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a)担保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业务;
(b)担保人有充分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担保书下责任;
(c)本担保书在贷款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担保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d)担保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担保书都不会(i)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担保人章程或成立文件或(ii)违反或触犯担保人签订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文件;或(iii)超越担保人借款或担保权限(不论是受担保人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权限,或(iv)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e)担保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贷款本金和利息,亦未在担保人已签下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违约事件;
(f)没有人正在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担保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担保人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g)除法定优先债务以外,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所承担责任为直接及无条件,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h)担保人在本担保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借款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担保人有不利影响;
(i)担保人已经向代理人及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担保书签约日时存在全部实际重要债务;
(j)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最近审定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担保人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k)担保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未实现损失或预期损失;
(l)担保人向代理人及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担保书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担保人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当日为真实、完全和准确;
(m)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扣减或预扣。
8.担保人在此向代理人(作为债权人代理人)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
(a)第7条款所包含每一项陈述与保证,就当时存在事实与情况而言,在实质方面每一天都将是真实与正确;
(b)担保人将以恰当及有效方式维持和经营其业务;
(c)担保人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本担保书签约日后担保人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一百八十(180)天将担保人在该年度经审核年度财务报表副本(连同有关董事和会计师报告副本)交付代理人,上述副本须经担保人任何一名董事证实为其各自原文真实副本;
(d)担保人将迅速向代理人交付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可能不时合理要求有关担保人财务资料或其他资料;
(e)如发生任何事情从而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内责任能力时,担保人将尽快通知代理人;
(f)担保人将维持与履行其在本担保书内一切权利与义务,及确保本担保书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取得所有需要批准,同时使这些批准保持完全有效,遵守与任何上述批准有关一切条款、条件与限制(如有话);
(g)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请求)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设定抵押、或出售或转让(不论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也不论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内交易);
(h)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请求)与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合并或并入任何其他公司或人士;
(i)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请求)将其营业性质作重大改变,不论这种改变是通过单一交易或若干有关或无关交易,一次或在一段时间及通过出售、转让、收购或其他任何方式,但如该改变不会削弱担保人担保能力则无须经代理人同意,但担保人须尽快以书面通知代理人;
(j)担保人将不会在未经代理人书面同意前(代理人在此同意不会无理地拒绝担保人请求)回购或减少其发行股份或将其资本或资产分配给其股东。
9.本担保书由担保人独立承担责任。若有第三者为借款人向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出具担保书或抵押,则本担保书是完全独立及不受该等担保书或抵押影响。
10.担保人在此声明和承诺放弃要求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首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人士采取法律诉讼,或将抵押物先行变卖之权利。
11.担保人在此承诺,在贷款债务未还清以前,它不会行使及在此放弃因法定原因而拥有代位权或向借款人(不论是否与本担保书下责任有关与否)作出索偿。担保人亦不会与代理人和债权人在借款人破产或清算索偿中竞争,代理人和各债权人将优先于担保人向借款人追索债款。担保人将不分享及不要求分享代理人和债权人在所持有其他抵押品及担保所享有权益和权利。如担保人违反本条款规定所收任何款项(不包括担保人向借款人收取担保费用及律师费用),它将会以信托人身份代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该笔款项以作为债务持续担保。
12.如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任何解除本担保书或其他和解协议,该担保解除或和解协议条件是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向债权人所出具之担保、或所支付款项没有因任何有关破产、清算、关闭、解散或无法偿还债务法律或法规而遭取消、禁止或减值。若代理人或任何债权人需按法律要求退还任何有关债务款项予付款人,担保人在此责任将继续有效。而在计算担保人所应付款项时,该些债权人曾经收过但要退还给付款人款项将不计算在内。而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在本担保书解除后或和解协议签订后继续执行本担保书及向担保人追讨欠款。
13.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付之一切款额必须如数支付给代理人及债权人,不得从中抵销或反索借款人欠担保人任何款项,亦不得从中扣减现行或将来任何税项(代理人及债权人本身总利润应课税项除外)或其他费用或预扣税。
14.凡按本担保书规定应付款项,应以债务原币支付,如担保人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以可即时使用及自由兑换货币,按代理人或各债权人当天汇率折算,汇予代理人或各债权人。
15.本担保书是持续性不可撤销保证,并将连续保持有效,直至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所欠之一切款项全部偿还给债权人为止。但是,担保人担保责任随贷款额归还而相应减少,并且在债务全部清还给债权人时解除。本担保书为附加保证,但不取代代理人和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持有有关债务任何其他担保及抵押品。担保人承诺及同意当代理人及债权人在追讨担保人欠款或执行本担保书时,代理人及债权人无须先追讨借款人或第三者欠款或提出诉讼,亦无须先对代理人和债权人持有其他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作出处分或强制执行。
16.若担保书内某些条款在将来被公布或被裁定为不合法、无效或法律上不能执行,该等条款应视作为并未列入本担保书内,而不影响本担保书其余条款之有效性。
17.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因追讨本担保书之到期款项而支出一切费用(以全数偿还为准)及所蒙受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赔偿。担保人承诺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须即时支付和清偿该等款项。
18.
(a)本担保书对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规定对各当事人各自继续人及受让人均有效和有约束力。惟担保人不得将本担保书下任何权利、利益及责任转让他人。
(b)如任何贷款人按贷款协议条款,转让其于贷款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益,该贷款人也可将其于本担保书下全部权益或有关部分同时转让予受让人,而在此情况下所有本担保书下所指贷款人将包括该受让人。
(c)担保人于本担保书下所作之声明、保证、承诺及安排将不会受任何贷款人转让本担保书或贷款协议权益所影响,任何贷款人名称之更改或其合并,或被吞并等情况亦不影响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责任。
19.
(a)本担保书项下须发出或提出每一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下述地址由专人递送或用挂号邮寄(或收件人在三天前预先通知其他各方指定其他地址)方式通知对方:_________。
(b)本担保书项下发出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a)如由专人递交,在递交时由收件人签收后即为送达;b)如用挂号信发出,在邮寄后两个工作天即为送达。
(c)除非代理人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就本担保书向另一方发出或提出每项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及一方在本担保书项下需要交付予另一方任何其他文件或契约须以英文或中文书写。
20.
(a)除非代理人与担保人以书面签署确认,否则本担保书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b)代理人或债权人不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担保书规定权利和权益均不会构成或被视为其对该等权利放弃。而代理人或债权人在某次行使权利或部分权利将不会妨碍或影响其日后行使其余权利或权益。代理人或债权人可以同时行使,亦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权益和赔偿办法,故此将不会排除法律所赋予代理人或债权人权利及其他赔偿办法。
21.本担保书受_________法律管辖并按_________法律进行解释。担保人和代理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与本担保书有关任何法律行动或诉讼可在_________法院进行,并不可撤销地服从_________法院管辖权。但这不损害或限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及担保人在担保人或其资产所在任何管辖地区所赋予权利和权力。
22.本担保书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担保人及代理人各执一份。
C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复利和加收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借款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_________%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无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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