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陵十二钗正册
贾探春
贾探春,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 玫瑰花〞之诨名。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拯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贾探春远嫁他乡。
人物简介
《红楼梦》中贾府里的三小姐,生的“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 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探春是个“才自精明志自高〞、有远见、有抱负、有作为的女子,她敢说敢为、办事练达。她最出色的表演是在凤姐患病期间,治理大观园,兴利除弊,富有改革精神;再是抄检大观园时,王善保家的无理取闹,要搜她的身,她无所畏惧,为维护自己的尊严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记耳光,表现出决断果敢的气概。另一说法认为,探春自高自负,《红楼梦曲》里写道:〔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这说明了她后来是离家远别了,后四十回续书写她嫁给镇守海门等处总制周琼之子,但据曹雪芹的初衷,她可能是嫁给了一个王子,成为王妃。在书中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探春掣签,签上写道“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这些看似是玩笑话,但也可能是条伏线。她抽到的是枝杏花签,签上写道“瑶池仙品〞,并引入唐代高蟾诗句“日边红杏倚云栽〞,依据封建时代的传统和习惯“日〞是皇帝的象征,“日边红杏〞应是指皇帝身边的贵妇人。又依据舒四爷所见《乾隆五十五,六年间钞本》说《红楼梦》里“内有皇后,外有王妃〞〔参阅舒批《随园诗话》〕,或者早期抄本确有探春嫁为王妃的情节安排。但依据刘心武先生的探轶,探春是被皇上和番,远嫁到了茜香国。
贾探春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主要的人物,是故事主人公贾宝玉的庶出妹妹,为赵姨娘所生,与贾环同母。她也是海棠诗社的发起者,别号蕉下客,居于大观园中的秋爽斋,为人精明能干,从十二钗的判词中推断最终远嫁他方。
判词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注释 1.自——本。精明,程已本误作“清明〞,与第三句头两个字重复。小说中说“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第五十五回〕,又写她想有一番作为。
2.“生于〞句——说探春终于志向未遂,才干无从施展,是因为这个封建大家庭已到了末世的缘故。脂批:“感叹句,自寓。〞意思是说有作者身世感慨在。
3.“清明〞二句——清明节江边涕泪相送,当是说家人送探春出海远嫁。册子上所画的船中女子即探春。原稿大概有一段描写送别悲切的文字,现在所见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这个情节而且把“涕送〞改为“涕泣〞,一字之差,把送别改为望家了。画中的放风筝是象征有去无回,所谓“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第二十二回探春所制灯谜—— 风筝。〕所以 ,放风筝的“放〞不是“放起来〞而是“放走〞的意思,小说特地描写过放走风筝〔说是放走病根儿〕的情节,则画中放走风筝的“两个人〞,当就是后来遣探春远嫁的设谋者,但不能落实,有可能是对投向王夫人怀抱、不承认自己生母的探春怀恨记仇的赵姨娘和贾环。“千里东风一梦遥〞,也是说天长路远,梦魂难度,不能与家人相见,与我们现在读到的探春嫁后又回娘家探亲不同。
红楼梦曲分骨肉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 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莫牵连。
注释1.“一帆〞几句——指贾探春远嫁。
2.爹娘——指贾政、王夫人。贾探春是庶出,为贾政的小老婆赵姨娘所生,但她不承认自己的生身母亲:“我只管认得老爷太太两个人,别人我一概不管。〞〔二十七回〕所以赵姨娘说她“没有长翎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
3.穷通——穷困和显达。
鉴赏
贾府的三小姐探春浑名“玫瑰花〞,她在思想性格上与同是庶出的姊姊“二木头〞迎春形成了鲜亮的对照。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凤姐和王夫人都畏她几分、让她几分。在她的意识中,区分主仆尊卑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深固。她之所以对生母赵姨娘如此轻视厌恶,有一点因为生母赵姨娘“着三不着两〞。抄检大观园时,在探春看来,“引出这等丑态〞比什么都严重,她“命众丫鬟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并且说到做到,绝无回旋余地,这也是为了在婢仆前竭力维护作主子的威信与尊严。“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动手动脚,所以当场挨了一记巴掌。
