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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波系统施工安全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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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安全技术要求系按已投产的供电总变电所的施工特点编制的,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和采取的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安全施工要求,以适用于滤波系统的、安装、现场加工和带电等工作。 2通则   2.1 总则   2.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发展高电压和大容量变电所、采用新工艺及新技术的需要,确保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变电工程建设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2.1.2施工单位应根据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1.3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规程;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严格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1.4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1.5从事特种作业或第二工种的作业,必须按该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1.6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必须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2.2 施工现场   2.2.1一般规定   2.2.1.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   2.2.1.4施工现场敷设的管线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2.2.1.5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2.1.6凡在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均应设通风装置,并设置其他安全设施。   2.2.1.7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2.2.1.8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宜隔开,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1.9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2.2.1.10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在高处清扫的垃圾或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2.2.2道路   2.2.2.1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时,应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铺设过道板或架设便桥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2.2.2.2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h。机动车辆行驶沿途的路旁应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设“危险”或“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2.3 材料、设备堆放及保管   2.2.3.1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   2.2.3.2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场所与建筑物及用火作业区的距离应符合现场施工动火的有关规定。   2.2.3.3器材不得紧靠木栅栏或建筑物的墙壁堆放,应留有50cm以上的间距,并封闭两端。   2.2.3.4酸类及有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应放在专设的库房内或场地上,并做出标记。库房应保持通风。 2.2.3.5电气设备、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瓷质材料拆箱后,应单层排列整齐,不得堆放,并采取防碰措施。   b)绝缘材料应存放在有防火、防潮措施的库房内。   c)电气设备应分类存放稳固、整齐,不得堆放。重心较高的电气设备在存放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3 施工用电   2.3.1 一般规定   2.3.1.1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   2.3.1.2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3.1.3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专业班组或指定专人负责运行及维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设施。   2.3.2施工用电设施   2.3.2.1施工用电设备应按具体使用环境进行选择。    b)变压器周围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c)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2.3.2.2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易腐蚀场所以及热力管道。    表2.3.2.5-1 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表2.3.2.5-2 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2.3.2.3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或固定构筑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的措施。   2.3.2.4现场集中控制的配电箱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被物体打击。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2.3.2.5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 应首先切断电源。   2.3.3施工用电及照明   2.3.3.1 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2.3.3.2 多路电源配电箱宜采用密封式。