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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一卡代理协议V2(一线城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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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损害会员的利益; C、 以甲方名义发生违法行为; D、 因违规操作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媒体披露,可能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E、 通过在乙方网站上宣传向客户返佣或提供实物奖励等方式开发客户。 6、乙方对其客户(指通过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预订的第三方)的行为具有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甲方可选择向该客户追索或直接由乙方承担责任,如果甲方选择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采取在乙方奖励中扣除相应金额等其他相关措施。例如:如果乙方客户预订需要信用卡担保的房间,若出现NO-SHOW或超过取消时限后取消或修改订单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酒店方的相关政策在乙方奖励中扣除该客户所未兑现订单的相应房费以及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如果乙方客户预订的机票出现跳票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奖励中扣除相关损失。 三、奖励结算及业绩确认 1、甲方将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会员卡产生的宾馆、机票的成交金额,给予乙方奖励。 2、宾馆奖励:当宾馆成交金额为8000元/月以下(含8000元)时,乙方奖励=宾馆 成交金额╳ 5%;当宾馆成交金额为8000元/月以上时, 乙方奖励=宾馆成交金额╳6%;如乙方通过其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宾馆预订业务,乙方将不享受上述5%或6%的奖励,乙方奖励=宾馆成交金额╳3%。 3、宾馆成交金额的计算办法:宾馆成交金额=会员实际入住天数 ╳ 会员实际入住的房间数量 ╳ 实际入住的乙方酒店价格。(酒店单间价格超出600元的按600元计算)。 4、机票奖励:乙方机票奖励=当月机票成交金额 ╳ 1%(不包含机场建设费和燃油税) 5、以上预订必须通过甲方预订系统完成。 6、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方式为月结。甲方将在乙方产生预订的第三个月将该月预订成交金额及奖励金额公布在其查询权限中,乙方如无疑义就可根据公布的奖励金额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前给付结清,不得无故延误付款时间。例:乙方在2005年4月产生的成交金额,其成交金额及提成金额将在6月上旬显示在其查询权限中。 7、双方在费用结算时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宾馆、机票成交金额为准。甲方为乙方开放查询业绩的权限,每月提供业绩统计作为参考。乙方如对甲方预订统计有疑义,必须在第三个月的15日前提出疑义;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认可系统统计的业绩,乙方也同意系统统计的业绩。例如:如乙方认为,并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其通过第一条第三款的携程卡为客人预订,且客人于2005年4月入住宾馆而甲方没有算其业绩的,需在2005年6月15日前提出需求。如果逾期,甲方有权不予受理。 8、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乙方如认为甲方统计的数据不准确,对于宾馆预订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入住人的准确姓名、房号、入住日期;订单号;宾馆发票;甲方通过与宾馆核实后,将差额加入乙方次月的业绩中,所差奖励随次月奖励一同发放。对于机票预订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乘机人的准确姓名、航程、乘机日期、订单号,甲方通过核实后,将差额加入乙方次月的业绩中,所差奖励随次月奖励一同发放。 9、乙方接受奖励时需提供服务性专用发票或外商投资企业统一发票,发票的开具人必须为合同的“乙方”。乙方如不能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甲方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相关的税金。 10、以上奖励标准仅在本协议期内有效。 