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探改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近几年,与国际体制接轨的必需要,国有企业都把改制工作做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战略手段,“以改革求生存、以改革求发展以形成共识。各企业按照国家要求,加大了改革、改制的工作力度,采纳了出售、租赁、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主辅分开。分开时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和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是不可回避的,也是改制能否顺利、成功的问题。下面就企业安全责任的划分和落实,初探自己的观点。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从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重点监管的系统。近几年,由于改制力度的加大,国有经济改制使个体经济企业迅速增多,这关于国有企业摆脱困境,适应国际机制是个好事。但由于部分个体经
2、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滞后,致使一些个体企业只抓生产,忽视安全,只注重效益,不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出现安全事故就互相推诿。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改制时安全生产责任没有分清是主要原因。我们知道,改制后分开出去的企业都是从国有企业或全部或部分分开出去的,分开时,由于分开方案或分开合同没有安全方面的条款,或安全条款不全面,或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符,形成安全使命划分不清或安全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就造成分开后企业安全监管的“先天性缺欠,为以后的安全工作埋下了隐患。怎样才能解决好改制后企业的安全监管问题呢?应依据改制企业的具体状况来确定。首要问题是明确安全责任条款和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1.如
3、果改制企业分开的对象既有资产又有职工,而接收方是国有企业,因国有企业安全监管比较正视,安全投入和劳作保护都按国家规定执行。这里不作具体阐述。2.如果接受方是个体企业,接收后依旧是个体企业。1原企业只是出售资产,企业职工未随资产一同剥离,则安全监管责任双方在合同协议中明确一下即可。2如改制分开的是独立单独设备,接收后将成为新个体企业。这种改制的安全责任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具体规定:新企业招聘员工的工伤保险。企业监管和事故调查仅力的归属。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其它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3接收企业的资产、员工全部或部分是原企业职工,属于人随资产一同剥离到新的个体企业中,这种形式的安全责任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4、规定:职业的工伤保险和劳作保护。剥离职工的医疗保险。剥离职工在原企业有工伤的,应进行工伤鉴定后再剥离双方有特别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除外。特别工种的劳作保护和特别待遇。职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力。双方商定的工伤事故的特别要求。安全生产监管权力的归属,事故调查报告、处理权限的归属。双方协定的安全事项但必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如能将以上几方面按着国家规定,结合改制具体状况进行合理界定,将会使安全责任更加明确,减少不必要的经济和法律上的纠纷。改革是大势所趋,安全管理也要随着改革、改制的深入而不断调整和改革安全管理模式及方法。积极探究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是管理革新和制度革新的客观必需要,也是一名合格的安全工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必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