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班级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班级常规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班级工作,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切实提高班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评比原则:
1. 班级考核每周进行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评选出“文明班级”,学校为“文明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2. “文明班级”按全校班级总数的25%确定数量,各年级组按不同层次的班级数量再进行分解。
3. 班级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分班级常规管理、班级纪律、班级文化建设、重大活动集会等四方面,取以上四项的总分,再加上加分和扣分,所得总分为该班当月量化考核的最后得分。
(一)班级常规管理考核(50分):
1. 升旗(5分):
满分要求:列队进退场,做到快、静、齐,人数齐,歌声嘹亮,掌声热烈,秩序井然。
减分标准:升旗音乐响起,迟到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团委组织考核】
2. 两操(10分):
满分要求:整队静、齐、快,人数齐,秩序好,做操质量高,号嘹亮。
减分标准:无故不到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年级组织考核】
3. 清洁卫生(10分):
满分要求:每天打扫教室2次;经常保持教室干净整洁,做到地板、墙、桌椅排列整齐、白板干净。(玻璃不能让学生擦,存在安全隐患。)
减分标准:定时打扫教室,查监控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年级组织考核】
4. 例行检查(5分):
学校检查中,因卫生、两操、集会、安全设施设备等常规检查被通报表扬,每次加0.5分(寝室每个只加0.2分);被通报批评每一处扣0.5分(寝室每个只扣0.2分),以3分为基准,满分5分。
【德育处、总务处组织检查】
5. 公寓(20分):
根据学生住校率、作息、宿舍卫生、内务、纪律以及文明宿舍评比成绩等赋分。每周学校将对走读情况严重的班集体通报批评。
【公寓中心、组织考核】
(二)班级纪律考核(40分):
班级纪律考核得分主要通过班级学生行为考核违纪扣分来体现。
(班主任对学生的考核扣分不影响班级的纪律得分)
年级干事每周五应对每个班所有学生当月考核扣分进行统计,德育处每月底对每个班所有学生当月考核扣分进行统计,该班纪律考核得分=40 -该班所有学生当月考核扣分总和x 3/班级人数。扣完为止。
【年级组、德育处组织考核】
(三)班级文化及学风建设(5分):
教室内要有激励性标语;时间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班干部名单、规章制度贴在规定地方;学习园地内容丰富有特色;班级文化氛围浓厚,教室布置美观大方;卫生角工具摆放整齐,无垃圾。
班内同学具有勤学、善学、乐学的优良学风,整个班级够形成团结互助、严于自律、活泼进取、求真务实、成绩优秀的氛围。
年级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对各班班级文化及学风建设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赋分。
【年级组组织考核】
(四)全校重大活动、集会(5分):
班级应积极完成学校及各处室布置的重大德育活动,根据完成的时间、质量赋分。
【德育处组织考核】
(五)加分项和扣分项:
加分项和扣分项均在总分的基础上做加减。
1. 好人好事: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视具体情况,每次在当月班级考核总分加0.2- 2分。
2. 义务劳动:班级开展义务劳动,由年级办与德育处共同认定,每次视劳动程度(至少10人以上参加),加0.2-2分。
3. 大型集体活动:班级学生参加学校大型集体活动,根据班级学生参与情况及活动最终评奖结果,加0.1- 0.5分。
4. 公共财产保护: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学校每学期将对班级财产,进行清点,如发现公物损坏,则照价赔偿,落实不到责任人的视具体情况,每次在当月班级量化考核总分中减0.2-2分。
5. 安全:班级学生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若发生恶性事故、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分别扣10分、6分、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该班级学年评模评优资格。
三、组织实施:
1. 常规检查,由学生自治机构负责实施,学生干部交叉进行检查;
2. 升旗由团委负责考核,班级文化由德育处负责检查,安全由保卫科负责考核,财产保护由总务处负责考核,公寓考核由公寓中心负责,重大活动遵循谁组织谁负责,加分由德育处加以认定。
四、考核程序:
1. 考核者须把检查结果及时交给年级组、德育处相关负责人;
2. 每周日,德育处须将各班上周的减、加分情况尽快统计好,并将统计情况反馈到各年级和班级;
3. 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调整,依据考核原则,划分奖励等级,然后交德育处领导审批;
4. 将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德育处发“班级考核情况通报”,并在全校集会上宣读“文明班级”及班主任名单。
五、注意事项:
1. 考核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 检查人员谦虚谨慎,态度诚恳,切不可盛气凌人;
3. 统计数据须准确无误,不能多分,也不能漏分;
4. 被检查方如有异议,可以直接找相关负责人反映,切不可当场质问或顶撞检查人员;
5. 无特殊情况,获奖加分应当月落实,以获奖时间或学校公示的时间为准。
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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