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单位和职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3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公司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1.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1.5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6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 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
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 3职业危害: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环境中产生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条件的总称。
职业危害大体上分为四类:
1. 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
2. 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毒物和粉尘。
3. 生物性有害因素,包括生物源性应变源、细菌、病毒等。
4. 不良生理心理性因素,包括人体工程问题、工作过度紧张、职业性心理紧张等。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如:煤气、苯蒸气、氮气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
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竣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3.6各车间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应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3.8安全部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日常的职业
危害因素监测或者定期检测,每周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3.9总办室每月向总经理、安全部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安全处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总办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4机构与责任
4.1公司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主管副总经理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同时,各单位接受安环科的监督和指导。
组长: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xxx
4. 2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
督促贯彻执行。
2. 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定公司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4. 3总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建立职
业健康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通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公司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4.4副总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副总经理在自己分管业务范围内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
4.5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和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4.6车间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把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单位范围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查,对本单位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无能力解决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5.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4.7安全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与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一次的申报工作。
3. 负责组织对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 负责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 协助人力资源部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6.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 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职业健康和职业危害
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8. 负责开展职业危害防治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
互救能力。
4. 8生产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 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配合安环科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3. 协助与配合公司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4. 根据企管处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5.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 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8. 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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