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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依据《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职责要求,进一步推进领导、职工“一岗双责”制度完善,确保学校零事故,零责任,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实行安全事故“ 一票否决”制,问题追究制。
二、使用范围:职称评定、立功受奖、评比先进、年终考核、班级评优
三、考核人员:部门、科室,班级,教师,职工
四、考核方法:每日检查量化通报,阶段检查问题通报,上级部门检查问题通报
五、考核内容
(一)凡具备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予职称评定、立功受奖、评比先进、年终考核、班级评优中为必要条件,必要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1、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学生生命安全,积极扑救火灾,制止正在发生的安全苗头,使学校和学生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2、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不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者;
4、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5、在突发灾情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抢救事迹突出者;
6、积极完成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在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予以扣发奖金、停止或缓行进职、评优、校内行政处理、停岗工作、追究法律责任等。
1、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对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学校安全管理重地等区域内使用明火、吸烟或遗留烟头,产生安全隐患者;
3、擅自使用和遮挡、损坏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未经允许动用电气焊及明火施工者;
7、违规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造成重大火灾隐患者
9、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使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造成损失者;
10、因岗位技术造成工作失误者;
11、平时出现教室、办公室不关门、关电、关多媒体等问题,予以量化扣分,记入单位和个人评比量化中;
1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在教室、宿舍充电者,予以量化扣分,记入单位和个人评比量化中;
13、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演习者,予以量化扣分,记入单位和个人评比量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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