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点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一〕设备
1、一般要求
〔1〕设备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必须落实执行原化工部制定的《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规定》、原劳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2〕建立和健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设备维护检修管理制度、设备密封、润滑、防腐技术基础管理制度、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3〕化工机械设备安装施工,必须委托持有相应的“化工设备安装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保持设备安装验收质量标准。
〔4〕所有机电设备的机械传动装置的危险部件、如齿轮、皮带轮、转轴、联轴器、飞轮等构件,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常常检查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依据安全生产必须要,传动设备岗位与有关岗位,应设置互相联系信号或联锁装置。
〔6〕对设备及零配件等,必须建立入库质量验收制度。
〔7〕严禁在压力管道、容器上行走、攀登、敲击或作起重支架及锚点。
〔8〕管道的安装要按照规范,安装牢固并用防震材料衬垫,防止产生严重振动和摩擦。
〔9〕各种容器、设备、阀门、管道所设的爬梯、平台、栏杆等要常常检查,有锈蚀和损坏要及时修补。
〔10〕各类风机、泵的安全技术管理,遵照本规程中压缩机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2、紧急处理:
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运行,在巡回检查中遇有以下状况之一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有权先停车处理,后向班长报告。
1〕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漏气、漏油、带水、带液、电流突然升高;
2〕超温、超压、断水、缺油不能恢复正常;
3〕机械、电机运转有显然异常声,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4〕当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必须紧急停车时,应马上通知电工在配电室切断电源。
3、传动装置
〔1〕操作传动机械前,必须正确穿戴劳作防护用品;
〔2〕皮带传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禁止使用带凹坑、毛刺、裂痕等缺陷的皮带轮;
2〕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装皮带传动装置,应设有导静电的装置;
3〕皮带机的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皮带安全罩应大于皮带宽度50毫米;
4〕较长的皮带输送机,应每隔20米设有事故紧急停车装置;
5〕凡低于地面的传动装置应铺设牢固的盖板;
6〕凡高空架设的皮带输送机跨越通道时,应设置防护板;
7〕移动式皮带输送机必须有防滑动、防倾覆的安全措施;
8〕严禁皮带输送机带负荷启动;
9〕皮带输送机在运行中,严禁进行铲、刮等清理作业。也不准用扫帚清扫和进行修理工作;
10〕皮带机检修前,应办理检修许可证,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盒,并在电器按钮上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4、起重机械
〔1〕起重作业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安全守则;
〔2〕起重机械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处于齐全、优良状态,起吊前确认钢丝索、吊钩等无显然缺陷。已判废的钢丝索、吊钩等机具必须作破坏处理;
〔3〕起重臂与电气线路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制定、制造、安装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规程》;
〔2〕未取得自制自用压力容器资格的企业,不准自制自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没有压力容器焊接作业资格的焊工,不得焊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3〕新购置的锅炉、压力容器,企业必须组织技术人员按制定要求检查复验,并按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登记证〞;
〔4〕应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擅自改变原制定的压力、温度等工艺技术参数;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严格执行定期检验规定;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无损探伤人员必须具有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
〔8〕经过检验或专门技术鉴定,确认强度、结构等存在严重缺陷,无修复价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报废更新。假设改作它用,降压使用,必须符合新用途的安全技术要求,并按有关规定重新取得使用许可证;
〔9〕对有耐火、保温材料衬里的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控制壁温、不准超过制定温度;
〔10〕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超温、超压等失控状况下,已采用各种正规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操作人员有权采用紧急措施,停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运行,事后禀告;
〔11〕凡发生安全技术规程中不同意的状况,如压力容器承压元件、压力管道发生裂痕、鼓泡、变形、泄漏、严重振动等危及安全生产时,操作人员有权采用紧急措施,停止运行,事后马上报告;
