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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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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头部防护用品:是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采取 的个人防护用品。 1.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经呼吸道吸 入,或直接向配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 常呼吸的防护用具。 1.3眼面部防护用品:是为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 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1.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 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伤,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1.5手部防护用品:是为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 1.6足部防护用品:是为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 具。 1.7躯干防护用品:是为保护劳动者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 素的伤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8护肤用品:是为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 素的危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9防坠落用品:是为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和发放制度 2. 1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与安全带,由安全科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办法, 进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2.2领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计划与领取,费用由财务科从领用单位扣除。各使 用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并交安全科备案。 3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更换制度 3.1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人人佩带一条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违者按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3.2安全帽实行编号管理制度,并进入计算机管理网络,个人必须妥善保管, 严禁乱戴,违者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安环人员在日常现场巡视 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行为,根据编号查出违章者姓名及单位,并给予相应的处 罚。 3.3安全帽分类佩戴规定 机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处领导及技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 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在册员工佩戴黄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 号。 3. 3.3消防保卫人员佩戴迷彩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 五位工号。 各级安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劳动保护标志,劳动标志 下方是AEPC,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外来参观检查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管理由项 目部办公室负责。 外来联系业务、材料送货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 志,后面是编号。由门卫按规定负责发放和收回。 3.4安全带、安全帽在有效期内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 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及安全科,并付 元重新领取一顶。 4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 4.1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半年,由各使用单位安环员负责组织统 一进行检验;对存在缺陷和不合格的应予报废,并应重新领取。 4. 2安全帽的定期检验要求 主要进行外观检查,即安全帽的后箍是否能自由调节,帽带是否损坏,帽内 衬是否损坏,帽壳是否有裂纹、变形及损坏,安全帽是否超过有效期(有效期为二 年)。 4.3安全带的定期检验要求 外观检查其扣件是否变形、损坏,绳带是否磨损;对同批安全带 随机抽取一根进行冲击试验。以 公斤重物拴挂,自由坠落,应无破断。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二) 1、 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使其在劳 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具)的所有个人。 3、 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标准》。 3.2安全部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劳动防护用 品的采购。 3. 3安全部/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劳动防护 用品的发放。 3.4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3. 5员工个人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程序 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应 当节约、合理使用,注意保护,防止浪费。 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人事行政部批准补 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不 再补发。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任何人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4. 3采购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产品合格证 4. 4发放和领用 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 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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