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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问题的探讨
本文总结了电梯检验中经常被忽视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的重要性做了阐述,希望能够给相关检验人员一些提示,并引起重要,避免因忽视这些问题而造成事故的发生。
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财产和人身安全,因此在检验人员依据检验规程对电梯进行检验的过程中,必必须对每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然而随着当前电梯存在的人机不匹配矛盾日益特别,为了完成到期电梯的检验,许多检验人员会忽视一些他们认为不重要的项目,从而给电梯的安全运行埋下隐患。
电梯检验中易被忽视的问题
GB7588-202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2.6条规定:当电源为额定频率,电动机施以额定电压时,电梯轿厢在半载,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段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亦不小于额定速度的92%。GB10058-2021《电梯技术条件》的第3.3.1条规定: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电梯轿厢在50%额定载重量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段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小于额定速度的92%。这些要求和规定说明每台电梯的实际运行速度必必须在一个合理、严格的范围之内,它同时也说明电梯的实际运行速度很可能不同程度地受到诸如电源的额定频率、电动机的电压、电梯轿厢载重量,以及电梯的上行、下行运行方向等因素的影响。无论目前电梯的调速系统已经相当先进,大大降低了各因素对电梯运行速度的影响,但还是应当肯定地说电梯的实际运行速度与电梯的标称额定速度是有误差的。
电梯速度是一个主要的参数,还是电梯的一个重要整机性能指标,因此在检验中必必须准确地测量出电梯的实际速度。笔者强调检测速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只有准确地测量出电梯的实际运行速度,才能准确有效地判定电梯配置的限速器是否与整机匹配的问题。
GB7588-202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9.9.1条的内容是:操纵轿厢安全钳装置的限速器的动作应发生在速度至少等于额定速度的115%。但不应小于以下各值:
〔1〕关于除了不可脱落滚柱式安全钳装置为0.8m/s。
〔2〕关于不可脱落滚柱式安全钳装置为1.0m/s。
〔3〕关于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1.0m/s的渐近式安全钳装置为1.5m/s。
〔4〕关于额定速度大于1.0m/s的渐近式安全钳为1.25v+0.25/v m/s。
从上述内容和要求来看,限速器动作的速度值是一个合理的范围,其下限是电梯实际运行速度的115%;其上限须参照限速器类型,并依据9.9.1的四条而确定唯一值。为什么限速器动作速度至少要等于实际运行速度的115%呢?这是要避免限速器的一些误动作。因为限速器的动作不仅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提拉安全钳的动作还会造成机械损害。为什么要规定上限值呢?因为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在承受能力上还有个同意度的问题,超过同意能力自然要造成重大事故。因此我们只有测电梯的实际运行速度后,才能判定限速器动作的设定值是否正确合理。绝对不可以简单地以电梯的标称的额定速度来判定限速器动作的设定值是否正确合理。
出于减小电动机功率或减少曳引钢丝绳的受力,许多电梯都使用了反绳轮,有的甚至在轿厢侧和对重侧同时使用了反绳轮。但是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无论是维护保养还是检验检查,几乎都忽略了这个问题。
山东省某宾馆,由于反绳轮的润滑口朝向内侧,而且润滑通道被堵塞,造成反绳轮长期得不到润滑,致使对重侧反绳轮的轴与轴瓦之间长期干摩咬合,于是轮与轴一起摆动、窜轴,剪断了锁紧销,导致了对重与轿厢的坠落。轿厢在自由坠落距离地面6m处,限速器-安全钳装置发生了动作,遗憾的是安全钳被从钳块与拉杆的焊点处拉断,轿厢再次自由坠落到缓冲器上,将人蹲死。这个案例说明,缓冲器并不是最后一道可靠保护装置,而限速器-安全钳也有失效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强化反绳轮的检验检查,督促反绳保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遗憾的是目前在电梯安全检验中对此还没有一个成文的条款。
上述案例说明,在电梯检验中必必须要检查反绳轮的润滑口。为了避免反绳轮事故的发生,所以要求:反绳轮的润滑口一定要朝向外侧,并保持润滑通道的畅通。
同时,上述案例也说明,在电梯检验中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试验的重要性。所以要求:限速器调节部位应加封记,标明动作速度,标出安全钳动作相应的旋转方向;限速器应每两年进行一次矫正试验;安全钳楔块间隙应均匀,动作灵活可靠。以上措施都是必要的,但它无法代替限速器-安全钳装置联动试验的效果。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几乎可以视为一个模拟实际工作状态的检测手段。
超载报警装置是一个重要的防止电梯超载的安全措施,它的设定值必必须基本合理。如果其设定值远远超过额定载重量,从安全角度讲是不合适的,相反设定值如果远远小于额定载重量也会显然地降低电梯的运输效率,还会给乘坐电梯增加一些尴尬的场面-超载报警不断蜂鸣,电梯无法启动,而谁也不愿意下去。
某市一单位办公楼,在2021年3月9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电梯乘载20人,从13层运行到3层时,突然发生溜梯,进而引发安全钳动作,电梯被制停在2楼与3楼之间,轿内乘客被困了半个多小时。经专家组反复分析、研究后认定:该事故是由于电梯超载装置失效而导致的。
因此超载报警安全装置试验,动作应灵敏的安全检验条款不仅仅是针对新安装电梯的检验,关于电梯定期检验也应当是适用的。
本文中笔者对电梯检验中存在的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做了分析,总结了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的危险事故,并对这些问题的检验方法做了阐述,希望能够引起检验人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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