〔12〕严禁利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电焊的零线〔搭地线〕;
〔13〕严禁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焊接支架、支撑、拉杆等物件。严禁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任意开孔或改变承压元件的结构;
〔14〕严禁利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起重、锚点或吊装物件;
〔15〕凡被判定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停止使用,拆离生产系统,不准擅自改制或降压使用。
〔二〕检修理
1、检修安全的基本要求:
〔1〕应建立健全检修组织机构。编制检修方案,落实项目分工,落实物资供应,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教育。检修管理应以项目为基础,安全措施要采用确认制;
〔2〕应建立健全安全确保体系,明确各级检修负责人,凡二人以上作业的检修项目,应指定安全负责人,作业施工人员做到任务明确,安全措施明确,安全条例明确;
〔3〕应制定开停车方案及检修安全注意事项,召开各种规模、类型的动员会,按项目组织学习、进行技术交底,充分掌握开停车过程及检修现场的安全生产要点,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检修设备所在车间的负责人应对安全开停车、加插盲板隔绝、清洗、置换、切断电源等安全交出条件负责。高压设备卸压后,要换成低压表和水柱表,验证压力已卸完,有毒有害物料排放干净,要防止死角和余压;
〔5〕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票证管理制度。企业一般应建立的票证有: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电气安全操作票、停送电联系票、电气安全工作票等;票证中所列安全措施,在施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者进行确认,才干开始作业;
〔6〕检修现场应坚持消防通道畅通,急救医疗组织健全,达到备用状态。
2、安全检修的几项作业
〔1〕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化工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前的隔绝、清洗、置换准备工作是安全动火的关键。
3〕动火作业的其它要求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抽堵盲板作业
1〕在易燃、易爆系统进行动火作业或设备内作业,该检修的设备、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或卸下一段管道隔绝;
2〕抽堵盲板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绘制盲板图,并编号、登记、落实到人。盲板的材质、厚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抽加盲板应在系统卸压后坚持正压时进行。检修人员配备适当的防毒面具和灭火器材,并挂有盲板标志牌;
〔3〕动土作业
1〕动土作业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隐蔽工程〕调查,挖土深度超过0.5米,面积在2米2以上,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安全作业证》;
2〕在厂区内凡推土机、铲车、压路机、载重卡车、重型物件对地坪压力在5吨/米2以上,进入非正常行驶区域应视为动土作业范围,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
3〕动土安全作业证应由施工单位经总工、水汽、电气、工艺、基建、安全等部门会签,在道路上动土还应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经保卫、消防部门签证,并设围栏,挂警示牌,夜间亮红灯;
4〕动土作业应遵照《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土石方〞章节规定,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
〔4〕高处作业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或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斜度上方及四周有坑、池、罐和传动机械等易伤人地段作业,均视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分级、种类遵照《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99标准执行。二、三级高处作业由安环科审批,报主管厂长备案:特别高处作业由主管安全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3〕在易散发有害、有毒气体上方的厂房、塔、罐上部施工,应禁止放空,同时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站在上风侧,佩戴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携带工具袋;在同一垂直下方多层次作业,必须有防止落物的安全措施;
5〕直接攀登高塔、烟筒的爬梯、平台、栏杆,必须在作业前严格检验是否牢固,作业完毕及时撤离。严禁作业人员依、靠、坐在栏杆及脚手架护栏上休息;
6〕高处作业人员所带工具、材料能触及的范围内,应符合电气安全间距规定。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7〕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使用单位的操作要求,同时要遵守《架子工安全规程》HGTA0037—85标准。
〔5〕设备内作业
1〕进入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入;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入;行灯不符合规定不进入;没有监护人员不进入;没有事故抢救后备措施不进入;
2〕入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取样分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合格方可进入作业,视具体条件强化设备内通风,对通风不良环境,应采用间歇作业;
