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检查考核管理
1 安全工作执行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制,考核执行奖优惩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内容、有力度,调动参加公司的广大职〔民〕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强化安全生产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二十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将依据合同文件和本管理条款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比,参建单位必必须按评价结果、处理看法要求完成整改。
〔一〕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考评。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分值与安全经费支付管理:
〔1〕90≤分值≤100,支付应支付当月安全经费的100%;
〔2〕80≤分值<90,支付应支付当月安全经费的80%;
〔3〕分值<80,支付应支付当月安全经费的50%;
〔4〕分值<70支付当月安全经费0;
〔5〕分值<60,扣除当月应支付安全经费的40%。
〔二〕公司依据处劳作比赛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评比采纳百分制考评并纳进劳作比赛评比中,具体见《安全检查考核办法》《长临高速公路安全检查考核评分细则》。
〔三〕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经依据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长临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1〕凡发生一般事故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一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五万元,重伤一人罚款2万元。
〔2〕凡发生较大事故的〔造成3人以上10人一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一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扣40%安全措施费。同时每死亡1人罚款5万元,重伤1人罚款2万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和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凡发生重大事故的〔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扣全部安全措施费。同时,每死亡1人罚款5万元,重伤1人罚款2万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和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4〕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故〕,扣2倍的安全措施费〔投标时的总费用〕。同时,对承包人按照违约进行双倍处罚、全省通报和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5〕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迅速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违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6〕经安检部门鉴定,属非责任事故的要酌情处理。
〔7〕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触违法律的,由相关责任人承当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