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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效果评估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正式在编员工、派遣员工、借调及外聘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整体考勤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管理,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根据要求做好所在部门及子公司考勤和上报工作。
第四条各子公司需依照本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所在公司实际,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经集团审定后执行。
第三章请销假审批
第五条请假
(一)集团员工请假
员工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个至4个工作日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5个工作日以上由集团主要领导审批。
(二)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请假
集团各部门中层正职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个工作日以上由集团主要领导审批;集团各部门中层副职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个工作日以上由集团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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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请假1个工作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个工作日以上由集团主要领导审批;集团各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3个工作日以内由集团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个工作日以上由集团主要领导审批。
(三)集团领导班子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请假1天(含节假日)以上,须提前3天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向管委会主任请假,同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报备。
(四)请假审批程序结束后,将《请假审批表》报集团办公室备案,作为考勤、工资发放和报销的依据。
第六条外出报告程序
(一)外出报告对象:集团本部各部门中层正职、副职;集团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
(二)集团本部各部门中层正职及集团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开西安地区出差、出访、休假、学习1天(含节假日)以上,须提前3天向集团主要领导请假(注:请假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集团主要领导审批),并向集团办公室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三)集团本部各部门中层副职及集团各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离开西安地区出差、出访、休假、学习1天
(含节假日)以上,按要求须提前3天向集团分管领导请假,并向集团办公室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四)审批程序结束后,外出报备单须报集团办公室备案,作为考勤、工资发放和报销的依据。
第七条销假
(一)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和办公室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不销假的视为旷工。
(二)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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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第八条续假
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未满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规定
第九条事、病假
(一)事假: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直属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员工因病或因非工伤需要治疗休息的假。
具体规定标准见下表:
假别
享受
范围
假期相关规定及
天数
工资、奖金、补贴支付标准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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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全体员工
事假天数可根据本人申请用年休假天数冲抵,未冲抵的天数可按年休假规定执行,事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或当年已享受年休假的^按事假对待
事假期间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扣发,月工资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以年休假冲抵的天数,不计入扣发工资天数。
绩效奖金以实际出勤日
1、全年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者,年底
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请假事由须真实有据,员工请假
期满如不提前2天办理续假或办理
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
病假
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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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以内
不予扣发
1、病假3天以上至2周以内须持社区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确实证明无法正常进行工作。病假2周以上须持三级以上医院证明,确实证明无法正常进行工作;
2、病假需提前申请,如遇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分前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禁员工弄虚作假、开假证明、小病大养等,一经发现对其批评教育,并停发请假期间全部工资,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员工如遇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办公室了解情况后拟定相关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确定;
5、全年病假超2个月以上者,年底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个月至6个月
工作年限<10年,岗位工资计发90%;工作年限>1年,岗位工资计发1%。病假超过1个月,停发所有福利、补贴、绩效奖金。
6个月以上
工作年限<10年,岗位工资计发70%;工作年限>1年,岗位工资计发90%。
停发所有福利、补贴、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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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旷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Q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
@假期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手续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
Q请假原因与客观事实不符的;
Q其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岗的。
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7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旷工1日,扣发2个工作日工资;月内旷工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的,双倍扣发。
第十一条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一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时间实施。休假期间福利待遇见下表:
假别
享受
范围
休假
天数
福利待遇
说明
元旦
全体员工
1天
不予扣发
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休假
春节
3天
清明节
1天
三八妇女节
0.5天
劳动节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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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
1天
中秋节
1天
国庆节
3天
婚假
符合法定年
龄的员工
3天
不予扣发
1、法定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2、需提前一周凭结婚证,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结婚登记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4、除工作原因外,婚假应一次休完。
依法登记并参
加婚前医学检
查的员工
13天
不予扣发
产假
产假、符合
二胎生育
产前15天,
产后83天
共计98天
岗位工资的1%、绩效工资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绩效奖金以实际出勤日计算。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午餐补贴以当月在岗天数超过11天按全月补贴,不足11天的不补贴。
1、产假需提前15天向办公室申请;
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假增加
30天;
3、符合二胎生育,只享受产假98天;
4、以上假期均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5、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办公室备案。
多胞胎
产后多加
15天
怀孕4个月内流
15天
产(已婚)
怀孕4个月以上
42天
哺乳假
流产(已婚)女性员工有不
满一周岁婴儿
每天一小
时
不予扣发
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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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男性员工配偶
生育时
10天
不予扣发
限在女方产假期间。
丧假
正式员工的
直系亲属
3天
不予扣发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
正式员工的
旁系亲属
1天
不予扣发
旁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等;派遣员工参照《派遣员
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其他假期
(一)工伤假
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
(二)年休假
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工伤假及年假休假标准及相关福利见下表:
假别
享受
范围
休假
天数
福利待遇
说明
工伤假
全体员工
根据实际情
况确定
全额日薪
1、员工因上班期间及执行公务受伤需治疗;
2、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日内经医生证明并上报办公室;
3、经办公室审核、集团领导审批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
年
假
1年<工作年
限<1(年
5天
全额日薪
1、 员工自入职起在公司工作满半年的方可申请年休假;
2、 年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一年度。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
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
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
3、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
接情况,并办理相关休假手续;
4、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
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
年年休假。
10 a作年限
<20
10天
20年<工作年
限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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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值班
第十三条 集团值班时间主要指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主要节日,以及集团经营发展需要或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 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值班工作,各子公司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安排表上报集团办公室。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布。
第十五条值班期间如遇突发或应急事件,须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上报带班领导,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当班事务当班办结,做好交接班。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其他同志代替,并报备办公室。
第十七条 值班期间,所有工作事项的处理情况要记于《值班记录表》。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在《值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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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签名。无值班人员签名的,按旷工处理。值班交接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向有关人员或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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