3〕进入设备内清理有毒、有害、有腐蚀残留物时,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在作业过程中注意检修环境的变化,如有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必须马上撤出设备。进入设备内作业后,应每隔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气体成份;设备外监护人员应遵守岗位,密切内外联系;
4〕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了执行动火规程外,还必须符合设备内作业条件,有毒气体浓度低于国家规定值,严禁向设备内充氧。焊工离开作业罐时不准将焊〔割〕具留在设备内;
5〕参加检修的作业人员,除了遵守本系统、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外,还必须遵守本工种、本专业的有关安全规范,并接受检修现场安全监督。
3、检修理现场的安全检查要点
〔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重视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监督使命,使之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坚决制止“三违〞现象;
〔2〕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坚持畅通,保证行车的转弯半径,及时清理路障。施工现场的沟、坑、楼面的预留口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和危险标志;
〔3〕进入检修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作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膊、穿拖鞋、穿高跟鞋、穿裙子等违章行为;
〔4〕检查高处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是否牢固;登高作业人员佩带安全帽、安全带是否正确;及时制止上下乱抛工具、零件等违章现象;
〔5〕严格检查各类安全作业票证执行状况,及时改正违章作业;
〔6〕检查电焊作业电焊机一次、二次电气线路绝缘是否优良。一次电源线应设置在人不易接触的一侧,长度不应超过3米,如电源线较长,应架空离地面2.5米,不准随地乱拉,并做到一个刀闸供一台电焊机使用。氧气钢瓶与乙炔钢瓶应离动火点10米以上,严禁一只乙炔钢瓶同时多人共用。动火四周10米内应无可燃易爆品;
〔7〕对起重机械〔卷扬机、钢丝索、吊钩、滑轮、葫芦、千斤顶〕等,应有专人负责校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标准及《起重机械钢丝绳检验和报废有用规范》GB5972—85标准。判废的机具不得在起重班存放,并作破坏处理;
〔8〕检查运输设备检修现场,该设备的电源是否可靠切断,是否挂警示标志;
〔9〕在开车、停车及检修过程中,严防可燃易爆介质与空气混合的一切环节;严防意外能量激发而造成着火、爆炸事故的一切因素;
〔10〕造气静电除焦器、脱硫静电除焦器必须确保在线测氧仪的灵敏、可靠。凡O2超过0.8%时,马上停止使用静电除焦器;
〔11〕对中、小修及边生产、边检修的现场,应强化监督力度,保持安全制度,杜绝冒险蛮干。
4、检修后的安全检查要点
〔1〕检修结束后,各级项目负责人认真检点检修项目、检测项目、探伤项目是否遗漏,归纳检修记录档案;
〔2〕设备、容器、管道内应不遗留工具、材料、无堵塞物品。依据生产工艺要求,按盲板图抽取盲板;
〔3〕一切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状态;
〔4〕检修现场、屋顶、地面清理干净,脚手架、临时电线等全面清理,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按规定方案进行试压、试漏、试安全阀、试仪表和联锁装置。按步骤进行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
〔6〕按规定进行全面检修质量验收;
〔7〕造气按开车方案进行空气吹排,后制贫气〔CO+H2≤5%,O2<0.5〕置换合格,进行全面化工开车。
〔三〕电气
1、一般要求
〔1〕电气工作人员除严格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遵守〔82〕水电生字第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应专业工种的电气规程。
〔2〕企业领导应组织电气工作人员参加当地有关部门举办的电气工作安全教育培训班,并按期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未取得合格证者,不准独立进行电气作业。
〔3〕电气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4〕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本企业生产厂房、仓库、贮罐的防火防爆要求和电气设备、线路布置状况,应熟练掌握“触电解救法〞和“电气火灾扑救法〞。
〔5〕电气设备分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下〔其中对地电压40伏以下为安全电压〕。
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在未通过验电确认无电以前,应一律视为有电。
〔6〕进行电气作业时,基本安全用具和辅助安全用具必须齐全,其试验周期和项目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五,附录六的要求。
2、变、配电所的值班工作
〔1〕变、配电所内值班工作必须遵循:巡视记录制;安全责任制;缺陷报告制;倒闸操作票制;检修工作票制;交接班制;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2〕高压变、配电所内,应配备双人值班,假设单人值班,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十一章所规定的条件〔即电气试验〕。
〔3〕无论电气设备和线路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假设有必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最小安全距离。
〔4〕巡视变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将门关闭或锁好,防止小动物等进入;雷雨天气必须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好绝缘靴和雨衣,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处。
