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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花园装修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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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文华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业主装修房屋,须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人与施 工负责人一起到管理处申报。同时递交室内装修平面图、水 电示意图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并详细填写装修申请表。经 管理处审批发给"装修开工许可单",装修公司须一次性向管 理处交齐装修保证金20元/户、装修管理服务费2元/ 户、装修垃圾清运费(A/B户型4元/单位;C/D户型3元 /单位)。 注:装修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令第110号《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 关规定而执行。此服务的范围包括:1.装修工程的审核与监 督;2.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3.对因房屋装修而导致的安全、 消防隐患的管理等。 第二条施工人员施工前须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工作证, 办证时需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一张,每人一证,每证工本费 10元,押金20元(证件交回后退还)。 第三条房屋装修工期规定为60天。因某种原因,业 主在装修规定日期内需停工(2天以上),可向管理处申办停 工手续,装修期限才可顺延。 第四条 房屋装修完工后,应向管理处申请验收。如 发现有违章装修,验收人员将停止验收,要求业主进行整改, 直到整改完毕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者,验收人员在装修申 请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上签署装修验收合格证明,装修公司 凭此证明到管理处办理装修保证金退款手续。同时交回施工 人员的"装修工作证",以便退回工作证之押金。 第五条 装修公司需妥善保管装修保证金收据,如有 遗失,本公司恕不办理查询及退款手续。 第六条 装修规定时间:上午8: -12: ,下午14: -18: 。其它时间一律不得进行装修施工。如有特殊情 况需要延长时间,须经管理处批准同意。 第七条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和装修工作证。原 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有特别需要,需由业主和施工 队负责人一起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条装修时不得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指 房屋的梁、柱、板、承重墙及防水层、隔热层等)及配套设 施的使用功能。 第九条不得改变厨、卫的使用功能及上下管道、烟 囱的位置及走向。 第十条楼地面不得凿除,只可凿毛,但不得超过10 毫米。不准在楼板砌墙(指没有底梁)。 第十一条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中的沙石、水泥、泥 头均应以尼龙袋或麻袋装好搬运。运载材料之车辆应停放在 指定之装卸点,对车身不洁,有可能污染小区环境之车辆, 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为保持楼宇整体外观,不得任意改变窗户、 阳台门的色调;不得改变阳台的用途;不得在室外或外墙架 设任何招牌、遮棚、铁笼、骨架天线;不准私自在外墙附设 电线管、水管、煤气管;严禁在阳台、窗户外架设防盗网、 门闸及其它装置,如有需要,可在阳台玻璃门内外、窗户内 处安装铁闸或防盗网。 第十三条装修时不准在楼道和公共场所施工及堆放 材料与垃圾,不准在阳台、雨蓬上递送材料,不得使用电梯 搬运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 第十四条严禁将混凝土、沙石或其它杂物倒入下水 管道或厕所内。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按照有关消防 规定:每50血施工场地需配置2瓶干粉灭火器。 第十六条装修工具及装修材料自行保管,物业公司 不负担任何损坏或遗失之责任。 第十七条严禁从消防水喉取水作施工用水、清洗地 方或其它用途。 第十八条空调安装必须根据管理处规定,安装在指 定位置,空调冷凝水必须接入空调排水管。 第十九条户门允许改变或加装防盗门,但不得改变 原有门洞结构和位置。 第二十条 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园区的一切规章 制度,同时须配合管理处做好节假日停工安排。 地二十一条施工人员搬运大件或贵重的工具、材料 出园区,须凭业主身份证到管理处办理物品放行手续。 二、违约责任 第一条 未办理装修申请审批手续擅自装修的,管理 处有权勒令停工补办手续,并处违约金5-10元。 第二条 乱倒装修垃圾,或将装修垃圾直接倒入垃圾 箱的,除缴纳2-8元违约金外,还要将倒入的垃圾清理 干净。 第三条在楼道、屋顶等堆放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的, 缴纳违约金2-5元。 第四条 在楼道或室外进行装修施工的,缴纳3-5 元违约金。 第五条超时施工影响他人休息,除责令停工外,并 缴纳2-5元违约金. 第六条递送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导致污染(损坏) 内外墙面、楼梯,以及在阳台、雨蓬递送材料、装修垃圾的, 需缴纳2-3元违约金。 第七条 损坏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梁、柱、板、承重 墙、防水层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和外貌的,除限期恢复 原貌外,并缴纳10-20元违约金。 第八条 改变排污管及烟道的位置走向的,缴纳 1-5元违约金。 第九条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或装修垃圾,缴纳违 约金2-3元。 第十条装修期间装修施工人员未办理装修工作证的, 由装修公司按每人1元缴纳违约金。 第十一条使用消防水的,缴纳5元违约金,再次 发现的,缴纳1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能按时完成装修工程或装修工程已完工 但不及时向管理处申请验收,一经发现,应按每天50元的 标准缴纳延期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第十三条空调没安装在指定的位置或空调水直接排 往室外的,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另缴纳违约金1元。 第十四条 违规装修除按以上进行处理外,还需按管 理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经济赔偿责 任。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的装修工作证需由业主或装修负 责人收齐,并在装修验收合格后一并交验回收,否则扣除其 押金。 第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物业公司,由文华花园管 理处实施检查、监督。 业主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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