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122998 上传时间:2025-04-22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5.7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大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纳入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所有必修课程必须纳 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同时课程成绩以第一次成绩为准,补考、重修和复修成绩均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茅,原则上所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分均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3/4。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能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学术交流的需要。原则上要求执行如下标准:英语四级成绩三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三425分;或TOEFL成绩三88分;或旧GRE成绩>1200+4分;或新GRE成绩三310+4分;或IELTS成绩三6分;或GMAT成绩>600+4分(艺术类专业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英语要求可适当放宽。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占学院指标)。 (六)在体育表现方面,要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代表等组成,负责我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 我院2017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院教授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毕业班辅导员、教务干事 同时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专门负责推免生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推免程序 1、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对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同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组织笔试、组织专家组面试及审核科研能力、学生工作组鉴定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最后形成综合成绩排名。 4、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自上而下审定推免生初选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并同时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公示如无异议,学院组织初选推免生填写《四川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审批。 五、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成绩等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x 60%+笔试x15%+面试成绩x 20%+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x 5%。 (一)学业成绩:按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学分成绩计算,并以第一次成绩为准,补考、重修和复修成绩均不适用于推免。 (二)笔试成绩: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主要考察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三)面试成绩:由各专业组织专家集中进行审定。主要考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综合计算学术论文、专著,参与科研创新项目、专业课题研究、专业学科获奖等内容。(面试时需带上相关材料原件交专家组审核) (四)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具体计分标准为: 1. 《形势与政策》课程计分(总分不超过2.5分) 计算方法:总分二前三年课程成绩平均分x 2.5% 2. 获校级及以上表彰,以及除学科竞赛外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计分(累加不超过1.5分) (1)全国表彰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国家级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者每次得1分。 (2)省部级表彰的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省部级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者每次得0.75分。 (3)获校综合一等奖学金每次得0.5分,综合二等奖学金每次得0.4分,综合三等奖学金每次得0.3分(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于校综合二等奖学金);参加校级各类竞赛、比赛获奖者每次得0.3分。 3. 参与学生工作计分(总分不超过1分): (1)任满一届(学年)及以上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年级长加1分。 (2)任满一届(学年)及以上校、院级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或年级(班级)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社区委主任、寝室长)得0.75分。 (3)担任校、院级学生会或年级(班级)一般干部加 0.5 分。 以上各类竞赛、比赛获奖均须有证书原件。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不得中途退出。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 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 ③ 取得免试资格后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80分(或良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