探春对贾府面临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革来挽回这个封建大家庭的颓势,但这只能是心劳日拙,无济于事。
关于探春这样的人,作者是有阶级偏爱和阶级同情的。但是,作者没有违反历史和人物的客观真实性,仍然十分深入地描述了这个形象,如实地写出了她“生于末世运偏消〞的必定结局。原稿中写探春后来远嫁的情节与续书不同,这我们已在她的判词的注释中说过了。曲中“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也是她一去不归的明证。“三春去后诸芳尽〞,迎春出嫁八十回前已写到,元春之死、探春远嫁,从她们的曲文和有关的脂批看,也都在贾府事败之前,可能八十回后很快就会写到,这样,八十回后必定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情节发展相当紧张急遽,绝不会像续作者写“四美钓游鱼〞那样松散、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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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来说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制定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合计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需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合计来合计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合计这个角色本身的素养,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制定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显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特别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性,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爱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干,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干的出色女性,也就是赛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碰到的状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突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碰到的特别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凡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状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干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江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合适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江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江边,但驶出江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干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制定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制定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依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罗列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有意不恭的挑衅性。总之,我觉得曹雪芹制定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和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够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里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妈,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番,或许生活中的真实状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性的合计,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干,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旧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假设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谜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突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加“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事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状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或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么,讲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里的九钗,都分析到了。下一讲我会跟你一起讨论王熙凤母女和李纨这三钗。关于王熙凤判词里的“一从二令三人木 〞究竟是什么意思?巧姐为什么要列在正册里?书里还有一个大姐,跟她是一个人吗?我要跟你说,李纨不但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贾府事败后,她人性的阴暗面暴露得相当充分,令人寒心,你会相信吗?希望我下一讲的内容,仍然能引起你的兴趣。
《生女莫假设贾探春》文 / 梅一舒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中有两个女人够帅才,一个是王熙凤,另一个是贾探春。王熙凤人称凤辣子,探春人称刺玫瑰。但凤辣子辣的是下人,而刺玫瑰几次出刺多刺向自己的生母赵姨娘的心窝。
赵姨娘是贾政的小妾,即为王夫人的情敌。“妻不如妾。〞或许,在私房里,个人感情上,赵姨娘深得贾政的宠爱的,不然她不敢生出一双儿女来。她与平儿是同等身份的人,为何没能奴随主贵呢?是赵姨娘不会做人吗?不然。平儿不敢让贾琏碰,她胆敢跟贾琏生出个吧孩子来试试吗?或许,他的命运还不如赵姨娘。
赵姨娘敢与王夫人争老公,是王夫人嫉恨她的主要原因。王夫人仗着自己显赫的家世,在贾府的地位,她当然要把赵姨娘揉搓在脚底下。而王熙凤呢,她心机深密,毒辣,其实就是道貌岸然的王夫人的翻版写照。王熙凤当家,对待姑妈的情敌自然要镇上一只脚,让她永世不得翻身。墙倒众人推。贾府中那些趋炎附势之流都来踩挤赵姨娘,连那些小丫环也狗眼看人低,来踩她。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来踩她。还附带上贾环。贾环还是个小孩子,当然要跟母亲亲近,众人也就讨厌了贾环。“众丫环素日厌恶他,都不理他,只有彩霞还和他合得来,倒了一杯茶递与他。〞而同为贾政之子,宝玉为何一出来众人就众星捧月地围着他,甚至以能给他端洗脚水而为荣,丫环秋纹不是为此骂小红吗?看来,不是贾环不讨人喜爱,而是子因母才干贵。
探春讨厌母亲的原因是“姨娘每每生事,几次寒心。〞赵姨娘假设真的敢倚势生事倒不冤枉她,可事实呢,在“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里,贾环因看不惯宝玉撩拨彩霞,就推翻蜡烛烫了宝玉的脸。凤姐上去收拾,说“老三上不了台盘。〞又说“赵姨娘平常该教导他。〞这明摆着是在扇风点火,提醒王夫人,王夫人叫来赵姨娘骂道:“养出这样黑心种子来。〞这本来是两个孩子之间斗气,怎能怪着人的娘?赵姨娘忍声吞气帮忙收拾宝玉,但王夫人何曾饶了她?“又数落一顿。〞赵姨娘母子如此受踩挤,连宝玉的寄名干娘马道婆都看不下去,帮她打抱不平,使魔法让宝玉与王熙凤疯癫死去,其实这是生活在大家族里的弱者无奈的抗争,只是幻想的,虚拟的,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的。大概这就是她唯一能生出的事。
赵姨娘明白自己的弱势,“我们娘儿们跟的上这屋里哪一个?〞她便逆来顺受,她粘个鞋面只有零碎的绸缎,而黛玉来了整批的绸缎搬她也不敢争议。她像老鼠一样躲在洞里,贾府中大大小小的宴会,酒席上有赵姨娘的一席之地吗?她不敢出来,她一出来就跟过街老鼠样人人喊打,而喊打最厉害的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作者塑造这个人物是让人讨厌她的吗?应是值得大家同情的。
探春,“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槽头买马看母〞,观她便知赵姨娘绝非窝囊之辈,然而她倒霉的就是她生了个如此出色的女儿。
“才自精明志自高。〞探春的精明在于,她首先明白自己是赵姨娘生的,是个很大的弱势。但能看清贾府的整个形势,知道如何抓住机会向上“凫出水面〞攀高枝。她看清贾府有一个中心:贾母、王夫人、王熙凤。只要为好这三个人便百事亨通。她为了依附权势,她在等待机遇。
