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卫生材料采购协议书
控江医院医疗卫生用品集中采购协议书
一.采 购 货 物 一 览 表 : 单位:元(RMB)
序号
医保编码
品 名
品 牌
规 格
单位
医院
进价
医院
收费价
价格信息最高收费限价
1
2
3
二.质量:
1. 供方提供必须是原厂产或原厂授权生产、全新、未使用过产品。
2.供货方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原生产厂质量检测标准和符合国家相关产品各项检测标准(有实样需封存)。
三.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壹年度)。
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续展本协议。
四.权利与义务:
1. 供货方在壹年度中拥有上述品牌产品及规定规格在我院供货权,若我院违反该条款,则供货方有权提出索赔,供货方对产品负有包退包换义务。
2. 供货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向采购人员、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送各种形式“回扣”。一经发现医院有权提前终止该协议。
3.供货方所供产品因质量等原因而引起医疗纠纷等后果,供货方应承担所有后果;另我院有权提前终止该协议,并可向供货方索取相应损失赔偿。
4.供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制造认可表,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有效性,否则我院有权提前终止该协议。
5. 执行过程中为医院利益,医院有权询价,在市场经济作用下,医院有权提前终止权利(希望供方要有诚意,随时按市场价调节,中标方始终有优先权)
五.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 供货方保证货物每次按我院要求及时准确地送至院方指定地点。
2. 供货方不能交付我院所需货物,我院有权追索损失部分。
3.供货方逾期交付我院所需货物,我院有权向供货方追索逾期每日货款总额千分之五滞纳金。
六.验收:
1. 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后,由我院进行验收,若发现货物质量、规格、品牌规定不符,我院可拒绝接收并有和价格与协议权向供货方提出索赔。
2.若供货方所送货物超出消毒有效期,我院可拒绝接收并有权向供货方提出索赔。
3.我院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而给供货方造成损失,供货方有权索赔。
七.付款:
1. 医院应在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四个月后、五个月内向供货方结算货款。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采购方执二份、供货方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货方: 采购方:控江医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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