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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协规章制度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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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协规章制度细则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宗旨。通过组织和领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中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为推动社会主意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努力,为校园事业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条:青协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协会的团结和统一,完成协会各项工作的保证。为加强协会工作目标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河南理工大学政法学院所有青年志愿者。 (一):岗位责任制 1:青协会长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并做好协调工作。 2:青协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副部长,干事协助部长做好本职工作。 3:青协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交由秘书组保管。 4:青协各部部长在活动过后开会,汇报活动期间的工作情况,会长向院内反应情况。 (二):会议制度 青协必须招新后召开全体青协会员大会,对未来时间的工作进行设想,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对青协召开的每次会议,青协成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青协设每次集体大会,成员到会时需首先签到,会议的出勤率由秘书组直接统计,要求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必须准时到会。若特殊情况难以到的部长,必须在工作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向会长请假;若特殊情况难以到的部员,必须在工作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向所在部门的部长请假;且获得批准。会后未到人员需向会长解释原因并了解会议内容。 4:召开例会期间不得早退、私聊、玩手机、打电话等,手机一律设为静音或关机,若有违反者将严惩不待。 5:会议无故旷到者,1次给予警告,2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3次交由学院给予处分,做退会处理。 6:会议无故迟到、早退者累计3次给与警告,第四次退会处理。 7:每学期请假不能超过2次(上课,外出实习等其他因素除外)2次请假等于一次无故旷会。 (三):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青协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招新活动,招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招新具体事宜。 2:青协设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各部门任命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五名。 3:在青协换届选举之后,各部长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以保证交接工作顺利的进行。 4:如有青协干部提前退出青协,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青协干部,青协将在征求院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四):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青协各部门每学期开展两个大型活动,各部门可根据部门情况开展相应的配合工作。2:青协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院里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 3:申请没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不能推诿责任。 4: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并由秘书组及时写好活动报道,新闻稿需在活动结束后一天之内发到青协公共邮箱。 (五):档案及财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青协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的进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特制定条例如下: 1:档案管理范围: (1)每学期青协各部门的计划、总结; (2)青协举办活动的计划、总结及有关资料和表格; (3)青协干部理事人事档案。 (4)日常工作文件; (5)其他有关资料(联系方式、出席会议包括会议记录等)。2:学期初始,人员确定以后,一周内向会长及办公室提交一份青协各部门全体人员名单, 由秘书组存档管理,以后如有人事变动,及时做变更调整。 4:各部门举办活动前要有详尽的计划书及预算申请,活动结束后要在一天内完成活动总结,并整理好全部的书面材料(包括宣传资料、照片、有关表格等),入本部门文件夹,并传送给秘书组和会长,以便于存档管理。 5: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的整理出积极参加活动的同学名单,一份留给自己部门保管,一份交给秘书组保管(推优的依据)。 6:青协的公共财产如帽子、军训服装等由秘书组妥善保管。 (六):奖惩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结束后,由青协向院里推荐表现突出的成员数名,该成员可获先进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并酌情加分。 第二条:每次活动结束后,在总结大会上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通报表扬; 第三条:在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可向学院申请给予院级通报表扬; 第四条:根据活动考勤情况对每位志愿者综合素质测评相应栏目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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