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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防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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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防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维护煤矿从业人员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是当今煤矿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一节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防范 煤矿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及有关规定 1.煤矿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同其它疾病相比,职业病有如下特点: 〔1〕病因明确。职业病一般是由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 〔2〕发病与劳作条件密切相关。发病与否及发病时间的早与迟往往取决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时间、数量。劳作强度大、作业场所环境恶劣是导致职业病发病的根本原因。 〔3〕具有群体性发病的特征。在同一作业环境下,多是同时或先后出现一批相同的职业病患者,很少出现仅有各别人发病的状况。 〔4〕具有临床特征。同一种职业病在发病时间、临床表现、病程进展上往往具有特定的表现。 〔5〕职业病可以预防或减少。对已经发现的职业病的预防或减少的程度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对预防或减少职业病的预防措施的投入力量大小。 煤矿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噪声聋、职业中毒等。 2. 煤矿职业禁忌症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别生理或病理状态。 《煤矿安全规程》对从事煤矿作业的职业禁忌的规定如下: 有以下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①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②严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③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④心、血管器质性疾病;⑤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工作的其他疾病; 〔2〕有以下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①以上所列不得从事接尘作业的病症;②风湿病〔反复活动〕;③严重的皮肤病;④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3〕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 〔4〕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2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二、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范 〔一〕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依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煤矿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二〕煤矿主要职业危害防范措施 〔1〕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限值判定标准: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煤尘 ≤5 岩尘 5~10 10~30 30~50 ≥50 水泥尘 <10   〔2〕粉尘危害防范措施 ①定点采样 :应在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锚喷、转载点等主要产尘点依据相关规定布置测尘点定点采样。      ②定期检测:依据不同检测地点和检测种类,粉尘要进行定期检测。不同种类粉尘监测周期如下: 监测种类 监测地点 监测周期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 采、掘〔剥〕工作面 3个月1次 其他地点 6个月1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   1个月1次 粉尘分散度   6个月1次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6个月1次   ③个体防护。从业人员要带好防尘口罩等劳作保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 ④洒水防尘。防尘洒水系统要有永久性防尘水池,并设有备用水池。防尘管路应铺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 ⑤减少产尘。采掘前预先湿润煤体;掘进过程中,采纳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过程中采纳高压喷雾或压气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机掘进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构成的综合防尘系统,并对掘进头含尘气流进行有效控制;采煤机必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液压支架必必须安装自动喷雾降尘装置;破碎机必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或用除尘器抽尘净化;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必须安装高压喷雾装置;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以及地面带式输送机走廊,都必必须安设喷雾装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⑥回风降尘。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至少2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距离锚喷作业点下风流方向100m内,应设置2道以上风流净化水幕。 〔1〕煤矿作业场所噪声危害判定标准 煤矿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天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小时的,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天天接触噪声时间不够8小时的,可依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 dB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最高不得超过115 dB。 〔2〕噪声的监测 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每年至少监测1次;煤矿作业场所噪声的监测地点主要包括:露天煤矿的挖掘机、穿孔机、矿用汽车、带式输送机、排土机和爆破作业等地点;井工矿的风动凿岩机、风镐、局部通风机、煤电钻、乳化液机、采煤机、掘进机、带式输送机、运输车等地点。 〔3〕噪声的防治 ①在通风机房室内墙壁、屋面敷设吸声体; ②在压风机房设备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室内表面做吸声处理; ③对主井绞车房内表面进行吸声处理,局部设置隔声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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