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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环境与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范集团公共环境和安全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清新、怡人和安全文明,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共环境与安全管理,各区域公司参照执行。
第3条主要职责。
1. 集团领导:负责环境与安全器具、批准购买花木和劳务外包协议;负责重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置等。
2. 行政管理中心:全面负责公共环境与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各部门遵守;与保安公司、保洁公司等洽谈、签约劳务外包协议,并监督劳务人员工作;定期检查环境与安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 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并遵守公共区域的环境和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公共环境管理
第4条公共环境指办公楼大厅、楼梯、电梯、走廊、墙面、地面、门窗、会议室、洗漱间、食堂以及灯具、窗帘、桌、椅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及物品。
第5条公共区域管理。
1. 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由专职清洁工打扫。
2. 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3. 公共走道至少每日清扫两次,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来减少扬尘,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6条办公环境管理。
1. 公共场所办公环境管理:
①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清洁管理,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环境的干净、整洁、整齐、办公通道的畅通和物品的完好、美观。
② 公共办公区域各办公场所的划分、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提出布局的统一安排方案,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办公场所的布局及办公设备设施的调动和摆放。
③ 严禁在办公区随意张贴图片、字画、乱堆乱放物品。
④ 公共办公区严禁吸烟。
⑤ 办公区公共设施损坏、植物、装饰品的应照价赔偿。
2. 个人区域办公环境管理:
① 个人区域的办公环境是指清洁个人办公桌面和放置使用物品,由个人负责整理。
② 个人使用或保管的电风扇、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使用者或保管人负责清洁外观。
③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资料夹、电话、水杯、笔筒、台历和少量材料,工作结束后,应清洁桌子上的物品,保持整洁,并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④ 文件柜中的文件应摆放整齐,随时关闭柜锁,柜子上方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⑤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或下班时,应关闭个人办公设备的电源,最后离开的人应关闭办公室门窗和其他电源。
第7条会议室管理。
1. 会议室由公司前台管理。
2. 会议室的卫生设施应至少每周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会前会后均要清洁。
3. 每次会议之前,会议服务人员应检查电源、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4. 会议服务人员应严格管理和维护室内项目(含花木等),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合闭。
5. 与会者应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财产,不许将室内物品移作他用。
第8条 洗漱间管理。洗漱间由物业保洁,公司后勤管理员(保洁员)负责添加用品。为保证洗漱间卫生,员工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 注意节约用水,接完水随手关阀,杜绝长流水等浪费。
2. 墙上没有涂鸦,乱贴标识,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3. 茶叶应倒到洗漱室的指定篮筐内,纸巾等应扔在垃圾桶内,严禁将茶叶、纸巾和其他杂物直接丢弃在洗脸盆中。
第9条绿化管理。
1. 绿化管理的区域包括前台、公共办公区域、各领导办公室、绿色布局的会议室和办公室。
2. 花木公司应每周照顾一次团队中放置的所有花木,及时适量为植物补充水分,保证所有植物生长状况良好,对于生病或枯萎的植物要及时救治或更换。
3. 未经允许,不要随意移动现有的植物放置位置;如因护理原因必须移动,则必须在完成护理后移回原位。
第10条停电。
1. 空调和新鲜空气系统:
① 根据物业安排进行中央空调,统一开放和关闭。
② 各办公室人员外出时,关闭该办公室的空调和新鲜空气系统。
2. 照明和其他办公电源:
① 各办公室的照明及其他用电,由各办公室自行管理,办公人员应养成停电的习惯。
② 自然光线充足时,尽量不要使用人工照明。
③ 人员外出、中午和下班后关闭照明和其他电器的电源。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11条当有外来人员到访公司,前台文员应判别来访者身份,保险员、推销员不得进入。明确访客身份后,由前台文员安排等候及会面,并作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直接进入办公区域。
第12条消防安全。
1. 各部门负责人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执行与消防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检查本办公室的消防安全情况;纠正违章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 必须在公共区域张贴消防疏散图,并且物品摆放有序,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集团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3. 集团办公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器材的状态,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各项防火设施安全有效。
4. 行政管理中心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为了及时发现安全漏洞和消防安全隐患。
5. 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存放在公共环境中,包括废弃的易燃物品。
6. 公共环境内的各用电设备要正确使用,电源插头应使用合格产品,不得乱拉临时电线;严禁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引入插座进行电路连接。
7. 各岗位员工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个人电脑并断开其他相关电源设施,确保安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8.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集团接到火灾报警后,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9. 各岗位员工应按照说明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发现消防器材失效时要及时报告,由行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维修及更换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13条财产安全。
1. 各中心负责人每日下班后,须检查办公室门、窗、电器的关闭情况;负责人如果出差,然后必须指定中心的其他人员进行检查。
2. 员工私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员工离开后,办公室抽屉应及时上锁,做好个人物品的防盗工作。
3. 一旦发现失盗事件,应先联系行政管理中心,并封锁现场。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向执法人员提供信息的复印件,以做好内部调查。
第14条安全管理。
1. 集团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在于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
2. 重要文件、重要印章、重要钥匙、重要合同统一存放在行政中心档案馆的保险柜内,保险柜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或指定专职的主管负责保管。
3. 财务印章、现金、发票存放在财务管理中心的保险箱中,保险柜由出纳负责具体保管。
4.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险箱钥匙,并严守密码。
5. 如果保险箱中的物品丢失或被盗,应即呈报领导处理。
第15条密钥管理。
1. 集团所有钥匙由行政管理中心全面管理、复制;部门的钥匙由部门自行管理。
2.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部门密钥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借予他人使用。
3. 集团钥匙的配置,行政中心应至少保存一套,以备急需。
4.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以下条件:
① 员工离开时应将钥匙交给行政中心。
② 钥匙遗失时,立即向行政中心报告。
③ 钥匙不能随意借给外人。
第四章附则
第16条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17条 这些措施已由集团高级管理团队会议审查和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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