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某电厂关于防止锅炉灭火的技术措施
各值运行人员:
由于近期多次出现锅炉燃烧不稳和垮焦的现象严重威胁到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了防止锅炉燃烧事故的发生,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1. 各值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认真交待如下内容:锅炉燃烧稳定状况、锅炉燃用的煤质〔包括上煤矿点〕、锅炉结焦状况、锅炉排渣状况、锅炉带负荷能力、给粉机下粉状况、给粉机运行状况、制粉系统出力状况以及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
2. 值长接班后要认真了解煤场的存煤状况,结合交班值提供的锅炉燃烧状况,指导燃料合理配煤,确保锅炉所燃用的煤质稳定〔可燃基挥发分≥15%、灰分≤35%、低位热值≥4500大卡/公斤〕,杜绝燃用单一烟煤或焦煤。
3. 认真执行锅炉粉仓定期降粉制度,降粉粉位必必须降到一米以下,并做好记录。
4. 锅炉给粉机运行时给粉机转速不得高于850RPM,假设高于850RPM,燃料自动必必须改为手动运行;严禁在煤质不好时强行带负荷。
5. 任何状况下,锅炉炉膛负压波动大于±200Pa或机组负荷下滑速率达10MW/min、主汽压力下滑速率达1MPa时,必必须投油助燃;待锅炉燃烧、机组负荷稳定后,锅炉及时断油运行。
6. 锅炉运行过程中,烟气含氧量不得大于5.0%.
7. 严格执行制粉系统的启停操作规程,杜绝急停急启现象,杜绝长时间断煤状况发生,杜绝长时间堵煤。
8. 锅炉主控每两小时进行一次燃烧器的运行状况检查工作,确认燃烧稳定性。
9. 严格执行有关防止锅炉灭火技术措施:锅炉燃烧调整指导建议、关于防止锅炉灭火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见附页〕。
2021年4月5日
锅炉燃烧调整指导建议
锅炉燃烧调整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锅炉燃烧的稳定及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为了确保锅炉燃烧工况的稳定,结合我厂运行经验及燃烧事故教训,特制定锅炉燃烧调整指导建议。
1. 锅炉启动燃烧调整
1.1 锅炉吹扫完成具备点火条件时,各层二次风档板不投自动,手动将其关至10%,油枪风档板投自动。〔注:吹扫到点火二次风挡板一直投自动〕
1.2 油枪的投入巡检人员应就地具体查看油枪的着火状况,油枪应对称投入。点火初期油枪投入数量为四支。
1.3 油枪的投入应按先AB层后BC层的顺序投入。
1.4 油枪着火后,油枪辅助风档板应自动开至80%以上,否则人为干预。
1.5 通过油枪着火颜色〔金黄色,燃烧中心略发白〕及排烟颜色〔白灰色〕推断风量是否合适。送风电流一般在50A左右〔单侧送风机运行时,送风机电流一般在80A左右〕。一般油枪火焰的长度为2~2.5米。
1.6 油枪雾化角过小或着火后常发生熄灭的原因为油枪雾化不好,应及时联系检修人员清理油枪。一般油枪雾化角不小于65°不大于75°。
1.7 锅炉汽包压力大于0.5MPa,汽机旁路投入正常、汽包壁温差不大于40℃时,及时增投油枪。
1.8 机组并网前一小时左右制粉系统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启动一套〔A或B〕制粉系统运行。制粉系统启动初期,在对磨煤机加热过程中,排粉机电流不可大于65A,磨煤机启动后出口温度大于80℃方可启动给煤机运行,给煤机启动后一定要就地查看三次风是否着火,确认三次风着火稳定后制粉系统转入正常运行方式。
1.9 当一次风温达120℃、粉仓粉位大于0.5米时,给粉机具备投运条件。给粉机的初期投入同样应对称投入,其转速不低于450转、不大于600转,控制一次风压,使投入的一次风管一次风速不大于25米、不小于21米〔一般优先投入B层给粉机运行〕。
1.10锅炉投粉后要适当减少送风量,防止风量过大造成煤粉着火不好。一般煤粉在离火嘴在0.5米处着火,最迟不长于1米。
