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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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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程序文件正式版 程序文件 标题: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 编号: 编写: 版本/次 : 日期 : 总页数:5页 版次 修改內容 编写人 日期 发放对象 份数 如控制图章非红色,此程序为非正式文件。所有程序文件的进行,只可参考控制文件。 控制文件持有人必须确保此控制文件传阅有关人员,并在需要时提供此文件作参考。 正本图章: 控制图章: 此份拷贝持有部门: 程序文件 编号: 版次 : 员工职业健康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职业中毒,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 2 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 3 定义 无 4 程序 负责部门 使用表单 4.1 职业健康检查 上岗前(包括就业前)职业健康检查 a)新进厂员工在人事部确定其岗位后,必须持《体检表》进行就业前体检,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如喷油工、电焊工)除了进行基本项目检查外,还应根据岗位职业危害(高温、毒物、粉尘等)的特点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查,排除职业禁忌症者。 b)更换作业岗位的员工,如果从事的工作岗位与原岗位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不同时,必须按新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特点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者禁止上岗。 c)若现从事的岗位增加了新的职业危害因素时,应根据岗位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体检,排除职业禁忌者。 d)因工伤事故或病休而长期离岗(半年或以上)后再上岗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除进行基本项目检查外,还应根据岗位职业危害的特点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项目的检查,排除职业禁忌症者。 e)职业禁忌由负责体检的医疗卫生单位确定,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a)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人事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体检表》 负责部门 使用表单 b)职业健康体检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并制定体检计划,公司各部门督促本部门的职工按体检计划进行体检和必要的复检,行政部负责协助和督促。 c)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由人事部负责发出职业健康检查追踪观察异常人员治疗通知单,各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治疗通知单后应及时安排和督促异常人员/追踪观察人员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异常人员和追踪观察人员应在指定的期限之前将治疗或复查结果反馈给人事部。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性危害作业的作业人员,在定期(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6个月后离岗(包括退休、解除合同),应当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事部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公司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2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告知 行政部每年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申请,联系具有资质的机构对所有存在有毒有害职业危害因素生产场所定期进行劳动卫生监测,符合国家标准的每年监测一次,超过标准的每半年监测一次,并建立检测档案。 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当其不符合国家标准时,行政部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对策,采取管理或技术改造措施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在没有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前,应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劳保用品三级监督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 对所有存在粉尘、毒物、噪声、高温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标志牌。 4.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公司按相关要求,配备足够数量且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为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得到有效防护,公司制订并实施《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人事部\行政部 人事部\各部门 人事部\各部门 人事部 行政部 各部门\行政部 各部门 各部门 负责部门 使用表单 4.4劳动卫生知识教育 新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级三级劳动卫生教育。具体实施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执行。 对已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须进行在岗期间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及劳动保护知识的经常性教育培训。 4.5劳动卫生防护 高温作业 a)行政部每年在高温季节来临之前制定防暑降温措施,组织专项检查,监督各部门配合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b)人事部应于高温季节前将高温作业职业禁忌症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c)行政部在高温期间应保证员工饮用水的供应,并相应提供其它清凉解暑的饮品。 毒物作业: a)作业前制订安全作业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布置。 b)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c)在作业现场配备好应急处理药箱,检查喷淋、洗眼设备确定有效。 电焊、切割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注意防毒防尘。 4.6女工保护 各单位根据妇女的特点,依照《女工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应受特殊保护,并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 各部门 各部门 行政部 人事部 行政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3《女工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程序》 5.6《女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 6 记录 6.1《体检表》 6.2《职业危害因素生产场所劳动卫生监测档案》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1 范围 1.1本程序文件规定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六冶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的内容、方法、应考虑的因素、实施、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结果的处理、监测记录和相关附录。 1.2本程序适用公司各有关单位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的监视和测量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Q/LY G03.02-2007 《记录管理程序》 2.2Q/LY G11.01-2007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2.3Q/LY G17.03-2007 《改进管理程序》 2.4Q/LY G012.06-2007 《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 3 职责 3.1 两级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工作提供资源保证,并为监测结果负责;项目部(车间)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组织安排项目部(车间)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及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监视、测量的日常工作。 