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 .总则
1.01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本办法。
1.02项目环保管理执行:美化环境,绿色施工,遵纪守法,共益发展的方针。
1.03本项目经理部所属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2 . 一般规定
2.01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地铁十号线呼家楼站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防治扬尘、噪声、光源危害、固体废物、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0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详见附图)
2.0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认真落实环保法的相关规定。每月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环保知识。
2.04加强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光危害、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定期和非定期两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
3 .防治大气污染
3.01施工现场及道路应采用碎浇注硬化处理。
3.02施工场地堆放建筑垃圾和弃土应采取覆盖、洒水措施进行防尘。
3.03遇有四级以上风天,施工现场不得转运土方和回填基坑及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04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垃圾采用密闭式容器分别存放和储运,垃圾清运时应洒水并按时消纳。
3.05水泥和细颗粒建材采用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采取防扬尘措施。
3.06施工现场出入处设冲洗车辆的设施,运输渣土和垃圾的车辆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07施工现场搅拌站,采用封闭机棚预拌碎,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3.08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灶、取暖锅炉必须使用洁净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达到环保标准。
4 .防治水污染
4.01现场搅拌机前台,碎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渣土及时消纳。
4.02施工降水抽出的地下水充分利用,多余水不得污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4.03现场存放的机械油料,入库储存,库房设防渗漏处理,使用时防止油料泄漏,避免污染土壤水体。
4.04现场厕所采用水冲式,每天清洁打扫,污水与市政污水管网或与小区化粪池连接排放。
4.05施工现场食堂,设简易分解有效的隔油池,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水质。
5 .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5.01施工现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降噪措施。根据周边环境加设密闭隔音棚,同时办理环保施工许可证。
5.02施工现场所用电锯、电创、搅拌机、碎输送泵、空气压缩机、装磴机、电动葫产等噪声设备,采取搭设封闭式机棚,减少噪声污染。
5.03井下作业,根据工艺和工期要求24小时连续作业,开工前到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夜间施工。
5.04夜间施工作业时,采取低噪音设备和隔音材料进行施工降噪措施,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5.05严格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中人为产生的噪音。承担夜间运输的车辆,进入工地严禁鸣笛和开大灯,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作业人员严禁大声喧哗。最大限度的
7.021搅拌机清洗,车辆清洗未经沉淀池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的;每次对单位罚3
7. 022油料库房或油桶泄漏,机械设备加油污染场地和水源的;每次对单位罚2元。
7.023食堂沿水,洗碗水未经隔油池,直接排入市政管网的;每次对单位罚2元。
7.024厕所粪便污水未经化粪池,直接排入雨水井或其他污水井的;每次对单位罚2元。
7.03噪声污染
7. 031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噪音超标无措施的;每次对单位罚1元。
7. 032施工机械、车辆夜间作业使用喇叭产生噪声的;每次对个人罚50元
7. 033夜间作业超出批准工作时间和范围的;每次对单位罚50元。
7. 034夜间作业无防噪声措施和方法的;每次对单位罚1元。
7. 035施工场区夜间作业大声喧哗、戏笑打闹的;每次对个人罚20元。
7. 036夜间施工无视纪律,人为酿成工具、材料、设备噪声的;每次对个人罚30元。
7.04环境污染
7. 041在现场吸烟或随意丢弃烟头的;每次对个人罚10元。
7.042在现场围挡内外,随地丢弃废纸、零食果皮、果盒、瓶罐等生活垃圾的;每次对个人罚5元。
7. 043场内外随意泼倒生活脏水的;每次对个人罚5元。
7. 044现场随意便溺的;每次对个人罚20元。
7. 045施工工具、材料乱扔乱放,影响交通和场容场貌的;每次对个人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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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46宿舍内堆放工具、材料和其它杂品的;每次对单位罚20元。
8 .附贝U
8.01本办法未尽内容,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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