1.11给粉机投运过程中,当发现给粉机的投运造成炉膛负压大幅波动〔±300Pa〕时,应马上停运该给粉机运行并查明原因〔是否存在下粉不畅、煤粉结块、粉仓进水〕;当发现所投运的给粉机投运后,炉膛负压没有反应、锅炉压力无上涨趋势时,可以认定该给粉机不下粉,应马上停运该给粉机运行并进行疏通处理,处理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禁止边疏通边运行。
1.12 机组启动过程中,锅炉压力的升速率通过给粉机的转速控制,给粉机的启停要确保燃料的平稳增减〔即一台给粉机的启停,它的燃料量由运行给粉机的转速减、增来平衡〕,不得发生燃料量的突变状况,不得同时投入多给粉机运行。建议锅炉启动过程中一次只投两台给粉机,确认其燃烧正常,锅炉压力上涨。当锅炉压力无上涨趋势或上涨趋势减弱,汽包水位正常时,方可继续增投给粉机。
1.13 机组启动过程中,碰到主/再热汽温、汽包水位异常时,应停止升压,稳定燃烧,待主/再热汽温、汽包水位正常后方可继续升温升压;同时升温升压过程中与汽机专业要强化联系,确保开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锅炉正常运行的燃烧调整
2.1 确保AB、BC层油枪可靠备用,投切自如,发现油枪存在的设备缺陷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处理并作好记录。
2.2 经常检查炉内燃烧工况保持看火孔通畅,察看煤粉浓度及着火距离,正常状况,煤粉着火距离适中,火焰呈金黄色,不应出现暗红或混浊的火焰,烟囱更不同意冒黑烟,否则应依据状况及时调整风量或粉量,正常状况维持省煤器出口烟气含氧量4.0~5.0%,煤质较差时(如高灰份低发热量的煤种),维持省煤器出口烟气含氧量3.0~4.0%。
2.3 正常状况下,给粉机转速应保持在450~800r/min范围〔A层给粉机手动控制,不参加自动调节〕,负荷变化时,可采纳改变给粉机转速、启停给粉机同时改变风量予以调整。
2.4 煤质较差和低负荷时可少投给粉机,采纳较高给粉转速,保持较高煤粉浓度,但不得缺角运行或非对称运行。
2.5 着火不好可相应提升一次风温,降低一次风率〔一次风速不大于25m/s,不低于18 m/s〕,不得过调使火咀烧坏或一次风管堵塞。
2.6严格执行定期降粉和给粉机切换制度,正常状况下粉仓粉位不低2.0m,使粉仓工作状态稳定,调整各给粉机下粉挡板,尽量使下粉量一致稳定,防止火咀无粉及给粉自流造成燃烧大幅波动。
2.7维持合格的煤粉细度在R90=8~12%,依据化学分析,及时调整粗粉分开器折向挡板开度,低负荷或煤质较差时,可适当提升煤粉细度,以利于燃烧。
2.8 因煤质变化,燃烧不稳按时,应首先满足全部A、B层火咀在最正确转速范围稳定运行且解除B层给粉机的自动。然后依据状况调整或切换C、D层火咀运行,任何工况下发现燃烧不稳必必须投油助燃。
2.9 消除炉膛漏风及制粉系统漏风,所有看火孔,打焦孔等应严密关闭。
2.10 当主汽压力波动范围超过1MPa/min时,应马上解列炉主控自动。任何状况下,只要机组负荷下滑速率大于10MW/min,必必须投入两只以上油枪助燃;在燃用制定煤种时,机组不投油的最低负荷为150MW,当锅炉负荷接近150MW时,应申请值长,要求增加负荷,以确保机组燃烧稳定。
2.11 当负荷低于150MW或燃烧不稳时应马上投油助燃。低负荷给粉机的最正确运行方式为:A、B层给粉机全投、C层部分运行、D层备用或A层全投、B层不少于两台给粉机运行、C层全投、D层备用。
2.12 因煤质引起燃烧不稳时应马上投油稳定燃烧并汇报值长要求取煤粉样进行分析。
2.13 维持制粉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因旋风分开器堵塞造成三次风大量带粉而使燃烧恶化。制粉系统的启停对锅炉燃烧存在一定的挠动,注意强化锅炉燃烧的监视工作,及时调整燃烧、增投或切除给粉机运行,保持燃烧稳定。
2.14 机组正常带负荷可参加自动调节的粉位为1.5米。
2.15 粉仓粉位有两个以上粉标测量值为1.5米且有下降趋势时,机组负荷为200MW,这时应每半小时测量一次粉位,直至粉位都上升至2.0米以上〔#1炉现按已制定每半小时测量一次粉位的特别规定执行〕。
2.16 粉仓粉位有两个以上粉标测量值为1米且有下降趋势时,机组负荷为180MW。
2.17 粉仓粉位有两个以上粉标测量值为0.5米且有下降趋势时,机组负荷为180MW,锅炉投BC层油枪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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