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特别LED汽买卖合同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合同标的及价格
1立体停车设备
货价合计(元):______________¥元
代办运输费: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自提起吊费:_______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元)
二、质量确保
2.1、制造、验收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
《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8910-1999
以及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
2.2、甲方加装停车设备附属设备须经乙方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停车设备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及其它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保修
3.1、本合同必需由乙方或乙方同意的第三人负责安装,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未通过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的,乙方不负责保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当。
3.2、正常使用状况下,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或乙方授权委托的维保单位负责保修一年。保修期间由于设备自身质量、安装和技术问题造成的修复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在实际交货期满后六个月内完成安装,或甲方原因不报验收的,则保修期至实际交货之日起十八个月届满。
3.3、在保修期间,由于甲方自行修理或使用单位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零部件改换和发生修理费用,不属“三包〞服务范围,乙方可予以有偿修复。
四、施工与制定变更
4.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负责提供或者确认设备安装场地的相关尺寸图纸,乙方依据图纸制定车库规划方案和分区设备大样图。如果设备安装场地建筑结构或者尺寸发生变更,甲方应在合同排产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便调整设备设置方案;否则,由此而导致的现场设备无法安装或供货期延迟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4.2、乙方交付的制定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确认后不得擅自修改。
4.3、由于乙方制定的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提出修改方案并发函通知甲方,甲方及时会同相关各方研究确定修改看法,并给予乙方书面回复。乙方按修改结果进行施工,假设因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4、甲方如必需变更工程内容,须双方协商确定。假设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双方必需另行签订修改协议。
五、交(提)货方式
5.1、指定交(提)货地点:
5.2、交货方法,按以下第(_____)项执行:
①甲方自提自运;
②乙方代办运输;
5.3、乙方交货时,甲方应在交货凭证上盖章确认及出具提(收)货授权书。
①在乙方代办运输的状况下,由甲方负责办理特种安全运输许可证等进场手续,承运人应将停车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安装工地。
②在乙方代办运输时,货到现场后甲方或其授权方应对车库设备的包装状况进行验收,关于包装物损毁的,及时完整的记录损毁状况,包括现场照片等资料;并由运输及公安部门出具证实文件及联系相关保险公司实地勘验,以最快方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索赔。
③货到现场后,由甲方提供合格的保管场地并负责妥善保管停车设备,在安装前双方约定在车库设备运达地点的开箱日期共同进行验收,在包装箱完好无损的状况下,如车库设备与装箱单数目不符时,由乙方负责补齐、修理或改换。如开箱前包装箱已经损坏,箱内车库设备有缺损的,由甲方负责。(在乙方不负责安装的状况下)
货到现场后,由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停车设备保管场地以便由乙方或其授权方对停车设备进行保管;否则,停车设备的损毁责任由甲方承当。(乙方负责安装状况下)
5.4、货物的包装:由乙方依据运输方式及货物的特点对停车设备、相关配件进行包装。
六、交货期
6.1、乙方在收齐7.2.1的款项及甲方确认的相关技术资料开始排产。
6.2、甲方按7.2的约按时间付款的前提下,乙方在排产后_____日内,将停车设备交付第一承运人。
6.3、在以下状况下,交货期顺延:
6.3.1、甲方未及时确认相关技术资料。
6.3.2、甲方未及时确认乙方发出的落实交货日期的相关函件。
6.3.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6.3.4、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
6.3.5、甲方要求调整有关制定方案、图纸等。
七、付款方式及付款条件
7.1、付款方式:甲方以(支票/汇款)方式付款(付款时请注明付款单位、银行帐号、用途及合同编号,并立马上付款凭证 给乙方合同经办人)。
7.2、付款条件:
7.2.1、甲方自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支付货价的10%(¥元)作为合同的定金。
7.2.2、排产前五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货价的20%(¥元)作为排产预付款。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顺延交货期。
7.2.3、乙方于发货前二十天通知甲方,甲方在提(发)货前二十天内支付货价的50%(¥元)和代办运输费¥元,款到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发货。甲方逾期付款,乙方顺延交货期。
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发货(自提)后,必需要进行二次运输的,增加的运输(自提)费由甲方承当。
7.2.4、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五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的20%(¥元)。
7.3、甲方按以上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停车设备、随机文件及有关检验证实(不包括政府部门验收资料)。否则,本合同的停车设备所有权属乙方,甲方不得自行使用停车设备。擅自使用设备的,自交付之日起按天天¥50元/车位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7.4、其它约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对应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甲方应按原合同约按时间支付上述款项。
