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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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及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在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满足学生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统一的需要,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格局,学校决定实施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及绩效考核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18号)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工作规程(试行)》(辽教发[2005]121号)精神,建立和完善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辅导员、班导师的职业化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实现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职责具体化、工作标准明确化、工作考核精细化,增强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的实效性,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班导师队伍。
二、课程构成及教学大纲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职责,学校实施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辅导员课程确定为《基础指导课》和《专项指导课》两个模块,班导师课程确定为《人生导师课》。其中《基础指导课》分6个单元,共计170教分(《基础指导课教学大纲》见附件1)。《专项指导课》原则上设置9门,每门50教分,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专项指导课门数(《专项指导课教学大纲》见附件2)。《人生导师课》分5个单元(《人生导师课教学大纲》见附件3)。
辅导员、班导师课程的教学大纲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
三、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1.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基础指导课》、《专项指导课》、成果加分项、扣分项四个方面,计量单位为教分。四个方面所获教分之和即为辅导员学期工作绩效考核结果。
《基础指导课》及《专项指导课》依据其教学大纲所列的主要观测点进行考核,并确定所得教分。
成果加分项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并确定所得教分:辅导员所带班级、所指导的学生团体获得集体荣誉、个人荣誉或获得院系级以上科研立项支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辅导员个人获校级以上与学生工作有关的表彰、获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题立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论文、在校级以上(含学校职能处室)会议上做学生工作先进经验介绍、学生工作论文获奖;辅导员所指导的专项工作获得校级以上(含学校职能处室)表彰等情况。每项教分值由院系自行确定,每人加分最多不超过20教分。
扣分项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并确定所扣教分:辅导员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在评优、评奖、评贷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对学生中突发事件预防、预控、处理缺位;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工作任务3次以上;因个人工作过失造成重大恶性事故;因缺失职业道德修养产生恶劣影响;有违法违纪行为;所带班级学生对其工作评价满意度低于80%等情况。每项扣分值由院系自行确定,每人扣分最多不超过20教分。
研究生兼任辅导员的,其绩效考核由院系参照上述内容自行制定。
2.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主要为《人生导师课》,依据教学大纲所列的主要观测点、加减分项进行考核,加减分项内容及标准由院系参照辅导员绩效考核加减分项内容自行确定。
3.各院系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由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其他岗位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负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由所在单位自行确定。
(二)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辅导员、班导师对照课程化教学大纲,对本人一学期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并向所在院系提交总结及佐证材料。
2.学生评议。各院系组织被考核辅导员、班导师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所带班级学生总数的10%)。
3.院系考核。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依据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辅导员、班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在征求院系党政负责人意见后,确定院系考核结果。
4.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各院系将本院系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视为最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及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及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其作为辅导员、班导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抓实、抓好。
2.各单位要做好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培训工作,帮助辅导员、班导师明确课程化条件下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效果。
3.各单位要统筹安排辅导员、班导师工作课程化及绩效考核工作,协调好辅导员、班导师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课程化条件下的工作绩效考核,创造性地做好课程化条件下的学生工作。
4.广大辅导员、班导师要充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应课程大纲,努力适应课程化条件下学生工作的新模式,着力提升职业化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基础指导课教学大纲(试行)
2.专项指导课教学大纲(试行)
3.人生导师课教学大纲(试行)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基础指导课教学大纲(试行)
教学单元
及工作量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教学
方式
教学要求
教学评价
主要观测点
评价方法
思想政治
教育
(40教分)
1.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2.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
3.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4.学生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强,思想稳定。
1.政治指导;
2.思想教育;
3.道德修养教育;
4.安全法制教育;
5.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思想政治教育任务。
1.“三观”教育;
2.“主旋律”教育;
3.形势政策教育;
4.道德修养教育;
5.安全法制教育;
6.政治稳定工作;
7.专题教育:新生入学系列思想教育、“太阳石精神”教育、每班宣讲一名校友、考研与就业及感悟大学畅想未来的人生选择教育、毕业生系列思想教育等。
以第二课堂活动为主,以其他教育(教学)形式为补充。
1.掌握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工作具有针对性;
2.所带年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积极与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和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4.积极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协调,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相关学生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教学目标实现情况。
院系
自行
确定
党团建设
(30教分)
1.学生党、团组织及其他学生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规范;
2.学生骨干素质好,能力强。
1.配合党、团组织做好学生党、团建工作;
2.指导党、团支部,班委会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3.做好学生骨干选拔、使用和培养工作;
4.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党团建设任务。
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2.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培养工作;
3.指导党、团支部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4.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5.专题工作: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团支部共进成长工程等。
1.所带年级党团建设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2.积极主动指导党、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3.学生骨干选拔、使用和培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积极与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和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党、团等学生组织建设工作。
行为引导
(40教分)
1.学生学习风气好,学习成绩好;
2.学生遵纪守法,文明、和谐、有序;
3.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强,生活方式健康。
1.学风建设;
2.行为督导;
3.学生生活方式指导;
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惩;
5.应对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6.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行为引导任务。
1.优良学风建设;
2.学生文明行为督导;
3.学生住宿秩序及生活空间自我管理督导;
4.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引导;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与违纪处分工作;
