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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社团管理制度1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大同学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大同学社团组织应有的作用,丰富校园生活,提升同学综合素养,依据《一般高等学校同学管理规定》和《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同学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同学社团组织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我校同学群众性组织,由院团委委托社团联合会负责社团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同学社团组织的活动宗旨:保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展开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
第四条社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审批、财务管理、年度注册和重大活动上报审批的管理。
(一)社团联合会对社团管理全面负责;日常工作侧重于社团的登记、注册、
财务、档案、活动及违纪处理等事宜。
(二)负责对社团的工作进行指导及其对主要负责人的培训,负责监督社团活
动基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社团评估表彰及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社团的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其全称应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大同学** 社团〔协会〕。社团组织活动或发放宣扬品必需使用全称。
第六条社团会员应是我校在校登记注册的同学。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
第七条发起成立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确有以社团形式展开活动之必要;
(二)有三名以上同学联合发起,会员的人数不应少于30 人;
(三)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出负责人;
(四)筹备组要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活动内容、组织机构、经济来源及其它必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社团登记
(一)社团由发起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登记,社团联合会检察后,在一周内报
院团委审批。
(二)社团申请登记时,社团发起负责人应持本人同学证,向社团联合会提供
以下书面材料:
1.社团的章程草案;
2.社团的发起成员名单及其基本状况;
3.相关系看法,包涵所在系对发起成员的德育证实及社团负责人的学习证
明,并加盖系公章;
4.所聘请指导教师的基本状况及指导教师对成立该社团的看法;
5.社团联合会或申请人认为必需特别说明的其他状况。
(三)上述材料经检察合格,由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社团成立档案〔准备一式三
份,一份留团委存档,一份社团联合会备案,一份社团自留〕报院团委审批,院团委批准后,报学校保卫处备案,社团正式成立。
(四)宗旨及活动内容基本相同的社团,学校原则上只批准一个。
(五)经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形式宣布成立。
第九条社团注册
(一)已成立的社团每年〔九月至十月〕均要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注册时
必需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上一年度社团的活动状况总结;
2.上一年度社团的财务收支报告及物品清单;
3.社团及社团负责人的变更状况;
4.社团本年度的主要活动计划;
(二)上述材料经检察合格后,由社团联合会备案。
(三)社团从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申请注册者,以自行解散处理。
第十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举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社团联合会上报团委审批〔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会长、副会长及财务管理员〕。
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一)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重修者;
(二)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三)曾因违反有关办法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四)曾因违反有关办法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原负责人或主要成
员;
(五)有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事项者。
第三章社团活动管理
第十一条社团的辅导
(一)社团挂靠单位:社团的挂靠单位应是学院、系上等。
(二)社团的顾问及辅导教师。
1.社团依据活动必需要可在校内、外聘请假设干政策水平较高,学术造诣较
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怀同学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顾问。社团
顾问的使命是在社团登记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
2.聘请顾问时,必需经社团联合会向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
聘请;
社团的辅导教师应是挂靠单位的正式教职工。挂靠单位及辅导教师应
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三)每个社团每周至少展开一次常规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全院级活动。
第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管理
(一)社团活动必需奉行公开原则。
(二)社团举办以下活动要执行向校团委申请报批制度:
1.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2.与校内其它任何单位联合展开活动;
3.有外籍人士参加或涉外活动;
4.从校外邀请的讲座,报告等活动;
5.收取费用的活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活动;
