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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头部防护用品:是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采取
的个人防护用品。
1.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经呼吸道吸
入,或直接向配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
常呼吸的防护用具。
1.3眼面部防护用品:是为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
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而采取的个人防护用品。
1.4听觉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
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伤,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的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
1.5手部防护用品:是为保护手和手臂,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
1.6足部防护用品:是为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能量损伤劳动者足部的护
具。
1.7躯干防护用品:是为保护劳动者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因
素的伤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8护肤用品:是为防止皮肤(主要是面、手等外露部分)免受化学、物理等因
素的危害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1.9防坠落用品:是为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而采取的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和发放制度
2. 1劳动防护用品中的安全帽与安全带,由安全科按公司有关物资采购办法,
进行统一购置和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2.2领用由各使用单位统一计划与领取,费用由财务科从领用单位扣除。各使
用单位应建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并交安全科备案。
3劳动防护用品中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更换制度
3.1现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人人佩带一条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违者按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
3.2安全帽实行编号管理制度,并进入计算机管理网络,个人必须妥善保管,
严禁乱戴,违者将视情节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安环人员在日常现场巡视
检查中,对发现的违章行为,根据编号查出违章者姓名及单位,并给予相应的处
罚。
3.3安全帽分类佩戴规定
机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处领导及技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
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在册员工佩戴黄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五位工
号。
3. 3.3消防保卫人员佩戴迷彩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后面是A加
五位工号。
各级安环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劳动保护标志,劳动标志
下方是AEPC,后面是A加五位工号。
外来参观检查人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志。管理由项
目部办公室负责。
外来联系业务、材料送货人员佩戴蓝色安全帽;安全帽前面为公司标
志,后面是编号。由门卫按规定负责发放和收回。
3.4安全带、安全帽在有效期内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
专业工程处安环员及安全科,并付 元重新领取一顶。
4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
4.1安全帽、安全带的定期检验周期为半年,由各使用单位安环员负责组织统
一进行检验;对存在缺陷和不合格的应予报废,并应重新领取。
4. 2安全帽的定期检验要求
主要进行外观检查,即安全帽的后箍是否能自由调节,帽带是否损坏,帽内
衬是否损坏,帽壳是否有裂纹、变形及损坏,安全帽是否超过有效期(有效期为二
年)。
4.3安全带的定期检验要求
外观检查其扣件是否变形、损坏,绳带是否磨损;对同批安全带
随机抽取一根进行冲击试验。以 公斤重物拴挂,自由坠落,应无破断。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及发放、定期检验制度(二)
1、 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使其在劳
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具)的所有个人。
3、 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标准》。
3.2安全部负责审核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资质,和劳动防护用
品的采购。
3. 3安全部/仓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劳动防护
用品的发放。
3.4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制度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3. 5员工个人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程序
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应
当节约、合理使用,注意保护,防止浪费。
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人事行政部批准补
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不
再补发。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任何人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4. 3采购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2)产品合格证
4. 4发放和领用
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
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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