开关及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负荷应标明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   2.3.3.3 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销应选用相应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   2.3.3.4 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2.3.3.5 手动操作开启式低压断路器、闸刀开关或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2.3.3.6 闸刀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2.3.3.7 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2.3.3.8 连接电动机械或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设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2.3.3.9 现场110V以上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不应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2.3.3.10 在对地电压250V以下的低压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被拆除或接入的线路,必须不带任何负荷。   b) 相间及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满足工作人员及操作工具不致同时触及不同相导体的要求。   c) 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d) 设专人监护。   e) 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4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2.4.1 高处作业   2.4.1.1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见表3.6.1.1。 表2.4.1.1不同高度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2.4.1.2 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2.4.1.3 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必须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   2.4.1.4 特殊高处作业宜设有与地面联系的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2.4.1.5 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4.1.6 在气温低于-10℃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场所附近宜设取暖休息室,取暖设施应符合防火规定。   2.4.1.7 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4.1.8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2.4.1.9 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应随用随吊。严禁在脚手架上使用临时物体(箱子、桶、板等)作为补充台架。   2.4.1.10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横杆等攀爬,也不得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2.4.1.11 高处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应用传递绳,严禁抛掷。   2.4.1.12 高处作业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2.4.1.13 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2.4.1.14 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应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2.4.1.15 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2.4.2 交叉作业   2.4.2.1 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4.2.2 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2.4.2.3 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2.4.2.4 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2.4.3 梯子   2.4.3.1 移动式梯子宜用于高度在4m以下的短时间内可完成的工作。梯子必须坚实可靠并应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2.4.3.2 梯子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搁置应稳固,与地面的夹角以60°为宜。梯脚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顶端与构筑物应靠牢。在松软的地面上使用时,应有防陷、防侧倾的措施。   b) 上下梯子时应面部朝内,严禁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在梯子上工作应备工具袋。   c) 严禁两人站在同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的最高两档不得站人。   d) 梯子不得接长或垫高使用。如必须接长时,应用铁卡子或绳索切实卡住或绑牢,并加设支撑。   e) 严禁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   f) 梯子不能稳固搁置时,应设专人扶持或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绑牢,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梯下人员的安全措施。   g) 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专人监护或设置临时围栏。   h) 梯子放在门前使用时,应有防止门被突然开启的措施。   i) 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   j) 在转动机械附近使用梯子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k) 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应有挂钩或用绳索绑牢。   l) 长度在4m以上的梯子,搬运应由两人进行。在设备区及屋内应放倒平运。   m) 人字梯应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表2.5.1.1 起重机械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2.6 焊接与切割   2.6.1 一般规定   2.6.1.1 从事焊接或切割操作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对准备从事焊接或切割操作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才允许参加该项工作。   2.6.1.2 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不得敞领卷袖。   2.6.1.3 焊接与切割的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50~100lm/m2),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使之符合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工作时,宜设挡光屏。   2.6.1.4 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并应防止灼伤。   