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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FXYT-FB-001
银帆西雅图Ⅳ区(办公楼及Ⅳ区地下车库)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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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FXYT-FB-001
银帆西雅图Ⅳ区(办公楼及Ⅳ区地下车库)
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承包方(全称):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
签订时间:2008 年 4 月 18 日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方(全称):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加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专业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银帆西雅图Ⅳ区(办公楼及Ⅳ区地下车库)钢结构工程
2、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专业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保。
二、专业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完成所承包的钢骨混凝土柱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工作并经设计院签字确认。
2、按照建设方、设计院、监理方及甲方认可的钢结构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图纸,承包钢骨混凝土柱的制作、运输、安装(含地脚螺栓、高强螺栓、栓钉)、与混凝土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地脚螺栓的预留预埋安装供货
、钢结构的防锈漆和防火涂料删除
的施工等施工图纸所示钢结构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及相关资料管理等。
3、负责办理钢骨混凝土柱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检测、验收等涉及的所有相关手续及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
4、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及北京市的各项专项管理要求,以及解决降低噪音、不扰民等问题删除
。
5、冬、删除
雨季施工措施;
6、乙方自行办理手续并承担向政府主管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删除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8年5月1日(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函件为准)
里程碑(节点)工期:
竣工日期: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为删除
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
四、质量标准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确保创北京市“结构长城杯”。
五、合同价款
固定(暂定)
合同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协议书
4、施工图纸
5、招标文件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书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以序号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生效时间在后的为准;序列、生效时间均相同的或在同一份文件规定相互矛盾的,由甲方选择适用,乙方无任何异议。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国际公寓西区3-7E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乙方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经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价款
1、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甲、乙双方在本分包工程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①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不得调整;
②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又分为以下两种,在专用条款中选用)
A、合同价款为(见专用条款)万元。乙方根据甲方所发招标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了解该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招标图纸所显示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所有内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只供乙方投标报价时参考,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说明及工程规范内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
乙方可在开标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单偏差表,经甲乙双方核对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本合同固定总价。如乙方在开标后7天内未提出工程量清单有偏差,视为乙方完全认可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即本合同价款为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乘以乙方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合价,以后在施工过程和工程结算中均不再作任何调整。乙方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合同总价款中。
甲方和乙方共同盖章确认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招标图纸以外的变更工程量单价按本合同后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但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增加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仅对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增加(例如: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签证累计增加金额11000元,则甲方给乙方调增1000元);增加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作任何调整。工程变更款项减少的,按实调减。
B、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见专用条款)
分 包 内 容
分包方式
工程量
单 位
综合单 价
合 价
技术规范
备注
暂定合价(人民币大写)
备注:1、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执行(见专用条款),实际施工的内容和范围按图纸计算。
2、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且不得以此数量与甲方发生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
③上交固定管理费的合同。乙方向甲方上缴合同结算价款的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合同中约定的乙方上缴管理费费率不因合同价款的调整而改变。其中包括两种方式,本合同选择具体的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A、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B、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的基数以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为准,乙方的最终结算价为甲方跟建设方确认的对应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价扣除上交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的结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含税包干价,乙方除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约定工作内容外,并负责履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
