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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简介,烟台市职业病医院,成立于,1976,年,,系烟台市唯一一家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于一体的医疗卫生机构。,地址:芝罘区机场路,167,号,交通:,9,、,19,、,27,、,56,机场路九开家俱,3,、,16,、,46,、,70,青年南路南尧集团,办公电话,/,传真:,0535-6012685,体检科电话,/,传真:,0535-6011015,电子信箱:,ytzyjkjh,1,国内群体性职业病事件层出不穷,2002,年 河北白沟苯中毒事件(,5,死),2002,年 时风集团苯中毒事件(,31/2,),2003,年 东湖尘肺病事件,2004,年 惠州超霸电池事件,2004,年 云南水富县返乡农民工尘肺病事件,2,国内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统计,2006,年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患,肺癌事件,(,4,),2007,年,凯实实业,有限公司硫化氢中毒事件,2008,年 安徽无为县尘肺事件,2009,年 湖南耒阳风钻工尘肺事件,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3,国内群体性职业病事件统计,2011,年 苹果手机正己烷中毒事件,2005-2011,佛山皓昕公司尘肺事件,(,500/171,;首次立案侦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2011-2012,广州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事件(,38/4,),2011,年 介休市山西安泰集团电业分公司“,3.29”,重大煤气中毒事故(,10,死,7,伤),4,正己烷中毒,5,职业病实例,尘肺病:一个人不能正常呼吸是什么滋味?,6,7,致命“毒胶水”,双手始终处于抽搐状态,阎小爱要靠婆婆喂饭 羊城晚报记者 艾修煜 摄,8,烟台市职业病医院,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主讲:,包相华,9,开篇语,要有一个好的职业,一份好的工作,更要有健康。如何保证健康的工作,又如何保证工作中的健康,这是人人都需要学习的。,李德鸿,10,职业健康监护,定义: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11,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 席 令(第,52,号);,(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2,法律法规,6.,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8.,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9.,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10.,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至第二十一条),13,职业卫生标准,1,.,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201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6.,职业病目录(,10,大类,,130,种);,7.,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14,职业健康监护目的,4.1.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4.1.2,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4.1.3,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4.1.4,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4.1.5,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4.1.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4.1.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15,职业健康检查程序(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程序,.,用人单位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2.,提前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职业健康检查申请。,3.,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应检人数、检查项目、检查费用、检查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卫生监督机构备案。,16,用人单位制定本单位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按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别统计接触人员人数、名单;按技术规范要求,统计当年应查人数选择体检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用人单位向体检机构提供材料,(,应检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工种、危害因素、工龄;历年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体检机构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体检对象的体检项目、收费标准,应用人单位要求超出职业体检检查项目的,与用人单位说明,并协商同意后确定收费价格签订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体检时间、体检人数、体检程序),工作程序(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17,工作程序(二)职业健康检查资料总结,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应检人员体检结束一个月内,)向用人单位出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要求有检查结果、处理意见(职业禁忌证名称处理意见、异常结果的复查意见,-,职业相关、非相关疾病)。需要复查的复查结束后,出具复查报告及个体报告(疑似职业病报告)。,18,档案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对档案的定义表述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的最新定义是:,“,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冯惠玲,档案学概论,第二版),1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是健康监护全过程的客观记录资料,是系统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价个体和群体健康损害的依据,,其特征是资料的,历史再现性、,完整性,、连续性,。,20,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21,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职业病报告卡;,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证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22,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结论分,4-5,种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未见异常,;,检查发现一项以上有意义指标异常,职业相关指标异常,需要复查或医学观察者,;,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证,”,不应安排或需要调离禁忌作业,;,其它疾病或异常: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23,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通常分为两部分,:,主体部分和附表,主体部分,:,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基本信息,;,职工人数,;,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工暴露情况,暴露人数,;,应检查人数,;,实际检查人数,;,作业环境防护及个人防护情况,;,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检测情况及急慢性职业病发病情况等,.,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全部信息,技术性归纳总结与分析,:,以目标疾病为主线,分层归纳总结,:,a,疑似职业病,;,b,职业禁忌证,;,c,复查,(,安排复查计划,),d,其它疾病,(,主要针对需要尽快告知或进一步诊疗的,),3.,结论和建议,:,针对体检发现的共性或倾向性问题进行强调分析,引起企业的重视,从专业角度提出改进意见,.,24,处理意见,存在,职业禁忌证,,应,书面,告知企业及劳动者本人,出具职业禁忌报告卡。,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书面,告知企业、劳动者、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并出具疑似职业病报告卡,建议申请职业病诊断。,对于劳动者或企业不履行疑似职业病复查义务的,,应有书面告知记录证据,,建议按照初筛结果予以判定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25,测听时机,鉴于职业性噪声听力损失有暂时性阈移,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后,12,48h,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若筛选测听所得的结果已达听力损伤及噪声聋水平者,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26,27,28,How much protection?,0,dB,0,dB,33,dB,EAR#,1,EAR#,2,EAR#,3,Fitting Tips,29,特殊工种,第一节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分高,压、低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高压是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的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是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的作业,;,防爆电气作业是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作,业。,30,第二节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凡坠落高度在基准面,2 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种类:,建筑脚手架拆装,起重设备拆装,建筑物户外,整洁,高处户外广告牌安装,空调安装,建筑物,拆除,高塔类及通讯设备、高架输送电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测等均为高处作业。,31,第三节压力容器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贮运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和分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按承受压力的等级分类:,(,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2,)中压(代号,M,),1.6MPa,p,10.0MPa,。,(,3,)高压(代号,H,),10.0MPa,p,100.0MPa,。,(,4,)超高压(代号,U,),p,100.0MPa,四个压力,等级。,32,第四节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机动车驾驶作业的界定及作业种类,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指以驾驶机动车为职业,的专职驾驶员。,包括营业性运输和为社会单位工作的非营运性,专职驾驶员。如:,公交车、出租车、客货运输等行业从事专职营,运、维修保养的机动车驾驶员,驾驶特种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承担用人单位专职驾驶服务的机动车驾驶员等。,33,依据所驾车辆用途分类:,叉车、铲车驾驶员:包括内燃机叉车、电瓶叉,车、燃气叉车、工具叉车及变形叉车驾驶员;,电力车驾驶员:以电能为动力的板车、拖车、,牵引车、天车、厢式货车的车辆驾驶员;,客车驾驶员:货车驾驶员、拖拉机驾驶员;,机械施工车驾驶员:装载机、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摊铺机、翻斗车等驾驶,员;,矿山专用矿车、电动挖掘机等驾驶人员等。,34,职业病诊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3.,职业病目录,(,10,大类,,130,种),4.,职业病诊断标准,35,定义,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36,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37,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断;有关部门应当配合。,38,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第六十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39,职业病防治法,罚则,第七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十)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十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40,申请职业病诊断,1.,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5.,既往就诊记录,6.,其他相关资料,41,主张健康权利,用人单位,劳动者,履行保护健康义务,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42,谢谢!,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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