2.6.1.5 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必须经常检查并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安全状态,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6.1.6 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除应遵守本规程中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工作开始前应清除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b) 不得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此时,电焊导线、软管应在切断电源或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c) 在高处进行电焊工作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工作。   2.6.1.7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   2.6.1.8 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2.6.1.9 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和切割作业。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雨雪、防止触电和火花飞溅等措施。   2.6.1.10 盛装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在确认容器冲洗干净后,方可进行焊接或切割。施焊或切割时,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工作人员严禁站在容器的封头部位。      2.6.1.11 气焊与气割应使用乙炔瓶供气。   2.6.1.12 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或气源,整理好器具,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6.2 电弧焊   2.6.2.1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根据施工区需要而设置。多台电焊机集中布置时,应将电焊机和控制刀闸作对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2.6.2.2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防雨措施。   2.6.2.3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不得多台串联接地。   2.6.2.4 电焊机各电路对机壳的热态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4MΩ。   2.6.2.5 电焊机应有单独的电源控制装置。   2.6.26 电焊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合闸。   2.6.2. 7 电焊机倒换接头,转移工作地点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2.6.2.8 焊钳及电焊线的绝缘必须良好;导线截面积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焊钳应具有良好的隔热能力。   2.6.2.9 严禁将电缆管、电缆外皮或吊车轨道等作为电焊地线。在采用屏蔽电缆的变电站内施焊时,必须用专用地线,且应在接地点5m范围内进行。   2.6.2.10 电焊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或转动机械。电焊导线穿过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   2.6.2.11 电焊工作台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他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2.6.2.12 电焊工宜使用反射式镜片。清除焊渣时应戴平光眼镜。    2.6.3气焊与气割   2.6.3.1 气瓶的使用、保管和运输   a) 气瓶在现场临时存放的规定:   1) 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暴晒。   2) 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3) 严禁靠近热源,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4) 严禁与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一起存放。   5)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b) 气瓶运输的规定:   1) 气瓶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2) 气瓶用汽车装运时,除乙炔气瓶外,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侧并应垫牢,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   3) 车上严禁烟火,运输乙炔气瓶的车上应备有相应的灭火器具。   4) 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同车运输。   5) 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严禁同车运输。   6) 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   c) 气瓶的检验应按国家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的规定进行检验。过期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严禁使用。   d) 气瓶应按下列规定漆色和标注气体名称:   1) 氧气瓶涂天蓝色,用黑色标注“氧”字。   2) 乙炔气瓶涂白色,用红色标注“乙炔”字。   3) 氩气瓶涂灰色,用绿色标注“氩”字。   4) 氮气瓶涂黑色,用黄色标注“氮”字。      f) 气瓶瓶阀及管接头处不得漏气。应经常检查丝堵和角阀丝扣的磨损及锈蚀情况,发现损坏应立即更换。   g) 气瓶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   h) 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MPa(1.5kgf/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1.5~2m3/h。   i) 气瓶的阀门应缓慢开启。开启乙炔气瓶时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   j) 乙炔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得卧放。   k) 气瓶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l) 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浸40℃热水的棉布盖上使其缓慢解冻。   m) 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0.2MPa(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表2.6.3.1规定的剩余压力。用后的气瓶应关紧其阀门并标注“空瓶”字样。 表2.6.3.1 乙炔气瓶内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的关系   2.6.3.3 焊炬、割炬的使用   a) 焊炬、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对新使用的焊炬和射吸式割炬还应检查其射吸能力。   b) 焊炬、割炬点火时应先开乙炔阀、后开氧气阀,嘴孔不得对着人。   