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矿的交通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的司机驾驶,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维护,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矿、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工业广场、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乘车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人员上下车辆;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