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更好地为集团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XX集团财务体系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及各下属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集团财务部负责对各下属子公司会计档案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 集团及各下属各子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
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六条集团及各下属各子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各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公司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财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公司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集团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或被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十二条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公司,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对于采用电脑存储介质保存会计档案的,必须存放在性能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上,并由公司网络管理员定期备份。如果条件达不到也可以刻录成电脑光盘备份(要求使用保管时间较长的刻录金盘)。
第十三条公司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公司分立后原公司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称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公司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公司因业务移交其他公司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公司保管,承接业务公司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
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公司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后原各公司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公司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公司统一保管;公司合并后原各公司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公司保管。
第十六条各个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公司,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公司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报经批准后自20xx年5月1日起施
行。
附表:XX集团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帐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帐簿类
4
总帐
15年
包括日记总帐
5
明细帐
15年
6
日记帐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帐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
四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帐单
5年
上海xx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资料移交清单
移交日期:年 月 日
编制单位:
序号
文件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接受人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移交人:
接受人:
监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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