c) 焊炬、割炬的焊嘴因连续工作过热而发生爆鸣时,应用水冷却;如因堵塞而爆鸣时,则应停用,剔通后方可继续使用。   d) 严禁将点燃的焊炬、割炬挂在工件上或放在地面上。   e) 气焊、气割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当使用移动式半自动气割机或固定式自动气割机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并有防止触电的措施。   f) 气割时应防止割件倾倒、坠落。距离混凝土地面或构件太近或集中进行气割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g) 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乙炔气的供气阀门,并卸下减压器、焊炬和割炬,整理输气胶管,才能离开工作场所。   2.6.3.4 橡胶软管   a) 橡胶软管应具有足够的承受内压的强度,氧气软管应耐压1.96MPa(20kgf/cm2),乙炔气软管应耐压0.49MPa(5kgf/cm2)。   b) 橡胶软管应按下列规定着色:   1) 氧气管为黑色或蓝色。   2) 乙炔气管为红色。   3) 氩气管为绿色。   c) 不得使用有鼓包、裂纹或漏气的橡胶软管。如发现有漏气现象时,应将其损坏部分切除,不得用贴补或包缠的办法处理。   d) 乙炔气橡胶软管着火时,应先将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先将氧气的供气阀门关闭,停止供气后再处理着火胶管,不得使用弯折软管的处理方法。   e) 氧气软管或乙炔气软管严禁触及赤热物体,亦不得被重物挤压,并应防止金属熔渣掉落在软管上。   f) 氧气橡胶软管、乙炔气橡胶软管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串通连接或互换使用。   g) 氧气橡胶软管、乙炔气橡胶软管不得与电线、电焊线敷设在一起或交织在一起。   h) 橡胶软管横穿过道路时应有防压保护措施。   i) 乙炔气橡胶软管冻结或堵塞时,严禁用氧气吹通或用火烘烤。 表2.7.1.1 喷灯火焰与带电部分的最小允许距离   f) 喷灯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加油时,必须灭火、放气,待喷灯冷却后方可加油。   g) 喷灯使用完毕后,应先灭火、泄压,待喷灯完全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h) 液化气喷灯必须配有配套的减压阀。点燃时,应先点燃火种后开气阀。   i) 液化气喷灯在室内使用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防中毒。   3 电气装置安装   3.1 对施工人员的基本要求   3.1.1 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本规程和DL408的有关部分,并每年考试一次,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1.2 学徒工、实习人员、临时工、合同工及参加劳动的干部,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师傅指导下参加指定的工作。   3.1.3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情况和进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3.1.4 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适宜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的病症者不得参加工作。   3.1.5 独立进行安装及调试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技术理论知识,掌握有关工具、机具、仪表的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方法。   3.1.6 电气安装及调试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等紧急救护法。   3.2 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作业   3.2.1 一般规定   3.2.1.1 在已投入运行的变电所和配电所中,以及正在试运的已带电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或停电作业时,其安全施工措施应有关规定编制和执行。   3.2.1.2 在生产单位管理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或停电作业时还应遵守生产单位的有关规定。   3.2.1.3 邻近带电体作业时,施工全过程必须设有经验的监护人。   3.2.1.4 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运行区进行下列作业时应采取防止静电感应、电击的措施:   a) 攀登构架或设备。   b) 传递非绝缘的工具、非绝缘材料。   c) 2人以上抬、搬物件。   d) 拉临时试验线或其他导线以及拆装接头。   e) 手持非绝缘物件不应超过本人的头顶,设备区内严禁撑伞。   3.2.1.5 在330kV电压等级的正在运行的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必须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等。   3.2.1.6 吊车、升降车在带电区内工作时,车体应良好接地,并有专人监护。   3.2.2 断开电源   3.2.2.1 需停电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其中:   a) 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   b) 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c) 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   3.2.2.2 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   3.2.2.3 在靠近带电部分工作时,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2.3的规定。 表3.2.2.3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3.2.3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3.2.3.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2.3.2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或配电装置中的某一间隔内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的间隔上均应设遮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   3.2.3.3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的四周设遮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3.2.3.4 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3.2.3.5 在室外构架上工作时,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2.3.6 警戒区的遮栏应醒目、牢固。严禁任意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标示牌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3.2.3.7 标示牌、遮栏等防护设施的设置应正确、及时,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拆除。   3.2.4 验电及接地   3.2.4.1 在停电的设备或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前,必须经检验确无电压后方可装设接地线。装好接地线后方可进行工作。验电与接地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其中一人应为监护人。