6.涉及宗教,民族等问题的活动;
7.邀请校外媒体进行宣扬、报道、采访活动;
8.其它有关影响学矫正常教学秩序的重大活动。
(三)申请举办上述活动必需在展开前五天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物资申请须提
前三天,经审核同意后,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书面材料应包括:
1.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等;
2.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状况;
3.挂靠单位或辅导教师的看法;
4.经费来源、活动方式及经费开支预算;
5.其它必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社团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合法性负责。
(五)社团活动的展开,须通知院团委或社团联合会有关负责人参加。
(六)禁止一切纯商业性质的活动〔创业活动除外〕,涉及企业赞助的活动,
对企业只能做一般性的宣扬。
(七)社团无权与任何企事业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
(八)企业的赞助经费及物资必需上报院团委,并在院团委的监管下使用。
(九)活动必需提前三天作有效宣扬且必需及时通知会员。
(十)其它未说明的事项应符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同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
第十三条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必需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二)社团必需强化内部组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三)社团必需具有公开、透明的人事选拔制度。
(四)社长换届时间由院团委和院社团联合会通知,新老社长到场并统一进行
答辩。
(五)社团中层干部任命流程:候选人由社长推举,进行全社公开投票选举,
将候选人名单上报院社团联合会,经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后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社团经费及物品的管理
(一)社团的经费和物品归该组织所有〔由学校支持的除外〕,用于为同学、
集体服务,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二)社团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社团会长、副会长不得担任财务管理人
员〕,负责记录各种形式的经费及物品的收入和支出。社团须定期公布经费及物品的收支总结报告,以便社团联合会检查及社团的会员监督。
(三)社团招新时,由院社团联合会统一提供会员证,盖社团联合会财务专用
章,社团按人数领取会员证并支付工本费。社团必需向会员提供收据和会员证。
(四)社团会费的60%上交院社团联合会作为社团的风险金,平常一般不拨回,
必需是紧急状况才干使用。社团会费的40%由社长自己管理,但必需接受院社团联合会负责人和院团委的检查。额外收入〔赞助〕必需及时入档。
(五)社团解散时,经费和物品移交社团联合会代管,原社团负责人须出具经
费和物品清单。
(六)其它具体规定: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外国语系2021级同学管
理制度(初稿))1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外国语系
2021级同学管理制度〔初稿〕
日常管理制度标准
一、学习:
大同学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需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学习委员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同学应有的风度。
二、卫生:
宿舍是大同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需保持:
2.宿舍卫生每日清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清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三、活动
班级、系、院展开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1.关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加,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关于院、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奖惩细则
一、惩处项目
1、依照学院规定的正常课堂作息制度,无故缺课〔或迟到半小时〕扣3分,迟到十分钟以内扣1分;
2、每周日18:30晚点名,除遇特别原因取消,任何人不得缺席,缺席扣3分,迟到扣1分;
3、任何人不得无故晚归,行课期间23:30、周末节假日24:00以后回寝室的扣2分;
4、搞好寝室文化建设,不用违规电器,被院方检查出的寝室,全寝室同学扣3分;
5、如院或系上活动,被选上参加的同学拒绝参加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次〔特别状况除外〕
6、如要求2021级同学以年级或以班级为单位出席的活动,缺席者1分/次
7、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8、聚众酗酒打架、赌博等违反学院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9、凡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二、奖励项目
1、全学期的课堂全勤的同学每人加10分〔正常请假除外〕;
2、全学期的晚点名全勤的同学每人加5分〔正常请假除外〕;
3、系上活动主动参加的同学每人加1分/次
4、每学期期末由所有专业课老师评选,评出综合第一的班级,班内每人加1分,班干部每人加2分;
5、每学年依据两次期末成绩,英语专业前十名、日语法语专业前三名同学加5分;
6、期末由各班评选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重大贡献者,加3分,每班限两名
7、如遇院或系上活动,主动踊跃参加的同学加2分,如再获奖,该类同学分别加3---5分,其余同学加1---2分;
8、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特别的个人或团体,将推举学院予以表彰。
奖励措施
依据辅导员出各位同学的综合评分表,评选出表现合格的同学做出以下奖励
1、每学年的评优评先,并发放奖学金
2、入党资格优先
3、毕业实习介绍优先
4、每学年的助学金,除去真是贫困同学的部分,剩余部分分发给该类同学
注:
1、请假制度:如遇特别状况不得正常参加上课、晚点名或其他事情,同学本人必需事先给辅导员 或当面告知,不得找人代请假和代人请假。
2、如有未尽事宜,请指出并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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