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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胸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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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企业胸卡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配合人员管理及门卫管理需要,维护公司办公区的安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总经理除外)。 第三条实施细则 (1) 员工进出公司时及上班时段内须佩戴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2) 来宾访客则于门卫室申请来宾证后,方可进入公司洽谈业务。 (3) 胸卡证配发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 第四条种类及样式 (1) 胸卡分为两种: 1) 正式卡:指正式任用员工所佩戴的; 2) 试用卡:指试用期间员工所佩戴的。 (2) 正式卡及试用卡均须张贴员工个人相片,无相片者,须于领用一周内补贴。 第五条佩戴 胸卡一律佩戴于胸前明显的地方,须正面朝前可供识别,以夹扣或别针挂在胸前即可。 在施工、销售现场,工程部、销售部人员要佩戴胸卡。 第六条员工胸卡管理 (1) 胸卡损毁,应向人力资源部办理重发(须以旧证换新证),并缴交工本费若干。 (2) 胸卡证未依规定张贴相片者,视同未戴胸卡处理。 (3) 胸卡遗失,应向办公室办理补发,并应缴交罚款50元。 (4) 员工调动不同部门时,应向人力资源部办理重发,并不需付工本费。 (5) 员工离职时,应将胸卡缴回人力资源部。 (6) 进出公司: 1) 员工出公司时,应将识别证交于门卫保管,待回公司再依序领取;因遗失,则由 门卫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门卫并应将名单交到办公室。 2) 遗失胸卡的人员应尽速到办公室补办。缴交罚款30元。 第七条来宾证管理 来宾访客进入公司应于门卫室申请来宾证,公务完毕离公司需交回,不得将来宾证借 给他人使用。 第八条实施与修改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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