在“鸳鸯女誓绝鸳鸯偶〞这节里,贾赦要鸳鸯,贾母将一腔怒火撒向王夫人的时候,众人都躲出去了,只有“探春是有心的人〞,她向贾母陪笑道:“这事与太太何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要收屋里的人,小婶子如何知道?〞她的一句话为王夫人翻了案,申了冤。她也博得了王夫人的欢欣。这是她凫上水面的第一步。
而当她自己的亲母受委屈了,她是如何处理的呢?在“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一节里,王熙凤病倒了,让李纨、探春当家执政。这对探春是个绝好机会,她确实抓住了。
当得知舅舅赵国基死了,探春竟毫无感觉,只按例批给二十两银子。比袭人的母亲尚不如,赵姨娘当然来评理。探春一口一声的“姨娘〞,又是翻帐本,又是按皇历,能说出一百条理由让自己的娘亲伏法。她的理由显然的只有一条:凡是“太太〞、“老太太〞那里的事都可法外施恩,你赵姨娘就得照章办事。她当家固然要遵守法律,她假设柔声说明原委,做母亲的也绝不会难为自己的女儿,可她当着众人的面轻视母亲是奴才,而且出语如刀,刀刀见血,直扎进亲娘的心窝。赵姨娘气得:〞说:“如今你舅舅死了——〞探春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个舅舅来?我倒素昔按礼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每日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哦,明白吗?她嫌这个舅舅穷,不认;只认那个做“九省检点〞的舅舅,但不知那个舅舅可认她?真是一派胡言,气死娘亲。还有,“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怕人不知道,有意说出来表白表白。〞她连亲娘也不想认呢,怕人知道她的出身,羞于承认自己是“庶出的〞,一心想混个“正出〞的名分。凭谁论,有这么个女儿无论多么出色,可亲可爱吗?
还有可气的呢,有人来领贾环与贾兰在学堂里买点心与只纸笔的银子,探春一查账说道:“把这一项蠲了。〞平儿都叫免得好。免了这项银子贾兰是不怕的,他有靠山,少不了他的点心与纸笔。倒霉的只有贾环一个。
这两件事都把矛头刺向亲母的心窝,而维护了王夫人的利益。王夫人,王熙凤都满心欢喜,满口称赞。谁不喜爱敌方的叛徒呢?不战能曲人之国乃为上上策。探春这一步棋走得好,她踩着亲娘的头凫上了高台面。
令赵姨娘寒心的还有一件事,宝玉丢了玉,只有探春首先想到“有人使促狭〞,并武断的判决“使促狭的只有环儿。〞让人找来贾环当坏蛋盘问,赵姨娘母子当然不依,王夫人便来恐吓。赵姨娘又一次败在自己的女儿手里。
探春远嫁,也是王夫人一力在贾母面前促成的。这也是王夫人的毒招。赵姨娘得知不忧反喜,说明她对这个女儿彻底寒心,不指望了。而探春临行前只想到与宝玉告辞,对赵姨娘和贾环睬也没睬。
而在《红楼梦》电视剧里,当探春穿上大红盛装后,特到赵姨娘跟前跪倒深深一拜,登舟远行时她与亲娘深情地对视,在凄美哀怨的乐声中,她泪如雨下。这么一处理,使探春有了人情味,完美点儿。可见导演的用意:他想美化探春,他也不满意原来的贾探春是个冷酷无情、面目可憎的不孝之女。
玫瑰花——贾探春
贾探春,是贾府的三小姐,或称三姑娘,是荣府二老爷贾政与姨娘赵氏所生,与迎春一样,也是庶出,但其性格,却与迎春有天壤之别。她有才干,有眼光,敢做敢为;她是一个关注家族命运,富有忧患意识的大观园中的女“政治家〞。但是,她身为女子,且系庶出,又生逢贾府末世,故亦终究不能有所作为。正如第五回中探春之判词所云:“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探春是在第三回书中为迎接林黛玉到贾府与迎春、惜春同时出场的。一出场,作者就有意识地轻轻“点〞了一笔,使她与迎、惜有所不同:当宝玉欲送“颦颦〞二字为黛玉之表字时,“探春便问何出?〞宝玉解说后,探春又笑道:“只恐又是你的杜撰。〞虽然只是一两句话,但相比之下,迎、惜二人,却是始终无一言。细心的读者,会在这里已看出了探春与迎、惜之不同。探春出场时,书中描写她“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其中“顾盼神飞〞四字,活画出她的聪颖、聪明、大方的风采。
探春在《红楼梦》中无疑是一个活跃人物,她个性特别,与众不同。元妃省亲时诸姐妹的题咏、林黛玉葬花之诗,都显示着大家的诗才。贾探春,这个有才干、有思想的三姑娘,正是依据这种状况第一个提出了建立诗社的创意〔第三十七回〕,她给宝玉和众姐妹送上了帖子〔犹如今日之开会通知或邀请函〕,邀集大家共议。在给宝玉的帖子中,还特别举出了东晋高僧慧远之莲社及谢安邀友集于东山的典故,以为结社之榜样。但值得注意的是帖中云:“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意思是谁说结诗社以展示才华,只能是男子的事,我这里却主张我们女子也应有此雅会。我们虽不能说探春是女权主义者,但她不让须眉的刚烈品行,却是显而易见的。对探春的创意,宝玉自然“喜得拍手〞叫好,而且表示“早就该起个社的〞。在探春的号召之下,众姐妹都热烈响应,聚会在秋爽。探春提出了诗社活动的时间,“一月之中,只可两三次才好。〞又表示“我须得先作个东道主人〞,并决定当日就开一社……总之,探春不仅是建立诗社的创意者,也是诗社活动的“决策〞者。于是,大观园中第一个以女诗人为主体的海棠诗社诞生了,而且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海棠诗之后,有菊花诗、芦雪广即景诗、怀古诗、桃花诗……诗,成为《红楼梦》这部交响乐中最美好的旋律。而诗社的创建,正是探春才干的一次高雅的显现。
《红楼梦》中写探春故事最动人的还是她的“理家〞及其在“抄检大观园〞中的表现。