〔5〕高压电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时,电气人员不得接近室内故障点4米、室外故障点8米以内,因救人或处理事故必须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6〕高压设备或线路停送电时,必须依据电气调度员或负责人命令,由操填写倒闸操作票,并会同监护人依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步骤准确无误进行。
〔7〕倒闸操作前,应核对必须操作的设备或线路名称、编号所在准确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在操作票该项字头打“√〞记号,全部操作完成进行复查,严防误操作,严防带负荷拉〔合〕刀闸。
拉〔合〕刀闸、开关的操,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设备,还应穿绝缘靴。
〔8〕在发生人身触电或火灾事故时,为及时抢救,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和线路电源,事后必须马上向上级报告。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必须马上进行现场抢救,同时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
3、在高压电器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1〕一般不宜组织高压带电作业,必要时可委托当地电力部门进行;
〔2〕工作人员在部分设备停电工作时,应在带电设备间装设临时遮栏或绝缘挡板;在有人监护下,工作人员正常活动范围和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20—35千伏0.6米
10千伏以下0.35米
〔3〕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34条规定,即完成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有: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完成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的技术措施有:
1〕停电
检修设备或线路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全部切断〔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心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必须拉开刀闸并锁住,使各方面都有一个显然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2〕验电
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先戴好绝缘手套,先在有电的设备上进行验电,确认验电器优良后,再在已停电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3〕装设接地线
当验明确已无电后,马上将检修的设备或线路的各相进行短路并接地,对可能送电至停电检修设备或线路的各个方面和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
装设接地线应戴绝缘手套,由两人进行,装接地线必须先装接地端,后装导体端,要求接触优良,拆卸接地线顺序与装时顺序相反;
接地线制作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编好号,放置固定支架上。装拆使用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在交接班时要书面交待清楚,严防带接地线合闸送电。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在工作地点两旁和带电设备间隔装设的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其他依据工作地点和工作必须要可分别悬挂“在此工作!〞、“从此上下!〞、“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标示牌。
〔5〕高压电气设备或线路的一切检修工作,必须是有组织地由专职电工进行,其他人员应在专职电工的监护和指挥下进行工作,严禁乱动。
〔6〕登杆或登高作业前应先检查杆根部是否牢固,登高工具和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等是否牢靠。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严防滑脱。使用梯子要有专人扶持或绑牢。
〔7〕在杆、塔上工作的人员,应防止物件掉落,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杆、塔下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并防止行人通过和逗留。
〔8〕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清扫现场,盘点工具。工作负责人应盘点工作人数,检查现场有无遗留物件,确认工作结束,通知值班验收,做好工作票终结手续。
〔9〕值班人员在外观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拆去与装设时数目相同的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等,并确认是否已符合送电条件。
〔10〕在接到恢复送电命令后,值班人员应填写送电倒闸操作票,送电操作顺序与停电操作顺序相反。
4、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
〔1〕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力求在停电状况下进行。假设因生产必须要不能停电工作时,必须经电气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做好确保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后进行。
〔2〕带电工作应采用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对地短路的隔离措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长袖衣裤、戴绝缘手套,选好工作位置,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进行工作。身体部位不准与四周接地体接触,严防人身接通二根导线。
〔3〕在计划检修期间的停电或部分停电工作,必须事前办理工作票等手续,平常也同意依据电气技术负责人的口头命令或 命令的内容进行,但必须将工作项目、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等状况记入工作日记中备查。
