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一、绩效考核规定:
1)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 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 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2)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3)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 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 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 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 工资中扣罚。
4)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 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 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5)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成本控制、团队建设与员工流失 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7)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 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8)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 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 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 认一执行一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一店长对奖罚总 单签字确认一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一执行一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 事部审核备档。
二、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
以21 — 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 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 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 — 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 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
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 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
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一)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 — 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
2)事假;
3)旷工;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
7)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8)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9)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0)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1)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2)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3)工作时间吃东西;
1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5)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6)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7)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8)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19)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玩手机、电视者,
20)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1)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 — 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