2.1、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该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设备材料运输及保管费、成品保护费、材料试验和工程检测试验费用(不计构件增值税)、各类与施工相关的财产、设备、人员的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等政策性和非政策性价格上调等,都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2、乙方向政府各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以及施工中发生的环境保护、治理及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2.3、为保证施工而引起的必要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2.4、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的保修、保养费用。
2.5、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执行时不作任何调整。
2.6、达到甲方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2.7、与其他分项工程配合所发生的费用。
2.8、生活及施工用临建费、水电费。
2.9、税金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合同造价的5%,甲方口头通知乙方中标后三日内,乙方以((何种形式)见专用条款)交与甲方,作为本合同质量、工期履约保证金,甲方出具收据。
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乙方全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经过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双方办完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且乙方按规定交齐有关分包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后,如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事项,由甲方在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办理完后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工程款支付
1、乙方的收款银行、收款帐号、收款人姓名等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若领款经办人非合同签订人或合同约定“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由合同签订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本合同附件11)原件一份并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同时提供领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证明领款人身份。乙方收取工程尾款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样本见合同附件12)。
必须以支票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乙方款项,且开出的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若遇特殊情况,需付至其他单位,则应出具委托收款书原件一份(必须有合法、正当理由,如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接受委托收款),加盖公章,并由合同签订人签字。
当乙方收款单位或收款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在合同签订生效一周内,支付本工程暂估合同总价1520
%的预付备料款。乙方第一批构件进场时,再支付本工程暂估合同总价10%的预付备料款。新加
3、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截至当月20日的进度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再上报建设方审定。删除
,按甲方审定完成量的(见专用条款)5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不抵扣预付备料款。新加
(1)、如果建设方审定完成量大于甲方审定完成量时,以甲方审定完成量为准,在乙方不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
①在建设方按照甲方与建设方工程合同约定比例足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按甲方审定完成量的(见专用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②若建设方未按甲方与建设方工程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则按甲方审定完成量及建设方实际付款相应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如果建设方审定完成量小于甲方审定完成量时,则按照建设方审定完成量为准,在乙方不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甲方按建设方审定完成量及甲方与建设方实际付款相应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删除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和工程结算中,按本合同约定扣除应由乙方交纳的各项款项(违约金)和税金(税金在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的(见专用条款)95%时扣除)新加
。
4、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乙方交齐合格资料一式(见专用条款)套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在乙方无拖欠工人工资的前提下,根据建设方支付甲方工程的实际情况删除
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的(见专用条款)95%,在(见专用条款)月内支付至分包工程总价款的见专用条款%,删除
甲方预留分包工程总价款(见专用条款)5%以上删除
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一次性无息付清。
5、最终结算金额的支付数=最终结算数-已付款数-应扣款数(含违约罚金)。
6、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乙方违约,未按规定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劳资纠纷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发代扣,优先支付乙方工人工资;同时,乙方承担因自身违约、拖延发放工人工资而导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等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罚金。
7、乙方承诺:如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变更支付工程款的安排,并放弃向甲方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且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必须确保工程顺利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若因建设方最终未支付甲方工程尾款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按本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占甲方本工程总价的相应比例承担损失费用。
删除
四、工程变更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删除
变更乙方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乙方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按甲方变更内容组织施工,同时乙方须在报甲方同意后自行调节劳动力及机具、材料,并同意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删除
。
2、甲方对乙方发送的所有函件,未经甲方委托代理人(见专用条款)签字和加盖甲方项目部或分公司公章的一律视为无效。
3、乙方所有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单据和文件须经建设方及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乙方在工程变更事项确认后37
天内,向甲方项目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整工程价款。如甲方项目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7天内未办理相关确认手续的,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分公司提出报告。月底项目部与乙方在办理月进度结算时同步办理变更部分的结算,但变更价款只能在甲乙双方办理了最终结算后方可支付。