3.1 两级公司由质量安全处(科)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3.2 两级公司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主管工作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监视、测量工作,并负责本部门系统的垂直测量和监测工作; 3.3项目(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车间)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测量和监测工作、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监视、测量工作,并负责与本单位外的监测单位联系,委托其进行自己不能进行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监视、测量的内容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符合性情况。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标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对重要环境因素、重大风险因素的运行控制。 4.1.4 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 事故、事件、不符合项的处理情况。 个体防护的管理、使用情况。 排污设施的日常管理,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排放、能耗等的控制情况。 公司员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国家规定的专项健康检查;作业场所对员工造成伤害的噪声的排放;事故、职业病、事件等不良绩效。 爆炸、火灾及火警隐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现场设施、设备安全;现场的安全管理。 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对相关方的管理等。 4.2 监视、测量应考虑的因素 重要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过程的情况; 4.2.2 环境因素对重大危险因素、风险水平评价结果产生的影响;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4.3 监视、测量方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监视、测量的方法有:日常性监测、定期监测、不定期监测、季节性监测、专业性监测、综合性监测、现场监测等。 4.4 监视、测量的实施 4.4.1 日常性监测。项目部(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根据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的安排,每天采取旁站、巡回检查的方式对施工场所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监视和测量。各施工班组长每天负责对本班组施工内容、场所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车间)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4.4.2 定期监测。每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由六冶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组织实施,各二级公司、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后勤部门配合进行安全环境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管理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后勤部门对项目部施工现场、职工宿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情况进行月查;每周由项目(车间)主管生产的经理(主任)组织项目安全环保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情况进行周查。 4.4.3 不定期监测。两级安全环保主管部门不定期地到施工(生产)现场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废弃物排放、能耗的控制、安全控制等方面的检查。各项目部(生产车间)根据施工(生产)情况,确定监测频次,如施工现场搅拌站上料、搅拌、卸料过程中,喷砂施工、操作现场土壤裸露风力较大时、车辆集中运输、扬尘较大时应定时进行粉尘监测;高空交叉施工作业、桩基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时应增加安全监测频次。 4.4.4 季节性监测。每年夏季、冬季到来之前,两级安全环保部门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季节性防护工作进行检查。 4.4.5专业性监测。公司相关专业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对本系统专业设施(如天车、电器设备等)的使用、维护、安全情况进行专业检查。 4.4.6综合性监测。二级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每月组织人员对各分公司基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职工劳保用品穿戴、职工有无违章作业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性检查。 4.4.7 现场监测 4.4.7.1 进货中的监测 a) 项目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告知本单位及外来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减少物料撒落,以减少损耗,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b) 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在原材料的搬运、贮存、发放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规定,并告知材料使用人员有关注意事项,防止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及对员工造成各种伤害。 4.4.7.2 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监测 a) 项目部(厂)按规定对污染源,危险源的产生进行监视和测量,特别是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做好监视和测量。 b) 对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由专职安全员按《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程序》和《施工生产环境运行管理程序》进行监视和测量。 c) 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测量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工业生产噪声测量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d) 粉尘、污水排放监测的方法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4.4.8 体系检查 公司各部门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监控检查工作。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内容除对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方案的实施以及体系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日常例行监测外,还应包括对目标、指标符合情况、管理体系运行绩效和监测,对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顾客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满意信息的监测见《顾客满意度测量管理程序 对环境、安全监测中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以上检查过后,由检查人员负责做检查记录,填报《监测记录表》(附录A),对发现的问题下发《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附录B),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跟踪验证。