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州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民法典全文 xml:namespace 签订地点: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 住所:_ 证件名称及号码:_ 联系电话:_ 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联系电话: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 住所:_ 证件名称及号码:_ 联系电话:_ 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联系电话: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旧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旧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_; 车牌号码:_; 厂牌型号:_; 初次登记日期:_; 发动机号:_; 车架号: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至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 行驶公
2、里数: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其他状况:_。 第二条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甲乙双方确认的交易车辆价款为人民币_元,大写:_(不含税费)。付款方式: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在_(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_年_月_日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的_%,计_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_日内,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计人民币_元,大写:_。 2.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相关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
3、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机动车辆保险单、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其它证件,证件总计_件。 3.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_年_月_日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_年_月_日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