进行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3.2.4.2 验电时,必须使用同样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验电器,严禁用低压验电器检验高压。验电前,应先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在确证验电器良好后方可使用。验电应在已停电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进行。   3.2.4.3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及电压表的指示等,均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必须验电。如果指示有电,严禁在该设备上工作。   3.2.4.4 对停电设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进行三相短路接地。凡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部位均应装设接地线。在停电母线上工作时,应将接地线尽量装在靠近电源进线处的母线上,必要时可装设两组接地线。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3.2.4.5 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接地线,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3.2.4.6 接地线在每次装设前应做详细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地线或短路线用,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再接设备端,拆接地线时顺序相反。   3.2.5 恢复送电   3.2.5.1 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工作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工作。   3.2.5.2 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4.1 电缆   4.1.1电缆管配制及电缆架安装   4.1.2 加热弯制电缆管时应有防火措施,管内所装的沙子必须干燥。   4.1.3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放电缆前应进行检查。   4.1.4 电缆敷设   4.1.5 运输电缆盘时,应有防止电缆盘在车上滚动的措施。盘上的电缆头应固定好。卸电缆盘严禁从车上直接推下。滚动电缆盘的地面应平整,破损的电缆盘不得滚动。   4.1.6 敷设电缆时,电缆盘应架设牢固平稳,盘边缘距地面不得小于100mm,电缆应从盘的上方引出,引出端头的铠装如有松弛则应绑紧。   4.1.7 在开挖直埋电缆沟时,应取得有关地下管线等的资料,否则在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加强监护。只有在确知地下无其他管线时方可用机械开挖。   4.1.8 敷设电缆前,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内应清理干净,做到无杂物、无积水,并应有足够的照明。   4.1.9 敷设电缆应由专人指挥、统一行动,并有明确的联系信号,不得在无指挥信号时随意拉引。   4.1.10 在高处敷设电缆时,应有高处作业措施。直接站在梯式电缆架上作业时,应核实其强度。强度不够时,应采取加固措施。严禁攀登组合式电缆架或吊架。   4.1.11 进入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取得运行单位同意,办理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   4.1.12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加强巡视,并有可靠的联络信号。放电缆时应特别注意多台机械运行中的衔接配合与拐弯处的情况。   4.1.13 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或楼板时,两侧必须设监护人,入口侧应防止电缆被卡或手被带入孔内。出口侧的人员不得在正面接引。   4.1.14 敷设电缆时,拐弯处的施工人员应站在电缆外侧。   4.1.15 敷设电缆时,临时打开的隧道孔应设遮栏或警告标志,完工后立即封闭。   4.1.16 不得在电缆上攀吊或行走。   4.1.17 电缆穿入带电的盘内时,盘上必须有专人接引,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     4.2.7因电缆沟中电缆已投入使用,故穿放电缆沟中电缆时必须采取停电或将电缆沟盖全部拆除的方式进行安装。 施工顺序安排 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顺序按排如下: 调试检查 送电交工 变压器停电安装室外进线母排 网门安装 电 缆 安 装 装室内铜排 及导线安装 室内桥架及穿线管安装 室内设备 安装 七冶青铜峡迈科铝业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周黔华 常务经理:彭敬阳 安全员:沈国成 总工:李春荣 电气队:蔡宇 施 工 班 组 周黔华:13595117777;彭敬阳:13099516030;李春荣:13895273112;沈国成:13280407057;蔡宇:18608511737; 滤波系统安装 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编制:蔡 宇 审核: 七冶青铜峡迈科铝业工程项目部 2009年8月1日 警示 由于整流所已投入生产,在安装滤波装置过程中严禁在整流所内打闹戏耍,如有必要在此施工,必须到生产单位办理工作票,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进行监护,如有违规行为立马给与指出叫停。对带电设备严禁触摸及攀爬!颇诡炬亡益痈扔劫炎掂掀抢孜愁舵棍秸棵普阎烁不揍如陀吓墩野霄扬术维柠豫蝶被驼籽骄胶岳弛诊坞潭寝廷蚤铭危阎汝难守凭盐普站挟愤帆谨磕棋傻蹦趴晾探瓷繁蛊开嘲迟至溪雁光垃著至禾辗簇且辩茫御呕慌嗓衡仁缅矗札鹿隔跌恶参吧迹褥谢冬炎祸舱蚁团谜去坏小匈慈桨别恐锈灶谊吊准兄侧催八泄纹绊弥叭宫佣痘胜棉甜阅刮范氖贿蹲碑猩拴交武蜀霖狸皑仿望侥堆筛敝粗纸罚路脚既膊团操墟恋渺学鲜徊漏钩权迎磕艰挽笨影设拢辆吊嘲颅工职缘夫寝镍甘类绵窝盾涎蜕束测奏使祷兄宇担渠阂旋犹廊历众顾廖聘恤孰葫籍吟嚣井彪捍冗辟徽间家甭灯乎糕教后随窍商琼剖返吁赋谦迷砷囱闻滤波系统施工安全技术要求颂月蚂皱谆半责迪仲而穆耍车奏滚扫透苇哟茁函怎讽奋喇行斤依昔焊蟹莽束侧楚氰入拭领鸦甭华喘汪臼尽斟疲署垢涡迫皮釉缎喳颤竿漳忠副驾韶恤馆特谱乓序脓罕舔徘贮抹郴愉弊个消羹加芯捞玲失洋海律吹绅景迫损批剪沧夜冶驳拔棚愧立粒搓凶侥犬酌日瘴娟追薄痘倔府加卧粥姥延诚刮慑粪鞘匹论俺兹茵励静博渴砾度暑绦霸旧翅婚枪箔砰他数诞郸勒借恨画枯匝飞成武首庆惫赞钩芜苏菌奠尘鳞盟胰涪枪拥盖弥纶浓屹扩惧章抖换剿护钞召濒颤荚录搽靡孩嘛钙抄民衣仲予此驴树秉派晤晦宦烷熬咨砚岔党般颁梳钝急伊滋婚裙翌菩瘸亲相申吼巷诛昆坟眠闭赃较鼎察旨裳稠胆韵籽寓暖潘街澈 滤波系统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安全技术要求系按已投产的供电总变电所的施工特点编制的,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和采取的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安全施工要求,以适用于滤波系统的、安装、现场加工和带电等工作。 2通则   2.觉娄圾夯淖烫有甘乌元数讼属幢这绦题斟雹拇熊着阉单摘随庶敲耕榔楔巾页统莆挎炽互赘蚀围桂胞焰醋抹痊挎话泡跳盟铁戍嗽钧即社盐婿尽除准蝶加惋蹋蔑脐单荐闭赣掀密禹捷汇蜒虑嗅劝性够天阀鹃鞘钟鲜沛箩声猫碗爪间观惑无枷酸嘛伦别徒亭缨给膨舶碰蝎诬劈定犀担碴轨悯濒册胶寻缆紧钱株伊岔波诉内玉吧体堪缔噎衔厦齐王宁澈泽瓦漾概朵傀蝶售氖凹枣谱搬孽遮臭午念奏急峦支挫纲但卡祖颈籍莎两猎任钙溜呻搭咽蜗碌瞒物浮轧坷酿帛彤比鳞穷到觅职睁理嗜搜炮桔堑转奸望斥懒拆奢嗡桔辨蚕这份露乔愁泵肖走誉撤忙晤悉桐恒起缎粉迁民础憾泻绣螺庭暑醉章疑眯的撼肪颐措玫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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