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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金属焊接切割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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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金属焊接切割工金属焊接切割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必须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相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一、岗位职责第1条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第2条操作前,应先检查电焊把子、焊机、脚盖、手套、气线等工作用品及保护用品是否完好。第3条 在维修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工艺技术,注意电流、电压、焊速、焊条型号的选择。第4条电焊机应放置于易散热的地方,温度不得超过70C。每台电焊机必须使用单独的控制开关,不得混用。第5条不准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以及内有压力的容器,焊割装过易燃、易爆物品或油类

2、的容器时,应先清洗干净,打开盖,向上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第6条在电气焊(割)工作场所内,不得存有煤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不得进行电气焊(割)工作。第7条严禁雨雪天气在露天场所从事电焊工作。第8条在焊接全部结束后,要对焊接处进行外观检查,清扫卫生,切断电源,消灭火种,不得把电焊机把子乱丢在工作台上,要放在安全地点。第9条电、气焊混合作业时,使用的电焊机,乙焕瓶,氧气瓶要分别放置不小于规定的距离,输气管和焊接电缆严禁混杂在一起。第10条电气焊(割)操作工要熟悉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地点的供电线路,严格停送电制度,电焊操作要做到离人停电,气焊(割)操作要做到离人关气。第11条不

3、断提高电气焊(割)技术,为生产提供高质量的焊接件。按图纸下料施工,爱护图纸、图样,努力降低消耗,做好节电、节气、合理用料。第12条服从安排,负责备品、件的加工制作,设备的修补、焊接等工作。严格电气焊(割)质量,如遇有不符质量要求的,要停止使用并及时汇报领导。第13条节约使用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以旧代新,进行废物利用,努力降低消耗。第14条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用工具、设备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第15条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熄灯切断设备电源。第16条电气焊(割)操作工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

4、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17条电气焊(割)操作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18条电气焊(割)操作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19条 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个人劳动防护工作,自觉维护各种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治设施。(1)按时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2)必须熟知现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3)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毛巾、防尘罩等劳动保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发生。第20条具体落实本岗位

5、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二、责任追究第2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电气焊(割)操作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作业或冒险蛮干的;(2)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22条 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电气焊(割)操作工调岗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23条电气焊(割)操作工在工作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应负直接责任。第24条 电气焊(割)操作工未及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学习、技能培训的,应负主要责任。第25条电气焊(割)操作工不服从指挥,不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应负主要责任。第26条电气焊(割)操作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第27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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