第五十五回一开始,就写凤姐“小月了〞〔流产〕,在家养病,“不能理事〞。于是,受王夫人之托,探春偕李纨、宝钗共同理家,用下人们的话来说,则是“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探春理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些管家媳妇们对她的轻视甚至是有意的刁难,如吴新登的老婆就是一个代表。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该赏多少银子按常规,吴新登老婆应该在报告此事的同时,还要说出惯例,以备主子裁决,但这次吴家老婆报告了赵国基已死之后,“垂手旁侍,再不言语〞,意思很明白,看你三姑娘如何处置,更何况赵国基与贾探春又存在那种特别的血缘关系,所以更是对探春考验。聪慧的探春,当然意识到问题的敏感,立即制止了李纨的赏银四十两的表态,责令吴家的说出以往的成例,而吴家的却回答说忘了,要现去查旧账。探春笑道:“你办事办老了的,还记不得,倒来难我们。你素日回你二奶奶也现查去?〞……一通不软不硬、绵里藏针的妙语,把个吴家的说得“满面通红,忙转身出来〞。这一回合,探春显然是强者,是赢家。查了旧账以后,探春按例决定赏银二十两。
但这一决定立即引来赵姨娘的大闹,赵姨娘说:“……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你〕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探春没听完,“已气的脸白气噎,抽抽咽咽的〞哭起来了。从血缘关系上说,赵国基无疑是探春的舅舅,但在封建宗法治社会里,这一血缘关系是不被认可的,她只能承认王夫人是母亲,生母赵姨娘反而成为“姨娘〞,因此,她也只承认王夫人之兄王子腾是舅舅,不承认赵国基是舅舅,而且在她眼里,赵国基不过是跟着贾环的仆人〔这也是事实〕。这一切,对今天的读者来说,是不可理解的,但历史就是如此。这是封建社会的畸形状态,是封建宗法治度对人性的摧残。贾探春作为贵族之家的一个年青女子,她根本不可能与这强大的宗法治度相抗衡。探春最痛心的,就是赵姨娘唯恐别人不知道贾探春是她赵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有意的表白表白。〞庶出的身世,无疑是探春终身的悲剧,而生母赵姨娘卑劣的品行,阴暗的心理,在贾府中的恶名,更给探春造成极大的压抑。然而刚强的探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自己的才干,成为众姐妹中的公认的佼佼者。
探春是最关注家族命运的“政治家〞,她为贾府上下的“自杀自灭〞而痛心疾首。在她的心目中,“抄检大观园〞对贾府来说,就是“自杀自灭〞的奇耻大辱。
第七十四回写了对大观园中七个地方的抄检,最出色的就是在探春房里的一幕。我们无妨把整个过程分为八个层次:
1.探春知道有人来抄检,“命众丫头剪烛开门而待〞;
2.公然申明:“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
3.联想到甄家的被抄,慨叹自家是在“自杀自灭〞;
4.要凤姐明确回答“东西都翻明白了〞;
5.王善保家的“显势作脸献好〞,拉起探春的衣襟;
6.探春大怒,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记响亮的耳光,痛骂“狗仗人势〞的奴才;
7.侍书挖苦王善保家的,凤姐赞许“真是有其主必有其奴〞;
8.众人劝慰探春,结束。
由此可以看出,探春对此丑行深恶痛绝已达极点。被抄检的其它六处,所有的人都恐惧万分,而探春却“剪烛开门而待〞,这本身就是抗议!她维护自己的丫鬟,不准翻抄丫鬟之物,这也是抗议!她怒打王善保家的,这更是抗议!探春之所以如此愤激,道理很简单,请看下面一段探春的最“经典〞的剖白与感叹:
你们别忙,自然连你们抄的日子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真今日真抄了。咱们也慢慢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假设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须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干一败涂地!
说到这里,探春已“不觉流下泪来〞。探春不是贾府的叛逆者,更谈不到封建社会制度礼教的叛逆者,相反,她是贾府大厦的最真诚的维护者。因此,当她以“政治家〞的敏锐眼光看到了大厦将倾的现实时,激发出的悲愤、痛惜之情,就比贾府上下所有的主子来得更激烈、更真挚。实可谓一片赤诚!
然而,探春的警策之论以及种种兴利除弊、秉公治家的举措与努力,都终究未能拯救贾府的最后的败落,而她自己也只落得一个远嫁海域的结局。
美丽的探春,不仅才干出众,而且情趣高雅。她的诗才虽不及薛、林,但亦有自己的韵味,其《簪菊》诗,就受到姐妹们的好评。她处事、治家,也更有“文化品味〞,与凤姐相比,两人皆有才干,都可谓理家能手,但两个人的“境界〞却不同:探春关注的是整个家族的命运,而凤姐主要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探春理家有理念,有危机感,有忧患意识,而凤姐全靠随机应变,惟以讨好贾母为主,充满市俗气。探春身为女子,但其爽朗气概不让须眉。请看她居住的阔朗的秋霜斋里:大理石案上“笔如树林〞、“宝砚数方〞,墙上是“大幅字画〞,案上是“大鼎〞,架上是大观窑的“大盘〞,盘里是数十个“大佛手〞……居室如其人,这毫无脂粉气的居室,正表现了探春的男子气度。