6.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各类突发事件;
7.专题工作:好习惯工程、考风考纪教育、合作教育学生管理、文明离校等。
1.所带年级学生行为引导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2.经常、主动深入学生之中开展行为指导工作;
3.积极与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和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行为引导工作;
4.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
5.积极与家长和社会沟通、协调,做好学生行为引导工作。
教学单元
及工作量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重点
教学
方式
教学要求
教学评价
主要观测点
评价方法
心理健康
教育
(20教分)
1.学生掌握心理健康知识;
2.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强,心理素质好;
3.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疏导。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3.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4.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心理健康教育任务。
1.组织学生参加心理测评及访谈,了解学生心理素质;
2.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学生心理素质;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组织学生选修心理健康教育课和其他心理健康选修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5.专题教育:以团队精神、学习潜能开发、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挫折教育、应用创新能力、职业适应等为主题的团体心理辅导。
以第二课堂活动为主,以其他教育(教学)形式为补充。
1.掌握所带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工作具有针对性;
2.所带年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积极与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和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相关学生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教学目标实现情况。
院系
自行
确定
就业指导
(20教分)
1.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强,规划明确;
2.学生就业能力强,就业率高。
1.就业教育;
2.创业教育;
3.就业服务;
4.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就业指导任务。
1.指导学生制定并实施职业生涯规划;
2.就业指导;
3.创业指导;
4.就业服务;
5.专题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就业洽谈会等。
1.所带年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2.积极与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3.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帮助学生就业。
资助与服务
(20教分)
1.学生掌握国家资助政策;
2.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强;
3.特殊群体学生及时获得有效的帮助。
1.学生自立自强意识教育;
2.资助工作;
3.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4.学生缴费督导工作;
5.学生各类档案管理工作;
6.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资助与服务任务。
1.家庭经济暂时困难学生界定;
2.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
3.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4.指导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5.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学生各类档案管理及其他资助、服务工作;
7.专题工作: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生缴费督导等。
1.所带年级学生资助与服务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2.带着爱、积极主动做好学生资助与服务工作;
3.积极与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和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资助与服务工作;
4.积极与社会沟通、协调,为学生提供资助与服务。
附件2:
专项指导课教学大纲(试行)
教学单元及工作量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教学要求
教学评价
主要观测点
评价方法
1.思想政治教育指导课;
2.学生党建指导课;
3.共青团工作指导课;
4.就业指导课;
5.心理健康教育指导课;
6.资助与服务指导课;
7.公寓生活指导课;
8.学风与行为指导课;
9.学生组织建设指导课。
每门课50教分
1.辅导员、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相关方面的工作能力与效果得到提升;
2.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3.学生成长成才个性化指导的需要得到满足。
1.组织落实学校及本院系下达的相关专项指导工作任务;
2.组织指导辅导员、班导师等学生工作骨干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相关内容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活动;
4.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指导工作理论研究;
5.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专项指导任务。
以第二课堂活动为主,以其他教育(教学)形式为补充。
1.掌握相关专项指导课的理论和技能,熟悉相关专项指导工作的规律;
2.依据院系学生工作计划,结合相应专项指导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指导工作计划并全面落实;
3.积极主动指导、协调、配合学生工作骨干开展好相关专项指导工作;
4.积极与家长及社会沟通、协调,做好相关专项指导工作。
1.专项指导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教学目标实现情况。
院系
自行
确定
附件3: 人生导师课教学大纲(试行)
教学
单元
教学目标
教学内容
教学
方式
教学要求
教学评价
主要观测点
评价方式
思想
品德
教育
1.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
2.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3.学生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强。
1.思想教育;
2.道德修养教育;
3.安全法制教育;
4.协助党组织做好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5.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思想品德教育任务。
以个体指导为主,以其他教育(教学)形式为补充。
1.掌握班级学生的思想动态;
2.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积极主动与辅导员等学生工作骨干配合,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4.努力发挥人生导师的表率引领作用。
1.相关学生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2.教学目标实现情况。
院系
自行
确定
学习
与
就业
指导
1.学生学习风气好,学习成绩好;
2.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强;
3.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明确;
4.学生就业能力强,就业率高。
1.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指导学生的学科学习;
3.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学术活动;
4.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等工作;
5.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学习与就业指导任务。
1.掌握班级学生学习和就业情况;
2.学习与就业指导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积极主动与辅导员等学生工作骨干配合,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班级学风建设与就业指导工作。
行为
引导
1.学生遵纪守法,学习、生活文明、和谐、有序;
2.学生住宿秩序良好,生活方式健康;
3.班级凝聚力强,班风好。
1.学生行为引导;
2.班风建设;
3.学生文明寝室建设督导;
4.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行为引导任务。
1.掌握班级学生行为表现及班风情况;
2.行为引导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积极主动与辅导员等学生工作骨干配合,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班级学生的行为引导工作。
身心
健康
教育
1.学生身心素质好;
2.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意识强;
3.学生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疏导。
1.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塑造健全人格;
2.指导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教育活动;
3.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扰;
4.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身心健康教育任务。
1.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身心健康状况;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扰;
4.积极主动与辅导员等学生工作骨干配合,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班级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工作。
学生
管理
1.班级学生组织健全,学生干部素质好、能力强;
2.学生掌握学生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
3.特殊群体学生及时获得有效的帮助。
1.班级学生组织建设工作;
2.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培养;
3.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
4.班级学生缴费督导;
5.班级学生资助与服务工作;
6.完成学校下达的的其他学生管理任务。
1.掌握班级学生基本情况;
2.学生管理工作有计划、全面落实;
3.学生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积极主动与辅导员等学生工作骨干配合,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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