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测评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至少每年一次组织人员对各分公司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基础管理、宣传教育、记录、事故隐患整改、适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以及女工、特种作业等人员国家规定的专项健康检查的检查情况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测评,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督促其改正。 4.5 法律法规遵循情况评价 根据各种环境监测所得信息,各级单位将对环境监测的结果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比较,从而实现各自对环境方面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符合性评价,其评价频度为: a)项目部(车间)每月一次; b)两级公司各部门每季度一次; c)两级公司环境监测主管部门每半年一次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评价频次: 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b)发现重大环境隐患时; c)发生事故、事件、不符合时; d)发生相关方有环境严重投诉或连续投诉时; e)发生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通报批评、处罚时; f)公司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时; g)工作场所发生变化时; h)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时。 各二级单位在评价出有未遵循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时,及时将相关信息逐级上报至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在全公司通报相关信息,以便各单位及时纠正。 4.6 监测结果的处理 对监视、测量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建安公司《事故、事件、不符合管理程序》执行。 4.7监测记录 以上的监测中形成的记录由负责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人员负责收集,并及时按《记录管理程序》规定归档。 4.8 信息收集、分析、改进 各单位、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及安全员应及时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隐患、不符合等有关信息,并按《数据分析管理程序》要求分析施工(生产)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情况趋势,找出近期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按《改进管理程序》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便持续提高我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同时,各单位应按系统逐级上报《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有关信息分析、处理结果,每月28日前各单位将有关信息、报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安全处,经汇总分析后为公司管理评审、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5 报告和记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 (G12.05—01)附录A 《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 (G12.05—02) 附录B 《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 (G12.05—03) 附录C附录A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记录表 填表单位: 编号:G12.05—01( ) 接受测量单位 监测人 监测地点 监测日期 施工(生产)阶段 气象条件 测量仪表 仪器编号 监测记录(噪声监测应包括建筑施工场地示意图、及其场地边界线、测点位置) 监测结论 整改要求 整改结果 整改负责人 完成时间 验证结果 验证人 验证时间 附录B 安全环保整改通知单 编号:G12.05—02( ) 责任单位 工程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 整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通知限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返回 。 (公章) 年 月 日 环境保护基本情况月报表(年月) 填报单位(章): 污水 采样地点 排放量 (T) 处置量 处置方式 BOD5 COD SS PH 测试时间 测试人 合 规 性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符合 不符合 300 500 400 6~9 噪 声 噪声声源 监测地点 噪声最高值 运行时间(小时) 运 行 天 数 测试时间 测试人 合规性 昼 夜 昼 夜 昼 夜 符合 不符合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扬 尘 尘源设备或扬尘点 监测地点 粉尘测试值 (mg/m3) 测试时间 测试人 合规性 SO2 TSP PM10 NOX 符合 不符合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标准值 测试值 0.4 1.0 0.4 0.12 固 体 废 弃 物 类 别 排放量 排放去处 处理量 处理人 或单位 处理时间 合规性 符合 不符合 有毒有害 有毒无害 无毒无害 注:同时上报测试报告 单位负责人:任红光 部门负责人: 门长根 填报人: 赵松岚 时间:2006-9-30 环境和健康安全运行控制管理程序 1. 目的: 对于本公司重要环境因素和健康安全危险源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符合环境方针、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环境行为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的控制。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各部门负责所使用的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防止设备操作可能带来的职业伤害或环境污染; 4.2. 设计工程部:负责新项目新产品导入时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潜在影响的评价和评审,以及在新产品试制阶段应考虑如何减少产品对环境的影响。 4.3. 行政部负责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的统一协调管理,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处置设置环境控制点,识别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行政部结合公司结构布局,组织进行定期消防演习、应急事件处置、个人安全防护培训等,检查各部门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和对服务供方施加影响。 4.4. 行政部主导对公司能源资源节约的宣传与检查工作,参与节能减排策划和碳排放活动。 4.5. 生产部负责生产车间的重要环境因素和健康安全危险源有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并负责化学物品的管理。 4.6. 营业营业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回收的化学品进行相关环保要求进行跟踪,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涉及重要环境因素和健康安全危险源的服务供方施加影响。 4.7. 员工事务代表负责参与劳动关系协调、事故调查、环境改善、员工建议的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持续改进等活动。 5. 程序内容 : 5.1. 公司在日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对于重要环境因素和健康安全危险源相对应的运行与活动进行重点控制。 5.1.1. 设计工程部在新产品导入过程中应考虑客户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行业要求以及产品试制过程中关于防止环境污染、危险源、节约资源和能源等有关要求。以保证客户要求、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向长寿命、高效率、安全可靠、多功能、可再生利用、小型轻量化发展。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尽可能引起的污染等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进行评审;采用无害化的原器件或零件。 5.1.2. 设计工程部在新产品试产过程中应考虑产品生命周期、防止环境污染、危险源、节约资源和能源等有关问题,新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向长寿命、高效率、安全可靠、多功能、可再生利用、小型轻量化发展。须对原材料的使用或生产工艺可能引起的污染等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进行评审;提倡采用无害化的工艺技术,并简化制造工艺,提倡使用无毒害的材料并减少其用量。 5.1.3. 