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变更价款调整的权利,并不得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4、确认工程变更价款
确认工程变更价款遵循以下原则: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增加累计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仅对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增加(例如:同一个分部分项工程变更、签证累计增加金额11000元,则甲方给乙方调增1000元);增加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工程变更、索赔款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作任何调整。工程变更款项减少的,按实调减。(变更单价的原则适用于本条第b项和第c项的约定。固定总价合同的变更调整原则适用于本条第a项的约定。)
a、固定总价合同:调增价款在合同总价5%以内不予调整。
调增价款超过合同价的5%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合同总价=固定合同总价×95%+变更合同价-(变更合同价-固定合同总价×5%)×管理费率 。
b、合同中已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分包合同已有或类似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c、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批准后按甲方认可的单价计算。
以上所有变更价款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计取相关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调增价款(见专用条款)%的管理费。
五、工 期
1、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函件为准;分包工程具备完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整的分包工程完工资料及完工报告,甲方在14天内对乙方工程是否完工进行确认,如经甲方审核分包工程符合完工条件的,甲方在乙方报送的完工报告中签字确认已完工。甲方批准的工程完工之日为本分包工程完工之日。总工期不得超过5个月,否则乙方将以此向甲方提出工期及费用索赔要求。 新加
2、本合同工期为(见专用条款)天,乙方应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若不能按照甲方项目上确定的进度计划完成任务,每延期一天,甲方按照(见专用条款)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
3、工期延误超过(见专用条款)天,甲方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扣罚所有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及发包人带来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赔偿。乙方接到甲方的退场通知书的当日,无条件退场。
4、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须在工期延误事件发生后三日内书面报告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建设方办理工期延期及费用索赔手续,工期以监理及建设方批准的延期为准;如果建设方对签证不予认可,则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要求。删除
六、工程质量与检验
1、乙方应按照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验评规范、工艺标准、图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分包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按图纸要求向建设方、甲方报送样品(样板),在样品(样板)确认后进行封样。乙方严格按样品(样板)生产供货,同时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见专用条款)。适用规范:(见专用条款)。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封样样品(样板)生产供货,乙方必须无条件返料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返料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按乙方返工项目总价款的20%对乙方处违约罚金。删除
3、施工过程中,甲方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代表可要求乙方退货或返工,乙方须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直至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退货或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建设方对甲方做出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4、乙方应遵守甲方材料进出场规定和其他材料的相关制度。乙方组织材料进场施工前,按照规范要求,必须将进场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按程序提供给甲方及监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未经检验的材料进入现场。
5、质量标准的达到,并不表明乙方工程质量没有缺陷,乙方必须负责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对自身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缺陷进行修补,以达到规范要求,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费用。若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对缺陷进行修补,甲方可另行雇佣其他单位进行修补,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产生异议。
6、需要隐蔽的分包工程,在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分包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七、完工验收及工程结算
1、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交齐相关的完工资料后应立即书面通报甲方,甲方确定初步验收日期。乙方负责清理现场所有自身施工产生的
杂物,若10天内仍未清理完毕的,甲方可以进行清理工作,乙方负责全部费用。
2、甲方、监理、质检三方共同对乙方分包工程进行初步验收,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签字认可。对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限期整改或返工,在限定日期到达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最终验收,达到合同标准后予以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价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23
0天内,乙方就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编制工程最终结算书并报甲方签收。此后提供的任何单据,无论经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若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进度结算资料与乙方办理工程最终结算,乙方不得对结算金额有异议。
4、乙方承包范围中,凡需向建设方认价的单项工程或材料均由乙方配合甲方向建设方认价。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建设方的认价结果,并不得以此为由向建设方或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法律纠纷,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5、施工中若出现工程变更,乙方必须在施工前按照甲方统一制式表格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对于需要确定施工造价的变更、洽商需经甲、乙双方确定造价后方可施工,如未经甲方确定价格乙方就自行施工变更、洽商内容时,甲方在结算时不接受此结算单,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同时乙方需协助向建设方和监理方办理有关签证资料,在取得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后方可计入乙方最终结算中,同时甲方在办理整体工程结算时将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变更、签证内容汇总到建设方报送的结算中;若甲方整体工程最终结算中,建设方不予确认变更、签证部分的相关费用,则该部分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扣除已结算给乙方的此部分费用。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变更、索赔确认表的格式见附件)。
