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买卖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代表): 乙方(居间方代表): 一、委托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位于_编号:_的土地转让项目,居间方自愿同意受委托方的有偿委托,协助委托方提供买家或必须求方的信息和协助过户要账等相关服务。 二、居间方报酬的结算方式: 据乙方协助买卖双方完成土地转让或过户合约签订成功后以首批土地转让进账资金进账后3天内委托方自愿无条件下的,不可更改的按合同总金额的_ %(即_元)付中间人服务佣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居间方。 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成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方未按第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兑
2、现报酬视为违约,并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可依法在守约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示代依法调解或强制履行。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企业(公司、集团)名称变更,法人代表改换或其他重大变化,此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企业和法人或原企业主管体承当法律和履约责任。 2.就本承诺书而言,如果甲方和乙方提供的土地出让方签订协议的不是本人是和甲方公司相关人员或及其亲属朋友、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资质相关联公司和相关负责人,只要这些人中一人与项目方进行私下交易,都视为和乙方服务有关委托方同意以上条款但拖延或拒绝支付居间方佣金,居间方可以土地必须求方支付甲方土地款中扣付居间方服务费。 3.本合同未通过公证,但具有公证合同的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居间方各执一份,具有保密性,不得做任何泄漏。 5.乙方提供的土地必须求方和甲方签订土地转让或过户和合作合同本协议就生效,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