八、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费用界定
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必需是合格产品。任何一方认为对方采纳的材料或配合工程必需复验的,应同意复验。经复验符合要求,方可用于工程或持续施工。复验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承当。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用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当。
九、甲乙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合同技术资料是安排制定和生产不可缺少的依据,甲方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确认合同附件内容,并及时反馈给乙方。否则交货期顺延。
9.1.2、因现场状况不明确或者甲方无法提供准确的现场尺寸,导致合同附件的部分内容无法在合同签订时确定的,甲乙双方必需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处理办法。合同排产前1个月,甲方应确认现场尺寸提交乙方。否则交货期顺延。
9.1.3、甲方有责任分别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具备排产条件后3天内、发货前15配合乙方对安装现场进行尺寸确认,同时催促其他配套工程施工方配合乙方确实认工作。由于甲方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现场设备无法安装或供货期延迟,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9.1.4、甲方必需确保在合同发货期前15天内提供合格的设备施工场地,假设因甲方原因导致现场设备无法安装或供货期延迟,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9.1.5、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付款部分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假设甲方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在交货期满后90天内仍未付清有关款项且没有书面告知乙方原因的,可视甲方为中途退货,甲方应承当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未付款部分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9.1.6、甲方擅自变更安装地点、中途退货或解除合同,乙方所收定金及货款不予退还,还应赔偿由此导致的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9.1.7、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除完工日期得以顺延外,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9.2、乙方责任:
9.2.1、按合同规定完成产品的制定和生产工作。
9.2.2、在合同签订时提供齐备的合同附件和必要的相关技术资料给甲方确认。如因现场状况不明确或者甲方无法提供准确的现场尺寸,按合同附件约定内容执行。由于现场原因导致设备大样图无法在合同签订时制作的,甲方必需在合同排产前2个月提供准确的现场尺寸,乙方据此10日内制作准确的规划图和大样图,双方在五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在约按时间内完成确认,则交货期顺延。
9.2.3、乙方有责任分别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具备排产条件后3天内、发货前15天内对安装现场进行尺寸确认。
9.2.4、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应天天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原因逾期交货超过90日时,可按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处理。
9.2.5、乙方所交车库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依据车库设备的具体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当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9.2.6、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其无法履行本合同或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
十、停车设备的代保管
合同交货期满后15天内,乙方为甲方存放合同产品。交货期满后第16天起,因甲方原因逾期提货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仓租。仓租费天天20元/车位。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原因,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实以后,依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当违约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12.1、停车设备是一种依据用户要求及土建和周边环境状况而制定、制造的专用产品,逾期提货、更改安装地址或解除合同都会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亦改变合同相关问题的性质。因此请甲方密切关注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因素,如有异常(包括基建的推迟、暂缓、停止或取消等)须于合同供货期届满前1个月(一般供货周期的2/3)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将依据实际状况决定能否接受甲方的请求。如甲方于该时间后提出变更安装地址、取消合同或退货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一切已付款项,如不够以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其他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相关行政、诉讼费用等)。
12.2、此工程安装地址为省市(县)区路号(工地/楼盘)
十三、双方约定
因场地原因造成合同签订车位数与实际实施车位数有差异时,双方必需就此另行签订补充修改协议。
十四、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具体仲裁机构名称)仲裁解决。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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