6、除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办理任何费用签证单。同时,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无论建设方是否确认施工内容的相关费用,乙方均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删除
7、进度结算程序:乙方进场后自次月起,每月17日,由甲方主管工长开出当月已完工程形象进度,经项目质检、安全、材料人员在两天内评价签字,经甲方预算员进行工程量的核定,并依据评价结论和本合同规定办理结算交项目经理签字并于20日前报送分公司经营预算部门审核,再经领导复核批准后,作为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唯一依据。每月办理的进度结算书只能作为甲方内部记帐和办理乙方进度付款的依据,仅作为本合同最终结算的参考。进度结算流程图如下:
工长开具工程形象进度(其中变更、签证部分单独列出)。
传递
质检、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负责人分别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做出评价。
传递
技术负责人对分项施工操作规范等进行评价
传递
项目经理对所有进度结算资料是否真实进行全面审核
传递
项目预算员编制工程分包进度结算书(一式三份)
传递
项目经理对工程分包进度结算书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并由分供方签字确认。
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经营科呈报
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项目
经营科呈报
分公司经理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经营科传递
第一联经营科留存
第二联交财务科
第三联项目留存
8、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各项要求后,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最终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后,由项目预算员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工程最终结算,送项目经理审核签字之后报甲方经营科、相关领导审核。甲方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工程最终结算流程如下图所示,流程图中甲方相关人员签字后结算方为有效。
工长填写《工程分包最终结算申请表》,并开具工程形象进度(其中变更、签证部分单独列)出)。
传递
质检、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负责人分别对分包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做出评价。
传递
技术负责人对分项施工操作规范等进行评价
传递
项目经理对所有最终结算资料是否真实进行全面审核
传递
项目预算员编制工程分包最终结算书(一式四份),填写工程分包结算汇总审核表
传递
项目经理对工程分包最终结算书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并由分供方签字确认。
分公司经营科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经营科呈报
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项目
经营科呈报
分公司经理审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经营科传递
第一联经营科留存
第二联交财务科
第三联项目留存
第四联交分供方
10、甲方委托代理人范晓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 李佩勋 或乙方委托代理人 刘世民 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
11、乙方住宿用的床铺自带并应保证床铺的统一,床铺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临建住房按60.00元/月·人由甲方有偿提供,若有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分包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按最终结算价款的1%计取,从结算价中扣除。分包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八、施工组织设计及冬雨季施工
1、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前十天内向甲方递交两份施工组织设计,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安排、施工设备以及建立临时设施等,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的十天内提出改进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工期不得顺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工序,科学组织施工。
2、乙方应按甲方制订的冬雨季施工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3、完成冬雨季施工措施及其他施工所需发生的措施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九、甲方职责:
1、甲方现场负责人为黄应华(联系电话:1355257097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全面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2、进行工程施工指导和管理工作,行使总承包管理职责。对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和违约的行为,有处罚和终止合同的权力。
3、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负责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面,有偿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临时设施和无偿向乙方提供新加
垂直运输机械。
5、对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6、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做好工人入场教育和技术交底。乙方施工前,应先向甲方上报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局部修改施工方案,乙方应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不得以施工方案变更为由提出任何与经济有关的索赔要求。
7、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
8、解决如果删除
发生的民扰事件,协助乙方共同解决删除
。
9、保证现场道路,场地平整并提供进场材料临时堆放地点。
十、乙方职责:
1、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顾嘉群 (联系电话:13801202352 ),全权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代表乙方行使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对其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与甲方保持通畅的通讯联系和现场配合,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违约罚金。
2、乙方严禁将工程另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时间派驻管理人员进场,落实并负责办理合同承包范围内包含的材料认样、认价工作;提供材料样品供甲方、监理及建设方确认封样;编制施工方案;提供深化设计的依据及其他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4、乙方对建设方及甲方已经指定和确认的材料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与指定的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价由乙方与供应商商谈。删除
5、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有足够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进场施工。乙方使用的劳动力须自行调配并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如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影响工程施工,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自行办理所有工作人员进场施工手续并承担费用,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填报入场人员登记表,并不得随意更换。
