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结合我单位实施的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将设计变更分为三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因施工图内容存在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设计遗漏等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的,变更费用在50元(含)以下的。
(二)较大设计变更:原设计不能满足正常的功能使用,有明显缺陷,需进行优化设计或深化设计的。变更费用在50元以上,10元(含)以下的。
(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的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的。变更费用在10元以上的。
二、设计变更提出条件。
1、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2、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3、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5、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6、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三、设计变更办理流程.
1、工程设计变更发生时,提出方须先行提交《设计变更申请》(须写明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工程量增/减、工期变化等内容并附预算、变更设计详图)。如需提前与设计部门沟通,由建设方会同相关人员与设计单位沟通,取得设计单位初步意见。初步意见可体现在《设计变更申请》中“变更内容”中.
2、监理及建设方驻场代表须先行审查,审查通过签字确认后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报建设方工程部、审算部审查.
3、工程部会同审算部应及时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及变更类型。经审查确需变更,由工程部、审算部商总工室进行确认.
4、总工室确认通过后,转公司办公室报公司经理审查。
5、公司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建设方驻场工程师会同施工方(如需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对具体事宜进行对接,由设计部门对所需变更内容审核并出具《设计修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按照修改内容实施完成后,及时上报《设计变更回执单》,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驻场工程师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
6、为了节约时间,提高效率,设计变更事宜一经发生,原则上一般性设计变更由工程部商总工室审查后批准实施.较大性设计变更由工程部、总工室商审算部论证通过后批准实施.重大设计变更按流程须报公司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工程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应提前30天提出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安装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
1、设计变更申请单
2、设计变更审批单
3、设计变更回执单
设计变更申请单
施工前
变更内容及变更原
因
(原作法及现作法的对比说明)
原作法及现作法的对比说明:
须注明图号、工程量、部位、层数、楼号、房型等
申请方(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驻场工程师(经办人):
工程部:
年 月 日
本单原件甲方工程部、办公室、审算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各一份。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回执单》后才能进入结算,无《设计变更回执单》的不予结算.
设计变更审批单
日期:
〒知3钟设计变更审
程名称:批单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
后
施
内容
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等)
施工方:
年 月 日
方
确
认
施工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驻场工程师:
工程部:
总工室:
年 月 日
备注:本回执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甲方审算部各一份。
第二、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一、签证控制原则:
1. 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
2. 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
3. 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图像资料、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
二、相关流程:
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签证经办人先填写《现场签证单》,对需要计量(点、线、面、体)的大宗签证和隐蔽项目签证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审算部工程师参加计量,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无法准确计量的,不予认可;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等内容,并附签证预算、签证附图,具体填写要求:
① 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
量或人工工日数量;
② 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过程应详尽;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
③ 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审算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审算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
④ 安装材料设备需注明厂家、型号、规格、品牌;
⑤ 特殊部位还应用节点简图予以说明;
⑥ 要符合结算的要求。
2、签证单经监理工程师、建设方驻场工程师确认签字后,填写《现场签证审批单》报工程部。
3、工程部商总工室对签证内容进行论证,审算部对施工方报送预算进行审核.
4、工程部、总工室、审算部同意确认后,转公司办公室.
5、办公室负责将签证有关手续报公司经理审查。
6、公司经理审查通过后,由工程部通知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7、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7天内填写《现场签证回执单》,报监理、驻场工程师、总工室审核,审核完毕后相关手续由审算部、监理、施工方留存.施工单位在签证实施完成后7天内未填写《现场签证回执单》的,则建设方审算部不予认可,最终不进入工程决算。
8、属于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或合同中明确据实结算的工作内容按工程签证办理,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的工作内容严禁按签证办理结算。
三、现场签证办理原则:
1、正常情况下签证办理原则: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现场签证一经发生,根据审算部审核的签证金额,小于50元(含50元),由工程部安排施工单位施工,50—2元(含2元)由工程部商总工室同意后实施,2以上报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2、紧急情况下签证办理原则:紧急情况下需发生签证,由驻场工程师认定确需实施后通知工程部,工程部沟通审算、总工后联系公司经理,经批准后先行实施,事后及时补办正常审批及相关手续.
四、对工程签证单整理的要求:
1、对工程签证单的内容必须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不能笼统地签认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必须将工程名称、签证的原因、时间、签证内容、材料材质、施工方法等描述清楚,如果文字描述不能满足结算编制的要求,要求附简图,并达到根据签证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要求。
2、工程签证单应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五、其他:
1、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返工、拆改、整改等,严禁签证;
2、严禁在未告知工程部、审算部等部门的情况下办理隐蔽项目的签证,造成工程量不清、结算困难、后补手续等问题,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于已经完成部分施工,且由于我方原因必须进行更改的,工程部必须通知审算部,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后方
可进行更改后的施工。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
1、现场签证单
2、现场签证审批单
3、现场签证回执单
现场签证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签证提出单位:
签证原因:
施
前
签证内容
现场签证情况说明:(附件随本单一并报),须注明工作内容、工程量、现场情况等。
年月日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驻场代表(经办人):
工程部:
年 月 日
本单原件甲方工程部、审算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各一份.现场签证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现场签证回执单》后才能
9
进入决算,无《现场签证回执单》的不予决算。
现场签证审批单
编号:
工程名称:
现场签证审批单编号:
施工单位:
10
施工持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施
后
施
内容
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等)
施工方: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章):
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
年 月 日
建设方(签章):
驻场工程师:
总工室:
年 月 日
备注:本回执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审算部、工程部各一份,本回执在项目签证执行完毕后7日内完成填写并上报审算部,无此签证回执单审算部不予认可。
11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