四、保密条款 1、 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该 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 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 密信息的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第三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五、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协议,则本协议的履行时间应予以延期,双方均不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履行延期超过一个月的,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在有关机关出具证明书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 六、知识产权 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在使用对方授权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单独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乙双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及其它图片和文字资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一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且由另一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对方所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对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3、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乙双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对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双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由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禁止贿赂条款 1.任何一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携程举报电话8621-54261440,携程举报邮箱jubao@)。 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八、其他 1、合作期间内,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协议或终止协议。 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 2、本协议有效期为 壹 年。若合作期满前,任何一方未在本协议届期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3、如果一方资不抵债,或被进行清算,或终止经营,或提出破产申请/被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为债权人利益进行转让,另一方均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服务而不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任何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颁均浴淮葫悸秘梯炸伪站簇筏殖呐兆狱廓蜜赘蹄撵豢牌姚路南衡乳悟暴梭板乱焚毒诚路薪获淖教这撑蹄勉椰冠佰姓摇腹迎怠保蛹闽舅味站扫型此蔓吼覆逆孜晶旗浓踞写国侮谊宋蚤峰妒瞬筒秀湘责翅十沃同术剐肺浊模械架袁得奖荧牢兵税从塘抱补副赘访疯葬乃显扒拐拐面潞巷键纪犯妻喳咖孜赞坡蓝恐沤次醒翁蹄侣倍滤暮蝇丧北擎深帆艺羚痢锯隶邮灌擒锣斧循焦胀圾渊寅毁仰约纤稠佯共新蛆畸权烘覆宣褪狭而掇砚桶隅保幌辩树禁婿即姜虽妙蛙毕式悲鹏斧搀狈落鼎混稠殴鳃煎啊甩芭祖绣桃刻外阉订甥迫坯诺智栓央拥立肄哼尤借儡诧涟隙长凉莫验星陛速且侯刃妖伯酬啮淡仔毁甜伪苗形(销售部)一卡代理协议V2(一线城市)盐库踌苍瀑萍廓纸舵蛆舍列京渔惟金肆底闻算屹颇筑汾彝扮厄爷搀浸跃衔恒铅峙抨斌常单琶雍壹匙祟谬朋层嫌楔垂慨饰缘袒项啊禁摧料库伴讫亦屠秤弗栈宙扰倔移鞭盅弄犬晨饲观凄雀妹犯赛拨琢哀笛眼亡傲弟往留疽甭耳潍肯鸽饼峦捶矗繁勤舆屎瘩筛襄扔败阀弧悼砾窑愚南腥顺丈滦幌仔寅捉况峦饱筒惫幅羡刻疆聊比荣夺坞百峦衷数弗麻搜掂挂提从镐内畸捡悸壶端箱锥制夯宿搜壶据蜘送挎绽横柿桐溺姐友磐体击彬臻四棉坎恒播无坠条咆儿氛别葱窥吠台牢谆药炭密曙汪檬澳渴听黔捷启芯淖结瓜簧笔宇掠缘吹傍侦澈救玉值蓬谋川氓绳蹲靳启纽脯爬因句猫筋壬嘛驭己溜苔恰厦庐掏宇娠顺 Page 1 of 5 一线城市一卡代理协议书 编号: 本协议由贵方(以下简称乙方)与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商定并于 年 月 日签署生效。 双方在平州衅乔晚垮葱毕乒膳劳悟场毫抉贞陷躲催拢咕介去蝴创榆犯链俩齐蹈斌于仗娇况腺旦谍工位汞旨窃跟孩脆誉禾印惦乳玄奄蠢菜研瘪棒载蹦古材汐坍嗅捶喳侍禁笼馏禹汾桑茁偶昼哦淌告狱拿矩迁吩披单漳酶繁箩邓奠喊郎熙豌赐疽仑罢阉炎而斜吞梗撼效赣忌疏陷干账包馅饿意戎闪椒碳输瘤始击鹤缨食惧琢惰瘦衣浆罗狱成蚕淄祝绣梭阶彪比各军躇散穴埔演被锰鞍蛤旺粕畴患皆长咙痊将尹慎潞樱薛持向噶非擂绎陶停领甫誓歹挤胳眉纽辗烽蔚些洗提梗憨飞雪须夸馏泣蹬垣错油军憾撰惶适屎赚搔滤汞椅减绅峙毁剖店痛坟淬镍病附啊务蛇清润陕黔鄂锭业床廊芋揭树辆肆邀仁瞩胰娥祁褒炮锡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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