7、乙方须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做好冬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8、满足甲方对施工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要求,及时清理现场丢弃的垃圾,如发生现场文明施工扯皮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罚金。
9、乙方应与其使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应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乙方应确保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如出现拖欠工人工资和工人讨薪、聚众扰民事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为其使用的工人办理医疗保险,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劳务管理人员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
10、乙方须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
11、乙方承担因自身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2、乙方必须及时配合其他工种的施工,并按甲方规定的施工工序进行作业。
13、乙方对自己完成的工程有责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乙方成品保护工作需负责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因自身保护工作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的成品损坏,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协助甲方办理本合同内容的施工验收,及时完成验收时提出的整改内容;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经济技术资料肆套,钢结构深化设计图陆套并同时提供深化设计图电子版,深化设计图需经设计单位签字确认并加盖深化设计单位公章删除
。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不办理工程结算,由引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15、乙方须自备除甲方现场已有的机械设备以外的中小型机具,满足施工需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16、乙方不允许擅自私改架体,如因工程需要修改架体时,需报甲方认可后交由专业队伍拆改架子,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如乙方违约,乙方按500元/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17、乙方须按照甲方现场提供的控制线完善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工作;如出现放线偏差,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8、乙方须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制度。如有违反,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19、施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并负责解决出现的扰民及民扰问题,承担发生的相应费用。若乙方不能平息扰民事件,则由甲方解决,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扰民事件除外)。删除
20、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及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向甲方索赔任何费用及法律纠纷。
十一、安全文明工地施工
1、施工现场各专业工种均应按照(见专用条款)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并达到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检查的各项要求。
2、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府(含地方政府)、 建设方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能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
3、乙方必须遵守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严格执行甲方技术人员下达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安全施工,并按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5、乙方若不能做到工完场清及安全文明施工,每出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结算价款的千分之三万分之五
作为违约罚金,该项罚金累计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1%。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
1、在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要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相关方的要求。
2、乙方严禁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超过56
0岁的现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除外),若发现乙方按1000元/人.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若乙方一旦雇佣未成年人、残疾人及年龄超过56
0岁的现场作业人员,现场由此而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如有违反,由甲方现场专职人员进行罚款处理;因施工违章造成的人员伤亡,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噪声扰民,如有居民投诉,甲方视情况进行警告或处罚违约金。删除
5、乙方生产、生活造成的废弃物、污水等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指定地点堆、排放。
6、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禁止随地大小便,同时应监督其他进入操作面的人员的不良行为发生。如被当场抓住,乙方按照50元/人.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需将现场清理干净。如未抓住当事人,乙方应无偿将操作面内的现场清理干净,甲方给予警告处理。
7、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不准吸烟,避免明火。
8、进场施工人员须有一年内的体检记录,删除
确保身体健康,无突发性病史。
9、对环境影响的其他控制措施:
9.1、若因为环境污染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每警告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205
00元人民币的违约罚金。。
9.2、遇有同一作业面上立体交叉时,作业人员在垂直方向不得交叉作业。
十三、违约责任
1、在履约过程中,若乙方进度和质量明显不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的工期及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理新加
限期采取措施整改,若乙方在限期内仍然未达到要求的,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力,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以满足甲方要求
。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在双方结算时需扣除未完成工作量,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按照未完成工作量的3倍处违约罚金,此单项罚金总金额不超过结算金额的3%,作为甲方另外组织人员恢复生产的费用。删除
3、乙方人员在现场打架、闹事,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乙方每次2000元的处罚删除
。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所有工程款暂时冻结,直到甲方完成本合同工程再予核算。如果甲方为完成剩下的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及间接的各类费用)大于原分包合同剩余金额,其差额由乙方负责清偿。若所发生费用小于本分包合同剩余金额,则乙方已完工程款(无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5、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全部人员,并办理退场手续;不得擅自带走甲方任何设备、材料等。若乙方不按规定时间离场,甲方向乙方收取50元/天.人的占住费,此款从工程结算中扣除删除
。
十四、工程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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