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泄漏的管理工作,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泄漏发生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生产装置设备。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环境:任何可能受到污染的水路,地下水,地面,或大气。
第四条泄漏、溅溢:任何固体或液体物质在表面的意外堆积或排放,任何蒸汽或气体在大气的意外释放,在此过程中会产生环境、人员、财产或其他危害.小于0.45kg的泄漏可以不必报告。
第五条二次容器:不渗漏的,可盛载容器破裂时泄漏的化学品的地方。二次容器通常是水泥围堰,金属或其他材料的托盘,容器。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第七条任何人发现工艺气体泄漏,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的工艺气体泄漏,当班班长和调度可以采取先紧急停车后汇报程序。
第八条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时应本着不会暴露于化学品危害中或发生任何可能的伤害的原则。
第九条在任何事故的处理中,人员保护是最重要的。在没有正确配带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行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处理。
第十条员工必须清楚放置处理化学品泄漏应配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
第十一条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确保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泄漏。
第十二条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此外,以下区域如危险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废料堆放区,罐区等,必须按照公司标准进行定期检查。泄漏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和所存放物品为高危害物品的区域,必须进行特护的监测检查。
第十二条大多数溅溢或释放都是由于人员失误,设备故障,或自然现象造成。人员失误包括缺少培训、不完善的设计、不正确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这些都会导致工艺和操作问题。设备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电。自然现象包括闪电、暴雨和洪水。当进行工艺设计或实验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这些可能的原因。
第十三条运输物品时必须将泄漏的潜在可能降至最小。在物品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尤其是液体物质。对有泄漏可能的物质进行运输及装卸的员工必须进行定期的培训,并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就厂内使用的液体化学品的常识接受培训,并了解其安全数据资料。同时必须接受如何反应于化学品泄漏和释放的培训。每个使用化学品的生产区域必须有各自的关于控制泄漏和释放的具体操作程序,其中应列明区域内所用的化学品。同时每个生产区域内的员工应对泄漏和释放的预防及控制有清晰的了解。
第十五条在所有设备及工艺的操作程序中必须有适当的规定来预防泄漏或将其减至最少.在标准操作程序中必须提供总体的要求及细节说明,如操作顺序、设备或管道减压、管线断开、设备净化、停电补救等。
第十六条定期维护运行于危险物品的设备,如传送泵、排放阀等,确保其有正常的工作状态。
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预防
(一)各车间制定相应的防泄漏预案。定期对装置进行风险评价,识别工作场所的危害并设置控制手段来减少介质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可能。
(二)工艺危害评审和启用前安全检查等,必须考虑其环境因素。
(三)车间和部门定期对储罐、管道、排气、加料、阀门、设备等定期进行检查。
(四)车间及部门在化学原料装卸过程中不应发生泄漏,如有泄漏应采取措施,对于严重泄漏应采取阻止、隔离、撤离物品等措施。
第十八条化学品容器的放置及储存
(一)当化学品容器的位置靠近排水或斜坡下端是排水时,如果放在没有铺石砖或柏油的地面,或溢出物很难清洗或很容易流入下水系统时,容器必须放在二次容器内。
(二)如果化学品有毒性且溢出后很难清洗,如果整桶化学品泄漏后可能流入下水系统或造成环境污染,必须放在二次容器内。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二)
1. 目的:
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防泄漏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艺管道、设备的泄漏管理
3. 职责
3.1生产部为泄漏安全管理单位。
3.2各分厂负责本分厂工艺管道、设备泄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内容
4. 1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4.1.1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4.1.2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4.1.3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4. 1.3.1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 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4. 1.3.2 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4. 1.3.3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4.1.3.4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4. 1.4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4. 1.4.1 一般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够检测出,但尚未达到超标的情况。一般泄漏短时间不会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时处理,则有可能导致泄漏增大,并引发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轻微污染低压侧介质。
4. 1.4.2严重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达到超标的情况。严重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及空间闪爆事故。严重内漏一般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大量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污染低压介质,或者导致气体从冷却介质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员中毒或窒息。
4. 1.4.3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致使气态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可造成剧烈闪爆、严重火灾、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等恶性事件,可能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形成严重威胁,导致群死群伤或大面积人员中毒情况。
4.1.5惰性气体泄漏分级参照危险化学品气体泄漏标准。
4.1.6真空设备(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气进入真空设备(管道)内部,属于气体泄漏的一种。根据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分为一般泄漏和严重泄漏两种情况:
4. 1.6.1 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导致设备(管道)内真空度达不到操作要求,但进入设备内的空气对生产安全不构成威胁或设备内含氧量低于可构成爆炸环境最小含氧量的%时(含),认定为一般泄漏。
4. 1.6.2严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导致设备内的含氧量高于可构成爆炸环境最小含氧量的%时,认定为严重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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