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注册编号:
**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监督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县园林管理局制
工程名称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范围(总 面积/建筑面积)(m2)
工程合同造价
(万元)
设计文件
审查机构
施工养护期
建设地址
所在城区
工程规划许可证文号(方案批复文号)
备 注
工程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修 □复工 □其他
立项级别
□国务院(各部委) □省 □市 □区(县) □其他
应提交资料
1、**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原件4份)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3、施工总图及审查批复(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或原件各1份)
4、施工、监理单位的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
5、建设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和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质量检查人员的岗位证书;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
6、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实施方案(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或原件各1份)
7、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说
明
1、应提交的资料中注明是“原件核对”的,审核后原件归还;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以证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如在办理质量监督申报前已先行开工,必须书面说明情况。
3、当工程项目由二个以上施工企业承建时,应分别填写。当一个施工企业承建多项单位工程时,应在封底附表中注明。
4、本表一式四份.
。
本栏由项目各责任单位填写
建设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并指派 为 项目负责人(电话: ).
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设计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并指派 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电话: )。
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施工单位
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并指派 为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电话: )、 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 电话: )。
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监理单位
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依法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并指派 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 电话: )。
单位(章) 法人代表(章)
业 务 经 办
监督任务分配
经办情况:
经办人:
日期:
签章:
审批:
日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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