生产部严格按照相应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生产,并按设备工装管理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5.1.4. 生产部设备组负责SMT波峰焊、回流焊等管道进行维护与保养。 5.1.5. 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的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如进行隔音降噪技术处理。 5.1.6. 相关部门、生产部负责化学危险品(如环保清洗剂、酒精等)的储存和使用,要防止直接倾倒、泄漏等异常现象的发生。 5.1.7. 各部门按规定的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由行政部统一进行处理。 l 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废纸皮、废塑料盘/管、废金属、工业废弃物等由行政部组织出售。 l 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办公和生活垃圾等由行政部安排适当处置。 5.1.8. 所有进入公司机动车辆都要对尾气进行控制,以减少铅烟、硫氧化物等向大气的排放。 5.1.9. 各部门严格依据以上程序和标准的要求,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当出现不符合情况时,参照《预防与措施控制程序》处理,行政部负责随时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5.2. 对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涉及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的供应商,公司应对其施加影响,使他们的行为符合程序和有关要求。 5.3. 对紧急情况的处理详见《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6. 相关参考文件: 6.1. 《设备工装管理程序》 6.2. 《化学危险品管理、废弃物管理规范、节约用水用电等管理规范》 6.3.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6.4.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7.附件: 7.1环境和健康安全体系运行流程图 附件:环境和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流程图 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 相关方施工安全管理 杀虫灭鼠消毒的管理 汽车废气排放控制 产品节能环保成本控制 废弃物的处理 设备维护和保养 劳保用品管理 安全卫生管理 化学品的管理 水电能源耗材统计 环境/健康安全 管理实施 影响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评价和评审 职 业 健 康 安 全 管 理 程 序 受 控 制定: 批准: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A/0 =========================================================================== 发布日期:2021.3。24 实施日期:2021。3.24 1、目的:为强化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 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环境因素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叫做职业危害因素。本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高温、粉尘、噪声、有毒有害。 4、职责 办公室是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和主要执行部门,各部门、车间是本程序的具体执行部门。 5、管理规定 5。1员工健康管理 5。1。1办公室在新招员工时,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存在职业禁忌的不得录用。新工入职及时办理工伤、医疗保险。 5.1。2对从事有毒有害相关岗位员工,必须尽量缩短接触时间,穿戴好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有条件轮岗的应定期轮岗。 5。1。3高温季节,办公室统一发放防暑降温药和清凉饮料,对高温岗位发放降温津贴。 5.1.4加强对孕期及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和禁忌作业。 5.1.6公司每年核定劳动保护费用,用于员工体检和配置劳动保护用品。 5.1。7对感染传染病的员工按医疗卫生部门的意见进行有效隔离,并及时治疗。出现群发性传染病的,办公室应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5。1.8不能阻止员工自由结社,选择他们的代表,对他们的雇主集体谈判5。1。9工人不能低于最低的法定年龄18岁,或受义务教育期间。5。1。10不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 5。1。11工人们不能被剥夺平等的就业和治疗机会5.1。12工作条件不危及员工的安全或健康 5。2作业场所管理 5.2。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健康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5。2.2生产现场应整齐清洁、布局合理,设置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消毒、除尘、降噪、应急设备,消除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 生产设备检修时,维修中心、各生产车间必须把安全卫生设施列入检修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使用. 各部门、车间对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护措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对操作人员发放防护用品,开展防护知识培训。 生产部应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员工健康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有毒有害和“三废”消除在生产作业前,确保生产过程少产生或不产生. 5.2.6生产部加强生产所用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转运、使用和报废处理。严格按《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执行. 5。2.7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举行演练,增强员工自救、救人能力。 5.2。8生产厂区严禁吸烟,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严格控制吸烟。 5.2.9加强对职工食堂安全、卫生督查,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严禁使用和销售伪劣变质食品。 5。2.10采购饮用水时,应确保产品具由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的QS标志。 5。3工伤、职业病事故管理 5。3。1发生工伤、职业病危害事故后,现场操作人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逐级报告至办公室、相关领导。 5。3.2工伤、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所属部门、车间必须首先组织抢救伤员,并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5。3。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救治,并向同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员工,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予以调岗或作其他处理。 5。3。4工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及后续处理分别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执行. 5。4检查与处罚 5。4.1各部门、车间每天对所属区域进行安全卫生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有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 5.4.2各部门每周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卫生督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予以现场处罚。 5。4。3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进行两次公司级安全卫生大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明确整改时间、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处罚. 6、相关文件记录 6。1相关文件 6.1。1《工伤事故处理程序》 6.1。2《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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