探春远嫁的另一种说法
〔节选自 丁维忠 著:《红楼梦:历史与美学的深思》第五章:粤海"姬子":探春远嫁〕
六"海啸"之伏
……必需注意的是在:在前80回后部,关于"探春的寿日"--"海啸"之伏--探春的《柳絮词》("也难绾系也难羁")及其"凤凰"、"喜字"风筝--南安太妃相人--粤海将军邬家送礼等等,作者是几乎把它们联成一气来写的,都集中在第70、71回,到第77回便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了。如此显然的暗示性安排,不能不说作者在有意透露着其间的某种内在关系。
这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或者说,探春是怎么会远嫁到"粤海将军"邬家的呢?依据上述种种伏笔和预示,我们可以作以下推想:
(1)自从官媒来求说探春后,大概由于某种原因,探春的亲事暂被延搁了一段时间。譬如湘云在第32回已经订亲,但直到后部佚稿才正写她的婚事,间隔了好几十回书!当然探春婚事不会延搁这么久。
(2)但到了后30回佚稿的开卷不久,作者便揭开"海啸"之谜,即东南沿海"海寇"猖獗,粤海一带海域不宁。
(3)于是"圣上"便下谕征剿,而这当然首先是"南安郡王"(其命名可知!)和"粤海将军"分内之事。前者可能身任"钦差靖绥经略大臣"或"征南大将军"之类,后者"粤海将军"邬某父子也可能有奉旨进京听命的机会。
(4)由于这件大事的推动,邬家与贾府的关系可能进一步密切,互相更为了解和倾慕。而以这件大事为背景,南安郡王出于形势和笼络属下得力将领的需要,很可能由南安太妃牵头,南安王府撮合,再次通过"媒妁通言"的官样文章,终于将探春与"粤海将军"少君的婚事,很快地确定了下来。
(5)因此探春的婚嫁,从表面看是十分荣耀的,其荣耀程度恐怕仅次于大姐元春。但实际上,她不过是南安王府为了激励其属下重臣,拿她作为一份"礼物"或"奖励品",从中作笺,把她嫁予"粤海将军"为儿媳而已。但这关于素存"出去立业"之志,又由于贾府进一步内乱而身心更为"烦难"的探春,却是正好求之不得。
(6)正因为探春的婚嫁有这样一种"奖励品"的性质,再加上征剿之命急迫和粤海路途遥远,嫁娶甚不容易这多种原因,因此探春的出嫁和"王师"的出征,很可能是同期、同队而行的。从探春的册图所绘乘"大船"、渡"大海"看:其一分明是因为粤海一带山阻路隔,在当时走海路比走陆路更为方便也更通常;其二恐怕也因为是随王驾出征,人员众多,征的又是"海寇"之故;其三,更因为兼有邬家迎亲的性质,远非小商小贩日常贩运货物可比,因此必得乘大船,从海路迸发。--可以想像:其场面是颇为壮观的。设假设单是探春的婚船,正当海寇如此猖獗之时,何敢由海路迎送嫁娶?而从"一帆风雨三千(里)"这"风雨"看:即使是"王师"船队,一路上还是遭受"海啸"般的海寇侵拢的。
(7)"清明涕送江边望":这个"江",除了指长江,别无更合理的理解。这就是说,探春远适这一悲欢离合场面,地点是在长江边上,即贾政等贾府的送驾和送亲行列,是一直送到长江边上,才洒泪挥别的。也就是说,探春一行是从"京中"先走陆路南下,至长江边下船,然后再出海抵粤的。
(8)那么探春婚嫁的时间呢?"清明涕送","清明妆点最堪宜":这里交代得明白,探春婚嫁的时令是在某年的"清明"。这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因为那次"海啸"--海寇作乱时在"春令",因此王师出征也就赶在这个季节;二是按古时礼制:"嫁娶必以春",因此探春于春令远适,也正好名正言顺。
还有一点须得指出:探春的嫁期,很可能就在她的生日!因为"清明"节有时在旧历二月中、下旬,有时恰在三月初三、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作者有意在"探春寿日"的同回写"海啸"和探春放"凤凰"风筝,并让探春历数大姐元春等人的生日等等,就更令人玩味了!而工于精雕细琢,每每"巧隐谶语"的《红楼梦》作者,是完全有可能这样安排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说,作者在人物的生日上巧安了机杼,如果说元妃的生日(正月初一)意味着"福大",那么探春的生日(三月初三)恰恰意味着她的"远适"和"运偏消"!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探春远嫁于"粤海"--广东,那么广东"距京师七千五百七十里",为什么探春的曲词说是"一帆风雨三千(里)"呢?须知:(1)这"一帆"的路程是从南京算起;(2)其距离是以海路计算的。
为什么从南京算起?因为:(1)上文已述,探春是从长江边下船,出海抵粤的,她乘"大船"海行的出发地是在南京。(2)探春"远适"之后,贾府便抄没事败,贾政、王夫人等也立即都"回南京去"了(见另文探佚)。这就是说,探春"远适"后她的娘家是在南京,已不在"都中",因此作者把她"从今分两地"后与娘家的距离,顺理成章地从南京算起。
为什么以海路计算?因为上文已述:(1)粤北有山地阻隔,陆路交通十分不便;(2)探春是随出征水师同行,因此不坐车马而乘"大船"。
而令人吃惊的是:从南京到"粤海"(广东)的路程,以海路计算,恰恰是三千多华里!因此"一帆风雨三千"这旬判词,再次有力地佐证了探春"远适"之地确实是在"粤海"!作者在运用历来诗文所通用的"三"、"五"、"九"这些概数上,是十分准确,非常讲究的!
如果像程高本续书后40回所写的那样:探春嫁于浙江的"镇海统制少君",那么其距离仅六、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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