〔4〕检修电机和电器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刀闸,用专用把手取下熔断器,并在电源刀闸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前必须验电或依据必须要采用其他安全措施,如电容器回路必须先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等。
〔5〕在禁火区使用喷灯或电焊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动火制度。进入有毒易爆场所工作,应取得当班调度或所在车间负责人的许可,工作时应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具。
〔6〕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清扫现场、盘点工具和材料,有否遗留在设备上,检查绝缘电阻是否达到规定值。恢复送电时,应戴护目眼睛和绝缘手套。
5、接地保护
〔1〕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重复接地〕是防雷击、防静电、防电气设备壳体意外带电,而造成各种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之一,必须认真做好。
〔2〕除防雷过电压接地保护和防静电接地保护外,关于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如下装置与设备必须予以接地或接零保护:
1〕变压器、电机、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或外壳;
2〕电力设备的传动装置、开关柜〔箱、板〕、配电屏、控制柜、保护屏等金属框架;
3〕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等;
4〕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钢筋混凝土的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等。
〔3〕除独立避雷针单独设接地体外,其余不同用途、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关于大接地短路系统的电气设备,其接地电阻应小于0.5欧姆。
关于低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
关于独立式避雷针,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4〕生产区域室内外均应装设接地装置,也尽可能利用金属构架、管道〔内有可燃或爆炸性介质的金属管道除外〕、穿线的钢管作为接地极,但它们的接地电阻测定,必须小于规定值。
〔5〕电气设备的每一个接地部分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上串接几个必须要接地的部分。
〔6〕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接地线,一般采纳钢质的,低压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可采纳铜线;携带式接地线,采纳裸铜绞线,其截面积应符合载流量,短路时能自动切除故障段和热稳定的要求,一般应小于相线截面积的1/3或1/2。
6、供用电设备
〔1〕供用电设备和线路均应符合有关电气制定规程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生产中应按大、中、小修计划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检修和测试,使设备和线路常常处于优良的运行状态,不得超负荷运行。
〔2〕主变压器和各车间变压器的安全运行要点,可参照〔82〕水电电生字第24号《变压器运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高压电动机和同步电动机的启动,岗位操作工应口头或用规定的声光信号与当班电工进行联系,在机械盘车、工艺联锁、电气保护、励磁输出和灭磁环节正常状况下,按各自的操作步骤,互相配合,完成整个启动过程,严禁任何一方未通过联系单独启动电机。
〔4〕氨合成塔、甲醇合成塔、变幻炉电加热器安装后,必须加压试漏,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0.2兆欧。平常通电升温前应测定绝缘电阻值变化状况,如下降至不合格数值时,同意通小电流烘烤至合格后正式运行;假设电阻值过低,则应分析,找出原因,禁止盲目送电。
〔5〕静电除焦器和除尘器的电气部位,应视为高压电气设备,要做好隔离安全措施,在塔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非固定用电设备和线路,由于使用环境条件差,容易造成人身触电事故,因此必须依据它们的使用状况,积极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1〕可移动电气设备如电焊机、潜水泵、移动风扇、金属切割机等必须移动时,必须断开电源刀闸,取下保险,拔下电源插头。
2〕可移动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全面检查,其中包括测定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兆欧,金属外壳必须可靠地接地保护。
3〕行灯应采纳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场所或金属结构的塔罐容器内工作,必须采纳12伏的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应由双线圈隔离变压器供给,不准用自耦变压器或串联电阻降压供电。
4〕移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行线,单相者采纳三芯、三相者采纳四芯重型橡套软电缆,特别注意地线与零线、地线与相线不要接错,使它们的外壳得以优良的接地。
5〕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
6〕临时用电线路供电容量较小时,可用重型橡套软电缆,应架空或沿墙边等敷设,假设穿过通道时,电缆外应套金属保护管。容量较大时,可用塑料护套线,必须架空敷设,离地面高度大于2.5米。使用中的临时线路,应有专人管理,登记在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断电并拆掉。
7〕临时线路与电源侧连接处,应设有开关、插座或熔断器等控制和保护装置,并尽量靠近用电设备,便于及时切断;假设装于室外,应有防雨的箱子保护,防止潮湿而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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