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下井一般安全规程
1、 以下人员不准下井:
〔1〕经体检,不适应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
〔2〕上班前喝酒的人员,
〔3〕未通过安全教育的人员,
2、职工下井必必须注意:
〔1〕注意穿戴好个人劳作防护用品与照明,安全帽要戴牢,口罩必必须戴好。
〔2〕注意乘罐时,自觉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信号工指挥。
〔3〕注意来往车辆、风水管路、输电线路,防止压伤、碰伤和触电。
〔4〕注意过道和工作地点的安全〔如松石、片帮、陷落等〕,危险时要迅速离开,并告诉安全部门或工区领导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5〕注意上下天井、采场时,要先发信号或呼喊,与上面取得联系后方可上、下天井。
〔6〕注意在通过风门时,要随手关上风门,对开动的风机,不准随便关停。
3、在井下不准:
〔1〕不准擅自进入爆破警戒区、老采区、旧独头面、封闭区、陷落区和采场空洞区。
〔2〕不准在正在放矿的漏斗和正在提升的斜井〔斜坡〕底和中间停留或通过。
〔3〕不准在天井人行格上、下和中间,以及天井口、漏斗下面,有片帮冒顶征兆的地点停留或休息和两人同在一个梯子上、下。
〔4〕不准随便敲打风水管〔上天井联系和爆破例外〕,随便乱动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损坏安全防尘设施。
〔5〕不准在工作面打赤膊、在井下睡觉、吵闹和开玩笑。
〔6〕不准在电缆、电线、开关箱及抽风口等挂东西。
〔7〕不准私人携带和销毁炸药和雷管,拾到残药、雷管应马上交爆破手处理。
〔8〕不准任何人搭载电机车及牵引的矿车,在机械运转时不得接触和检修。
〔9〕不准往竖井、天井、漏斗内丢东西。
〔10〕不准在未检查和处理松石的井筒内作业 ,作业时必必须派人守护好井筒上方的相通口。
〔11〕不准在井下燃烧明火或烧电取暧。 4、附铜坑矿放炮时间规定: 夜班 3:304:30 7:308:00 早班 11:3012:30 15:3016:30 中班 18:3019:30 23:300:30 5、大爆破注意事项:
〔1〕按照大爆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撤离出警戒区域。
〔2〕确认大爆破响炮后,才能进入警戒区域。
〔3〕确认工作面的空气合格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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